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短信服务合同
短信服务合作协议范本(五篇)

短信服务合作协议范本甲方:_____联系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传真:_____电子信箱:_____乙方:_____联系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电子信箱:_____QQ:_____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帐号:_____鉴于: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1.1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
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甲方负责协调“_____”和“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2.1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中国移动合同模板

中国移动合同模板中国移动合同模板背景介绍中国移动是中国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之一,提供覆盖全国的移动通信服务。
与中国移动进行合作的公司或个人通常需要签订合同,以确保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明确和保障。
本文档提供了一个用于中国移动合同的模板,以帮助合作伙伴更加简化和标准化合同的制定过程。
合同模板1. 合同概述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中国移动和合作伙伴(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署,旨在规范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和权益。
2. 合同条款2.1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乙方应准确提供其所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2.2 价格和支付方式2.2.1 双方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标准协商确定价格,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2.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收取费用。
2.3 合作期限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合同期满前进行协商并签署新的合同。
3.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3.1 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本合同可以被解除。
3.2 合同解除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保密和知识产权4.1 双方应对合作期间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4.2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共同创造的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共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6. 其他事项6.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6.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7. 合同生效及变更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总结本文档提供了一个适用于中国移动合同的模板,该模板包括合同概述、合同条款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合作伙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此模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以适用于他们与中国移动的具体合作关系。
短信平台服务合同范本最新

短信平台服务合同范本最新甲方(客户):___________乙方(短信平台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短信发送的需求,乙方具备提供短信服务的技术和能力,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短信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短信平台服务稳定可靠,能够满足甲方的日常运营需求。
2.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地发送短信,并保证99%以上的到达率。
3. 乙方负责提供短信内容的审核工作,确保短信内容合法合规。
4.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短信发送报告,包括发送时间、发送数量、发送状态等详细信息。
二、服务质量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短信发送服务具有高可靠性,月系统可用率不低于99.9%。
2. 乙方应确保短信的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短信服务中断,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恢复服务,并对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1. 双方约定的短信服务费用标准为每条短信____元。
2. 甲方应在每月服务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内付清当月服务费用。
3. 付款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在线支付等,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2.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服务价格,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3.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逾期支付将产生滞纳金。
4. 乙方应保障甲方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六、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中国移动合作协议合同合同范本 (2)

中国移动合作协议合同范本合同双方: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乙方公司名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合作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项目内容本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网络建设、运维服务、信息化服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 [合同终止日期] 止。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义务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源、技术支持和服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监督和考核,并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和服务。
(2)乙方有义务保障项目建设和服务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3)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和问题,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费用与结算第一条服务费用(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服务费用为 [服务费用金额]。
(2)服务费用分 [付款周期] 支付,每次支付比例为 [付款比例]。
第二条结算方式(1)乙方完成项目建设或服务后,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
(2)甲方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并在 [结算确认期限] 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章技术信息第一条技术保密(1)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涉及的任何技术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知识产权(1)在本合作项目中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归属 [知识产权归属方]。
(2)未经知识产权归属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该知识产权。
第五章风险与责任第一条风险承担(1)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项目建设和服务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
(2)由于一方故意或疏忽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
(2)违约方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MAS集团短信协议(2010)

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分公司集团短信业务合作协议江苏年月甲方:负责人:地址:邮编: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地址:邮编:第一部分总则为更好地向江苏移动客户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共同拓展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以后,达成本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第二部分协议主体内容第一条合作业务与资费2.1.1乙方作为移动通信运营商和移动数据业务运营商,向客户提供开放、有偿的通信通道。
集团短信业务指甲方利用乙方GSM网络上的SMS(短信息系统)平台,为其服务对象提供短信息服务。
2.1.2 甲方集团短信服务的对象(以下简称用户)是指在甲方相应业务系统中登记注册的、使用乙方移动电话业务的甲方的白名单用户(是指甲方下发短信的手机号码组,该号码组由甲方的内部员工、客户组成,所接收的短信内容已获得其本人同意)。
对于白名单用户,需经用户二次确认后方可作为短信下发的对象,对白名单以外的用户不允许发送信息。
2.1.3 乙方向甲方开放短信息端口和通道,甲方在业务申请时须向乙方提供公网固定IP地址用于登录乙方短信网关,实现短信发送。
甲方以CMPP协议联入乙方短信息系统,乙方提供特定的企业代码服务代码和业务代码给甲方单独使用。
甲方可以通过该端口,向其白名单用户以短信息的形式提供短信息服务。
2.1.4资费及结算2.1.4.1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自然月(根据乙方的业务规定,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
缴费期为次月5日到次月月底,甲方在次月月底前应结清该计费期发生的费用,费用结算以乙方短信息中心成功发送的记录为准。
每月的短信流量小于等于 10000 条(以 0.05 元/条计算)收取 500 元/月,超出部分甲方按 0.08 元/条短信息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端口费免元。
2.1.4.2 在甲方开始启用本业务后(自签约日起),按以下标准结算短信息数目:用户上行到甲方短信息系统的短信息费用向用户收取,不计入甲方短信息使用数;甲方短信息系统下行到移动用户的短信息计入甲方短信息使用数。
中国移动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客户服务协议本文为中国移动与客户之间的服务协议。
该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客户在使用中国移动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时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标准1.1 中国移动将为客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通信、短信、数据通信等。
1.2 中国移动承诺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服务,并不断提升通信质量,以确保客户的通信需求得到满足。
1.3 中国移动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客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禁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客户授权的第三方。
第二条客户权利和义务2.1 客户有权选择中国移动提供的不同套餐和服务,以满足个人通信需求。
2.2 客户有权获得清晰明了的账单和消费信息,以及查询自己的通信记录。
2.3 客户有义务保持个人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并定期支付费用。
如有账户异常或欺诈行为,中国移动有权暂停或终止客户的服务。
2.4 客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约定以及中国移动的管理规定,不得利用移动通信网络从事违法、不良行为,如造谣传谣、传播淫秽信息等。
第三条服务终止和违约责任3.1 客户有权在合同期满后选择终止服务,需提前向中国移动提出书面通知。
3.2 如客户违反协议约定,中国移动有权暂停或终止客户的服务,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3.3 客户因未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导致服务被中止的,需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赔偿。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争议解决期间,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履行,不影响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协议修订和生效5.1 协议的修订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5.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公布。
5.3 客户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结束语本协议旨在保护客户的权益,确保客户在使用中国移动的移动通信服务时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中国移动合同

中国移动合同
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乙方,【客户名称】。
鉴于甲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乙方为【客户名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移动通信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通信、短信、数据业务等。
1.2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并有权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费用。
第二条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具体日期】终止。
2.2 若乙方需终止本合同,须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时支付移动通信服务费用。
3.2 乙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乙方
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
4.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
应当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日期】签订日期,【日期】。
合同范本专家。
【你的名字】。
【你的联系方式】。
【你的电子邮箱】。
中国移动mo套餐合同

中国移动mo套餐合同
中国移动MO套餐合同是指中国移动与用户签订的一种手机套餐合同。
MO套餐是中国移动针对个人用户推出的一种全网通套餐,包含通话、短信和流量等服务。
MO套餐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套餐内容:包括通话时长、短信条数、流量大小等具体服务数量。
2. 服务期限: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分为1年、2年等不同期限。
3. 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规定的月费、套餐外费用、支付方式等具体费用信息。
4. 退换机政策:用户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对手机进行退、换机的规定。
5. 违约责任:用户在合同期内解约或违约时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
6. 其他条款:包括用户权益保护、客服服务等其他具体规定。
用户在签订MO套餐合同前,应详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签署合同后,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缴纳费用。
如果在合同期限内需要更改套餐,用户可以与中
国移动进行协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MO套餐合同可能会随着中国移动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内容以当时的合同为准。
如果用户对合同内容有疑问或需要解决问题,可以向中国移动客服咨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移动短信服务合同篇一: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20XX版)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20XX版)甲方(移动通信客户):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友好提示:◆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应经过其家长的同意并签名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甲方或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方所需的业务、办理手续以及资费标准请参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1、乙方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的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有偿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漫游服务。
2、甲方可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项移动通信业务。
3、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包括月基本费、通话费(含本地、长途、漫游)、短信(含彩信)费以及甲方申请或使用的其他业务的费用。
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发生每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2、乙方通过营业厅、网站及短信等方式向甲方公布并提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话费信息查询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厅、服务热线、服务网站、短信等。
4、乙方有义务采取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受理甲方投诉,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答复甲方。
5、乙方对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信息服务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对用户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6、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并告知甲方核实处理的结果。
7、乙方不得侵害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及依据法律法规有权进行调查的其他部门的工作要求。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资料,乙方承诺用于移动通信服务的全过程,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泄露。
但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9、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通话所在地(仅限国内)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公益性电话接入服务。
10、在甲方欠费的情况下,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费用并申请开机的,乙方在收到甲方费用时起24个小时内为甲方恢复移动通信服务。
11、乙方对甲方暂停移动通信服务时(以下简称停机),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缴费方式的甲方应提前通知;对使用“先预存话费,后使用”缴费方式的甲方应进行余额提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或信函。
12、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使用的,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媒体公告。
13、甲方向乙方申告移动电话通信障碍(指交换设备或传输线路原因造成通信中断等现象,不包括网络覆盖和终端设备故障),乙方应自接到申告之时起48小时修复或者调通。
14、乙方应在承诺时限内为甲方开通其申请的服务(双方约定超出此时限的除外),乙方未及时开通的,应减免甲方自申请之日至服务开通期间的该项服务的月功能费。
三、甲方的义务1、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其家长应提供相应的担保。
2、根据移动通信用户实名登记的相关规定,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有效证明文件原件进行登记。
乙方如发现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通知甲方立即进行修改。
3、甲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缴费方式的,在入网时需提供的有效证件为:个人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甲方系未成年人,无法提供本市有效身份证原件时,可用本市户口簿原件代替;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包括注册地为本市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具有单位公章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如甲方为非本市户口入网的,可选择押金方式入网,并适用以下条款:甲方支付________元押金,申请以押金入网方式入网。
甲方缴纳的押金不能作为预存话费,押金在取消押金入网方式时退还甲方。
甲方如需申请国际漫游/国际长途业务需另外支付1000元押金。
4、甲方使用“先付费,后使用”缴费方式的,在入网时需提供的有效证件为:个人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甲方系未成年人,无法提供本市有效身份证原件时,可用本市户口簿原件代替;单位客户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具有单位公章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移动通信费用。
过期未交的款项(:中国移动短信服务合同),乙方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甲方付费,自付费日期期满后次日起,甲方应按照每日未交款项的3‰(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超过最后付款期二十天后仍未交清费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移动电信业务费用支付的规定,乙方有权采取呼出限制或者停机等措施。
在欠费情况下甲方不能办理除停机以外的其他业务。
6、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移动通信费及代信息服务商收取的信息费存有异议,应在异议话费发生后五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
7、甲方应遵守信息发送的有关规定,如未经接收方同意而群发商业广告或其他有害信息,干扰接收方生活的,乙方可以暂停或限制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并不承担由此发生的责任。
8、乙方已加入上海市政府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甲方入网后,同意遵守该体系有关规定。
9、甲方要求终止提供移动通信服务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退网手续。
四、特殊情况的责任承担1、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结算时划扣不成功的;(2)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包括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以划扣下一笔预付费用)的;(3)甲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的费用结算方式时,移动电话费用超过可透支额度的;(4)甲方突然出现超过自己此前三个月平均通信费用5倍以上通信费用(以乙方即时收到的相关通信费用信息为准),并经乙方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的;(5)甲方发送带有非法内容信息的;2、甲方名下的移动电话号码逾期未交清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自己名义提出的其他移动通信业务申请,缴费、话费查询除外。
3、在甲方欠费时,乙方有权以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形式追缴欠费。
4、甲方入网后,应妥善保管原始票据等有关资料,如押金票据等,发生遗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入网后即可获取客户服务密码,甲方应妥善保管。
服务密码是业务办理的凭证。
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
为方便办理业务,乙方也可根据甲方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服务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
6、因甲方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其移动电话被他人非法使用,甲方应及时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乙方应在技术上协助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但乙方不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7、因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通知乙方等原因,使乙方无法将服务(如话费单据等)提供给甲方,乙方不承担由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乙方只为甲方提供上海市范围内的账单邮寄服务。
8、甲方应根据自身能力对通话费用进行控制,若出现异常的电信费用时(即超过自己此前三个月平均通信费用5倍以上通信费用的),乙方应尽可能迅速告知甲方,如告知后仍未得到甲方确认的,乙方可以采取措施,暂停部分或全部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直至甲方交清已发生费用。
9、甲方使用“先付费,后使用”缴费方式的,在号码有效期限内享有号码的使用权。
如有效期到期或者帐户余额不足,及时充值即可延长有效期;如未及时充值,号码进入保留期,保留期内如甲方不及时充值则不能进行通信,如甲方及时充值保留期自动结束,通信恢复。
如果保留期届满,号码进入保号期,保号期内不能进行通信,在此期间乙方有权以0.15元/天的资费标准从甲方帐户余额中扣除保号费用,直至余额为零,届时乙方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在保号期内,如甲方及时充值,仍可以激活号码,重新获得号码有效期。
10、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话费有异议,可以向乙方投诉,乙方有责任负责调查或解释。
如乙方确有各类业务费用误差的(包括移动信息服务费用),乙方承诺将已错收的话费减去应收话费的正差额双倍返还给用户。
1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地震、山洪、雷电及其他自然灾害、电磁干扰、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等)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转让与终止1、甲方办理各类业务所签署的表单、乙方以公告等书面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甲方将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过户)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移动通信服务协议,转受让双方到场付清已出账的通信费用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因甲方私自转让而造成的欠费、停机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因技术进步,乙方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移动电话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移动通信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至少提前90日告知甲方,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4、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欠费:(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虚假不实;(2)移动电话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3)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4)甲方逾期90日仍未交纳费用;(5)甲方使用“先付费,后使用”缴费方式的,号码保留期届满且帐户中没有余额。
5、在法定终止条件或约定终止条件具备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继续保留向甲方追缴所欠费用的权利,并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