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流程节点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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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流程图(超经典)

民诉流程图(超经典)

一般:起诉→ 审察程序不切合针对不一样状况作出不一样办理审审理理起诉条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中期发限人或其余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详细的诉讼恳求现从案立和事实、原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情案复次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杂日一,起起诉状应记明以下事项(民诉第 110 条)。

若有短缺→审可计以算限时补正转(为而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应该附有切合起诉条件相应的证普非通转据资料程化序时起诉应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合用简略程序的法院: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能够合用简略程序审理第一审案件,中级以上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不合用简略程序合用简略程序的案件:合用简略程序的案件只好是事实清楚、权益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审理波及人民调停协议的民事简略案件,一般应该合用简略程序。

)程序不合用简略程序的案件:①起诉时被告着落不明的案件;②已经依照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③发回重审和依照审讯监察程序再审的案件。

简略程序的特色:①起诉方式和受理案件的程序简易(爽口头起诉;两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立刻审理);②传唤方式简易;③独任审讯;④开庭审理程序简易;⑤审理限时短(审限仅三个月,且不行延伸)。

合用简略程序应注意的情况:①合用简略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能够直接开庭进行调停。

调停前见告当事人诉讼权益义务和主持调停的审讯人员。

在咨询当事人能否申请审讯人切合(法定条件)受理应该在 7 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假如在立案后发现不切合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能够提起上诉①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见告原告提起行政诉讼②在两方当事人依法自发完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状况下,应见告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法院仍可受理: * 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无效或许内容不明确没法执行的,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 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许选择判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法院有权受应该事人的起诉; * 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争辩的,视为法院有管辖权。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04.21•【字号】津高法〔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关于印发《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津高法〔2016〕60号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各审判管理委员会),铁路运输法院,本院相关部门:《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已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6年1月18日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院可根据本院具体情况制定细则。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高院执行局联系。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4月21日天津法院执行实施案件节点及办理流程规范(试行)为规范执行实施行为,提高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天津法院执行实施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执行启动阶段第一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书,同时向双方发出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承办人员告知书和执行费收费标准告知书。

第二条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如获悉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并同时进行上述第一条工作。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将案件材料转交执行审查部门审查:(一)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二)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超过申请执行期间或者其他阻止执行的实体事由提出阻止执行的;(三)被执行人对仲裁裁决或者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申请不予执行的;(四)其他依法应当转交执行审查部门审查的。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调度系统讲解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调度系统讲解

人民法院执行指挥调度系统解决方案目录第1章系统概述 (4)1.1 应用背景 (4)1.2 需求分析 (4)第2章总体目标 (6)2.1 系统设计 (6)2.2 总体构架 (7)2.3 系统组成 (8)2.3.1 执行指挥调度平台 (8)2.3.2 移动指挥系统 (8)2.3.3 单兵执行系统 (9)2.3.4 执行押解系统 (9)2.3.5 视频监控系统 (9)2.3.6 显示控制系统 (9)2.4 系统功能 (10)2.4.1 客户端应用功能 (10)2.4.2 视频指挥功能 (10)2.4.3 任务管理功能 (10)2.4.4 实时监控功能 (10)2.4.5 电视墙控制功能 (11)2.4.6 存储管理功能 (11)2.4.7 报警功能 (11)2.4.8 GPS定位功能 (11)2.4.9 电子地图功能 (11)2.4.10 日志查询功能 (11)2.4.11 信息发布功能 (12)2.4.12 网管巡检功能 (12)2.4.13 第三方对接接口 (12)第3章系统特点 (13)3.1 先进的视音频技术 (13)3.1.1 视频监控与无线传输结合 (13)3.1.2 视频监控与GPS定位结合 (13)3.2 行业级解决方案 (13)3.2.1 专业调度平台 (14)3.2.2 科学有效的多级指挥协调 (14)3.2.3 专业的任务管理功能 (14)3.2.4 结构紧凑,集成度高 (14)3.2.5 系统可操作性强 (15)3.3 高可靠系统设计 (15)3.3.1 适应复杂单兵环境 (15)3.3.2 适应车载环境 (15)3.4 全面的数据库支持 (15)第1章系统概述1.1 应用背景近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为了促进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规范、廉洁运行,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等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执行权分权和高效运行机制1、执行权是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各类执行措施以及对执行异议、复议、申诉等事项进行审查的权力,包括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

2、地方人民法院执行局应当按照分权运行机制设立和其他业务庭平行的执行实施和执行审查部门,分别行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审查权。

3、执行实施权的范围主要是财产调查、控制、处分、交付和分配以及罚款、拘留措施等实施事项。

执行实施权由执行员或者法官行使。

4、执行审查权的范围主要是审查和处理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以及决定执行管辖权的移转等审查事项。

执行审查权由法官行使。

5、执行实施事项的处理应当采取审批制,执行审查事项的处理应当采取合议制。

6、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实施程序分为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等不同阶段并明确时限要求,由不同的执行人员集中办理,互相监督,分权制衡,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执行局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对分段执行实行节点控制和流程管理。

7、执行中因情况紧急必须及时采取执行措施的,执行人员经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和其他控制性措施,事后两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8、人民法院在执行局内建立执行信访审查处理机制,以有效解决消极执行和不规范执行问题。

执行申诉审查部门可以参与涉执行信访案件的接访工作,并应当采取排名通报、挂牌督办等措施促进涉执行信访案件的及时处理。

内部控制流程图

内部控制流程图

内部控制流程图目录第一部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步骤及流程一、工作步骤二、工作流程图三、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四、制度框架第二部分:经济活动控制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二节收支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三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四节资产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五节建设项目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六节合同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第一部分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步骤及流程一、工作步骤(一)成立内部控制领导组织机构单位要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常设的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内部控制工作(二)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1、建立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主要内容:议事成员构成;决策事项范围;投票表决规则;决策纪要的撰写、流转和保存;决策事项的落实程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制度等2、建立关键岗位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单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关键控制岗位责任制;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培训制度等3、建立会计机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财会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度;会计业务工作流程等4、按照单位的控制工作需要建立其他管理制度5、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建立六项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见下文) (三)开展经济活动内部控制1、梳理单位六项经济活动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环节,查找风险点2、根据找出的风险点、采取控制措施,进行内控设计3、进一步完善单位的制度建设,制定内部控制工作手册二、工作流程图三、主要经济活动的管理结构四、制度框架第二部分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第一节预算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一)预算编制及批复(二)预算执行与分析(三) 预算追加调整预算调整流程节点简要说明(四)决算管理流程图决算流程节点简要说明(五)绩效评价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预算编制及批复(二)预算执行与分析(三)决算和预算绩效管理(二)支出业务(三)债务业务二、流程图资金支出流程节点简要说明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收入业务(二)支出业务(三)债务业务第三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1、采购预算编制与计划管理2、采购活动管理第四节资产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一)货币资金业务(二)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三)对外投资业务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货币资金(二)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三)对外投资第五节建设项目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项目管理(二)资金管理第六节合同业务控制一、工作步骤示意图二、工作流程图三、风险点及主要防控措施一览表(一)合同订立阶段(二)合同履行阶段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01.13•【字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若干意见为提高执行效率,防范执行风险,严格执行纪律,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公正、规范、安全执行,结合执行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意见。

第一章业务纪律篇第一条严格执行审限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节点控制期限,不得超审限办案。

第二条严格执行归档报结案制度,不得预报结案或已结案不及时报结。

第三条申请扣除、延长审限,不得虚构理由,不得倒签申请日期。

第四条法官呈报的案件事实必须属实、全面,经办人对案件事实负责;审批领导要认真审查把关,对审批意见负责。

第五条被执行人涉行政机关或其它重大、敏感案件,应及时履行报告程序。

第六条执行过程中制作的法律文书应统一规范、正确严谨,并按文书上网要求及时公开。

第七条不得超越本院权力清单的授权范围签发法律文书或进行案件系统操作。

第八条系统查询所得或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应当及时进行查控,避免造成财产流失。

第九条执行过程中因工作疏忽致使查控错误或财产流失,可能或已经引发当事人投诉的,应及时上报领导协调处理,不得隐瞒并私自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诉讼保全案件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保全(或解除)措施,不得拖延办理,避免造成不利后果。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等生鲜易腐、特许经营的特殊品类财产的查控措施应当审慎,查控前应充分考虑后续的变现障碍及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

第十二条新收案件应及时核查有无财产保全,如有则应及时续封并注意执行案号与保全案号的衔接。

第十三条强制搬迁案件,应先制定详细的搬迁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并经局领导审批。

搬迁现场至少应有一名副庭长以上领导带队。

第十四条案件报结时,应结算案件执行到位的所有款项,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办理取款手续,暂不能结算的,应当书面注明原因并附案卷。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预算业务流程图及风险点管控

行政事业单位内控预算业务流程图及风险点管控

第一节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预算编制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编制控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编制环节流程概况
3.预算编制环节风险点及控制点分析
二、预算执行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执行控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执行环节流程概况
3.预算执行环节风险点及控制点分析
三、预算追加调整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追加调整控制环节流程图
四、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图
2.预算业务决算编制环节流程概况
五、预算绩效评价控制环节流程图及风险点、控制点分析
1.预算绩效评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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