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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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版)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版)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在各地区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分支机构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信誉,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

分公司是公司二级机构,须经总公司批准,当地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相关营业许可证后,方可在公司授权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内开展业务活动。

第三条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原则:统一管理就是要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企业形象和宣传;统一核算是要公司财务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设立分支机构。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对分支机构的发展、监管、协调、服务等的归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综合管理第六条公司主要采用直接投资的形式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设立分支机构的地点应选择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或者市场规模较大的地级市;第八条设立的分支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地点符合上述要求;(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三)有清晰的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渠道,预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四)主要负责人应符合总公司对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职要求;(五)至少有一名市场开发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

第九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加盟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向公司办公室进行申报,公司办公室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形成初步意见,通过后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进行约谈,最后报总裁办公会议批准,并由公司总裁约谈,就加盟的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商谈,达成一致的正式签署加盟协议,加盟生效。

第十条对于公司已具有一定签约客户,并且意向客户或潜在客户资源丰富的地区,或者合格的加盟者较少的地区,公司直接投资设立分公司。

第十一条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将由公司办公室准备申报材料并报总裁审批,分公司应在接到总公司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工商局领取《申请分公司登记说明书》(以下简称),并在拿到说明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国税、地税登记手续。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办法

分公司管理制度第一节分公司设立第一条本着顺应公司总体发展需求,经充分市场调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对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的建筑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产业可设立分公司。

第二条对已成立的分公司,按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承包人实行竞争上岗,承包周期为三年,竞争承包人的资格须经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竞争承包人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以公司整体发展为已任,顾全大局,立足长远.2、不低于五年的生产经营经历,对所竞争的建筑市场熟悉,有较高的管理驾驭能力。

3、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保证承包金的按期、足额上缴。

第三条对新成立的分公司,立足起点要高、管理要严,同时公司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加以扶植。

新成立分公司程序及要求:1、由经营部牵头,对所欲设立分公司的市场或产业进行市场调研,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长批准。

2、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承包金额不低于二十万元人民币.第四条对已经成立分公司的建筑市场,应力求避免分公司重复设置,避免管理混乱,相互倾轧。

第五条分公司组织体制对分公司负责,鼓励分公司推行直属经营模式。

第六条分公司须设立市场发展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来源为第二年按分公司完成产值的2%提取该资金的所有权归分公司。

该基金主要用于分公司涉及新的经营领域发展使用,亦可弥补年度亏损.在承包经营期满,结清往来后作为经营业绩奖励由分公司负责人支配使用。

第二节分公司管理第七条分公司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分公司人事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定薪。

由分公司负责人结合本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分公司岗位任职资格、待遇、报酬等相关条件,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使用员工一律实行竞聘上岗,但同等条件下,分公司员工应优先使用公司已在册的职工,分公司与所聘用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其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保险等.驻外分公司必须保证员工一定收入水平,其基数不得低于1000元/月,其它收入可视本分公司年经营效益,人员管理层次、岗位、工作效能等由分公司负责人确定.第九条分公司临时聘用人员,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订立协议,协议必须明确具体期、岗位、待遇等条款,临时聘用协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规范分公司的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总公司出台了本管理办法,以明确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方式、要求等内容。

一、分公司管理与运营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中要求分公司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且必须对分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对于分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二、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总公司要求分公司必须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凭证管理等,并按照总公司规定的程序报送财务数据。

如果分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总公司有权干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三、分公司的运营数据分析总公司要求分公司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数据分析方法和工具,并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时间表向总公司汇报运营数据,以帮助总公司及时掌握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参数。

四、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福利等方面,分公司需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分公司的行政管理总公司要求分公司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流程,包括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等方面,以保证分公司的管理规范化、有序化。

六、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奖惩制度总公司制定了具体的奖惩制度,以对分公司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以激励业绩突出的分公司,同时也制衡业绩不佳的分公司。

七、总公司对分公司管理的监督总公司要求对分公司的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核查、人员核查等,以确保分公司的管理工作得到充分落实和执行。

八、总公司希望分公司在执行本管理办法的同时,加强与总公司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公司的更有效、更可持续的发展。

管理办法的格式范文

管理办法的格式范文

管理办法的格式范文第一篇:管理办法格式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单位的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分性别和职位。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本单位每个岗位的职责应明确,职责界定应根据工作性质、技能要求和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

第四条岗位职责的调整应该根据工作需要,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并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招聘应当以公正、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招聘广告应注明有关招聘条件和待遇标准等信息。

第六条招聘应当根据职位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第七条录用应根据岗位需求、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估情况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录用手续。

第四章员工权益第八条本单位的员工享有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安全保障、劳动保护、劳动合同、带薪休假、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九条员工的工资待遇应当与其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年限等因素相适应,工资扣除应当合法合规。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建立健康、文明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尊重单位领导和同事,遵守谈话、会议等礼仪,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排斥、污蔑、诱骗等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从事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等行为,不得泄露本单位的商业机密和重要信息。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本单位建立奖惩制度,以奖代劳、以罚促进,促进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五条奖励应当基于员工的工作实绩和贡献评定,规定奖励方式和奖励额度,及时发放奖励。

第十六条处罚行为应当公正合法,惩戒应当适度,罚款应适量,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限制范围。

总公司如何管理分公司常用的方法

总公司如何管理分公司常用的方法

总公司如何管理分公司常用的方法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分公司管理是公司工作的重点,分公司的销量和回款直接影响着公司总体销量的完成,管理好分公司,不仅可以保证总公司资金的流淌、加速企业扩张,也可以达到资源配置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的作用。

一、加强培养公司员工内部分散力及高度的责任心。

二、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细化落实到每个人。

三、分公司财务直接对总公司财务负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支付实行月初预算、事中掌握、月末对比差异分析。

四、有效的沟通,追求人性化管理。

五、每日由业务、财务向总公司报送分公司日志,包括明日工作安排。

六、政府部门对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如分公司无法处理,应在第一时间电话上报至总公司经理。

七、设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供应优越的晋升条件。

八、分公司经理与管理共同审核费用,严控费销比。

九、每月由分公司负责人对总公司报月度工作总结,总结出当月已了事项、未了事项、下月计划。

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提高员工素质。

十一、每月向总公司报送分公司财务报表、费用报表、销售情况分析(包括成交价及差异,客户档案等)。

十二、分公司经理应广招贤才,注重用人,为企业公司培养牢靠的的后备干部。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管理费如何做账某公司在外省市设有几个分公司,本着强化总分公司管理的目的,给下属几个分公司定了管理费上交指标。

那么:【问】1、总公司收到分公司上交的管理费,需要开发票吗?【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供应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供应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问】2、如需要,开什么发票?需要做收入吗?假如不用开的话,是否可以双方仅仅做"往来款'挂账?分公司又如何入账?涉及税收方面的详细法规?【解答】: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供应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分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分公司的经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的所有分公司,在分公司内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国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独立承担利润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总部的政策、决议,服从总部的管理,发挥所在区域的经营优势,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第五条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总部的指导方针,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并在全年进行落实和考核。

第六条分公司负责制定组织结构和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运营的高效性和协调性。

第七条分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市场情况,不断调整业务方向和产品结构,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第八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遵循合规经营原则,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经营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员工素质和技能,确保人才梯队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员工福利,关注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当定期向公司总部提交经营情况报告和财务报表,接受总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形成团结合作的工作氛围,提高整体绩效。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总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辞退等。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部所有,经总部审批可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新。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三篇_0.doc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三篇_0.doc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xxxx以下简称“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名义下的由分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第三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须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四条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对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权利。

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分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分公司应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经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到位,并将分公司管理体系报公司备案。

第七条分公司应大力加强企业思想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团结、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想方设法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第八条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印章、资信材料及介绍信的使用与保管负直接责任。

须建立印章、资信材料、介绍信的使用台帐。

严禁为非法活动和违背公司经营方针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出具资信材料和介绍信,否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分公司全部承担。

第九条分公司必须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分公司质量创优计划,定期检查在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全员质量教育。

第十条分公司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各项目安全生管理工作,其成员由负责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组成,适时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明确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总公司汇报。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简介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企业内部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总公司对于分公司的管理一直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总公司的管理职能总公司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其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进行规划和决策。

2.管理和分配企业的资源,包括人员、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资源。

3.监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分公司的业务决策、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4.控制风险,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建设和监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分公司的管理职能分公司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的主要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实施总公司的战略规划,贯彻总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指示。

2.落实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营运效率和业务质量。

3.负责分公司内部的管理和运作,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技术支持等各方面的工作。

4.完成分公司的业务目标和经营计划,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分公司管理制度总公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制定出适合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分公司应按照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开展业务活动。

加强财务管理总公司应秉持诚信、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对分公司的财务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合规。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及时计划和报告财务状况。

实施业务监督和指导总公司应定期对分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公司横向沟通,指导和促进分公司的业务协调和合作。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总公司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内部各部门的信息有效整合,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交流,为分公司的业务运作提供基础信息和技术支持。

落实人员管理制度总公司应制定一套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通过规范人员选拔、培训、薪酬、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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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稿)洛阳洛百烟酒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管理方案随着公司近年来多方位的发展经营,已逐步形成集团架构,集团化管理已经势在必行,为了确保公司未来的发展,便于制定总体战略及经营目标,为了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完善公司内部运作机制,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必须明晰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内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分公司管理模式列出以下实施办法,供公司领导讨论、审议。

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总公司管理定位于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业务指导、信息、财务管理和服务支持,对分公司实行“统分结合”、弹性授权的管理原则,即在监管约束有效的前提下对分公司充分授权。

第二条分公司管理定位于利润增值和业务执行,是公司目标管理的实施单位,并在总公司总体目标框架及授权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总公司战略目标为核心、以总公司下达的各阶段经营管理目标和工作布署为依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分公司应当执行总公司下发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关系将按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第二章分公司设立第四条公司本着顺应总体发展需求,在允许经营范围内,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认为条件成熟、有良好发展空间,有必要进行分公司运作的,由董事会拟定相关执行方案,经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成立分公司,具体筹建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非承包经营制的分公司成立初期所需的运用于生产的一切设施、设备及运行资金等,由总公司负责配置并提供业务支持。

第六条分公司变更注册名称、地址或办公地址需上报总公司批准。

第三章总公司与分公司职权划分第七条总公司职权:1、制定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收益分配、市场规划、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对公司品牌、公关、资质(挂靠)、对外担保具备管理权和决定权;2、制定整体融资规划,并按照公司整体结构的要求进行融资决策;3、对重大开发和投资项目、重大施工项目和大额垫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一定限度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施工项目投资;4、确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5、按照董事会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分公司,督促分公司完成任务,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检查、监督、考核、处罚权,对分公司主要数据、信息持知情权,并提出指导意见;6、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分公司新成立阶段及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7、确定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编制,审批分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及岗位编制;8、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及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持有人事管理权,即人事任免、晋升、考核、薪酬福利;其中对分公司财务人员具备垂直管理权,同时对全公司内部人才资源进行宏观调控,优化配置;9、在总公司财务制度原则下审批各分公司财务具体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统筹安排各分公司资金规划,调剂资金余缺,汇总财务管理信息,为各分公司运作提供资金支持;10、对各分公司上报的各类预算拥有最终决定权,并对分公司日常经营、开支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行使调整和监督权;11、对分公司银行账户开户持有决定权;12、对公司的施工设备及生产型固定资产具有调配权、处置权。

13、对各分公司业绩持评定、奖惩权,并对分公司额外给公司带来的较大效益和利益的行为行使奖励权,对分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给公司利益、股东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或内部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行使处罚权;14、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分公司职权:l、贯彻执行总公司基本方针、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年度计划及市场规划,按期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产值、利润、安全等各项指标;2、严格遵守总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在遵循总公司指导方向及原则前提下,可自行制定和完善适合内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事流程;3、根据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编制,决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人事聘用、任免、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管理权;4、对总公司下派的人员(财务人员除外)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工作方面具备一定权重的绩效考核(建议)权;5、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或核定预算范围内对资金的支配权;6、对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具备使用、保管权并负责日常保养;7、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业务合同或协议;8、对一般项目具有组织研究可行性方案的权力,或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的问题持建议权;9、具有组织拟订财务预算指标和财务预算项目类别、工程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的权力;10、具体业务开展、工程项目实施、日常生产运作、现场管理由分公司自行负责;11、总公司核定范围内具有对于一般性配套及应急物资的采购权;12、具有在预算范围内按程序使用资金的权利;13、在正常经营项目外,分公司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利益的其他项目对外投、融资持有建议权;14、接受总公司宏观指导和考核、监督、奖罚;15、按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16、行使总公司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九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总公司与分公司总经理签订当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十条总公司统一制定公司基本制度及原则性、方向性的管理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分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发的所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分公司可对制度不完善之处向总公司提出建议,总公司经过研究后及时或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因各分公司实际情况不同,允许各分公司在总公司管理制度(原则)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日常经营、费用开支等实行预算管理,由分公司根据内部业务项目类别及实施情况编制预算表报总公司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组织业务实施。

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可以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批准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总经理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经营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分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定期向总公司对应归口部门负责人述职并提交书面报告。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常规项目市场价格进行统一核定,分公司在保证核定价格前提下,可对外自主报价;总公司统一核定分公司团队提成标准(范围),并审批各分公司具体提成方案。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人事管理第十四条总公司实行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副总经理分管制,接受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监督。

分公司实行总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协管制,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十五条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在董事会权限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方式发挥其职能。

第十六条分公司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经总公司审批决定后,按照流程组织实施。

分公司不设财务部,由总公司直接委派财务人员在分公司成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并在总公司财务部领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分公司日常报账、工资发放、税务、银行等事务、关系处理,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协助总公司财务进行成本核算,对总公司负责。

分公司会计机构的财务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由总公司直接负责,并定期向总公司财务部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分公司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总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制发聘任文件,明确聘期和授权范围。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聘用、解聘、任免、晋升、业绩考核(不低于20%的考核权重)、薪酬福利发放统一由总公司决定。

分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按照总公司批准的编制自行招聘、管理,招聘程序需符合总公司人事招聘相关制度规定,超出核定编制外的人员,分公司应按照流程上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分公司执行总公司统一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相关绩效考评办法以及其他人事管理制度,并在制度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讨论点:分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薪酬标准由谁确定,普通员工的福利标准由谁确定和发放)。

第十九条分公司的财务人员、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保险关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负责办理并保管相关资料原件,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各分公司适用总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保证分公司财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不违背总公司财务制度前提下,分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行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需报总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财务类报表和资料,总公司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分公司经营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为了更大限度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益,各分公司所有收入的资金统一汇入总公司指定账户,由总公司直接管理、规划、调配。

各分公司在核定预算范围可自主安排使用资金,预算范围外资金使用需报总公司审批,其他情况无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不得挪用资金。

(讨论点:分公司是否保留现有财务账户,或采用其他灵活方式管理分公司账户)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会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分公司上月员工工资表,经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传总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在进行正常经营项目实施外,对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或给公司带来较大收益的其他项目涉及需要对外融资、投资或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或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向总公司提出建议,由总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对获得公司批准的投资项目,分公司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及效益情况。

当然对于单个较大项目(规定金额范围),总公司有权在各分公司之间进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统一规划,也有权直接控制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方案,总公司审批后,分公司统一适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章固定资产运行管理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即由总公司在投资管理权限内对固定资产采购、调拨、调配、处置行使决定权、管理权,但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对闲置、低效或无效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保证安全、提高效益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置。

固定资产交由分公司使用过程中,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公司应定期维护和保养固定资产,其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当纳入内部预算(后续支出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维护、修理、改良或更新改造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各分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账册,及时准确登记固定资产使用状况。

在总公司核定范围内的常用性小额配件及应急物资采购由分公司自行购置。

第八章信息管理第二十九条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总公司要求建立业务信息档案并按时提交相关信息报表,分公司总经理为其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条分公司在提供信息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所提供信息的内容必须真实、及时、准确、完整;2、分公司全体员工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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