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评(简本)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提升整治规划的批复-南政综[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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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提升整治规划的批复
正文: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提升整治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13〕6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南平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提升整治规划〉的请示》(南规综〔2012〕130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平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提升整治规划》(以下简称《道路提升整治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道路提升整治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道路走向、道路红线宽度等,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规划要求。
二、道路交通整治与提升的规划和建设对南平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道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主动支持城市道路建设,不得随意占用道路和桥梁建设用地,沿江快速通道、重要步行通廊等道路应成为城市重要景观带,道路外侧未经批准,不得建设任何建、构筑物。
三、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道路提升整治规划》的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4日
——结束——。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8•【字号】南政综〔2016〕186号•【施行日期】2016.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政综〔2016〕186号各县(市、区)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高铁、高速公路是我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其沿线环境和景观是展示闽北城乡风貌和社会文明的窗口,也是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市高铁、高速公路沿线一些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景观建设有待提升。
为此,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环境整治和景观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注重人、自然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具有闽北特色的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景观带,助力闽北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工作原则——生态优先,科学发展。
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山体、江河水系、林地、生物物种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避免大挖大填、大拆大建等违背科学发展观和自然规律的建设行为。
——整治为本,突出风格。
以环境整治为本,突出治理“脏乱差”现象,在此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充分展示闽北地域风貌和人文特点,进一步完善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城乡景观系统布局,营造舒适宜人、特色鲜明的沿线景观风貌。
——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强化政府在组织协调、规划设计、财政投入、管控引导等方面的作用,提高高铁、高速公路及303快速通道、轻轨沿线城乡居民在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参与度,实现共建共享、和谐发展。
公路运输枢纽规划方案实施效果中期评估分析

M i t r a ua i n o m pl m e a i n o i hwa d-e m Ev l to fI e nt to f rH g y
Tr n p r a i n H i g a n n a s o t to n ePl n i g
JANG h n —a, UO Qi h I Z o gh iL — i z
分 检 验 规 划 的 实施 效 果 ,为规 划方 案 的 修 正 或 评 估 提 供
借 采 公路 运 输 枢纽 包 括 公路 客运 站 和 货运 站 ,是 公 路 客 、 量 化依 据 , 助系 统工 程学 的 理念 , 用综 合 评价 方法 。 货运 输 的 主要 集 散 中心 ,在 区域 运 输 经 济 中 起 到 非 常重 可 以很 好满 足这 方 面的 需 求 。 要 的纽 带 作 用 。 公路 运 输 枢 纽规 划 …是 从 总 体 上 对 区域 的 客 货运 集散 点 分布 进 行 布 局 ,是 对 未 来 区 域 的 运输 发 展 方 向 的 总 控 。一 般 来 说 ,公 路运 输 枢 纽 规 划 方 案 分近
2 1 建 立 层次 结构 . 建立 层 次结 构如 图 1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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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市延平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的批复-南政综〔2014〕175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市延平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的批复正文:----------------------------------------------------------------------------------------------------------------------------------------------------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市延平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的批复南政综〔2014〕175号南平市城乡规划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南平市延平新城总体规划的请示》(南规综〔2014〕7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平市延平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规划范围和人口规模。
延平新城规划范围东起斜溪村,西至罗源村,北起安济村,南至鸠上村。
涵盖水南街道、夏道镇、炉下镇等建成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99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8.3万人。
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一园二带四区五组团”的用地功能布局。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注重新城与延平老城区的市政设施和交通设施协调发展;新城的建设应充分补充老城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不足。
三、新城的产业应按照规划的定位要求,把控好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格保护好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对山体植被以及水源水质的保护。
四、规划区内地形较复杂,道路、场地竖向及基础设施应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建设。
五、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
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此复南平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11日——结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所辖8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所辖8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5.26•【字号】闽政文〔2024〕192号•【施行日期】2024.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所辖8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八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南政综〔2024〕5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邵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夷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建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顺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浦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光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松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政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统称《规划》)。
《规划》是县(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你市指导所辖县(市)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进一步推动邵武市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工业经济强市,推动武夷山市打造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动建瓯市打造绿色产业强市、文旅融合城市,推动顺昌县打造森林康养基地、生态园林城市,推动浦城县打造现代农业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闽浙赣省际重要节点城市,推动光泽县打造现代农业和生态食品产业集群、山水垂钓城市,推动松溪县打造绿色生态农业产业集群、绿色生态旅游城市,推动政和县打造茶竹产业集群、生态文旅城市。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南政办[2013]98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3〕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按照《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选择评估重点中期评估的内容侧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估。
对《纲要》确定的40个主要规划指标,特别是 14 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包括指标实现的进度、未来的趋势判断等。
(二)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主要包括:1、对《纲要》提出的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建设海西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扩大内需、加快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完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对台合作和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武夷新区开发建设步伐、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等重点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2、对列入《纲要》中的重大项目是否如期开工、进展程度、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3、对《纲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分析评价。
(三)对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预测。
主要是对《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到 2015 年实现情况进行研判,明确是否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
环境保护部关于天津至汕尾国家重点公路福建省浦城(闽浙界)至南平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环境保护部关于天津至汕尾国家重点公路福建省浦城(闽浙界)至南平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6.17•【文号】环验[2014]102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天津至汕尾国家重点公路福建省浦城(闽浙界)至南平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环验[2014]102号)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天津至汕尾国家重点公路福建省浦城(闽浙界)至南平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南浦高工﹝2014﹞1号)及附送的《天津至汕尾国家重点公路福建省浦城(闽浙界)至南平高速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
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5月5日至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该工程起自浦城县官路乡沙排村,接浙江省黄衢高速公路,途经浦城、武夷山、建阳、建瓯,终于南平市延平区小作村,与福银高速公路南平连接线相接。
线路按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244.4公里(含武夷山支线3.856公里),同步建设武夷山连接线二级公路1.877公里。
工程总投资102.5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14亿元,占总投资的2.09%。
2005年10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845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工程于2005年12月开工,2008年12月竣工。
目前,全线平均车流量达到预测近期平均车流量的75%,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一)环评阶段沿线声环境敏感有60处,包括47处村庄、9所学校、2个看守所、1处敬老院、1个厂区生活区。
由于环评遗漏和工程线路摆动,验收调查期间,增加了22处声环境敏感目标,总计82处,包括75处村庄、5所学校、1处敬老院和1个厂区生活区,在36处声环境敏感点集中路段设置了总长4717.5延米高3米的声屏障。
公安县南平镇总体规划说明书

目录第一章概述 (1)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3)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5)第四章用地评价及发展方向的选择 (7)第五章城镇规划区范围界定 (8)第六章城镇总体规划布局 (8)第七章专业工程规划 (17)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30)第九章规划实施 (34)第一章概述一、总体规划编制背景南平镇总体规划于1988年编制,1997年对1998年的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经荆州地区行署批准实施,随着改革开放和不断深入,计划经济逐步转轨于市场经济,几年来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镇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原规划的城镇性质、规模、基础设施与城镇所处地位已不适应于新的发展需要,因此,必须重新编制公安县南平镇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
目前南平镇无论是人口规模和工农业产值都已超过原规划指标,原规划起到了适时指导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建设的腾飞,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
原规划是依据计划经济模式编制,带着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城镇人口和用地规模已突破了原规划确定的指标,建成区面积也相应增加,人平用地偏低,人口密度加大,急需合理调整。
国家关于加快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已付诸实施,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兴建将给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改善了新的投资环境,加大了新的投入力度,南平镇地处公安腹地,为县辖重镇,是公安县虎西三乡、八镇区域的经济中心,同时也是湖南安乡,澧县和湖北松滋、公安等四县的农副产品集散地,逐步已形成轻纺、机电为支柱,畜禽系列加工为主导的经济格局。
因此,我们必须抓住十分有利的机遇,调整发展战略,占据有利地位,迅速崛起。
二、规划期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0-2020年三、规划依据1、《村镇规划编制办法》2、《湖北省村镇规划技术规定》3、《公安县城市总体规划》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四、规划指导思想尊重现实,面向未来,立足跨世纪发展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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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1章总则1.1 规划背景及必要性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更好地引导我国公路交通发展走向,2007年5月,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全国共有196 个城市被纳入规划范围,确定国家公路运输枢纽179个,其中12个为组合枢纽,南平市被确定为福建省5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之一。
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是位于重要节点城市的国家级公路运输中心,主要由提供与周边国家之间、区域之间、省际之间以及大中城市之间的公路客货运输组织及相关服务的客货运输站场组成,将与国家高速公路网共同构成我国最高层次的公路运输基础设施网络。
南平地处福建省北部,俗称“闽北”,与浙江、江西交界。
南平既是福建辖区面积最大的设区市,又是福建拓展经济、发展腹地的前沿基地,国土面积2.63万平方公里,下辖一区四市五县,即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户籍总人口310.1万,常住人口290万人。
其中市区人口50.3万人,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621.65亿元。
2009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采取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发展。
未来南平市将着力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闽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海峡西岸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
目前,南平公路客运站规模普遍较小,停车面积不够,候车环境拥挤,可拓展空间有限,与城市交通体系衔接不畅,站点布设数量不足,难以满足未来南平都市区组团发展及客流增长的需要;尚没有成规模的公用型公路货运站场,难以适应未来工业产业、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需要。
规划建设公路运输枢纽对提升公路运输服务水平、推动综合运输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南平市是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之一,《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0~2020)》是《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在南平市的具体实施,规划建设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发挥南平独特的区位优势、促进海峡西岸闽北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集聚中心、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和交通运输中心建设,既符合交通运输部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总体战略部署,也是南平市建设成为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关于交通业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我所承担《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0~202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多次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公众调查和资料收集,并根据公路运输枢纽的特点、性质、规模、环境状况和城市发展规划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环评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2 评价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1.2.1评价指导思想在科学论证评估区域环境质量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南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福建省、南平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从布局格局及发展规模、污染控制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内容进行环境可行性评估,从而对规划提出环保反馈意见,使规划更加合理,做到交通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1.2.2评价目的(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规划编制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所拟议的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协调交通格局、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2)识别和评价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与福建省、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南平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南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平市交通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预测和评价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并提出预防、舒缓和补救措施与建议。
(3)为今后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相关场站项目建设的环境评价积累经验。
(4)从“可持续发展制约因素,区域环境质量、环境影响、功能区划分”等方面,分析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5)规划实施的时间跨度大(2010~2020年),规划周期长,影响范围较大(涉及南平市延平区、建阳市、武夷山市)、规划实施“七客六货”13个公路运输枢纽,对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社会环境等因素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规划环评将有针对性地提出减缓措施。
1.2.3评价原则(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2)早期介入原则。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
(3)整体性原则。
(4)公众参与原则。
(5)一致性原则。
(6)可操作性原则。
1.3 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规划站场枢纽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标准。
地表水:规划站场枢纽涉及的地表水主要有闽江南平段、南平西溪、建溪、富屯溪、崇阳溪等,水环境功能为Ⅲ类水域,水域功能为渔业水域、游泳区和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3,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
3声环境:规划站场枢纽所在区域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分别执行2类或4a类标准。
生态功能区划: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闽政文[2010]26号),本次枢纽规划场站主要属于闽北-闽西山地盆谷生态能区,编号有第1106和1314号,第1106号生态功能单元为建溪流域河谷盆地复合农林业与生态城镇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生态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复合农林业生态环境,主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是: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生态环境城市和生态工业区;第1314号生态功能单元为南平中心城市生态功能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城市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维持、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人文景观保护,主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是进行城市生态改造,在其他条件适宜的地方建设新区,把超负荷的人口和企业迁出。
1.4 与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目标(1)水环境:重点保护闽江夏道段、富屯溪王台来舟段、西溪西芹段、建溪常坑段、建溪大横段、建溪将口段及崇阳溪武夷山市区段等地表水环境水质。
评价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其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地表水环境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2)环境空气:重点保护各枢纽站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规划涉及区域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3)声环境:重点保护各枢纽站场周边声环境质量,规划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站场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做到不扰民;(4)生态环境:以不破坏区域内生态系统完整性为标准,控制和减轻由项目建设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而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地表植被,保护生态环境;(5)社会环境:以不降低规划项目拆迁居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妥善解决工程导致的社会、经济、环境影响;(6)合理布局和管理,将规划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1.4.1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经现场调查,在南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场站中,南平客运中心站、武夷山国际旅游客运中心、建阳汽车站(扩建)、武夷山汽车站(扩建)、南平西芹物流园区、闽北物流中心园区等6个场站位置较明确,其周边环境和保护敏感目标相对较明确;其余南平客运东站、南平客运北站、将口客运站、江南新区物流中心、南平大横物流中心、南平来舟物流中心和武夷新区的东田物流园区等7个站场中选址规划红线未明确,目前均属于农村环境,外环境关系比较简单。
各场站周边或邻近区域大气和噪声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情况见表1.5-1。
另外,南平西芹水厂、来舟水厂、大横水厂、夏道水厂等乡镇水厂取水口与规划枢纽相距较远,没有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表1.5-1 大气、声环境保护敏感目标1.5 评价标准(1)水环境评价标准地表水环境: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客运站废水以生活污水、洗车和地坪冲洗废水、检修废水为主。
货运站以物流为主,无生产性企业入驻,废水以洗车和地坪冲洗废水、检修废水、生活污水为主;项目产生的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放,机动车冲洗废水和检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本公路运输枢纽包括5个客运站和6个物流中心(货运站),11个站场均在南平市、武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外排废水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处理系统。
客运站废水以生活污水、洗车和地坪冲洗废水、检修废水为主,货运站以物流为主,无生产性企业入驻,废水以洗车和地坪冲洗废水、检修废水、生活污水为主;项目产生的地坪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放,机动车冲洗废水和检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8979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南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未纳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前,外排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污水排放综合标准》(G8979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2) 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排放标准:项目外排废气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声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2类及4类标准。
施工期机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营运期:按噪声功能区划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
涉及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
(4)水土流失评价标准水土流失评价标准执行水利部《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中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
(5)土壤土壤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6)三级标准。
1.6 环境影响识别通过对南平公路运输枢纽规划的研究,进行层次分析,筛选出环境影响因子;通过分析相关文献,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本次环评列出了各环境影响因子的影响范围、时间跨度、影响性质和强弱,力图较全面地反映各种环境影响,具体识别结果见表1.8-1。
注:❒表示弱正影响,❒❒表示一般正影响,❒❒❒表示强正影响☐表示弱负影响,☐☐表示一般负影响,☐☐☐表示强负影响环境影响识别表明,规划实施过程中,各枢纽的建设及运营可能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1) 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破坏地表植被、产生水土流失、破坏生物多样性、侵占动物栖息地等。
(2) 水环境施工过程中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场地的生活废水、生产废水以及拌和站的冲洗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