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康合同内容

合集下载

金康合同范本书

金康合同范本书

金康合同范本书一、合同概述1.1 货物:指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供方提供的具体商品或产品。

1.2 服务:指供方为满足需方需求,按照本合同约定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

1.3 供方:指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1.4 需方:指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合同内容2.1 货物及服务描述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货物及服务描述,向需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及服务。

2.2 质量要求2.2.1 货物质量:供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定,确保产品质量。

2.2.2 服务质量:供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双方约定,确保服务质量。

2.3 价格及支付2.3.1 货物价格: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及货物质量,协商确定货物价格。

2.3.2 服务价格:双方根据服务内容、难度及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服务价格。

2.3.3 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2.4 交货及验收2.4.1 交货时间:供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交付。

2.4.2 验收标准:需方应对供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2.5 违约责任2.5.1 供方违约:供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5.2 需方违约: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2.6 争议解决2.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6.2 如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名词解释3.1 质量标准:指国家、行业或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3.2 违约金: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金。

3.3 交付:指供方将货物或服务移交给需方的过程。

3.4 验收:指需方对供方交付的货物或服务进行的质量检验过程。

四、其他约定4.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航次租船合同(金康格式)7篇

航次租船合同(金康格式)7篇

航次租船合同(金康格式)7篇第1篇示例:航次租船合同是双方租船合同的一种,金康格式是指符合金康国际公司标准格式的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航次的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名称和双方基本信息合同的标题应清晰明了,明确标明为航次租船合同。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也需在合同中明确,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船舶基本信息船舶基本信息包括船名、船籍国籍、船舶类型、船舶载重量、船舶建造年份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承租人选择适合的船舶至关重要。

三、租船期限租船期限是指租船合同的有效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清晰规定租船期限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四、租金支付租金支付是双方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需明确规定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避免发生纠纷。

五、航次安排航次安排包括航次起始和终点港口、途经港口、航行路线、航次数量等内容。

承租人应遵守航次安排,不得擅自违约。

六、船上设备和人员船上设备包括船舶设备、通讯设备、安全设备等;船上人员包括船员、工作人员等。

租船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船上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

七、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任何一方若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在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前,双方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如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律师咨询建议。

签订航次租船合同是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愿意租用船舶的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有关保险投保手续,确保航次租船合同的顺利履行。

【2000字达成】第2篇示例:航次租船合同是指承租方与出租方之间的一种合同协议,用于规定船只的使用和租用情况。

金康格式是一种常用的航次租船合同格式,以下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双方本合同由承租方和出租方签订,承租方为使用船只的一方,出租方为拥有船只并出租给承租方的一方。

金康合同范本规定

金康合同范本规定

金康合同范本规定鉴于甲方愿意提供金康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金康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金康服务内容(1)_______服务;(2)_______服务;(3)_______服务;(4)_______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2 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金康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

3.2 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为_______,付款期限为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金康服务。

4.2 甲方应保证金康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乙方在使用金康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3 甲方应定期对金康服务进行维护和更新,以保障服务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金康服务。

5.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5.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不得将金康服务用于非法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6.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金康服务,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金康合同基本知识

金康合同基本知识

金康(Gencon)合同范本是目前杂货航次租船合同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最常见的是1976年修订本,1991年,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文件委员会开始着手对该格式修订和补充,新的金康合同范本于1994年11月颁布,修订主要有以下三个内容:1.对于一些过时的条款进行了必要的删节和补充,使原来一些容易产生歧义的语句变得清晰、准确;2.增加了一些附加条款,使新的合同范本变得更加完备;3.增加了一些选择(任意)性条款,更易于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

修订内容部分条款简介如下。

第一条前言1.改总/净登记吨(GRT/NPT)为总/净吨(GT/NT),以符合1969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的要求。

2.在该条第二款中关于预备航次的叙述由原来的“The said vessel shall proceed to the loading port or place…”,变为“The said ve-ssel shall,as soon as her prior commitment have been completed,pro-ceed to the loading port or place…”意在强调出租人只有在上一航次(即“Prior commitment”)完成后才有尽快开始预备航次的义务,以避免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由于上一航次的影响(包括恶劣天气、承租人责任等出租人可以免责的情况),出租人不能及时开始预备航次而引起违约,但出租人这时却不能援引上一航次的免责事项来对抗本航次的承租人,从而引起承租人解约或索赔的情况。

而按照金康’94合同范本只要求出租人在开始预备航次和装货准备就绪方面不存在不合理延误,即使船舶未按时抵达装货港也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有关解约的规定详见第九条。

第二条出租人责任该条约的修改要格外引起承租人的注意,它删去了金康’76范本第二条中的“the imporer or negligent stowage of the goods(unless stowagepeformed by shippers/Charterers of their stevedores or serveants)or”一句。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金康合同)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金康合同)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金康合同)《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简称《金康合同》或《金康格式》(GENCON),是国际上标准的航次租船合同范本。

1922年由国际著名船舶所有人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公布,分别于1976年、1994年进行修订。

使用较多的是《GENCON 76》,可适用于各种航线及各类杂货的航次租船。

《金康合同1994》(《GENCON 94》)共19条。

其主要内容包括:船舶所有人与承租人;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绕航条款;运费支付;装卸(费用、风险、船吊、装卸工人损害);装卸时间;滞期费;留置权条款;解约条款;提单;互有责任碰撞条款;共同海损和新杰森条款;税收和使费条款;经纪人费用;代理;普通罢工条款;战争风险(Voywar1993);普通冰冻条款;法律和仲裁。

《金康合同》作为重要合同范本,在世界上被广泛采用。

国际标准合同(Uniform Contract Forms)是海事国际惯例的重要形式之一,既有非政府组织(如航运协会)制定的,也有某个大船运集团制定的。

如,在海事审判中,经常碰到的有两种租船合同格式,即《金康格式》和《波尔的摩格式》。

金康格式的主要内容:(一)陈述内容包括:船名、船籍、船级、船舶吨位、船舶位置及船舶预计到港并做好装货准备时间。

船舶的陈述将船舶特定化,是承租人决定是否租用船舶的重要依据,同时,船舶陈述构成合同的重要条款。

船舶位置及船舶预计到港并做好装货准备时间常被称为履约时间条件条款。

船舶能否按时抵达装货港并准备就绪可以装货,涉及到承租人能否履行贸易合同中的按时交付货物义务。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不及时派船或卖方不及时装运都可能导致买卖合同取消。

承租人在订立租船合同时会严格要求出租人按时履约。

出租人不按时履约可能违反条件条款。

船舶位置是指在订立合同当时船舶所处的位置。

由于船舶位置与船舶能否按时抵达装运港、装货履行合同有密切关系,所以合同中必须如实正确记载。

金康合同范本示例

金康合同范本示例

金康合同范本示例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一定的服务/产品,乙方愿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产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产品内容1.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产品。

第二条合同价格2.1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服务/产品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合同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交付及验收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服务/产品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服务/产品后_______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4.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服务/产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5.3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约定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金康94合同范本

金康94合同范本

金康94合同范本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金康公司”)和乙方(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共同签订,旨在规定双方在商务合作中的权益、责任和义务,以达到合作共赢的目标。

2. 合同内容2.1 合作形式本合同约定金康公司与合作单位在以下领域进行合作:•产品销售:合作双方共同销售金康公司的产品,并分享销售收入;•品牌推广:合作双方共同推广金康公司的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产品研发:合作双方共同合作开发新产品,并共享研发成果。

2.2 合作期限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94个月,到期后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2.3 合作权益2.3.1 金康公司权益金康公司享有以下权益:•产品销售收入的50%份额;•对合作单位使用金康公司品牌和商标的管理权;•控制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技术和知识产权。

2.3.2 合作单位权益合作单位享有以下权益:•产品销售收入的50%份额;•使用金康公司品牌和商标的许可权;•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分享技术和知识产权。

2.4 合作责任和义务2.4.1 金康公司责任和义务金康公司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监督产品销售和品牌推广的执行情况。

2.4.2 合作单位责任和义务合作单位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积极推广和销售金康公司的产品;•保护金康公司的品牌形象;•提供合作单位在研发过程中的技术和知识。

3. 保密条款3.1 保密义务双方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对彼此所知悉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应保密。

3.2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加上3年。

3.3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4. 不可抗力4.1 不可抗力的定义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战争等自然和人力灾害。

4.2 不可抗力的影响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可免于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但应尽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金康合同模板1994

金康合同模板1994

金康合同模板1994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金康合同模板1994甲方:乙方:鉴于甲方是一家专注于提供高品质健康产品的企业,乙方是一家致力于推广健康理念的机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一、产品及价格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健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等产品,具体产品及价格如下:(1)保健品:XXX元/盒(2)医疗器械:XXX元/台(3)健康食品:XXX元/桶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产品总价款的50%,剩余款项在产品交付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产品交付及运输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交付给乙方,如需延长,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产品运输过程中,甲方应承担运输费用,并确保产品安全、完好。

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形,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售后服务1.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包括产品咨询、使用指导、维修等。

2. 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发现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

如无法解决,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退货、换货或赔偿。

四、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双方同意,合同所涉及的产品、技术、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知识产权。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同意,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租船金康94中文译本2008-07-31 10:25:36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数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一旦完成前个合同,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装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

)(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船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

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

)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未尽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船舶所有人对由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的,亦概不负责。

3.绕航条款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a)运费应按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所装货物的数量计算以现金支付。

(b)运费预付。

如按第13栏规定运费应预付,则运费视为已挣得,无论船舶/货物是否灭失,不得返还。

除非运费已支付给船东,否则船东或其代理无需签发运费预付提单。

(c)运费到付。

如按第13栏规定运费或部分运费为到付,则运费直到货物卸完才视为挣得。

不论(a)款如何规定,如运费或部分运费为到付,租家有权在开舱前选择按卸货重量/数量支付运费,且该重量/数量可由官方计量器或联检或理货确定。

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折合并附加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a)费用/风险承租人负责把货物送至舱内,装船、积载和/或平舱,绑扎和/或加固,并从舱内提取和卸货,船舶所有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

如要求并为保护所装货物,承租人应提供并放置所有垫舱物料,船东允许在船上使用所有有用的垫料。

承租人根据本租约负责在卸货后移走所有垫料,并计入装卸时间。

(b)船吊除非船舶无船吊或双方同意并在第15栏中记载不使用船舶装卸设备,船舶应在整个装/卸货物的过程中提供该装卸设备,并提供足够的动力。

所有该设备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除非由于装卸工人的疏忽,所有因船舶装卸设备或动力不足引起的时间损失——根据本租约规定的船吊/温车数量按比例计算——不得计入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

应要求船舶所有人应提供船员充当船吊/温车司机,如当地法律禁止,则承租人应负责岸上的劳工费用。

船吊/温车司机由承租人负责风险和责任,装卸工人视为其雇佣人员,但由船长监督工作。

(c)装卸工人损害承租人负责装卸工人造成的对船舶的损害(除正常的损耗)。

该损害应由船长尽可能快地通知承租人或其代理和装卸工人,否则承租人不负责任。

船长应尽力取得装卸工人的书面责任证据。

承租人必须在航次结束前修复装卸工人所造成的对船舶的损害,但如该损害有损船舶的适航则应在造成或发现损害的港口起航前修复,所有额外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时间损失按滞期费率由承租人支付给船东。

6.装卸时间(a)装货和卸货分别计算时间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连续天/小时数内装完,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连续天/小时数内卸完,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b)装货和卸货混合计算时间如天气许可,货物应在第16栏规定的总的连续天/小时数内装卸完毕,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只计算实际使用的时间。

(c)装卸时间的起算如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以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

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

如未指定则递交给18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

在卸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收货人,如未知,则递交给19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

如船舶到达装/卸港而无泊位,则船舶有权在到达后在办公时间内递交通知书,无论检疫与否,无论清关与否,且如船长保证船舶在各方面均准备完毕,如已靠泊并在各方面做好装/卸准备一样,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开始计算。

从等泊位置移到装/卸泊位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

如经检验发现船舶未准备就绪,从发现之时起至再次准备就绪的时间不得计入装卸时间。

装卸时间起算前已实际使用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协议选择(a)或(b),并填入第16栏。

7.滞期费滞期费用由承租人按第20栏中规定的每日费率,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按日支付,并在收到船东的发票后支付。

如未按上述规定支付,船东应给承租人书面通知其在96小时内支付,如仍未在此期限内付清,且如船舶在装港,则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中止本租约并向其索赔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

8.留置权条款船舶所有人得因未收取的运费,亏舱费,滞期费和滞留损失和所有应付费用包括为取得该笔收入所花的费用而对货物和该批货物的转租运费有留置权。

9.解约条款(a)如船舶未能在第21栏规定的解约日做好装货准备(不论靠泊与否),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b)如船东预计虽谨慎处理仍无法在解约日前准备装货,则应立即通知承租人其预计准备好的日期,并询问是否解约或同意新的解约日。

承租人应在收到该通知后48小时内宣布,如承租人未行使其解约权,则本租约视为修改如下:船东在通知中宣布的准备完毕日期后的第七天为新的解约日。

(c)(b)款规定只能适用一次,如船舶再次延误,则承租人可选择按本条(a)款解除本租约。

10.提单船长或如船东给其代理书面授权后由船东代理,按所呈上的1994年版“CONGENBILL”格式在不损害本租约的利益下签发提单,给承租人一付本。

如承租人所签发的提单加重了船东在本租约下的责任和义务,则应向船东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11.互有责任碰撞条款如有船舶由于他船疏忽以及本船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而与他船相撞,则本船货主应就他船亦即非本船货物所有人所载货物的船舶或该船舶所有人所受的一切损害或所负一切责任给予本船承运人赔偿,但此种赔偿应以上述损害或责任是指已由或应由他船亦即非本船货物所有人所载货物的船舶或该船舶所有人付与上述货主所受灭失或损害或其提出的任何要求的数额为限,并由他船亦即非本船货物所有人所载货物的船舶作为其向所载船舶或承运人提出的索赔的一部分,将其冲抵,补偿或收回。

上述规定在非属碰撞船舶或物体,或在碰撞船舶之外的任何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主管人,在碰撞,触碰,搁浅或其他事故中犯有过失时,亦应适用。

12.共同海损和新杰森条款共同海损按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和其任何修订版本在伦敦进行理算,除非22栏另有规定,即使共同海损费用是由船舶所有人的雇佣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所致,货主还应支付其中货物的分摊数额(参见第2条)。

如共同海损根据美国的法律和实践进行理算,则适用如下条款:“如果在航次开始以前或以后,由于不论是疏忽与否的任何原因而引起的意外,危险,损害或灾难,而根据法令,契约或其它规定,承运人对此类事件或其后果都不负责,则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或货主应在共同海损中与承运人一起分担可能构成或可能发生的具有共同海损性质的牺牲,损失或费用,并应支付关于货物方面所发生的救助费用或特殊费用,如救助船舶为本承运人所有或经营,则其救助费用应当犹如该救助船舶系第三者所有一样,全额支付。

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认为足以支付货物方面的预计分摊款额及其救助费用和特殊费用的保证金,如有需要,应由货方,托运人,收货人或货主在提货之前给予承运人。

”13.税收和使费条款(a)关于船舶——船东支付所有对船舶征收的使费,费用和税。

(b)关于货物——承租人支付所有对货物征收的使费,费用和税。

(c)关于运费/承租人支付所有对运费征收的税,除非第23栏另有规定。

14.代理在任何情况下,装货港和卸货港由船舶所有人指定自己的代理人。

15.经纪人费用经纪人的佣金按已收取的运费,亏舱运费和滞期费,以第24栏所规定的费率,支付给第24栏所指定的当事人。

合同不履行时,由责任方向经纪人至少支付按估算的运费确定的佣金的1/3,作为经纪人所花费用和工作的补偿。

在多航次情况下,补偿的数额由双方协议。

16.普通罢工条款(a)当船舶从上一港口准备启航时,或在驶往装货港的途中,或在抵港后,如因罢工或停工而影响全部或部分货物装船,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声明同意按没有发生罢工或停工的情况计算装卸时间。

如承租人未在24小时内以书面(必要时以电报)作出声明,船舶所有人有解除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部分货物已经装船,则船舶所有人必须运送该货物(运费仅按装船的数量支付),但有权按自己的利益在途中揽运其他货物。

(b)当船舶抵达卸货港或港外之时或之后,如由于罢工或停工而影响货物的卸载,并且在48小时内未能解决时,收货人可选择使船舶等待到罢工或停工结束,并在规定的装卸时间届满后,支付半数滞期费,或者指示船舶驶往一没有因罢工或停工而延误和危险的安全港口卸货。

这种指令应在船长或船舶所有人将影响卸货的罢工或停工情况通知承租人后48小时内发出。

在这种港口交付货物时,本租船合同和提单中的所有条款都将适用,并且,船舶应和原目的港卸货一样,收取相同的运费,但当到替代港口的距离超过100海里时,在替代港所交付的货物运费应按比例增加。

(c)除了上述规定,承租人和船东对任何罢工或停工而无法或影响货物装卸所引起的后果均不负责任。

17.战争风险(Voywar1993)(1)本条定义(a)“船东”指船舶所有人,光船租船人,实际承运人,船舶经营人或其他管理人员,或船长。

(b)“战争风险”包括任何实际的或预料的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内战,内乱或革命,破坏活动,海盗行为,侵略行为,敌对或恶意行为,封锁,或任何个人,团体,侵略者,政府,交战国或组织宣布为封锁的任何行动(无论是针对所有船舶或某一船旗的船舶,或针对某种货物或船员),且根据船长和/或船东的合理判断,可能或似乎或将对船舶,其货物,船员或船上其他人员构成危险。

(2)如在船舶开始装货前的任何时候,根据船长和/或船东的合理判断,发现履行合同或任何部分合同将使船舶或船长和船员后货物在航次任何阶段遭受战争风险,则船舶所有人有权告知承租人解除本租船合同,或拒绝履行部分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