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资源税讲解
最新最全!资源税所有知识点全方位解读(年度分享)

最新最全!资源税所有知识点全方位解读(年度分享)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以及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
2.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收购已税产品不扣缴)扣缴单位: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含个体户,不含其他个人。
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征收范围:一、税目(8个)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
不含人造石油、成品油。
2.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
不含煤炭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煤矿瓦斯)3.煤炭:包括原煤和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不含煤矸石,已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及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
5.黑色金属矿。
6.有色金属矿。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卤水)。
8.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提示1】应税资源属于境内天然资源【提示2】开采和生产单一环节计税【提示3】进口不征,出口不退【提示4】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二、其他征税规定1.伴生矿: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2.伴采矿:量大的,由省级政府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计税。
3.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4.岩金矿:统计核算和堆放同应税原矿明确区分,不再征收资源税;划分不清的,按原矿征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131e8fed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85fe947.png)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制定的《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方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水务局2023年3月26日北京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方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爱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法〉的通知》(财税[2023]8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法的通知》(京政发[2023]36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税务机关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税务征管、水务核量、自主申报、信息共享'原则共同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本方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根据本方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三)国家及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平安和生产平安必需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五)为消退对公共平安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需临时应急取水的。
第五条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本方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城镇公共供水单位计税依据为实际售水量。
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根据实际取用水量和非居民水资源税适用税额征收水资源税。
第六条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第七条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了解)一、 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 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 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2.具有受益税性质(资源有偿分配); 3.具有级差收入税 的特点三、基本原则—— 清费立税、合理负担、适度分权、循序渐进第二节 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 资源税的纳税人。
(对出口应税资源也不免征或者退还已纳的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
(除原油、天然气、 煤外)第三节 征税范围★一、矿产品(一) 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 天然气 :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 煤炭: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包括煤矸石、煤炭制品) 。
(四)金属矿(包括原矿、精矿、金锭,如铝土矿、铁矿、金矿等)(五)非金属矿(包括原矿、精矿,如石灰石、 井矿盐、湖盐、地下卤水晒制的盐、海盐 、 煤层气、粘土砂石等)(六)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下列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4)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5)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6)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和岩金矿是否征收资源税伴生矿(除主矿种以外,其他可供工业 利用的成分)伴采矿 征伴选矿(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 不征岩金矿(已纳资源税)的尾矿再利用 不征(但尾矿与原矿划分不清,仍缴纳资源税)第四节 税率★ 6%-10% 2%-10% 1%-20% 粘土、砂石原矿 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 0.4 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 1.5 元 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非金属 水资源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固定税额 不征(不单独征收) 矿产资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一般计税方法1.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一)销售额的确定:1.基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 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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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
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地下水
地表水
水库
水资源税——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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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镇公共供水 的单位的纳税人
城镇公共供水是指城镇自来水供水单位通 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 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从事自建设施 供水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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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再 军
其他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 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 资源税情形
能
冬奥会
用于2022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场馆(场地) 建设以及试运营、测 试赛和赛事期间的取 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免征水资源税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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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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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申报信息与 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交的信息进行分析比 对。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税务机 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VS
意义: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 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请输入您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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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山西
宁夏
北京、天津 山东
河南
陕西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川
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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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纳税人及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纳税人
水资源税纳税人: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 单位和个人、从事城镇公共供水的单位及从事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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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相关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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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纳税实务知识点总结

水利纳税实务知识点总结一、水资源税的纳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税法》规定,水资源税的纳税对象包括: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水资源捕捞、饲养水生生物的单位和个人;利用水资源进行娱乐、观赏的单位和个人;在水域内进行开采、钻探、畅通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水资源税的纳税对象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了水资源的各种利用方式和行为,相应的纳税人群也比较多样。
二、水资源税的计税方式水资源税的计税方式一般包括计量税和定额税两种方式。
计量税是根据实际使用的水量来确定税额,税率一般按照吨水计算;定额税是按照单位时间或者单位产量来确定税额,税率一般按照吨水或者立方米来计算。
不同的计税方式对应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三、水资源税的税率水资源税的税率是根据水资源的等级和用途来确定的。
水资源的等级一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雨水等不同类型的水资源,不同类型的水资源对应的税率也有所不同;水资源的用途一般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工程用水、环保用水等不同用途的水资源利用方式,不同用途的水资源对应的税率也有所不同。
水资源税的税率设置需要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稀缺性、价值性和重要性,合理确定税率水平。
四、水资源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税法》规定,对于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相配套的水资源开发项目、利用节约型技术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水资源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对于重大水灾或者水资源短缺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暂缓或免征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有利于鼓励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利用的合理化,促进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五、水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水资源税的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水资源税的纳税申报表,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检查和监督,履行纳税义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水资源税的征收管理,落实好税收法定原则和税收宽限原则,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开征水资源税税制设计分析

开征水资源税税制设计分析
水资源税是指依法对单位和个人向国家使用水资源的行为征收的税费,是一种环保税。
水资源税的征收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防止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下面就水资源税税制设计进行分析。
一、征收的税率
水资源税的税率应该根据用水的流量和水的性质来进行分类,给予不同的税率,以便达到税收公平和水资源节约的目的。
对于生活用水可以适当减免税费,而对于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则可以加收较高的税率,以便推动节约用水和防止水土流失。
二、征收标准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应该根据用水情况和地区来进行区别对待。
对于水资源丰富的地区或者农村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征收标准以减轻农民和居民经济负担;对于用水量较大或者对水质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者地区,可以加大征税力度,推动用水的减少和水环境保护。
三、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的征收对象可以是各个地区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农业、居民等。
但应当对不同的征收对象给予不同的税收政策,以便使税制更加合理和公正。
四、资金使用
水资源税征收的资金应该用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比如加强国家对水资源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工程和科技支持等。
总之,水资源税的税制设计应该考虑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目标,以及税制的适应性、公正性、可操作性等特点。
同时,还应该对税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改进税制,以逐步推动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

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率的通知文号:京财税[2016]1130号被转发文件标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的通知被转发文件文号:财税[2016]53号、财税[2016]54号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有关规费:税收优惠:征收管理:法律救济:税种:资源税公布日期:2016-06-30结束日期:实施日期:2016-07-01时效性:有效主题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率的通知京财税[2016]1130号各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备案,我市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改革,现对我市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明确如下:一、铁矿、石灰石、大理岩、叶蜡石、石英岩和矿泉水资源税均由从量计征调整为从价计征,其资源税适用税率分别为:铁矿3.5%;石灰石5%;大理岩5%;叶蜡石3%;石英岩8.5%;矿泉水4%。
其中,铁矿的征税对象为精矿,其余税目的征税对象为原矿。
二、地下热水继续从量计征,其中:一般用途地下热水资源税8.5元/立方米;特殊行业地下热水资源税30元/立方米。
特殊行业是指洗浴业、公共娱乐业。
对实行地热尾水回灌的,以扣除回灌量后的用量计征资源税;采取梯级利用地热进行采暖和洗浴、公共娱乐经营的,可按用途享受对应类别的税率标准;对无法分别计量,从高标准计征。
三、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降为零。
四、请跟踪了解资源税改革实施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源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讲解及填报案例

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地源热泵”,即地源热泵取用水,是指利用 地球表面浅层水源(如地下水)中水的热量或冷 量,实现既可供热又可制冷的节能空调系统。 “农村集中饮水工程”,是指供水规模在 1000立方米/天或供水对象1万人以上,并由企业 事业单位运营的农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
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2. 根据有无减免税事项选择是否填报附表 有减免税
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无减免税
不需填此表
一、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五)纳税申报前应完成的流程 税务登记 税源信息登记 税种认定
纳税申报
纳税人首次申报前应办理税务登记,并填报 《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税务机关根据此表 进行税源登记和税种认定,做好税目、子目、税率、 纳税期限、预算级次等配置工作。
配合实施扩大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的需要 满足水资源费改税“税费平移”的需要 统一试点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需要
一、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借鉴去年资源税改革申报表设计模式 综合十个试点省份水资源税设置要求 增加申报附表便于水资源税减免申报 满足城镇公共供水按售水量计税填报
一、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概述 (二)主要内容 概括为:两张主表,一张附表
□ 未办理
必填
取水口所在地、取水地点
二、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取水许可证号”,填写完整格式,如取水 ××字20××第×××号。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按售 水量计税的,如有多个取水许可证,可只填写其中 一个取水许可证信息,其它取水许可证信息在附送 资料中说明。 “取水口所在地”, 市 县/区 乡/镇/街 道,必须填写完整,否则金三系统无法选填。 “取水地点”,取水地点是对取水口所在地的 具体化,应填写取水口详细地址,尽量不要只填 写“公司内”或“院内”等模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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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取用水单位和 个人的取水许可、实际取用水量、超计划 (定额)取用水量、违法取水处罚等水资 源管理相关信息,定期送交税务机关。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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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 纳税地点: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纳水资源税 特殊规定: 1、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或者 计量设施不能准确计量取用水量的,按照最大取水 (排水)能力核定取用水量或参考历史平均水量核 定取用水量。 2、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之间发生转售水行为的, 由最终供水单位缴纳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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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再 军
其他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 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水 资源税情形
能
冬奥会
用于2022年冬奥会、 冬残奥会场馆(场地) 建设以及试运营、测 试赛和赛事期间的取 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 免征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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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
税务机关定期将纳税人申报信息与 水行政主管部门送交的信息进行分析比 对。征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由税务机 关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
VS
意义: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 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
请输入您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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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山西
宁夏
北京、天津 山东
河南
陕西 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川
2017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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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纳税人及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纳税人
水资源税纳税人: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 单位和个人、从事城镇公共供水的单位及从事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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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干排水按照排水量计征
地源热泵按照取水量计征
对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和地源热泵取用水,从低确定 税额。 注: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矿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地下水层、发
生地下涌水的活动。 地源热泵是指利用水泵抽取地下水,进行热能交换后再通 过回灌井返回地下的活动。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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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
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地下水
地表水
水库
水资源税——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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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镇公共供水 的单位的纳税人
城镇公共供水是指城镇自来水供水单位通 过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 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从事自建设施 供水的纳税人
应纳税额
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 取用水,以及主要供农村人 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 程,从低确认税率 对回收利用的疏干排水和 地源热泵取用水,从低确 定税额。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 产取用水,免征水资 源税
取用污水处理 再生水,免征 水资源税 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 网以外,军队、武警部 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 的,免征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
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开征水资 源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 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 通知 2017年12月1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 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 法〉的通知》对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 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 川、宁夏、陕西9省(区、市)开始征收水资源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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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水具体适用税额详见 《北京市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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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取用水,是指 洗车、高档洗浴场所、 纯净水业、高尔夫球场、 滑雪场等取用水。
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 对超出规定计划(定额)20% (含)以下、20%至40%(含)、 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 源税适用税额的2倍、2.5倍、3 倍标准加征。
自建设施供水是指以自行建设的地下水取 水设施、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 或者附带向周边单位、城镇居民提供生活、 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
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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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为地表水和地下水
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 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 称,包括江、河、湖 泊(含水库)等水资 源。
地表水
地下水
地下水是埋藏在地表以 下各种形式的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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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相关处罚规定
水资源税——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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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的单位或个人,水 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处理处罚 并核定取水量;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 取水量追缴税款。
2、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 者弄虚作假的、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照《取水 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进行罚款、吊销许可证。 限期内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5000 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或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 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此类行为的,吊销取水许可证。涉嫌 偷漏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追究 法律责任。
注: 对地热、矿泉水按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不征收水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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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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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发电取用水按实际发电量核算
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计税依据为实际售 水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 水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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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水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水资源税纳税人及征收对象 水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 水资源税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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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水资源税相关处罚规定
part
1
水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水资源税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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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
时间: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自 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 意义: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 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