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六篇)

2024年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本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秉持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及设施进行详尽的安全检查与验证,确保频率为每月至少一次,并辅以不定期的抽查。
具体制度如下:1. 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设施的使用,并迅速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
2. 若遇学校自身难以解决或无法彻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至____、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3. 学校严禁将现有场所出租用于易燃、____、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4. 校舍安全检查应遵循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的原则,结合定期与突击、全面与重点的检查方式。
通常情况下,学校应在每学期初与学期末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覆盖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以及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建筑设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风雨雪等,应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与死角。
5. 在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城建部门具备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指导与协助。
6. 每次安全检查均需详细记录于书面文档中,并作为安全档案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7. 总务处应持续进行维护与检修工作,以确保各类设施的安全使用。
校舍的维修工作通常安排在暑假或寒假期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则需立即整改。
安全检查制度与危房报告制度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与维护,以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并延长校舍的使用寿命。
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学校应定期对校舍及其他建筑物进行检查,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工作应分为每学期初与学期末的重点检查,以及每月至少一次的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二、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或建筑,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组织维修或更换。
对于确认为危房的校舍,应立即撰写报告并报请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或拆除。
三、对于学校自身难以解决或无法彻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责任分工(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2)总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学校危房报告工作。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区域校舍安全情况的日常巡查。
2. 检查与报告(1)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总务处负责具体实施。
(2)日常巡查: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危房报告:发现危房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填写《学校危房报告表》,并按以下程序上报:①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在发现危房或安全隐患后,立即向总务处报告。
②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或安全隐患进行鉴定。
③鉴定结果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其决定是否停用该危房或采取其他措施。
3. 维修与整改(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鉴定结果,确定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2)总务处负责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维修质量。
(3)各班主任、各科室负责人配合维修工作,确保维修期间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4. 档案管理(1)总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学校危房报告相关资料。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危房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将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三、奖惩措施1. 对在危房报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未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危房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准。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7篇)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为切实做好校舍安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使全体师生生活安定,工作学习安心。
特订危房检查报告制度。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及所属校舍的安全检查及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危房工作情况。
教室、宿舍全校师生的生活用房,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汇报、早维修”。
具体由校长策划,总务处安排维修,人人参与检查。
2、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特别是结构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分析情况作好及时处理。
每位教师要时刻注意安全,留心观察校舍建筑有没有新增安全问题。
如发现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
3、学校每月组织两次校舍安全检查,并做到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要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抓紧落实修复巩固,杜绝事故隐患,严防倒屋伤人事故发生。
在大风雨来临之际,应分线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同领导做好解决,及早做好防备措施。
5、学校要定期向上级教育部门汇报校舍安全情况,具体由后勤人员负责,汇总各部位检查情况,报校长核准后上报。
若发现校舍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中心校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汇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否则引发的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二)根据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月定期____全校各部门进行一次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大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发生的“双无”目标。
3、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____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总务处要随时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文(4篇)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范文为了确保学校环境安全,提高学校建筑物安全水平,防止危险事故的发生,本校制定了学校危房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学校建筑危险隐患。
该制度范本如下:一、制度目的学校危房报告制度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学校内部危险建筑物的报告和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建筑物的危险隐患报告,包括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图书馆等建筑物。
三、报告程序1. 建筑物使用单位发现危险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并写出详细的危险隐患描述,包括建筑物位置、隐患类型、隐患程度等,并尽量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
2. 所在部门主管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核查和评估,确认危险隐患的真实性和严重程度。
3. 根据评估结果,所在部门主管应编制详细的危险隐患报告,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导致的危害、应采取的措施等,并上报给学校领导。
4. 学校领导收到报告后,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指定专责单位负责跟进处理进展。
5. 专责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隐患,并按照学校领导的要求报告处理进展。
6. 处理完毕后,所在部门主管应进行验收,确认危险隐患已经得到有效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危险隐患报告反馈1. 学校领导应及时向报告单位、报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并感谢其积极参与危房报告工作。
2. 学校领导应定期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危险隐患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鼓励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3. 学校领导应及时对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规定报告危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学校领导应严肃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2. 对于报告失真、故意隐瞒事实的单位和个人,学校领导应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1. 学校应定期对危险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危险隐患。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本报告旨在评估学校内部建筑物的安全与风险,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该报告收集了对学校进行危房检查的详细结果,并提供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背景为了保证学校的建筑物安全、完好,提高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学校特制定了危房检查报告制度,并对相关检查内容和流程进行了规范。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危房检查范围包括学校内部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体育馆等建筑物。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 建筑物结构安全检查:检查建筑物的结构稳定性、基础地基情况、墙体结构是否有裂缝等。
2. 消防设施安全检查: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是否放置在明显位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 电气线路安全检查:检查电气线路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老化、短路等问题,电线是否有松动、漏电等情况。
4. 水道和供暖设施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水道、供暖设施的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泄漏等问题。
5. 特殊设施和设备安全检查:检查学校特殊设施和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如实验室、机房、音乐室等。
四、检查方法危房检查采用实地勘查和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人员全面检查建筑物内外的各项安全细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五、检查结果根据实地检查的结果,发现了以下问题:1. 某栋教学楼的外墙出现明显的裂缝,需要及时修复。
2. 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需要立即清理。
3. 电气线路中存在老化的现象,需要及时更换。
4. 某栋宿舍楼的供暖设施存在泄漏问题,需要进行维修。
5. 实验室内的紧急停电开关位置不明显,需要标明明确的位置。
六、改进建议根据检查结果,我们对学校的危房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加强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外墙、屋顶等部位,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 定期对消防通道进行清理,确保通道的畅通,随时应对紧急情况。
3. 加强对电气线路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4. 定期检查供暖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理,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
学校危房检查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危房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危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房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级部设立危房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级部危房检查工作的实施。
四、检查内容1. 房屋结构:检查房屋梁、柱、墙、地面、屋顶等部位是否存在裂缝、变形、倾斜等问题。
2. 建筑设施:检查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防雷、消防设施:检查防雷、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门窗、楼梯、电梯等:检查门窗、楼梯、电梯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 用电安全:检查学校用电线路、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检查程序1. 制定危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范围、人员等。
2. 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
3.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安全隐患等级。
4.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
5.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六、报告制度1. 危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2. 检查结束后,及时撰写危房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范围、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
3. 将危房检查报告报送学校领导审批,并抄送相关部门。
4.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责任追究1. 对危房检查工作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隐瞒安全隐患、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危房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学校危房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制定本报告制度。
第二条本报告制度适用于全体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危房报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与生活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有保障,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的学校环境。
第四条学校危房报告制度是学校的基本规章制度,具有法定和合同约束力,学校应当全面落实、严格执行。
第二章危房报告的范围和要求第五条学校的危房指有安全隐患或存在破损、老化等情况,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进行危房的巡查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
第七条学校的各单位和个人发现危房,应当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学校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进行评估和鉴定,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修缮和改造计划。
第九条学校的修缮和改造计划应当依法申请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危房报告的制度和流程,并定期对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危房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自我防范和报告能力。
第三章危房报告的程序和责任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发现危房,应当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进行评估和鉴定,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修缮和改造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的修缮和改造计划应当依法申请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危房报告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地记录危房报告的过程,保留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危房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修订完善。
第四章处罚措施和救济第十七条学校对违反危房报告制度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等措施。
学校内危房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学校危房报告制度,提高师生对危房安全问题的认识,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规范危房报告流程,明确责任主体,提高危房整治效率。
3.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三、制度内容1. 定义危房: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师生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校舍及其附属设施。
2. 责任主体(1)学校校长为学校危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危房安全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危房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各相关部门、班级、宿舍管理员、教师等均为学校危房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
3. 报告流程(1)发现危房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进行现场勘查,确认危房等级。
(3)根据危房等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报校长审批。
(4)整改方案经校长审批后,相关部门、班级、宿舍管理员、教师等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4. 整改要求(1)对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拆除、重建等措施。
(2)对C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
(3)对B级危房,应定期检查,加强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5. 监督检查(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危房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危房整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危房报告制度
一、概述
教育部《学校危房报告制度》的宗旨是,通过系统的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学校校长、管理部门、教师及学校危房安全专家等群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校危房评估及安全管理,保护学校的安全生产环境,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防止学校的灾害事故,促进学校的安全发展。
推行本制度,是建立健全学校危房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学校安全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主要内容
1、学校危房报告制度规定,学校的管理机关应当定期对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在每年初(两届校正式交接时)及学年末(期满)提交学校危房报告,包括学校安全状况总体评估、危险因素及对应的安全措施、安全协调机制等内容。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记录簿,定期收集、汇总学校危房安全情况,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依据。
2、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处置机制,对报告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组织成立专门团队对查清原因并制定处理方案,将详细的处理方案报告书及处理情况报告书报送教育部,以确保学校危房安全。
3、学校应当对危房重点设施、重点工程及危房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通过系统化培训,落实安全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