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_2020年)完整版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说明书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说明书图1—4 明代成都城图1—5 清代成都城4.抗日战争爆发后——战时的国家后方基地1937年后,沿海、沿江部分工厂、机关、学校相继内迁,成都一时成为战时后方基地的一座重要城市,为疏散、战争需要,新建工程增多,一度刺激了建设用地的扩张发展,至1945年,营造厂社发展到137家,先后建造了军用机场、大学等一批较大工程,此时的空间发展已明显溢出古城,周边用地获得了大量开发,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5.解放初期至1960年——奠定现代城市格局基本建设不断发展,以“川藏公路,成渝铁路”为代表的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并在东郊工业区兴建了大批工业项目,使成都作为一新兴工业城市在川西初见雏型,随后的一批大型工用建筑项目和居民点的建成,使成都布局逐渐突破现今一环路的用地范围,在东北、东南方向形成较大片的建成区,但在此之后至1978年末,由于政治经济的原因,成都的建设在干扰破坏中历经艰难曲折,百废待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0年代末,拨乱反正,坚持改革开放,治理整顿,城市面貌产生了巨变,但由于城市建设仍以旧城的改造和城区内的填空补缺为主,建设用地虽有不少增加,但布局结构与1960年代初期相比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这一阶段的空间发展,经历了轴向扩展至内向填充的阶段演变。
6.1990年代后——“都市化”的空间演变特征“都市化”是这一阶段城镇群体空间演变的主要特征。
伴随着经济和人口的高速增长,中心城区和周边卫星城用地迅速拓展并联为一体,城市群体呈现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轴向发展的态势,特别是二环路、“五路一桥”、绕城高速相继修通,以府南河及中小河道整治工程、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为标志的旧城更新,不仅使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已经从1970年代的50平方公里,发展到目前的283平方公里,面积扩大了近5倍,“环形加放射”以及单中心圈层拓展的空间格局变得愈发明晰,而且出现了城市发展区域化的特征。
就成都的城市发展阶段来看,基本经历了点状形成、轴向扩展、伸展轴稳定、内向填充、再次轴向伸展五个过程。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中国地产网2009-10-14 9:52:50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3-2020年)纲要城市性质:四川省省会,中国西部重要中心城市之一,西南地区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中心城市。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3-2020年)纲要城市性质:四川省省会,中国西部重要中心城市之一,西南地区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1、四川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西南地区重要的科教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3、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运输枢纽、邮政通信枢纽;4、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与新兴工业产业基地;5、西部地区具有优良人居环境的居住地;6、国家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7、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新跨越,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加快城市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努力建设成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成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主要战略基地,西部竞争力最强的都市区。
围绕成都发展总目标,突出城市特色,逐步将成都建设成为新兴产业城市、中心枢纽城市、花园宜居城市、魅力文化城市、山水生态城市和旅游中心城市。
规划背景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提高城市化水平,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根据这一战略要求,《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落实这一战略要求的专项规划,主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成都城市化的目标和重点,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推进我市城市化的重大举措。
主要目标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城市化率目标为65%以上(按城市常住人口计算),平均每年向城镇转移农民28万人以上,使我市成为中西部城市化发达的地区之一。
(城市规划)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班级:09城乡城市规划原理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小组成员:邓静管念廖灿鹏小帕刘谨赫樊琪指导老师:张贞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川府发〔1997〕15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1、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成都市是四川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成都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理利用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3、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32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
要优化中心城的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中心城北部和西部的开发,引导城市向东部、南部发展。
要加强中心城与周边卫星城的快速交通联系,严格保护规划的绿色隔离地带,防止连片发展。
4、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到200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3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72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城市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70万人以内,建成区建设用地控制在226平方公里以内。
到2020年的城市实际居住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另行报批。
5、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与布局。
重点建设中心城周边卫星城镇,特别是龙泉、华阳等中小城镇,逐步形成以中心城为核心,中小城市为主体,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
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做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6、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严格控制好的净空条件和铁路站场及公路枢纽建设用地。
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与城市铁路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形成轨道交通与城市铁路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形成安全、高速的轨道交通体系。
国务院批复《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未来成都 盛装起航

2015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复了《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新总规),这对成都未来城市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里程碑的意义。
上版总规批准于1999年,至今已历时16年之久,从前后总规对比可以发现:成都新的发展定位已经跳出四川省和西南地区发展范畴,具备在西部地区乃至国家层面的重大发展作用。
原有的“西南地区的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被“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所取代,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商贸物流和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已上升至国家功能层面予以明确,“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的表述强调了成都在西部区域整体层面的引领作用和功能影响的方方面面,城市职能中提出“西部地区金融中心、科技中心和信息枢纽;国家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等,更加细化了要素层面的全面表述。
新总规城市规划区范围划定为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9区,双流、郫县2县以及新津县普兴、金华两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3753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域扩大,新总规城市规划区范围整体空间区域调整不多,但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却有着天壤之别。
新总规规划市域形成“一区双核六走廊”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集约型的城镇空间格局,双核分别为中心城区和天府新区。
确定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通过城市开发边界和环城生态区的划定限定了城市发展空间,可以适度疏解中心城区功能,保障了走内涵、集约发展道路,推进了区域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和集约发展。
这次新总规的范围包括了天府新区成都部分,含高新区南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新津县,共计1293平方公里。
明确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定位。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_2020年)完整版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年)|完整版1. 引言为了适应跨世纪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社会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成都市政府,1995年1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决定”(成府发[1995]198号)、经国务院1984年批准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国家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特修编1995-2020年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2. 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思想、规划原则:2.1 规划指导思想: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准则,以实现“两个转变”(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的战略方针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根据成都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制定出分阶段发展规划。
2.2 规划原则①保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②合理使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大力保护耕地;③ 城乡一体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发展。
3.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规划期限:3.1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确定都市区的发展格局;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优化中心城的用地结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立现代化高效率的城市基础设施。
3.2 规划期限:修编的总体规划期限为1995年-202年,其中:近期至2000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 规划区范围及规划层次划分:4.1 规划区范围:市域行政区范围均为本次规划范围,共12390平方公里。
4.2 本次规划按三个规划层次划分:第一层次为中心城,包括规划的外环路以内所涉及的区、县有关乡镇范围,面积为598平方公里;第二层次由中心城周边的2区、4县构成,包括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县、郫县、温江县的行政区范围,以及双流县的北部地区,总面积2662平方公里;第三层次包括规划范围内除一、二层次以外的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双流县南部地区,总面积为9130平方公里。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27•【文号】国函〔2024〕146号•【施行日期】2024.09.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4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成都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西部经济中心、西部科技创新中心、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功能,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成都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3.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6.6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96.6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361.2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6.8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成都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强对青海、西藏等地区的战略保障。
成都人口情况

成都人口情况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一、总规修编历程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成都市规划局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三家研究机构进行了成都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研究工作,对成都市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提出对成都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必要性。
2003年8月,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2003-2020)》等组织修编《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至今已历经1年,通过了建设部、四川省和成都市三个层次的技术审查,共召开了部门协调会、各级政府汇报会等大小会议30多次,为规划修编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综合协调了四川省和成都市有关产业、国土、水利、电力、电信、交通等20多个行业专业规划,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城镇体系、城市性质与规模、空间布局、城市交通、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市政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划内容。
二、总规修编背景及理由(一)总体规划修编背景1、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快发展必须注意的“五个统筹”,并指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2、四川省政府近期下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提出规划管理“九不准”;市政府着手整顿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推进规划编制、规划管理、规划监督三分离的管理体制。
3、成都市第十次党代会召开,提出“把成都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特大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以城市化为主线统筹城乡经济发展。
4、为适应国家与地方政府职能的调整与转变,城市规划编制重点与编制办法正酝酿着重大变化。
(二)总体规划修编理由1、行政区划调整2、城市规模突破3、工业产业调整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4、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的综合协调三、规划成果、期限和范围(一)规划成果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现状调查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6个专题研究报告、45张规划图纸。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14•【字号】成府发[2002]4号•【施行日期】200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2]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一月十四日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年)》,加快东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改革与结构调整步伐,构建我市工业新高地,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成都市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的思路建议》,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除适用于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外,其它城区实施搬迁改造的工业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企业搬迁改造应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整体规划,成片开发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涉及的政府各部门,应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简化审批和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
第五条企业搬迁改造应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工业卫生、消防、节水、节能、绿化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按照本办法实施搬迁改造的企业,可享受本办法中的有关政策。
第二章搬迁范围与搬迁方向第七条调整区域内的污染严重企业、高耗能企业和大运输量企业必须实施搬迁改造;一般性工业企业应服从城市规划主动实施搬迁改造;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扭亏无望的企业就地依法关闭破产。
第八条搬迁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工业布局要求,形成重点行业相对集中、产业辐射有序的分布格局。
同时,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周边环境、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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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20年)|完整版1. 引言为了适应跨世纪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6]18号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市社会经济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市政府,1995年11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决定”(成府发[1995]198号)、经国务院1984年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2000年)、国家建设部有关技术规和标准,特修编1995-2020年市城市总体规划。
2. 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思想、规划原则:2.1 规划指导思想: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准则,以实现“两个转变”(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的战略方针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根据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制定出分阶段发展规划。
2.2 规划原则①保持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②合理使用土地,节约土地资源,大力保护耕地;③ 城乡一体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发展。
3.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规划期限:3.1 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确定都市区的发展格局;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优化中心城的用地结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立现代化高效率的城市基础设施。
3.2 规划期限:修编的总体规划期限为1995年-202年,其中:近期至2000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 规划区围及规划层次划分:4.1 规划区围:市域行政区围均为本次规划围,共12390平方公里。
4.2 本次规划按三个规划层次划分:第一层次为中心城,包括规划的外环路以所涉及的区、县有关乡镇围,面积为598平方公里;第二层次由中心城周边的2区、4县构成,包括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县、郫县、温江县的行政区围,以及双流县的北部地区,总面积2662平方公里;第三层次包括规划围除一、二层次以外的都江堰市、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双流县南部地区,总面积为9130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重点是第一层次。
第一、二层次共同构筑市区,共3260平方公里,也是中心城规划区围。
5. 城市发展目标5.1 城市建设的总目标是:建设一个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体现历史和地方特色、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特大城市,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2 为了实现总目标,应达到以下城市发展目标:①具有高质量生态环境的园林城市;②具有鲜明历史文化特征和丰富历史文化涵的历史文化名城;③具有较高科技开发和创新水平、促进新技术的产业经,市民具有较高科技文化素质和高尚文明素质的现代化城市;④具有多种选择性,能满足不同年龄、职业和文化层次市民的需要的城市;⑤实现城乡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⑥交通便捷、基础设施现代化、高效率的城市。
6. 城市性质及城市规模6.1 城市性质:是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我国西南地区的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是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6.2 城市规模:6.2.1 人口规模①市域各规划时段总人口分别为:至2000年,总人口1020万人;至2005年,总人口1070万人;至2010年,总人口1100万人;至2020年,总人口1150万人。
②中心城各规划时段的城市人口规模分别为:至2000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05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30万人;至2005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23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50万人;至2010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42万人,实际居住人口270万人;至2020年,非农业人口规模278万人,实际居住人口310万人。
至远景期,中心城最大非农业人口规模应控制在305万人以,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50万人以。
6.2.2 用地规模①市域各规划时段总城市建设用地及交通设施用地分别为:至2000年,总城市建设用地342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30平方公里;至2005年,总城市建设用地422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36平方公里;至2010年,总城市建设用地490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40平方公里;至2020年,总城市建设用地670平方公里,交通设施用地60平方公里。
6.2.3 中心城各规划时段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至2000年,172平方公里;至2005年,200平方公里;至2010年,226平方公里;至2020年,248平方公里。
至远景期,中心城最大用地规模应控制在130平方公里以。
7. 市域城镇体系7.1 城镇体系发展方针为:严格控制中心城规模,适当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形成功能布局合理、经济发达、基础设施先进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7.2 城镇体系发展战略:以大城市为核心,以中小城市为主体,以小城镇为基础。
7.3 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由特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构成。
其中特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4个;小城市11个;小城镇139个。
市域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由中心城-卫星城-县(市)域中心城镇-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五级构成。
7.4 根据市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市域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形态为:以中心城为核心,依托交通干线集聚发展的点轴型放射状空间布局结构。
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主要发展轴分别为:①依托成灌路的犀浦-红光-郫筒-安德-都江堰市城镇发展轴;②依托成温邛高等级公路、成大路的文家-涌泉-柳城-崇州市-晋原-邛崃市城镇发展轴;③依托成雅高速路、川藏路(机场专用路)的双流航空港开发区-东升-五津城镇发展轴;④依托成渝高速路、老成渝路、成龙路的大面-龙泉城镇发展轴;⑤依托成绵高速路、川陕高等级公路、宝成铁路的天回-桂湖-大弯城镇发展轴;⑥依托人民南路、元华路、成仁路的石羊-华阳城镇发展轴。
8. 都市区8.1 总体布局:都市区是市域城市化及第二、三产业的重点发展区域;都市区以为一体化的城市地区,区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在2010年以前逐步实现一体化;各卫星城既相对独立地承担所在区域的中心职能,又分别承担中心城的部分职能。
8.1.1 都市区是由大弯、龙泉、柳城、桂湖、郫筒、东升、华阳等七个卫星城与中心城共同构成的高度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城市群,是形成现代化都市的主体,各卫星城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优势互补,共同发挥都市区的整体功能。
8.1.2 卫星城需承担第二产业发展的职能,一方面疏解中心城工业,另一方面截流新的大型工业进入中心城。
都市区各城市(镇)之间均保留生态绿化间隔带,严禁城市(镇)连片发展。
8.1.3 按照保护良田和保护中心城环境的原则,都市区的重点发展方向是南部的城市下风、下游地区,以及东部的丘陵、台地地区。
向南沿人民南路南延线形成石羊-华阳高新技术发展走廊,向东沿老成渝路形成洪河-龙泉工业发展走廊。
9. 中心城9.1. 总体布局9.1.1 中心城是全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重点发展辐射西南地区的金融、商贸、科技文化、信息、综合管理和服务等第三产业。
9.1.2 中心城的布局形态逐步由现在的密集“圈层式”发展为疏密结合的“扇叶式”布局,使城市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9.1.3 中心城共划分为13个分区及22个大区,各大区平均人口规模约15万人。
中心城逐步由现在的单中心结构发展为多中心结构,形成由市中心-副中心-大区中心-居住区中心构成的城市结构。
9.1.4 按照放射加环状的道路结构,中心城划分为三个区:一环路以为市中心区,面积为28平方公里;一环路与规划三环路(南部和东部以铁路为界)之间区域为主城区,面积为128平方公里;主城区以外至规划外环路为环城区,面积为442平方公里。
9.2 市中心区9.2.1 市中心区重点建设大型的金融、商贸、文化、信息及服务设施;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加快基础设施现代化;保护历史文物,体现名城风貌;提高环境质量,将市中心区建设成为具有历史和地方特征的现代化高效率都市核心。
9.2.2 市中心区各类公共设施相对集中设置,有利于其功能的高效率运行。
9.2.3 市中心区现有的工业应在2000年以前逐步迁出,不得在原址改造或扩建。
9.2.4 严格控制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强度,使之与基础设施能力相匹配,地块开发的平均容积率应控制在4以。
9.2.5 至2010年市中心区的实际居住人口由现在的约80万人下降到70万人左右;至2020年市中心区实际居住人口减少到60万人左右,最少应保持50万人以上规模。
9.3 主城区9.3.1 主城区是中心城的主体,重点发展生活居住、科研教育、交通枢纽、物资集散等功能。
除发展部分高新技术产业以外,不再新增工业区或设置大型工业项目。
鼓励区工业迁往卫星城发展。
9.3.2 主城区划分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东北区等5个分区,各分区具有不同的发展重点。
9.4 环城区9.4.1 环城区是中心城的外围之域,依托现有的小城镇及工业点形成天回-大丰、龙潭寺、洪河-十陵、石羊-琉璃、族桥-机投、黄田坝、犀浦-土桥等7个相对独立的分区。
各分区之间以永久性生态绿地隔离,严禁连片发展。
9.4.2 环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至2010年控制在69.7平方公里以,至2020年控制在91.7平方公里以。
9.4.3 环城区可适当发展占地少、效益高、污染低的Ⅰ、Ⅱ类工业,同时接受市中心区及主城区部分工业的迁移。
9.4.4 环城区各分区按照生活与就业相对平衡的模式发展,根据不同的区位,分别确定不同的发展重点。
9.5 公共设施体系9.5.1 中心城公共设施体系由1个市级中、2个市级副中心、20个大区级中心和若干居住区级中心四级构成。
在高新区人民南路南延线与三环路交*口地带设置城市南部副中心;在洪河片区沿老成渝路侧设置城市东部副中心。
9.5.2 公共设施用地在城市用地中的比重保持14-17%,至2010年新增公共设施用地11.16平方公里,至2020年再新增1.60平方公里。
9.6 居住用地9.6.1 中心城居住用地比重保持在30%以上,提高生活居住的环境质量。
9.6.2 至2010年中心城居住用地比重由现在的35.02%下降到31.92%,新增居住用地24.51平方公里,人均居住用地提高到26.7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现在的8.44平方米提高到12-13平方米,新建1750-2020万平方米住宅,新建20个规模为3-4万人的居住区。
9.6.3 至2020年,中心城居住用地比重保持在30.93%,人均居住用地达到24.7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14-15平方米,新建960-1270万平方米住宅,再新建15个规模为3-4万人的居住区。
9.7 行政办公设施9.7.1 省、市委机关办公区均在原址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