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文(二篇)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文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运行。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个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安全操作。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操作的流程和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操作规范培训,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3.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企业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落地、护栏等安全设施,确保员工工作的安全。
4.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防火防爆工作的有效开展。
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检查要求。
同时,要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5. 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确保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企业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同时,要定期对风险进行复评,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6.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确保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的有效进行。
企业应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7. 加强事故调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8.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企业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共同推动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是一个事故易发生的行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推进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本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本一、总则船舶修造、拆解企业是进行船舶修造、拆解作业的专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本文为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本,包括了以下方面的内容: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培训教育、安全设施设备、事故预防、应急措施等,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修造、拆解作业高效、安全进行。
二、组织机构1. 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设置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专门的人员负责。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企业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手册、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人员都意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四、岗位责任1. 各级管理人员应根据职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落实。
2. 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保证船舶修造、拆解作业安全进行。
五、培训教育1. 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或岗位培训机构,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2. 企业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安全设施设备1. 企业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包括安全标识、消防设备、防护装备等。
2. 安全设施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事故预防1. 企业应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包括对危险源的排查和管理、岗位作业证书的颁发等。
2. 企业应加强对各类事故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八、应急措施1. 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疏散逃生预案等。
2. 企业应设置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结语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范本即以上述内容为基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考核分解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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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黄金时代是在我们的前面,而不在 我们的 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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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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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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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40、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南通修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员工时刻 保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 作技能。
应急演练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 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 施。
02
安全预防与控制
危险源识别与评估
总结词:全面、定期、科学
危险源信息更新:定期进行危险源识别 与评估,及时更新危险源信息。
报告的内容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的 类型、原因、人员伤亡情 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事故调查与分析
成立事故调查组
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 和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调查询问
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了解事故的经 过和原因。
现场勘查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分 析事故原因。
分析结果
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确定事故的责任人 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03
操作培训
南通修船企业应针对每一种设备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员工了解设备的
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率。
船舶修理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修理前检查
在船舶修理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船舶的稳 定性、结构、设备和电器等,确保修理过程中不会出现 安全事故。
安全防护措施
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 置安全警示标志、提供安全带、使用安全阀等,确保员 工的人身安全。
03
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01 02
设备安全
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南 通修船企业需要针对各种设备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的检查 、使用、维护和保养等环节。
定期维护
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doc-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

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00七年九月目录1安全基础管理1.1安全生产责任制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安全生产投入1.4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1.5安全生产教育1.6事故管理1.7“三同时”管理1.8班组安全管理1.9安全操作规程1.1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11相关方安全管理1.1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1.13重大危险源管理1.14应急救援预案1.15安全生产管理档案2机械设备设施2.1空压机2.2金属切削机床2.3冲、剪、压机械2.4特种设备2.5工业管道2.6厂内机动车辆2.7木工机械2.8砂轮机2.9风动工具2.10其他(含炊事)机械2.11脚手架2.12工业梯台3电气设备设施3.1变配电系统3.2低压电气(固定)线路3.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3.4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3.5电网接地系统3.6防雷接地装置3.7电焊机3.8手持电动工具3.9移动电气设备3.10行灯4危险作业4.1高处作业4.2明火作业4.3船舱及密闭舱室作业4.4合拢作业4.5船舶下水作业4.6高温作业4.7起重作业4.8清油作业4.9 气体检测作业4.10 水上、临水作业5作业场所5.1厂区(码头)环境5.2工厂建(构)筑物5.3车间环境5.4仓库一般要求5.5危险化学品库5.6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5.7乙炔站、制氧站、液化气站5.8涂装作业场所5.9木料场所5.10有毒有害作业场所6.附录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1 安全基础管理1.1安全生产责任制1.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2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a)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船舶修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船舶修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风险,确保船舶修造过程安全、高效进行,提高船舶修造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船舶修造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员工安全生产权益。
第四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生产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五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处理和追究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九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制定生产作业规范,详细规定每项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措施、作业步骤等内容。
第十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类设备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规定,规定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条件、标准、安装要求等内容。
第十二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制定危险品管理规定,规定危险品的存放、使用、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三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规定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四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应急演练培训等内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定期进行,不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提高。
第十六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向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内容。
第十七条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操作能力。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船舶修造和拆解是一项相对危险的工作,涉及到高空作业、火灾爆炸、电气、机械等多种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船舶修造和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以下是基本要求。
一、安全管理体系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规范、流程明确。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4.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现场安全管理1.进行场地规划和布局,确保施工现场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防护设施完备。
2.对有危险性的工序和装备实施特殊防护措施,比如钢板剪切、焊接、高处作业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比如热工环境、有害物质防护、机械设备操作标准等,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4.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测,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可靠。
三、安全生产设备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配备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对船舶修造和拆解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
2.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清楚规定各级人员在火灾、爆炸、疏散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流程。
3.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对突发事件处理的应变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五、安全生产监督和考核1.船舶修造和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定期组织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召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办。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船舶修造、拆解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船舶修造和拆解是涉及到重型机械、高强度物料和复杂工艺的危险行业。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下是船舶修造和拆解企业应遵守的基本要求。
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立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2. 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 进行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场所与设施要求1. 确保场所整洁、明亮、通风良好,保持道路和通道畅通。
2. 安装照明设备、消防设备和应急疏散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 配备齐全的个人防护设备,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4. 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物料管理1. 采用科学的物料管理办法,确保物料的供应和使用安全。
2. 对危险物料进行专门管理,保证其储存和使用符合安全规定。
3. 严禁使用过期物料和不合格物料,确保施工质量和工人安全。
四、机械与设备管理1. 对使用的机械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2. 建立机械和设备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强制使用防护装置,防止机械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五、工艺控制与操作要求1. 编制科学的施工工艺流程,确保施工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建立监测和报警系统,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实时监控。
3.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跌落、触电、切割等意外事件。
六、环境保护与事故应急1. 配备绿化、环保设施,保护周边环境和生态环境。
2. 制定排污、噪声、振动等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3. 建立应急救援措施,培训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七、安全教育与培训1. 对员工进行入岗前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事故事故隐患报告和分析制度,及时整改和改进。
3.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弘扬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理念和态度。
造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造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造船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生产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护、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检查考核等方面内容。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具体落实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进行检查考核。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五条本企业所有生产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才能投入使用,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工厂生产车间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遇到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安全疏散。
第七条禁止员工在生产设备操作不熟练或未经培训的情况下擅自操作,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才能上岗操作。
第八条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消防知识、职业病防护、急救知识等,确保员工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
第九条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模拟各种紧急情况处理,检验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及时调整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上报,进行责任追究并进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护第十一条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口罩、安全帽等,在工作中必须穿戴防护设备,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四条企业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卫生消毒,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减少职业危害风险。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五条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责任到人。
南通修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南通修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南通修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南通修船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以便确保所有员工能够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潜在危险并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定,以保障它们本身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制度1. 安全宣传教育1.1 员工安全意识要求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对待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
当员工有关于安全问题的疑虑和担心时,应及时与上级职员沟通和解决。
1.2 安全管理的三大理念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南通修船企业将安全管理分为三大部分:1.2.1 动态管理:即在设备运行过程中,需要时时关注设备状态,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并随时进行故障维修。
同时也要密切关注员工的安全状况,确保员工具有安全的劳动环境。
1.2.2 静态管理:即对于设备的损坏、老化和危险因素的排除和管理,以确保设备长时间运行,并且安全、高效、稳定。
1.2.3 行为管理:即约束员工的行为举止,确保有效地控制员工的行动,使员工严格遵守企业的安全规定。
2. 安全教育培训2.1 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新员工进公司后,应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观念和技能。
2.2 定期安全教育南通修船企业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使员工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了解公司的安全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
2.3 不定期安全教育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公司可安排不定期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灾难演练,以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意识培养3.1 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安全意识是南通修船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是防范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只有经常做好安全宣传,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方式(1)安全演练: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对员工进行实物操作,以及,在安全演练中对员工进行应急教育。
(2)安全培训:对公司中的每个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让员工了解自身的责任,并提高其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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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0一0年三月目录1安全基础管理1.1安全生产责任制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安全生产投入1.4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1.5安全生产教育(新进人员师徒监护制度)1.6事故管理1.7“三同时”管理1.8班组安全管理1.9安全操作规程1.1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11相关方安全管理1.1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1.13重大危险源管理1.14应急救援预案1.15安全生产管理档案2机械设备设施2.1空压机2.2金属切削机床2.3冲、剪、压机械2.4特种设备2.5工业管道2.6厂内机动车辆2.7木工机械2.8砂轮机2.9风动工具2.10其他(含炊事)机械2.11脚手架2.12工业梯台3电气设备设施3.1变配电系统3.2低压电气(固定)线路3.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3.4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3.5电网接地系统3.6防雷接地装置3.7电焊机3.8手持电动工具3.9移动电气设备3.10行灯4危险作业4.1高处作业4.2明火作业4.3船舱及密闭舱室作业4.4合拢作业4.5船舶下水作业4.6高温作业4.7起重作业4.8清油作业4.9 气体检测作业4.10 水上、临水作业5作业场所5.1厂区(码头)环境5.2工厂建(构)筑物5.3车间环境5.4仓库一般要求5.5危险化学品库5.6危险化学品使用现场5.7乙炔站、制氧站、液化气站5.8涂装作业场所5.9木料场所5.10有毒有害作业场所6.附录扬州市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1 安全基础管理1.1安全生产责任制1.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2建立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a)有文本,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1.1.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应:a)有文本,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从业人员,且与其职能相符;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1.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1企业应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规章制度:a)安全生产检查;b)安全教育培训;c)安全生产考核、奖惩;d)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e)设备设施安全管理;f)现场安全管理;g)电气安全管理;h)劳动防护用品管理;i)安全生产投入;j)安全例会;k)危险作业安全管理;l)危险作业审批;m)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n)相关方安全管理。
1.2.2建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2.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与考核的要求。
1.3安全生产投入1.3.1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上年度销售收入分段计提:a)小于1000万元的造船企业按3.5%提取;b)1000万元至1亿元的造船企业按1.5%提取,最低不少于35万;c)1亿元至10亿元的造船企业按0.5%提取,最低不少于150万;d)大于10亿元的造修船企业按0.2%提取,最低不少于500万。
1.3.2专项费用使用的范围:a)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作业条件;b) 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添置、维护和改造;c)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d)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e)安全教育培训;f)其它安全费用。
1.3.3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做到专款专用。
1.3.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4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1.4.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a)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b)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1.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a)造船企业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造船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知识,且在数量上不少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数的3%(不包括外包队施工人员);b)外包队伍安全管理人员按下列要求配备: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8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3造船企业专业气体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修船企业不得少于4人。
1.4.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b)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c)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d)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e)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f)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g)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h)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向本单位提出报告;i)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j)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要求。
1.5安全生产教育1.5.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1.5.2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5.3新从业人员入厂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5.4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定期参加复审并持证上岗。
专业气体检测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1.5.5变换工种、复工和采用“四新”前,相关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
1.5.6从业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
1.5.7外来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1.6事故管理1.6.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求:a)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内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建立台帐;b)发生重伤、死亡和其他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应急救援程序组织施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1.6.2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与整改措施:a)依法按照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单位配合做好死亡事故调查,重点做好重伤、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b)重、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应组织生产、技术、设备、安全、劳资等部门参加,并形成调查报告;c)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或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完成时间;复查确认整改合格后再复产。
1.6.3生产安全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7“三同时”管理1.7.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7.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内容应有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1.7.3建设项目安全卫生设施的费用,应纳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
1.7.4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应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与。
1.8班组安全管理1.8.1外包施工队必须纳入工厂安全管理,对外来施工人员区分工种、统一编班,实施作业安全管理.1.8.2班组应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特种作业、违章和事故处理记录。
1.8.3班组要开展日常性的安全巡查,发现违章、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1.8.4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1.8.5班组每日工作布置时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当日作业的危险危害因素、作业安全要点、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1.9安全操作规程1.9.1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9.2企业应建立包括以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a)油漆工、打磨工;b)行车工、吊车工、挂钩工、信号指挥工;c)电焊工、手工气焊(割)工;d)脚手架搭设工;e)锅炉工、空压工;f)危险物品(含氧气、乙炔气)仓库库工;g)冷作工、装配工、电工(高压、维修);h)叉车(平板车)工、搬运工;i)测爆工;j)狭小仓室动火(闷仓)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9.3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1.10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10.1设备、设施、工具应建立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分布状况的台帐。
1.10.2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包括:a)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b)安全防护装置资料;c)大修或改造记录;d)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e)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10.3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验报告。
1.10.4设备应有日常使用状况的运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1.10.5 建立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特殊设备应急保护制度和程序。
1.11相关方安全管理1.11.1企业应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a)外来施工(作业)方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相应的资质;b)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c)企业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资质条件、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进行审核、确认并备案;d)企业应明确对外来施工(作业)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1.11.2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应符合法规和行业规定:a)承包或租赁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b)签订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协议。
C)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11.3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1.11.4企业外购气源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
供气单位应有相应资质。
1.12现场安全监督检查1.12.1企业应实施包括以下内容的安全监督检查: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b)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c)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d)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12.2安全监督检查应形成记录,并实施闭环管理。
1.12.3企业应当认真进行危险源辨识,按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要求,设置《重点部位安全监控卡》,并动态监控。
1.13重大危险源管理1.13.1重大危险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