公证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公证程序规则

公证程序规则一、引言公证是指在特定环境下,由具备法律地位的公证机构或公证人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或者事实记录等相关事宜进行证明的活动。
为了保证公证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公证程序规则被制定并实施。
本文档旨在介绍公证程序规则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二、公证程序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公证程序必须依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公证机构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公证活动。
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进行公证,但一旦选择进行公证,则必须按照公证程序的要求进行。
2.公开原则公证程序应该公开透明,当事人有权了解公证的全部程序和过程。
公证机构应当保持公开的办公环境,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并向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3.平等原则公证程序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不论其社会地位、财产状况和职业身份等。
公证机构不能对不同当事人有不同的规定或待遇,必须依法公正办理公证事务。
4.证据原则公证活动要以证据为依据,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明力要求。
公证机构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并对证据进行评估和审查。
5.严谨原则公证程序应当严谨细致,确保公证结果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
公证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有失职、违法行为。
三、公证程序的基本步骤1.申请公证当事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
公证机构在接受申请后,按照程序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2.审核材料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听证在一些需要听证的案件中,公证机构会组织听证会,让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对案件进行陈述和证言。
4.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核和听证程序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证明相关事项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公证书应当明确载明公证活动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和公证结果等内容。
5.公告公证结果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公证机构会对公证结果进行公告。
公告可以通过报刊、媒体或者公告栏等形式进行。
6.保存和归档公证机构需要将公证活动的文件和材料进行保存和归档,确保公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公证注意事项

公证注意事项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在进行公证时,我们也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保证公证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下面,我将重点介绍一些公证注意事项。
首先,公证业务需要由具有法律资质的公证机构办理。
在选择办理公证业务的机构时,我们要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公证机构。
可以通过查阅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是咨询熟悉的人士来了解公证机构的信誉情况,确保所选择的机构具备合法资格。
其次,我们需要在办理公证业务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不同的公证业务有不同的法律依据,我们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例如,在办理房屋买卖公证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明确公证所需的相关材料和办理流程。
只有了解了相关规定,我们才能更好地配合公证办理,确保公证的合法性。
在公证过程中,我们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证进行各种欺诈行为的情况。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需要仔细阅读公证书的内容,确保所公证的事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的信息。
如果发现公证书中有问题,我们应当及时向公证机构提出异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还要注意在公证过程中保守秘密。
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会了解到很多个人的隐私信息,这些信息需要得到妥善保护。
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有保密义务,但是我们也要在个人行为中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要将个人隐私泄露给不相关的人员,以免给自己带来潜在的风险。
最后,我们要了解公证的有效期。
不同的公证事项有不同的有效期,我们要及时了解公证事项的规定,避免公证失效。
如果公证事项的有效期已过,我们需要重新进行公证,才能保证其有效性。
总之,公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行为,我们在进行公证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保证公证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具体而言,我们要选择正规的公证机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保守秘密,同时了解公证的有效期等。
我国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

我国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1. 公证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遵循法治精神。
2. 公证人应当维护公证活动的中立性和客观性。
3. 公证活动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证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公证活动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5. 公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公证活动的规范进行。
6. 公证活动应当独立自主,不受他人干涉或操纵。
7. 公证活动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众监督和知情权利。
8. 公证机构应当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公证人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9. 公证活动应当注重公信力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0. 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国际合作,促进公证服务的国际化发展。
11. 公证活动应当注重社会效益,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12. 公证活动中应当杜绝一切形式的腐败和不端行为。
13. 公证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公证行业的良好秩序。
14. 公证机构应当积极推动科技应用,提高公证活动的便捷性和效率。
15. 公证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平等权利。
16. 公证机构应当依法行使公证权,不得滥用公证职权。
17. 公证活动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18. 公证机构应当严格履行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9. 公证人应当保持独立思考,不受任何利益诱导或压力影响公证活动的结果。
20. 公证活动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保障公证文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21. 公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公证活动的质量和准确性。
22. 公证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23. 公证活动应当遵循事实真相和公平交易的原则,防止虚假证明和欺诈行为。
24. 公证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提供有益服务。
25. 公证机构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证活动的智能化和便捷度。
26. 公证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查原则,确保公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公证经验交流总结

公证经验交流总结公证作为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多年的公证工作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也从同行那里学到了不少有益的做法,在此与大家分享交流。
一、公证的基本原则与理念公证工作首先要遵循真实、合法的原则。
这意味着我们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陈述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所公证的事项真实存在,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善于发现疑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公证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细节。
同时,公证工作要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
我们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要以客观、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公证申请。
这不仅是职业操守的要求,也是公证公信力的基础。
另外,保密原则也是公证工作的重要准则。
公证过程中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我们必须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二、公证业务的常见类型及办理要点1、委托公证委托公证是常见的公证业务之一。
在办理委托公证时,要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和委托权限等关键内容。
对于涉及重大财产处分的委托,要特别谨慎,核实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和行为能力。
例如,在办理房产委托公证时,要审查委托人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是否存在共有权人等情况。
同时,要确保委托书的内容表述清晰、准确,避免产生歧义。
2、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往往涉及复杂的家庭关系和财产分配。
办理此类公证时,要全面收集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等材料。
对于有遗嘱的情况,要审查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在核实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时,要做到严谨细致,防止遗漏合法继承人或出现错误的分配。
3、合同公证合同公证可以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预防纠纷。
在办理合同公证时,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公平,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
对于一些重大的合同,如金额巨大的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还需要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进行一定的调查了解。
我国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

我国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1. 公证活动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 公证活动应当实行公正、独立、公信、保密原则。
3. 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公证业务,确保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4. 公证活动应当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 公证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保持中立和公正。
6. 公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准则。
7. 公证活动应当注重技术手段的应用,确保公证文书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8. 公证机构应当加强对公证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9. 公证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为不法活动提供帮助。
10. 公证机构应当接受监督,保证公证活动的公开透明。
11. 公证活动应当传承和弘扬公证文化,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12. 公证机构应当不断创新和完善公证服务,满足社会需求。
13. 公证活动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4. 公证活动应当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15. 公证机构应当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提高公证质量和效率。
16. 公证活动应当加强对公证文书的管理和存档,确保安全可靠。
17. 公证机构应当指导公众正确理解和使用公证服务,防范风险。
18. 公证活动应当积极自律,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19. 公证机构应当加强对不正当竞争和不当行为的监督和处置。
20. 公证活动应当推动公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21. 公证机构应当引入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公证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22. 公证活动应当在法治框架下开展,依法处理各类纠纷和矛盾。
23. 公证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24. 公证活动应当关注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规避相关风险。
25. 公证机构应当依法确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合理。
26. 公证活动应当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提高服务水平。
27. 公证机构应当与司法机关密切合作,保障公证文书的执行力。
28. 公证活动应当依托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降低成本。
公正公证的法律程序与要求

公正公证的法律程序与要求在法律领域,公证是指为了保证合同、证明、声明或其他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将其经由公证员进行确认、记录和签署的一种法律程序。
公证程序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以及维护社会交往中的平等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公正公证的法律程序与要求,并倡导公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一、公正公证的定义公正公证是由相关法律规定的,通过公证人以独立、中立的立场,对特定事项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效力等进行确认和证明的一种法律程序。
它主要通过公证机关进行,以确保相关事项或文件的法律效力,并以此为基础保护公民的权益。
二、公正公证的程序公证程序包含以下几个基本的步骤:1.申请公证:公证可以由个人、法人或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文件,以及表达公证的目的和需求。
2.公证登记:公证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文件进行登记,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在确认无误后,公证机关将给予申请人相应的证明文件。
3.信息核实:公证员会仔细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这一步骤是确保公证的基础。
4.当事人确认:公证员会邀请当事人前来办公地点,并告知公证的目的和步骤。
公证员会与当事人确认其自愿参与公证并了解公证意义和效果。
当事人确认后,公证员会要求其签署公证书。
5.记录与签署:公证员将公证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并要求当事人在公证书上签字或盖章。
公证书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公证事项的具体内容、公证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公证机关的名称等。
6.公证证明:公证书应附有公证机关的公章,并由公证员签字或盖章。
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应由公证机关予以保存,并发给当事人。
三、公正公证的要求为了保证公正公证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中立公正:公证员在处理公证事务时应保持中立客观,不偏不倚。
他们应遵循法律法规,不得违背道德底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真实可靠:公证过程应确保所涉及的事实和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避免不实信息的存在。
遗嘱公证的程序、细则与注意事项

遗嘱公证的程序、细则与注意事项遗嘱公证的程序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实施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及考前须知办理公证所需材料及考前须知一、继承类1、死者的死亡证明2、死者的职工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3、夫妻一方死亡的提供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4、死者死亡时未满70周岁的提供其父母的材料5、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6、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7、继承人在外地并放弃继承的可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8、被继承遗产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拆迁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股权证明等〕9、《申请继承遗产证明书》10、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死者的死亡证明和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财产证明等二、遗嘱类1、办理遗嘱需当事人亲自预约填写预约单2、当事人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3、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证、存单、存折、银行卡、股权证明等〕三、委托类1、法人委托: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2、自然人委托: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受托人的身份证,还要看详细委托事项决定其他材料,如房屋买卖的应提供购房意向书、房产证、土地证、无抵押证明。
3、委托合同:涉及到常州的房屋出售委托的我处一般以委托合同的方式出具委托类公证,需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到场四、抵押借款类1、公司与个人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其他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2、抵押物的证明材料、抵押物上没有抵押的证明3、涉及夫妻债务或财产的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场4、借款金额超过50万人民币的应提供存款证明五、出生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护照2、当事人的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派出所、街道、乡镇证明,户口本与父母亲在一起的户口本也可以3、父母亲的身份证、已故的提供死亡证明4、当事人的二寸免冠照片六、结婚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可以直接出证不需要把结婚证放入公证书3、间接出证的需复印结婚证4、贴二寸免冠照片七、无犯罪证明1、身份证、户口本2、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3、需写明当事人的现住八、赠与类1、身份证、户口本2、财产证明〔房产证、土地证、股权证、行驶证等〕3、赠与协议书是双方合同行为,有赠与方与受赠方4、赠与书适用于单方的赠与行为,如受赠人未成年或不在场5、关系证明〔主要是考虑到免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如户口本、独生子女证、派出所、乡镇、街道证明九、证照类1、当事人身份证、护照2、所需办理的证照〔如结婚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四六级证、退休证、执业证、营业执照等等〕3、代理法人或其别人办理的`要出具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十、要求当事人面签的1、委托书、声明书、赠与类的及其他身份性的公证需当事人自己在公证员面前面签,对当事人需拍照十一、证据保全类1、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及其他证照〔如受权书、营业执照〕,明确申请人与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2、制作工作记录、拍照、封存、索取发票3、办理网上证据保全的注意排除进犯个人隐私的公证〔如个人短信、个人邮箱、聊天记录十二、亲属关系类公证1、身份证、户口本2、需写明当事人现住哪里,如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3、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派出所、乡镇、街道证明、或公证书可证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根据详细情况而定十三、文本相符类〔复印件与原件属实,非证照类〕1、身份证、户口本2、所要办理的文件〔注意这类文件一般不被归入证照类〕十四、其他合同协议类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涉及企业的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委托书2、合同文本3、标的物的证明材料十五、考前须知1、对于到美国、俄罗斯、韩国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的需间接出证的公证,公证词后应加上所附的XX译文与XX本来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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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张瑜明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公证员细节英国国王理查三世逊位,是因为一场输掉的战争,而这场战争在莎士比亚的著名台词里是这样写的:“马,马,一马失社稷。
”如果要给这句台词来个扩写,那便是下面这段广为流传的话:“丢失了一颗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
”故事虽然太过于传奇色彩,夸大了因果的某些联系,但不得不承认,细节在很多时候确实决定了成败。
西方谚语有云:细节里面有魔鬼,中国古代先哲也说,风起于青萍之末,祸患常隐于忽微,这些都是关于细节的强调之词。
从事公证行业近十年,有血泪教训,有经验之谈,还有自己经常强迫症发作逼自己要做得完美,受文选约稿,谈谈在承办公证业务中公证承办中常被忽略的十个细节。
1标准职业着装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职业着装除了便于各工种人群方便本职工作以外,已经是人类社会细化分工进化出的一套视觉体系。
职业着装不仅仅是实用,从一定角度讲,着装标志着行业及个人从业者的专业和专注程度。
着装也成为行业区别的典型标志,当人们讲到医生就会想到白大褂、口罩,讲到警察就会想到警服、手枪,讲到厨师就会想到白高帽、围裙,讲到法官就会想到法袍、法锤,讲到飞行员就会想到笔挺的制服和雷朋眼镜,甚至于讲到保安和协警,那套制服的样子也都是整齐地印在脑海里的。
可是,讲到公证员呢?形象或许非常模糊!貌似普通的黑色西服加一条花领带、国徽,似乎还有吊牌。
而即使这样,公证员们的着装,通常连这样的标准都还做不到。
不系领带,穿西服外套不穿衬衣,或者穿的衬衣是连穿五天的,一套制服下穿着运动鞋、登山鞋,上着制服外衣,下着牛仔裤板鞋,或者着制服然后手腕上、脖子上缠满佛珠……这种现象根源于很多行业内部人员觉得“十分正式而标准的着装,令自己非常不舒服,而且让自己看起来有点滑稽”这样的一种想法。
可是,作为制服的着装,真不是为了舒服来穿的。
请反过来想想,如果你在路上被一个穿着制服上衣和牛仔裤运动鞋的警察拦下来说要检查你驾照,你的第一反应是不是:“这是哪来的警察啊?假的吧?”,再想想,如果你去法庭,坐在审判席的法官手戴硕大的玉手镯、颈戴巨大琥珀珠子项链,你会不会有这样的疑虑:“这个法官会不会贪财拜金?能不能公平审理我的案件?”同理,着装不标准的公证员,会给当事人怎样的疑虑?有一家地产公司的培训条款这样写的:如果你想签500万的大单,请先穿得像签500万单子的人。
公证员的职业第一课,应该注意标准的着装细节——在办理公证业务时,穿标准、干净整洁的整套制服,佩戴国徽、吊牌,系制服领带,穿正装皮鞋,戴简洁恰当的首饰,还有,建议公证处也在楼梯处摆放整容镜。
请记住,职业着装就是你在这个社会生存所要披的一层皮,不是为了舒服,而是职业的“束缚”。
2流程梳理和参与公证处是不是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问题,是个有争议的话题。
但可以肯定的是,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从某些预定的办理流程。
公证办理中,每个公证人员都应该注意流程梳理和参与的细节。
流程就是一组共同给客户创造价值的相互关联的活动进程。
翻译为白话,解释什么是流程?就是宋丹丹小品中所说:“把大象放进冰箱需要几步?”“第一步打开冰箱,第二步放进大象,第三步关上冰箱。
”如果把这个问题套用到公证的办理,我们可以提问:“申办一个公证需要几步?”可以这样粗略回答:“第一步申请办理,第二步办理,第三部领取公证书”。
这个流程可以无限度地在其中增加细节内容,每一个步骤都可以进行分解和研究。
特别是在一些大型的分工合作性的公证处,流程的意义就不仅是把公证书这样一个产品生产交付给当事人,更关乎公证处的整体管理和运行。
从战略而言,流程分解、执行和优化是战略和管理意图得到执行的关键,从内部管理而言,流程分解、执行和优化是管理的分工、确责、减少内耗的着力点,从事务本身来看,流程的梳理和体系建设,能够将最佳做事方式提炼、固化,可以提高运行效率。
流程的梳理和改进或许是管理者思考的问题,但每一步参与和执行都是公证员结合办证实际梳理出的流程细节。
比如有公证员做的流程总结,称作三分钟工作法,即开始办理时花三分钟时间核对人证是否同一,证证是否同一,辨别证件真伪,检查关键时间点、信息点;全部证件不中途退还,现场签署完毕之后,再花三分钟时间来核对签字、指印是否完备,材料是否已经收齐,再次核对人证,再统一归还证件。
这样的流程看似简单,确是提高效率、减少遗漏和错误的好流程。
还比如有收银员总结领公证书证的流程:提交卷宗,坐旁边等叫名字,交费,签名,领证。
简单的流程告知,就解决了拥堵、拥挤的问题。
还比如,复杂多场地办公的指引问题,可以通过不同颜色区域指引不同办公场所来解决,就像很多大型停车场,把不同的区域涂成不同的颜色,很多人可能记不清楚数字编号,但是,能很容易记得停车区域的颜色。
流程的细节改进无法穷尽,没有极限。
请记住,流程不是捆绑,而是参与。
3证前咨询咨询和预约没有被程序规则法定为是一种流程。
然而实务中,咨询、却是比法定程序中的受理、审核更为重要的环节。
如果仅从流程意义来讲,可以认为咨询是整个公证承办的根基,同时咨询的各个关键信息点的沟通是公证处担任顾问角色的起始。
但很多公证处都不注重业务咨询这个细节,其实通过咨询,特别是首次咨询,可以探究当事人的真实目的。
很多当事人首次来到公证处是比较放松警惕的,但他们最终提供的不利信息、虚假信息,是在反复多次的咨询中“趋利避害”选择的结果。
我处理过的一个复查案件,女方身份证真实、结婚证真实,却是一个冒名顶替的女子去和真实配偶领取了形式真实的离婚证,最终实现了男方通过离婚,自己分割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
复查时,男方承认,是多次来公证处咨询,了解了离婚分割和个人处分的关系后想出来的“捷径”。
故,应重视咨询,咨询时应该注重听明当事人的意思,了解他所表述的偏差,适当探讨他欲通过公证的办理所实现的目的,公证书的用途。
通过咨询,对当事人办理公证进行引导,解决其问题、满足其需求,促成公证办理。
另外,证前的咨询,是公证产品营销和开发的关键点。
通过咨询,可以累积当事人对公证业务的需求数据,该数据的分析,是研究公证产品开发的第一手客观资料。
每一次和当事人的接触,都是一次公证的营销和宣传。
请记住,咨询。
4眼神交流“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作为一名公正地位的公证员,拥有一双慧眼是必须的。
办理公证,从咨询到受理再到承办,实际上就是一个与人交流的过程。
公证员的工作基础,一方面是识人辨人(如何辨识人证是否一致,是公证员们的基础执业技能,脸盲是借口,在此不做技术讨论。
)另一方面是通过交流更大程度获取当事人的认可,捕捉当事人的需求完成公证承办。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真诚的交流,必须是面对面、眼对眼的交流。
公证员承办公证事务时虽不是刑侦测谎,但是通过眼神的交流,有一定经验的公证员可以迅速判断当事人的真实内心意思。
而在很多公证处,如果有暗访者做记录拍摄,或许会有这样的画面:公证员对着电脑面无表情地在跟前来的当事人急切的讲话,眼睛从未离开电脑屏幕。
是的,我们大多数公证处的工作流程都已经电子化,公证员需要大量的时间操作电脑,但是请不要忘记了,眼前的当事人才是你目前眼里应该有的影像,而不是电脑屏幕上那些该死的按钮和图片。
眼神交流的另一个重要性,是洞察,在识别虚假意思表示、假人方面,有不可否认的贡献。
通常情况下,其实,多一点眼神交流,即使只有一丝疑惑或犹豫,公证员都能捕捉到一些不寻常的东西,进而做出判断。
比如,在面对存疑的当事人时,用坦荡而真诚的眼光看着对方说话和询问,首先,如果有闪躲和回避的,虚假的可能就大。
接下来,继续盯着他询问,回答相关身份问题时,对方的疑惑及回想、思索等细节,就会被注重细节的公证员发现。
5拍照办理公证业务时,拍摄当事人照片可以为公证承办的现场证据性提供有力支持,已经成为了很多公证处内部控制业务质量的举措。
很多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办理“非柜台”业务时,对拍照有及其严格的要求。
一般来讲,可能有这几种拍照的规范模式:1、拍摄当事人的正面面部照片。
2、拍摄当事人签署关键文件的照片。
3、拍摄与公证承办人同框的照片。
拍这种照片,看起来没有什么很大的技术难题,然而你知道,这其中包含的很重要的细节吗?笔者认为,在做这样的现场拍照时,即使你不懂高深的拍照技术,至少也应该注意以下这些细节:1、拍摄角度和光线。
公证承办时现场拍照不是人像写真,但也算是人像摄影,特别拍摄脸部,应该注意拍摄角度,自拍用的仰视、俯视、侧脸的角度应该避免,这样的人像,是变形的,不利于客观保留被拍摄主体的脸部特征。
应该怎么样?笔者觉得恐怕得是大多数的电影演的那样,嫌疑人档案照,举着牌子,正面、侧脸……开玩笑!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妨碍我们拍得尽量端正些。
2、清晰完整。
现场拍照的最低要求至少应该是清晰、完整的,很多公证员却做不到。
见过那些翻着白眼、闭着眼睛、面部模糊或者目光斜视、大笑失色的当事人现场照片吗?是的,这些就是我们公证员拍摄的杰作!不论承办公证的时候多么忙,拍照毕竟只用花几秒钟的时间。
如果要拍好,请像一个专业的摄影师那样,讲:“看这里,不要动,不要笑,好的,1、2、3!”3、拍摄时间地点。
如果你是一个一天要在外办理很多笔业务的公证员,而每笔业务又都要拍照,那么使用软件备注被拍摄主体的时间、地点和姓名很重要。
备注的好处,是让客观的时点记录并且后期整理很方便。
诸如“水印相机”之类的手机拍照APP都有这个功能。
当然如果你使用的是更专业的相机,甚至有的相机带有GPS模块,公证员都可以充分利用。
4、现场拍照的背景。
这是个几乎可能被忽视的细节。
因为公证承办是和当事人的近距离接触,拍照距离也可能很近。
这有什么问题吗?有!笔者处理过一个公证业务复查,债务人否认其在某银行的一笔借款,声称,签署借款合同的并非本人,不应由她承担还款义务。
在进行笔迹、指纹鉴定之前,笔者告知她,有当时的现场拍照,本以为颇有胜算,可后来一看照片,还不如没有算了!因为她留存在公证处的照片是在一面白墙旁边坐着没有任何可参考的标识物,不清晰也不正面。
看了照片,她立刻质问,这个照片是你们在哪偷拍的?!更加不能证明我是亲自、自愿来签借款合同的!如果,我们拍摄的现场照片是有清晰的背景或者桌台的,又会怎样?一些固定的外出签约银行,会使用写有“XX银行面签席”字样的水牌,放在签约者的面前再拍照,甚至举着当天签约的合同文本拍照,这些小细节都值得我们学习。
6录音与现场拍照一样,录音也是一种固定现场证据,还原真实的技术手段。
比如遗嘱,在中公协的承办规则中就明确提到要进行录音或者摄像,很多公证处对于重要的公证事项承办,都做了录音的规范性要求。
然而录音是把双刃剑,很多公证员其实并不懂得录音是为什么,也不注重录音的细节,所以,不录音还好,录音恰巧把自己出卖了!一个公证承办的录音应该是什么样的?笔者认为录音是公证员履行询问、告知的职责的一种记录方式,与书写笔录相比,录音需要更多细节性的技巧和经验,对公证员的口头表达有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