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年实施方案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

附件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由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全国、省、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由高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成立高校项目办。
根据工作需要,由服务县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服务地(市)、县领导小组和项目办。
各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促进西部计划的规范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职责》。
全国项目办职责第一条制定西部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
第三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支持。
第四条制定招募派遣计划。
审批、审定服务县,分配各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
第五条确定选拔原则,拟定招募协议和服务协议文本;指导派出省项目办开展入选毕业生体检工作;审定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发放《西部计划志愿者确认通知书》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第六条制定培训计划,编印相关培训教材,指导招募省、服务省项目办开展培训工作。
第七条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第八条制定并负责解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指导各级项目办开展招募选拔、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
第九条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审定省级项目办制定的高校项目办、县级项目办考核办法。
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实施方案ssfa

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实施方案根据团省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等单位《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晋团联发[2004] 号)精神,2004年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内容按照发起单位联席会议精神,2004年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以下简称“晋西北计划”)志愿者总数约为100名。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忻州、吕梁两市四县(繁峙、五寨、神池、临县、兴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年的教育、卫生、农技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同时开展“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晋西北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针对法律专业本专科生)等专项行动。
二、主题口号热爱山西、到基层去、建设家乡三、工作步骤(一)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等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对省项目办、市项目办、学校项目办、县项目办的责任和职责进一步明确,适时召开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新闻发布会,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宣传效果。
(二)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服务岗位1、申报服务岗位和需要名额。
忻州、吕梁两市四县(繁峙、五寨、临县、兴县)成立晋西北计划项目办,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县项目办首先提出服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和需求人数(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7月10日前报市项目办备案,同时报省项目办。
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宣传文化站、基层检察机关中选择。
2、确定计划派遣名额。
省项目办根据各县的申报岗位和人数,确定2004年计划派送名额。
3、确定基本服务岗位。
7月15日前,省项目办根据各服务县上报的服务岗位情况、各服务县志愿者名额和全省报名情况,确定基本服务岗位(基本服务岗位需求总人数与本省2004年计划派遣名额相当)。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2005年度自查报告实施西部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
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是引导青年学生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有效措施,也是共青团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创新的有效探索,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抓好动员招募工作是实施西部计划的基础和关键。
2004年,我校扎实推进西部计划各项工作,现根据团省委《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高校项目办考核指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校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为西部计划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学校领导的重视是西部计划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学校党政领导亲自关心过问,把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了有关文件,对西部计划在我校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学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工处、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及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西部计划”项目办,工作人员配备齐全,并明确团委一名老师亲自抓该项工作。
二、精心筹划实施,广泛宣传动员,尽快形成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热潮我校把动员招募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观教育的有效载体,坚持一手抓报名、一手抓强化宣传,一手抓招募、一手抓思想教育,最大限度地发挥西部计划的综合效益。
1、充分发挥西部计划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我校项目办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
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
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版]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302539d9e2bd960591c677b8.png)
第一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以下简称“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管理,促进实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行为规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项目办”)初步录取并经服务州市项目办审核合格的报名毕业生,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全国项目的体检项目及标准。
第三条体检合格的入选毕业生名单在服务县公示三天。
公示合格后,入选毕业生与服务县项目办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省项目办统一提供)。
协议签定后,服务县项目办发放《确认通知书》。
服务县项目办将最终服务名单分别向州市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备案(文字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第四条志愿者报到前,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致使志愿者不能正常参加志愿服务的,经服务县项目办批准并报州市项目办备案,可终止志愿服务。
第五条志愿者在指定期限内持《确认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到服务地所在县参加由县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无故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违约。
1 第六条培训期间,服务县志愿者协会按照《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注册号使用身份证号),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志愿服务证。
第七条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
服务县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落实免费住宿等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并为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
服务县项目办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记录志愿者服务工作情况。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自我管理的权利。
服务县项目办保障志愿者参与自我管理的权利。
服务县项目办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指导志愿者成立临时党、团支部。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

附件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原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由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全国、省、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由高校团委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成立高校项目办。
根据工作需要,由服务县所在地区的地(市)级团委、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服务地(市)、县领导小组和项目办。
各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负责西部计划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各级项目办设在团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的工作职责,促进西部计划的规范管理,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职责》。
全国项目办职责第一条制定西部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
第三条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支持。
第四条制定招募派遣计划。
审批、审定服务县,分配各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
第五条确定选拔原则,拟定招募协议和服务协议文本;指导派出省项目办开展入选毕业生体检工作;审定入选西部计划志愿者;发放《西部计划志愿者确认通知书》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第六条制定培训计划,编印相关培训教材,指导招募省、服务省项目办开展培训工作。
第七条为西部计划志愿者统一办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
第八条制定并负责解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指导各级项目办开展招募选拔、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
第九条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审定省级项目办制定的高校项目办、县级项目办考核办法。
【范文】XX-XX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XX-XX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创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西部计划在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持续实施西部计划,大力支持中西部基层和民族地区,不断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到基层和人民中去建功立业。
下大气力推动落实社保等政策,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类资源,突出示范引导,强化管理服务,不断引导广大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二、基本原则全国统筹,分级负责。
全国项目办统筹负责规划编制,优化指标分配,推动政策落实,加强督导考核。
服务省项目办加大沟通、整合、研究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做好年度计划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日常管理服务。
招募省项目办制定本区域内招募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和招募选拔工作,并与服务省协调做好人员选拔派遣及派出志愿者的跟踪培养等工作。
服务市项目办督促、指导服务县项目办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志愿者安全、健康等事宜,为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西部基层创造有利条件。
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单位申报和服务岗位采集、志愿者的日常管理服务考评等工作。
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保障。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立体化、全方位组织动员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全面宣传西部计划政策和招募要求,充分发挥联合宣讲会、动员报告会、交流座谈会等现场动员形式的激励带动作用,使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全面了解认识西部计划,把符合条件、意愿强烈、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工作和发展的学生动员起来。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分析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分析作者:李锦堂来源:《山东青年》2014年第03期摘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党和国家站在执政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提出来的,目的在于调节国家社会人力资源分配、缓解人才供求矛盾和就业压力、促进西部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分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的背景和意义、政策内容、实施模式和过程、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西部计划;政策分析;实施模式;实施过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自2003年6月实施至今已有10年历史,回顾10年来的“西部计划”政策内容变迁、实施和过程,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于调节国家社会人力资源分配、缓解人才供求矛盾和就业压力、促进西部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西部计划”背景和意义2003年是普通高等学校(简称高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由于高校毕业生总量增加,再加上受“非典”疫情的影响,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6月6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中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政府部门给予政策支持。
(一)“西部计划”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稳步推进的重要举措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地区从此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
2002年2月,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出台了《“十五”西部开发总体规划》,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战略目标。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国家层面的具体规划、政策相继出台。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交持。
这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概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又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
计划从2003年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4大基层就业项目之一。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提出: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二○○三年六月八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下发《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决定从2003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援助、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实施情况5年来,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已招募33920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26个省(区、市)500多个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以上11个专项行动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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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年实施方案--------------------------------------------------------------------------------来源:作者:日期:2004-4-15 18:41:00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 号),2004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2004年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总数为10000名。
除2003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60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以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同时,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
继续做好2003年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2003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三、工作步骤(一)统一部署、明确职责4月1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4年西部计划实施工作。
4月13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召开2004年西部计划新闻发布会。
4月18日,通过互联网召开全国学联全委会扩大会议(所有高校学生会主席参加)。
各省级项目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本省2004年西部计划实施工作。
(二)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服务岗位1.申报派遣名额。
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本省(区、市)2003年实施情况特别是2年期志愿者的情况和本省(区、市)的需求,结合2004年全国总的派遣规模,确定本省(区、市)2004年申请派遣志愿者的名额,并于3月底前报全国项目办。
2.确定计划派遣名额。
全国项目办根据各服务省上报的申请派遣名额,结合2003年各地实施情况,于4月8日前确定2004年各服务省计划派遣名额。
3.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
为保持西部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形成规模效应,本着志愿者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更好发挥作用的精神,服务县原则上为2003年服务县。
个别取消或增加服务县的,需于4月6日前报全国项目办审批。
服务省项目办按本省计划派遣名额分配各服务县志愿者名额。
4.申报服务岗位。
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
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需求总人数原则上为本县志愿者名额的120%。
4月22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及需求人数(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报服务省项目办。
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宣传文化站、基层检察机关中选择,其它类别岗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志愿者名额的10%;在乡镇一级的人数不得低于志愿者名额的80%(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
5.确定基本服务岗位。
4月28日前,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各服务县上报的服务岗位情况、各服务县志愿者名额和对口招募省报名情况,确定基本服务岗位(基本服务岗位需求总人数与本省2004年计划派遣名额相当),其余服务岗位作为后备岗位。
服务省负责将岗位信息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另发,全国项目办适时组织省级项目办网络管理员培训,省项目办网络管理员负责培训高校项目办网络管理员)。
(三)招募工作1.高校申报。
4月13日前,各省级项目办要把2004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发至本省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即《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网站上查询)。
4月14日前,参加2004年西部计划的高校要建立项目办并向省级项目办申报。
各省级项目办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审核合格的高校名单,并对高校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
从2004年开始,招募工作将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
各省级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施网上报名、选拔,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网上报名可能产生的意外。
3.广泛动员(1)4月13日开始,全国项目办和各省级项目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
(2)各高校项目办要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
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学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到学生宿舍发放招募手册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
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口号,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
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招募活动。
在招募活动中,要协调院系学生工作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
要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
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3)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的主题大力宣传200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要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学校、毕业生和家长典型。
(4)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西部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为重点,在人群分布上突出较高学历。
4.报名审核(1)网上报名。
4月16日至4月28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上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
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3)交表。
报名表盖章后,4月29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
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和其在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通过面试、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审核。
高校项目办审核后,及时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对报名学生的审核意见。
(5)公布。
从4月17日起,全国项目办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报名人数和所占各省(区、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
5.确定招募指标(1)确定各省招募指标。
4月26日前,全国项目办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和因素确定并下达各省招募指标:各省报名总体情况;2003年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整体素质;各服务省2004年计划派遣名额;2004年招募省和服务省对口关系与2003年的对口关系大体一致;本科生招募指标原则上不低于80%。
4月28日前,根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招募指标分配方案和招募省报名情况,各服务省确定对口招募省的基本服务岗位。
(2)确定高校招募指标。
4月29日前,各招募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和就业等情况,确定并下达本省各高校招募指标及对应的服务岗位。
6.选拔志愿者(1)4月29日至5月13日,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并在全校公示3天。
合格后,报招募省项目办。
选拔工作使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2)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
如出现部分基本服务岗位确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时,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启用后备服务岗位进行调换,以保证招募指标的圆满完成。
(3)选拔时应优先考虑: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较高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服务期意向为2年。
(4)5月1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入选志愿者名单,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入审核意见;审核完毕后,入选志愿者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并提交服务省项目办。
(5)各高校项目办要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
7.审定确认(1)5月18日前,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及其服务岗位,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
(2)签定协议。
5月20日至6月5日,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3)6月8日前,各招募省项目办汇总协议签定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及其服务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8.其它工作(1)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毕业体检工作,严把体检关,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2)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毕业生在报名时要作出相应承诺,各高校项目办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本校入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1.培训地点、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安排在7月19日至23日(5天),7月18日统一报到。
服务省项目办应在5月15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培训主要内容(1)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2)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3)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4)服务岗位(教育、卫生、农技等)专项技能培训(5)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6)团队意识培训和心理卫生知识讲座(7)服务地风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识介绍3.培训要求培训采用生动感人、丰富多采的形式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项目办编印的系列培训教材、宣传片。
全国项目办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集中培训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提高其管理服务能力。
培训期间,服务县项目办应指导志愿者通过自荐、选举等方式,确定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和服务点联络员。
4.体检、注册。
培训结束后,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志愿者进行体检。
同时,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青年志愿卡。
5.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