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大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广核、神华、三峡,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风能协会:

为落实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沿海地区风能资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编制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是推动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海上风电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

二、列入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项目共44个,总容量1053万千瓦,具体项目见附表。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三、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简化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核准项目建设,做好监督管理。

四、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设资金,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五、开发企业要认真做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内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合理工期,在保证施工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科技攻关,推进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六、为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指导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经商国家海洋局,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请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七、为规范海上风电设备市场秩序,开发企业选用的海上风电机组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未通过认证的设备不能参加投标。为进一步提升风电机组设计水平和整体性能,现委托中国风能协会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风电机组的可靠性和基础结构状况等进行监测和对比研究。请中国风能协会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八、为健全海上风电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委托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风电规划设计分标委牵头,研究制定《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海上风电场交流海底电缆选型敷设技术导则》、《海

上升压站变电站设计技术导则》、《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安装技术规程》和《海上风电场防腐蚀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风电标委会风电规划设计分标委主任委员单位应组织对风电场的建设技术方案进行咨询和审查,对各关键技术节点要组织验收,有关信息要汇总共享。请风电标委会风电规划设计分标委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九、为开展海上风电成本影响因素和关键环节分析研究,对完善海上风电政策提供依据,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开展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分析和政策研究工作,请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十、为及时掌握列入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进展情况,各项目单位要定期上报项目的各项进展情况,请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提出信息监测相关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监管,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海上风电管理和服务体系,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2月8日原文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610252272.html,/news/70813.html

风电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合同编号: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风电场 道路、基础、平台、风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业主名称,以下简称“业主”)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商名称,以下简称“承包商”)对该项目的投标。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条件及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书(包括澄清文件);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a.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b.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7)投标书(包括澄清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次序在前者为准。 2.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整(¥)该价格为本合同约定工程范围的包死总价,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调整外,其他任何情况本合同总价不得调整。 3. 承包商项目经理 4.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现行规范规定的标准、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满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分部、分项工程合格,单位工程优良。 5.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6. 业主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7. 承包商应按照监理人或业主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8. 本协议书正本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

9.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或委托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风电项目建设过程简介

风电项目建设过程简介 一个风电场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必须与项目所在地的风电规划和电网建设规划相一致,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电力消费水平和电网接纳或输送能力相一致。在此基础上,从有了建设风电场的意向,确定了风场场址,到最后建成风电场投入生产,一般要经历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和批准)、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几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有很大的不同,本文将分别介绍其具体要求。 1 风电场项目的立项 风电场项目的立项是在风电规划的基础上,由有意开发风电的企业发起(或由政府部门提出设想后由企业操作),提出开发风电的项目,而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风电场立项之前首先要确定厂址,应选择风况较佳,交通运输、安装运行和上网条件都较好的地点做场址。风电场的厂址选择也应通过大范围初选、初步测风、测风数据处理、风能资源评估等几个步骤,最后综合分析确定风电场场址。具体方法需按照我国电力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厂选址导则》进行。 场址选定,有了一定的测风资料并经评估可开发之后,就可以组织进行风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和深度可以参见国家电力公司下发的《风力发电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权威部门审查通过后,可组织编制风电场项目建议书,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风电场项目建议书包括的主要内容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条件(包括风力资源资料及其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节能效益分析、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等。此外,还需取得以下附件: (1) 预可行性研究及其审查意见。 (2) 项目发起人意向书。 (3) 土地征用意向书。 (4) 当地环保部门的意向函。 (5) 同意电量上网的意向函。 (6) 银行贷款意向函。 将风电场项目建议书连同所需附件一起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风电场项目的立项。我国目前负责审批风电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改委及他们的下属机构。项目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上报相关部门审批。项目申报立项过程中可能要准备回答国家主管部门提出的一些问题,补充有关的材料等等。直到国家正式行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同意所申报的项目予以立项后,项目的立项工作才算完成。 2 风电场项目的可研报告 风电场项目经批准立项以后,可以进行风电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风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有关内容和深度要求,按我国已颁发的电力行业标准《风力发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进行。风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是在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的进一

海上风电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 鉴于我国海上风电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机制都还不完善,海上风电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要凭借着“政策东风”,才能更快更好的发展。而国家为了满足海上风电的发展需求,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海上风电的举措和配套法律法规。 2007年我国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将能源作为重点领域,提出在“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制与示范”项目,研制2 MW至3 MW风电机组,组建近海试验风电场,形成海上风电技术。2009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海上风电开发及沿海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研讨会,正式启动了中国沿海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工作。负责汇总协调各地规划和前期工作的是中国水利水电规划院。2010年1月7日,专责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国家能源局明确指出,“要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要开展起来”。2010年1月22日,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海洋局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海上风电项目授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和海洋环境保护、项目核准、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行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2010年3月底,工信部发布了《风电设备制造行业准入标准》,规定风电机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单机容量2.5 M W以上、年产量100万kW以上所必需的生产条件和全部生产配套设施,推动了适合海上大功率风机的研发。有了一系列规章的出台,2010年5月1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了位于江苏省的4个风电项目招

标公告。【】 2011年7月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的程序和内容,力求解决用海管理部门间的不协调问题,避免用海矛盾。该细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海上风电规划不统筹等问题。 2014年8月,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海上风电推进会,公布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涉及44个海上风电项目,共计1052.77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其中包括已核准项目9个,容量175万千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35个,容量853万千瓦。而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海上风电上网电价,2017年之前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潮间带为0.75元/千瓦时,近海为0.85元/千瓦时,使得海上风电项目的成本收益情况更加明确,其中近海和潮间带的内部收益率分别可以保证在12%和10%以上。【】我国海上风电价格体系的确定,缓解了业内对电价不清晰的忧虑,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 在未来几年,我国的海上风电海将乘着“政策东风”,更快更好的发展下去!

2019~2020年风电价格政策(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

2019~2020年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得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予以完善,有利于落实国家风电平价上网目标,科学合理引导风电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价格机制就是支持风电产业发展得核心政策之一.我国于2009年确定了分四类资源区得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2014年确定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标杆电价与燃煤标杆价格得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对于风电上网电价水平得确定,主要就是考虑项目得投资成本、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同时,根据产业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情况,我国对上网电价实行了定期评估与下调得补贴退坡机制。2015年~2018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别四次下调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固定电价机制得实施极大激励了风电产业得规模化发展;同时,电价定期评估与下调机制,给予了投资企业合理得收益预期,避免了产业得大起大落,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十年间,我国风电年均装机规模增速约26%,保障了产业得整体稳定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84亿千瓦,累计规模连续9年领跑全球。在规模发展带动下,我国风电装备制造

水平与研发能力持续进步,形成了较完整得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从总体来瞧,价格支持政策已经扶持我国风电产业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形成了较完备得产业技术体系,实现了政策制定得初衷。 现阶段,我国风电产业已改变传统以扩大规模为主得快速发展模式,向提质增效得精细化方向发展。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得目标要求,2019年~2020年,在价格机制方面,亟需加快风电补贴退坡步伐,结合行业总体竞争性配置要求,改变传统固定上网电价机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推动产业持续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实现风电产业得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电价机制由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指导价 为有效降低发电成本,推进风电产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2019年起我国风电项目将全面采取竞价方式配置资源,其中申报电价将作为重要得评分因素。即风电项目得上网电价不再就是固定得标杆上网电价,而就是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其上网电价水平。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改变现有电价机制,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指导价,作为企业申报上网电价得上限,为风电项目得竞争性配置开展提供价格依据。 (二)陆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对接平价上网步伐 1、价格水平

海上风电工程潮间带施工的安全管理

Safety management of offshore wind power construction in intertidal zone LU Hui (CCCC Third Harbor (Shanghai)New Energy Engineering Co.,Ltd.,Shanghai 200000,China )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offshore wind power has developed rapidly,and the installed capacity has expanded rapidly,and gradually developed into deep sea.However,at present,there is still a large proportion of wind power stations in the intertidal zone along the coast from north of Shanghai to Shandong,which requires the construction of ships waiting for tide and sitting on beaches.The traffic is inconvenient,the safety risk is high,and the management of safety process is difficult.Through the identification of safety risk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offshore wind farms in intertidal zone and the analysis of possible safety accidents or potential hazards,the corresponding safety control measures are given,and the safety management points in the main procedures of the main projects,such as the dismantling and installation of stable pile platform,the construction of single pile sinking,the separate installation of wind turbines,ar analyzed,which provides reference for the safety management of similar wind power construction in intertidal zone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offshore wind power;intertidal zone;safety risk;safety management 摘 要:近年来,海上风电发展迅速,装机量日益迅猛扩大并逐渐向深海发展。但是,目前在上海以北到山东一带 沿海仍有较大一部分风电机位处于潮间带,需要船舶候潮坐滩施工,交通不便,安全风险大,安全过程管理困难。通过对潮间带海上风电场施工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分析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或潜在的危险,给出了相应的安全管控措施,并分析了稳桩平台拆装、单桩沉桩施工、风机分体式安装等主体工程主要工序的安全管理要点,为今后潮间带类似风电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关键词:海上风电;潮间带;安全风险;安全管理中图分类号:U655.1;U655.553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2095-7874(2019) 12-0074-05doi :10.7640/zggwjs201912016 海上风电工程潮间带施工的安全管理 逯辉 (中交三航(上海)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 200000) 收稿日期:2019-06-12 修回日期:2019-08-07 作者简介:逯辉(1983—),男,河南新乡人,工程师,机械设计制造 及自动化专业。E-mail :398920578@https://www.360docs.net/doc/5610252272.html, 中国港湾建设 第39卷第12期 2019年12月 Vol.39 No.12 Dec.2019 引言 近年来,海上风电发展迅速,装机量日益迅 猛扩大,并且逐渐向深海发展[1]。但是,目前在上 海以北到山东一带沿海仍有较大一部分风电机位处于潮间带,风电安装作业属于浅滩施工,部分机位甚至是高滩施工、露滩施工,需要船舶候潮坐滩施工,交通困难,安全风险大,安全过程管理困难。 目前,海上风电施工安全管理多从项目部安 全管理、船舶安全管理等进行分析。从施工现场主要工序的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整个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统计分析及提出的对应措施较少。元国凯等[2]对海上风电场建设的主体工程进行了风险识别、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常亮[3]从安全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海上风电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李尚界等[4]对当前海上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张蓝舟等[5]给出了有坐滩能力船舶的坐滩安全管理方案。 本文立足于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该工程位于东沙北条子泥,离岸距

分散式风电项目合作协议

分散式风电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洽谈、考察,甲方认可乙方具备分散式风电项目前期开发的优势资源,乙方认可甲方具备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实力。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项目开发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以供双方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安徽省范围内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称“目标项目” ), 由乙方提供目标项目前期的开发咨询及协调全程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备案并投产实施。 1.本协议签订之后2日之内,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应在 3 日之内完成。双方应当对调查工作给予全面配合。 2.乙方负责获取目标项目备案指标, 为明确起见, 本协议项下目标项目备案等前期工作之完成是指目标项目取得包括但不限于附件 1和附件 2 所列的以及付款节点表中的所有文件,本项目之前期开发和后续投建所涉协调服务工作类事项均由乙方主导完成且协调各方资源,甲方予以辅助配合相关事宜。 3.在目标项目完成备案等前期所有合规性手续后且经甲方认可通过后,甲方按照已获得的项目的实际批复容量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用。价格为0.25元/瓦(本价格已涵盖并包含项目开发及全部手续费用等,为固定大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 1、附件2 以及付款节点表中所列全部工作事项)。 二、服务期限

1.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有效期限为 2018年6月22日—2019年6月21日,有效期到期但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代理或服务内容的,经甲方同意后,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动顺延。本协议也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如一方提出延长此服务期限的,须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新的协议后,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期限可以延长。 2.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应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避免不正当竞争等不当行为,因乙方行为对甲方造成商业信用、信誉、品牌形象损失的, 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并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业务,如果存在同业竞争,乙方应以甲方利益为重,避免甲方利益受损。 三、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目标项目所在地风力发电方面有关的政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方发改委的政策信息, 当地国土部门、环保部门、规划部门、电网企业等在办理风电项目开发方面的具体流程安排、政策等。 2.乙方负责为甲方在当地境内选择符合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的土地,但是推荐的目标项目用地不得为基本农田或公益林地、保护性草地、风景区等国家明令禁止进行建设风力发电项目的土地。提供所用地块的土地性质、坐标、周边电网系统接入和当地气象有关的基础材料,配合甲方完成目标项目评估和规划工作。 3.协调当地政府争取将该目标项目列为当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给予甲方有关优惠政策,同类优惠政策在国家和省、市分别有规定的,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4.维护甲方投资项目的合法权益,乙方负责办理土地流转、征、租、用等建

海上风电施工控制重点

海上风电施工控制重点 (一)自然条件是影响海上风电施工的重要因素 1、分析 海上风电场都是离岸施工,工作场地远离陆地,受海洋环境影响较大,可施工作业时间偏短,因此施工承包商要根据工程区域海洋环境特点,选择施工设备、确定施工窗口期、制定施工工艺和对策,才能更好地完成本工程。 2、控制措施 (1)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充分收集现场自然条件资料,包括风、浪、流、潮汐、气温、降雨、雾等的历年统计资料和实测资料; (2)根据统计和实测资料,分析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因素; (3)分析统计影响施工作业的时间和可施工的窗口期; (4)根据统计资料和现场施工计划,有针对性的布置现场自然条件观测仪器,以便对自然条件的现场变化进行预测和指导施工安排。 (5)施工承包商必须根据自然条件的可能变化,做出有针对的现场施工应变措施。 (二)质量方面 1、海上测量定位是本工程的重点、难点 (1)分析 在茫茫大海是进行工程建设,测量定位是决定项目成败的关键。海上风电对质量要求很高,例如风机基础施工中单桩结构对桩的垂直度要求很高;导管架结构对桩台位置、桩的垂直度与间距要求很高,不是一般的测量与控制措施能够实现。另外,导管架安装定位精度高,如何通过测量定位手段指导安装导管架难度大,因此海上测量定位是本工程的重点、难点。 (2)控制措施 ①要求施工承包商制定测量施工专项方案;使用高精度测量仪器设备在投入工程使用前,必须进行精测试比对; ②借鉴其他海上风电场的成功施工经验,特制专用的打桩的定位及限制垂直度的定位及限定垂直度的辅助“定位架”,保证桩的垂直度及间距高精度要求; ③施工承包商必须有专用的打桩船,减少风浪对打桩的影响;

风电项目的建设流程

风电项目开发实施同题建议 风力发电是一种主要的风能利用形式,风力发电相对于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更为成熟、成本更低、对环境破坏更小。我国自l 989年建成首个现代化风电场,截止到2015年底,中国风能协会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全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1981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创历史新高,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9637万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7%,占全球风电装机的27%。去年风电上网电量1534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8%。20年来,风力发电技术不断取得突破,规模经济性日益明显。资料显示,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经初步估算,我国可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场总装机客量超lO亿kW。约相当干50座三峡电站的装机容量。按2006年国家发改委修订的我国风电发展规划目标,2020年将达到3000万kW。除国家特许权招标的风电项目及国家发改委核准的5万kW以上的风电项目外,各省核准的49.5Mw风电项目占了很大比例,本文就49.5Mw风电项目开发和实施的过程进行介绍并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建议。 1 49.5MW风电项目开发 1.1 49.5MW风电项目开发流程 风电场选址、与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风能资源测量及评估,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初可研及评审、报发改委取得立项批复、委托咨询单位编制可研、取得相关支持性文件报发改委核准。 1.1.1风电场选址 目风电场选址可委托有经验的咨询单位进行,主要考虑选址凤能质量好、风向基本稳定、风速变化小、凤垂直切变小、揣流强度小、交通方便,靠电网近,对环境影响最小、地质条件满足施工的地区。 1.1.2与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 投资商与地方政府共同组织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后签订风电开发协议.主要包括风电开发区域、近期开发容量,远期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工程进展的时间要求等。1.1.3风能资源测量及评估 委托专业安装公司安装测风塔,安装地点应选址该风电场有代表性的地方,数量一般不少于2座,若条件许可,对于地形相对复杂的地区应增加至4~8座,测风仪应安装在10m、

我国海上风电行业政策背景分析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 中投顾问·让投资更安全 经营更稳健 我国海上风电行业政策背景分析 2014年6月,发改委出台海上风电上网价格政策,对2017年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制定上网电价0.8元/kwh ,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75元/kwh 。同年,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对海上风电给予0.2元/kwh 的电价补贴,期限5年时间,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2015年9月国家能源局在海上风电对外通报中鼓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省政府建议并积极协调财政、价格等部门,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的配套补贴政策,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海上风力发电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随着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出台,后续沿海省份海上风电补贴政策有望落地。 201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对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实行有针对性的准入政策。 2015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日发布了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 意见显示: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对于同一地区同类清洁能源的不同生产主体,在预留空间上应公平公正。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按照本地区资源条件全额安排发电;水电兼顾资源条件和历史均值确定发电量;核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安排发电;气电根据供热、调峰及平衡需要确定发电量。煤电机组进一步加大差别电量计划力度,确保高效节能环保机组的利用小时数明显高于其他煤电机组,并可在一定期限内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燃煤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2016年1月,发改委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将电力、石化、钢铁等行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重点覆盖领域中。目前我国已有7个碳排放交易市场,截止至2015年底共覆盖2052家控排企业,累计配额交易量超过5365万吨,累计成交量额超过19.5亿元。2010年上海东海大桥风场以38.24万欧元价格向英国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出售3.02万吨减排量,后续海上风场将可以通过国内碳排放市场交易减排量。 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对2020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做出规定,要求,各发电企业(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并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各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证书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的要求,而目前我国发电量结构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约4.1%。2016年4月,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承担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机制。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为包括海上风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产业拓宽了项目收益方式。

近海海洋风电地基基础的现状介绍

近海海洋风电地基基础的现状 1.海洋风电开发形势及前景 当今世界能源消耗量不断上升, 且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 未来几十年内, 世界能源消耗还将持续增长. 然而, 由于化石能源可开发量日益减少, 能源需求的缺口越来越大. 并且, 化石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甚至影响到全球气候的变化. 因此, 当前全球经济发展与能源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 能源危机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需求15%左右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降低40%–45%”的目标, 目前正加快推进包括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的发展, 并积极有序做好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 然而, 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给全球核能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各国对核能的发展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 中国甚至一度停止了核电的审批作业.事实上, 发展可再生的环境友好型能源是解决“能源危机”、缓解“气候变化”、保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风电是目前最具规模化发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 世界各国发展风能开发技术呈现争先恐后之势. 1973 年石油危机后, 美国开始研发风能资源, 这是风能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与此同时,欧洲的风能业稳步发展, 经过1990 年后的20 年, 欧洲已俨然成为全球风能业的引领者.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 大规模的陆地风电场越来越面临选址困难的问题. 而海上风能资源优于陆地,海上风的品质更加优越, 因为海面

粗糙度小, 风速大, 离岸10 km的海上风速通常比沿岸陆地高约25%;海上风湍流强度小, 具有稳定的主导风向, 有利于减轻风机疲劳; 且海上风能开发不涉及土地征用、噪声扰民等问题; 另外, 海上风场往往离负荷中心近、电网容纳能力强. 因而大规模发展海上风电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 近十年来发展迅猛, 欧洲尤其是丹麦和英国引领着全球风电的发展. 2.海洋风电资源 海上风能资源储量相当丰富, 以我国海域的统计数据为例, 联合国环境计划署与美国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的一份联合研究报告指出, 中国海上风能资源为600 GW. 中国气象局21世纪初的统计数据表明, 我国水深小于20 m海域的风能储量达750 GW,是陆上风能资源的3 倍左右. 2009年底国家气象局发布消息称, 我国沿海水深5–25 m海域的3类风能(平均风能密度大于300 W/m2)储量达200 GW。根据中国国家海洋局最新调整的数据, 我国海上风电可开发容量为400–500 GW.具有发展海洋风电的巨大风力资源。 3. 海上风电开发现状 欧洲是全球海上风电发展的先驱, 1990 年在瑞典的Nogersund 安装了世界第一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1991 年丹麦建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海上风电场Vindeby, 但装机只有4.95 MW. 此后, 丹麦、瑞典、荷兰和英国相继建设了一批研发性的海上风电项目.2002年总装机160 MW的Horns Rev 海上风电场在北海建成, 这是全球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型海上风电场, 此前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规模仅为40

海上风电施工简介(经典)

海上风电施工简介 目录 1 海上风电场主要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1) 1.1 风机基础施工方案 (1) 1.2 风机安装施工方案 (13) 1.3 海底电缆施工方案 (19)

1.4海上升压站施工方案 (23) 2 国内主要海上施工企业以及施工能力调研 (35) 2.1 中铁大桥局 (35) 2.2 中交系统下企业 (41) 2.3 中石(海)油工程公司 (46) 2.4 龙源振华工程公司 (48) 3 国内海洋开发建设领域施工业绩 (52) 3.1 跨海大桥工程 (52) 3.2 港口设施工程 (55) 3.3 海洋石油工程 (55) 3.4 海上风电场工程 (58) 4 结语 (59)

1 海上风电场主要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1.1 风机基础施工方案 国外海上风电起步较早,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开始研究和建设海上试验风电场,2000年后,随风力发电机组技术的发展,单机容量逐步加大,机组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大型海上风电场开始逐步出现。国外海上风机基础一般有单桩、重力式、导管架、吸力式、漂浮式等基础型式,其中单桩、重力式和导管架基础这三种基础型式已经有了较成熟的应用经验,而吸力式和漂浮式基础尚处于试验阶段。舟山风电发展迅速。 目前国内海上风机基础尚处于探索阶段,已建成的四个海上风电项目,除渤海绥中一台机利用了原石油平台外,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和响水近海试验风电场均采用混凝土高桩承台基础,江苏如东潮间带风电场则采用了混凝土低桩承台、导管架及单桩三种基础型式。 图1.1-1 重力式基础型式 图1.1-2 多桩导管架基础型式

图1.1-3 四桩桁架式导管架基础型式图1.1-4单桩基础型式 图1.1-5 高桩混凝土承台基础型式图1.1-6低桩承台基础型式基于国内外海上、滩涂区域风电场的建设经验,结合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的特点及国内海洋工程、港口工程施工设备、施工能力,可研阶段重点考察桩式基础,并针对5.0MW风电机组拟定五桩导管架基础、高桩混凝土承台基础和四桩桁架式导管架基础作为代表方案进行设计、分析比较。 1.1.1 多桩导管架基础施工 图1.1-7 五桩导管架基础型式图1.1-8 四桩桁架式基础型式

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一、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流程

(一)风电项目宏观选址工作流程说明图解

风电场宏观选址流程说明 一、流程总说明 1.风电场宏观选址的概念 风电场宏观选址是在认真研究国家和地区风电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详细调查地区风能资源分布情况,广泛收集区域风电场运行数据,通过对若干场址的风能资源、电网接入和其它建设条件的分析和比较,确定风电场的建设地点、开发价值、开发策略和开发步骤的过程,是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风电场宏观选址主要指导文件:《风电场场址选择技术规定》。 2.影响风电场宏观选址的主要因素 风电场宏观选址,要结合以下因素对候选风电场进行综合评估,并拟定场址:风能资源及相关气候条件、地形和交通运输条件、土地征用与土地利用规划、工程地质、接入系统、环境保护以及影响风电场建设的其他因素。 3.风电场宏观选址的基本原则 1)风能资源丰富、风能质量好 拟选场址年平均风速一般应大于6m/s,风功率密度一般应大

于200W/m2;盛行风向稳定;风速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较小;风切变较小;湍流强度较小;无破坏性风速。 由于各地区风电上网电价不同、风电场建设条件与海拔高度差异较大、可安装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同,风电场最低可开发风速从6~7米/秒不等。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 3)满足联网要求 认真研究电网网架结构和规划发展情况,根据电网容量、电压等级、电网网架、负荷特性、建设规划,合理确定风电场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保证风电场接得进、送得出、落得下。 4)具备交通运输和施工安装条件 拟选场址周围港口、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条件应满足风电机组、施工机械、吊装设备和其它设备、材料的进场要求。场内施工场地应满足设备和材料存放、风电机组吊装等要求。 5)保证工程安全 拟选场址应避免洪水、潮水、地震、火灾和其它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气象灾害(台风)等对工程造成破坏性的影响。

海上风电施工简介(经典)

海上风电施工简介 二○一三年十月

目录 1 海上风电场主要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1) 1.1 风机基础施工方案 (1) 1.2 风机安装施工方案 (13) 1.3 海底电缆施工方案 (19) 1.4海上升压站施工方案 (23) 2 国内主要海上施工企业以及施工能力调研 (35) 2.1 中铁大桥局 (35) 2.2 中交系统下企业 (41) 2.3 中石(海)油工程公司 (46) 2.4 龙源振华工程公司 (48) 3 国内海洋开发建设领域施工业绩 (52) 3.1 跨海大桥工程 (52) 3.2 港口设施工程 (55) 3.3 海洋石油工程 (55) 3.4 海上风电场工程 (58) 4 结语 (59)

1 海上风电场主要单项工程施工方案 1.1 风机基础施工方案 国外海上风电起步较早,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开始研究和建设海上试验风电场,2000年以后,随着风力发电机组技术的发展,单机容量逐步加大,机组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大型海上风电场开始逐步出现。国外海上风机基础一般有单桩、重力式、导管架、吸力式、漂浮式等基础型式,其中单桩、重力式和导管架基础这三种基础型式已经有了较成熟的应用经验,而吸力式和漂浮式基础尚处于试验阶段。舟山风电发展迅速。 目前国内海上风机基础尚处于探索阶段,已建成的四个海上风电项目,除渤海绥中一台机利用了原石油平台外,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和响水近海试验风电场均采用混凝土高桩承台基础,江苏如东潮间带风电场则采用了混凝土低桩承台、导管架及单桩三种基础型式。 图1.1-1 重力式基础型式 图1.1-2 多桩导管架基础型式

图1.1-3 四桩桁架式导管架基础型式图1.1-4单桩基础型式 图1.1-5 高桩混凝土承台基础型式图1.1-6低桩承台基础型式基于国内外海上、滩涂区域风电场的建设经验,结合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的特点及国内海洋工程、港口工程施工设备、施工能力,可研阶段重点考察桩式基础,并针对5.0MW风电机组拟定五桩导管架基础、高桩混凝土承台基础和四桩桁架式导管架基础作为代表方案进行设计、分析比较。 1.1.1 多桩导管架基础施工 图1.1-7 五桩导管架基础型式图1.1-8 四桩桁架式基础型式

风电项目合同书

风电项目合同书 甲方:南乐县寺庄乡人民政府、南乐县外商投资管理局 乙方: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为促进南乐县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乐县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作条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为风能发电项目,总投资15亿元,总占地面积105亩。项目分期建设3个5万千瓦风力发电场,每个5万千瓦风力发电场所需土地占地面积约为35亩,其中约15亩建设升压站综合楼,20亩放置风力发电机组,每一台风电机组基础部分占地20米×20米,400平米,呈散状或线形分开,风机间距在300-500米左右,项目选址在南乐县寺庄乡境内。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平等协商,双方就上述风电合作开发有关事宜达成如下,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二、合作及开发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对甲方辖区全境具有风电场开发潜力的区域进行立塔测风以精确评估,并将在测风一年后为甲方出具测风数据和辖区风电开发规划,以作为甲方制定辖区风电产业投资开发规划的参考。 三、合作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依据现行产业政策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乙方提供开展

工作的相关便利;协调合作中所涉及气象、电网、国土、林业等部门,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相关必要的资料、信息支持。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掌握的现有在开发或开展前期测风工作的风电场项目的相关资料,以便乙方开展甲方辖区风资源整体规划评估工作参考,节约评估时间。 (3)甲方对于乙方提出具备风电场开发价值的区域授予乙方开发权,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协助各级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协助乙方获得国家和地方对风电的各类鼓励和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甲方对其他风电投资商享有的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乙方。 2、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1个月内在南乐县寺庄乡区域内启动树立测风塔并开展测风工作,向甲方报告测风点坐标和实时测风进展;组织力量深入了解甲方区域内气象资料、电网结构、交通运输、矿产分布、地质条件、基本农田、山地林业、景区和自然保护、军事用地等基本情况,为进行风能资源评估开展全面工作。 (2)测风满一年后的一个半月内,对甲方辖区风能资源评估提供完整、完善的风资源开发评估规划报告,并附完整年度原始测风数据。积极配合甲方对评估报告的评审工作。 (3)乙方承诺本项目在濮阳市辖区内优先于其他县区建设。 (4)对于评估认为有开发价值并获得开发授权的地域进行风电场项目的投资开发工作,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接入电网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等相关申报工作,取得核准后的一年内建设竣工并投入运营。

风电项目开发流程

一、踏勘现场、确定风电场规划范围 √业主方进行实际现场考察,确定风电场规划建设范围 根据风机布点间距要求,场区实际可利用情况确定风电场规划开发范围,利用GPS确定风电场范围拐点坐标。 二、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项目开发协议 √与政府相关部门确定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函 (根据省份要求办理) 需相关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批复同意此风电场开展前期工作(将拟选风电场范围坐标进行盖章确认),通常本文有效期为1年,同时文件抄送省国土厅、环保厅、国网电力公司。 三、设立测风塔与服务 √ 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该风电场测风塔设立并进行测风服务 ①测风塔宜选在风电场1km~5km范围内且不受风电场尾流效应影响及其他 大型障碍物影响,宜在风电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位置应具有代表性; ②采集量应至少包括10m、50m及轮毂高度的风速和风向以及气温、气压等信息,应包括瞬时值和5min平均值; ③委托相关单位对测风数据进行收集,测风数据应连续且不少于1个完整年; 四、风资源评估 √ 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风资源评估分析,编制风资源评估报告 (根据地方要求及业主需求) ①业主协助相关单位收集临近气象站资料(气象站同期测风数据、累年平均风速、多年平均风速、盛行风向及风能情况); ②委托单位对收集的风数据进行分析(数据完整性、合理性、缺测及不合理数据处理、代表年分析、湍流强度分析、风切变分析、威布尔分布情况等); ③风资源条件判断(分析测风塔代表年风资源判断,盛行风向及盛行风能方向,可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初步估算);

④根据风资源评估情况,判定拟选风电场风机类型,判定该风电场是否具有开发使用价值,给出合理化风资源建议; 五、项目总体规划及可研 √ 项目地形图购买 业主向项目所在地相关测绘单位购买所需地形图(可研阶段:1:10000);√收集资料 1、向项目所在地气象站、气象局收集气象资料: ①距离风电场现场最近气象站的基本描述,包括建站时间、仪器情况、测风仪器变更及安装高度变更记录、站址变迁记录、气象站所在地的经纬度及海拔高度; ②气象站基本气象参数,包括累年平均气温,月平均最高、最低气温,极端最高、最低气温及持续小时数,累年平均气压、相对湿度、水汽压,累年平均降水量、蒸发量、日照小时数,累年平均冰雹、雷电次数、结冰期、积雪、沙尘、温度低于-20℃、-25℃、-30℃的天数统计等,气象站累年的各个风向百分比统计; ③气象站近30年各年及各月平均风速资料; ④气象站测风仪器变更后对比观测年份人工站和自动站的月平均风速各为多少; ⑤气象站建站至今历年最低气温和大风(最大风速与风向)统计; ⑥气象站关于该地区灾害性天气记录; ⑦与风电场现场实测测风数据同期的气象站逐小时风速、风向资料; ⑧风电场现场测风塔的基本描述,包括经纬度、安装时间、高度、所用仪器型号和仪器标定书等; ⑨风电场现场测风塔一年完整逐小时测风数据与逐10分钟测风数据; 2、向电气主管部门收集资料: ①项目当地电网状况、区域电力系统概况及发展规划; √现场踏勘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 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大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中广核、神华、三峡,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风能协会: 为落实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海上风电发展工作,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沿海地区风能资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和海上风电价格政策,编制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是推动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促进沿海地区治理大气雾霾、调整能源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海上风电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海上风电持续健康发展。 二、列入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项目共44个,总容量1053万千瓦,具体项目见附表。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应在有效期(2年)内核准。在有效期内尚未完成核准的项目须说明原因,重新申报纳入开发建设方案。对于今后具备条件需纳入开发建设方案的新项目,待开发建设方案滚动调整时一并纳入。 三、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加强与海洋、海事、军事等部门沟通协调,简化管理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深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秩序,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核准项目建设,做好监督管理。 四、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和安排建设资金,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五、开发企业要认真做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内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制定合理工期,在保证施工安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可靠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科技攻关,推进技术进步和降低成本,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六、为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资源,有效指导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经商国家海洋局,委托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研究制定海上风电海域利用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在建设、运行期间对相关数据和事项进行监测,请国家海洋局海洋咨询中心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七、为规范海上风电设备市场秩序,开发企业选用的海上风电机组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未通过认证的设备不能参加投标。为进一步提升风电机组设计水平和整体性能,现委托中国风能协会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对风电机组的可靠性和基础结构状况等进行监测和对比研究。请中国风能协会提出具体方案和要求,各开发企业做好配合和落实工作。 八、为健全海上风电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委托能源行业风电标委会风电规划设计分标委牵头,研究制定《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海上风电场交流海底电缆选型敷设技术导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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