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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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

内容包含: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

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需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依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篇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依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依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需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需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含: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麻醉药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麻醉药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麻醉药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库房管理工作,包括麻醉科、手术室、疼痛科等单位的麻醉药库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麻醉药库,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麻醉药库应设置门禁、监控、保险柜等安全设施,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存放。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麻醉药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麻醉科、手术室等单位应当加强对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严格遵守用药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麻醉药品库存台账,定期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

第八条麻醉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药品管理系统,保证麻醉药品的有效管理。

第九条麻醉药品库房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对麻醉药品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条麻醉药库内的药品禁止私自带出,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麻醉药品的存放第十一条麻醉药库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使用要求分区存放,做到分类明确,数量清晰。

第十二条麻醉药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第十三条麻醉药品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药品受潮、受损,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麻醉药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者变质的药品及时处理,避免使用失效药品。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的入库管理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靠。

第十六条麻醉药品的领用管理应当依据患者需要,按照程序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麻醉药品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库存,避免因缺药而影响患者治疗。

第十八条麻醉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存放条件和有效期,避免因不当使用而造成的问题。

第十九条麻醉药品库房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麻醉药品不受盗窃或损坏。

第三章麻醉药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二十条麻醉药品的发放和使用应当按照患者病情和医嘱的要求,严格执行医院用药规范。

手术室临床科室麻醉剂管理制度

手术室临床科室麻醉剂管理制度

手术室临床科室麻醉剂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手术室的安全和高效运行,麻醉剂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手术室麻醉剂的采购、配送、存储和使用,保证手术室的安全和患者的福祉。

一、职责分工1.手术室主任负责制定和监督麻醉剂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麻醉科医生负责手术室麻醉剂的使用,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安全。

3.护士长负责麻醉剂的存储、配送和登记,保证麻醉剂的质量和数量充足。

二、麻醉剂的采购和配送1.麻醉剂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并保持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2.麻醉药品的配送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3.建立麻醉剂的进货台账,记录麻醉剂的采购日期、批号、数量等信息,以便日后追溯。

三、麻醉剂的存储和保管1.麻醉剂应存放在专用药品柜中,柜子应设置在麻醉科和手术室门口,以便麻醉科医生和手术室工作人员方便取用。

2.麻醉剂柜应设置密码锁,只有麻醉科医生和护士长知晓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以加强安全性。

3.麻醉剂的存放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和清洁,温度控制在15-25摄氏度之间。

四、麻醉剂的使用和记录1.麻醉科医生应按照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麻醉剂,并在使用前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

2.麻醉剂的使用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用药时间、剂量、途径、效果等信息,确保术后追溯和结果分析的准确性。

3.定期举行麻醉讨论会,对手术中使用的麻醉剂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手术室麻醉剂的使用水平。

五、麻醉剂的报废处理1.麻醉剂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报废,禁止使用过期药品进行手术或治疗。

2.麻醉剂的报废应由护士长和麻醉科医生共同参与,按照药品报废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麻醉剂的监管和检查1.麻醉剂的监管应由手术室主任负责,定期检查麻醉剂的存储、使用和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麻醉剂的使用和记录情况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自查和互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总结:手术室临床科室麻醉剂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手术室安全、患者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

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

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
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是医疗机构重要的管理环节,其目的在于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并防止潜在的错误或滥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手术室麻醉药品管理的措施:
1. 库存管理: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的库存量,确保充足且符合需要。

采取有效的库存管理措施,如定期盘点、跟踪药品流向、管理有效期等。

2. 许可证和授权:确保麻醉药品的合法取得和使用。

医院应获得相关的麻醉药品使用许可证,并授权合格的医护人员使用。

3. 存储和标识:严格按照药品的特性存储,如避光、干燥、防潮等条件,并标明药品的名称、有效期和使用方法等信息。

4. 访问控制:实施严格的访问控制,只有受过培训和授权的医护人员才能接触和使用麻醉药品。

5. 记录和文档化:对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文档化,包括用量、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控。

6. 灭失和过期处理:对于丢失的药品或者已过期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以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7. 培训和教育:提供医护人员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包括麻醉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剂量控制、应急处理等,以确保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8. 紧急处理准备:在发生药物意外或不良反应时,要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设备,确保患者的安全。

以上措施旨在规范和管理手术室内麻醉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并减少潜在的风险和错误发生。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3篇)

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一、药库管理制度:1、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2、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4、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5、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____年。

6、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7、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8、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二、门诊、病区药房管理制度:1、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周转柜内的麻、精药品药由专人负责每日清点结算。

手术室质量控制中麻醉药品的储存与使用规范

手术室质量控制中麻醉药品的储存与使用规范

手术室质量控制中麻醉药品的储存与使用规范手术室是医疗机构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麻醉药品的储存与使用规范是确保手术室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麻醉药品的储存和使用两个方面,探讨手术室质量控制中的相关规范。

一、麻醉药品的储存规范1. 储存环境手术室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

2. 储藏容器麻醉药品应使用密闭的、遮光的储藏容器,防止光线和湿气对药物的影响。

储藏容器上应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便查找和使用。

3. 分装和标识麻醉药品的分装应使用无菌的分装器具,并在分装容器上标明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及分装的日期和负责人签名。

4. 存放顺序应根据药物的种类和使用频率进行分类存放,方便查找和管理。

常用的药物应放置在易取得的地方,而不常用的药物应放在较为隐蔽的位置,以防止错误取用或过期。

二、麻醉药品的使用规范1. 技术操作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熟悉该药物的特性和使用方法,并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使用。

使用前应检查药物的标签和有效期,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值班记录手术室应建立完善的麻醉药品使用记录,包括麻醉品种、用量、使用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质量。

3. 临床监测在使用麻醉药品期间,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

4. 废弃物处理用完的麻醉药品及时处理,不得留下残留物。

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以确保环境的清洁与安全。

总结:手术室质量控制中,麻醉药品的储存与使用规范是关系到患者安全和手术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储存、正确的使用和严格的管理,可以降低麻醉药品带来的风险,提高手术室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医务人员应时刻关注麻醉药品的储存与使用规范,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为患者的手术体验提供更安全、更优质的保障。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的使用、存放、保管和管理,保证手术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手术期间因药品管理不当或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麻醉科、手术室药品的使用、存放、保管和管理等方面,适用于所有在麻醉科、手术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特别是麻醉医生和护士。

三、药品的使用1. 麻醉药品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麻醉医师负责使用,护士在麻醉医师的指导下协助使用。

2. 骨科手术所需的缩血草,应有手术医生亲自负责使用。

3. 手术室内使用的药品应从专门的医疗药房供应,并应在手术前验收,并核对药品的品种、数量、有效期和批号,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 各药品种类的使用注意事项及注意事项包括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等,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后方可使用。

在使用药品前应先确认患者身份,如有不明确情况应及时与患者进行核实确认。

5. 对于规定日数前剩余而不能使用的药品,应及时报告医院药品管理部门处理,并提交药品耗用报告。

四、药品的存放1. 麻醉药品、缩血草应单独存放,标明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以及存放的位置等相关信息。

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储存。

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门配备的药品柜内,必须加锁,并随同钥匙存放。

2. 手术室内应设置专门的药品储藏室或药品柜,专门储存手术室药品,药品柜应具有防火、防潮、防盗的功能,并随同钥匙存放。

3. 对于药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要求,并有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流程应建立,保证存储环境符合要求,不得将药品与非药品混杂存放。

五、药品的保管1. 手术室的麻醉、缩血药品的配药、记录、使用、回收等均由专职硕士及以上医师责任制执行。

要按照要求准确记录麻醉机、缩血草使用情况,及时准确记录麻醉深度、生命体征、出现麻醉意外所做的处理等信息。

对于药品的用量,应根据患者情况、手术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在手术期间及时补药或调整药量,确保患者的手术质量和安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手术室储存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手术室储存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手术室储存管理制度
一、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工作、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专用保险柜。

二、临床各科应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领用、储存保管及管理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并能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法规知识。

三、临床科室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及空安瓿(废贴)到药房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取后数量不得超过本科固定基数。

四、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各临床科室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是科室负责人和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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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药窗口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 数量。
– -《管理规定》第14、15条
18
基数管理
基数表 处方换药品 出库三人复核
19
病区管理
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 -《管理规定》第23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 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 -《管理规定》第3条
16
内部管理-建立制度
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 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 问题和隐患。
– -《管理规定》第4条
17
调配和使用-药房基数管理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 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 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
文件;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处方管理法》第21条
7
患者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 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 诊一次。
23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卫医发[2007]38号 卫生部组织
中华医学会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共同编写
24
小结
保持合理使用和防止非法滥用的平衡是医疗机构 麻醉药品管理的根本原则
充分满足临床镇痛需要和防止非法流弊是麻醉药 品管理工作的目标,缺一不可
印件、诊断书、知情同意书
12
门(急)诊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 处方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控缓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 -《处方管理办法》第24条
13
专用病历保管
方便患者同时监管为原则
– -《处方管理办法》第23条
1
住院患者处方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 常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25条
2
电子医嘱
麻醉、精一与手写处方必须一致,同时保存。 精二
长期住院医嘱 电子医嘱 临时住院医嘱 精二处方 门诊 精二处方 电子医嘱与手写处方一致
患者及其亲属或监护人的义务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
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 医院 不向他人转让或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10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三)
重要提示
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 其他一切用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 能导致触犯刑律或其他法律、规定,要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3
专用病历
申请 用量 保管
4
按时给药原理
PRN给药方案
过量 镇痛 疼痛
时间
持续预防疼痛疗法
时间
5
申请-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 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 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 需求。
在医疗机构就诊的癌症疼痛患者和其他危重患者得 不到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时,患者或者其 亲属可以向执业医师提出申请。
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11
备案流程
1、患者携带证件: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暂住证正件,复印 件1份

其他证件:病历首页、诊断书、(代办人)
2、签署“知情同意书” 3、网络登记审批(宁波卫生局) 4、病历首页盖“专用病历”章、门诊部公章或医务科公章 5、盖章后的病历交医师开具处方 6、存档材料: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暂住证复
药剂科 医务科 门诊办公室 医生
14
检查中存在的缺陷
存档资料不全 首诊记录不全 随诊或复诊记录缺失 专用病历中记录其他药品 用量、用法不详细
15
内部管理-建立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 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 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 -《管理规定》第24条
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 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 -《管理规定》第28条 • 定期检查病区、手术室基数药品管理情况
20
21
22
度冷丁用于慢性癌痛 会产生较严重不良反应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适合本院的完善的麻醉药 品管理体系
25
普通门(急)诊患者处方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用量; 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 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适 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 师认为要求合理的,应当及时为患者提供所需麻醉 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
– -《条例》第39条
6
申请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 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 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处方管理办法》第27条
8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一)
患者所拥有的权力
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从医师、药师、护士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
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委托亲属或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力 权力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9
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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