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稿)

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稿)
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稿)

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订稿)(修

苏州大学

苏大教[2004] 44 号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修订稿)》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的教学工作职责,促进教学工作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的《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并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印发,请认真宣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稿)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学规章教师教学通知抄送:各党委(工委)、总支,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04年06月24日印发

校对:王建珍

附件:

苏州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风建设,明确各个教学工作环节中的岗位责任,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

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法》以及其他现行教学规章制度,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教学的教师。

第二章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第三条教师应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对

社会、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培养,寓教育于教学活

动之中。

第四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不断积累和总结教学经验,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勇于进取,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第五条教师应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先垂范;言传身教,严谨治学。对学生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

第六条教师上课言行、服饰合乎教师职业特点,仪态端庄,举止文明;规范教学语言,中文讲授必须使用普通话,板书端正,书写要用规范字。

第七条教师应主动与学生管理人员交换学生学习情况。如遇特殊教学情况,应及时通报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章教学过程

第一节教学准备第八条教学准备是保证课程教学顺利进行和提

高课程教学质量

的基础环节,教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准备工作。主讲教师必须对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统筹组织安排课程教学工作。

第九条教学大纲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之一,是对学生进行教学和组织考核、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各门课程均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应明确课程目的、要求,课程重点和难点、各章节基本教学内容、学时安排以及主要教学手段、学习参考

书目等,教学大纲是教师实施教学的基本依据,由教研室制订,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师在执行中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条主讲教师应按教学大纲和课程基本要求,认真编制好教学进度表,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等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并组织有关教学人员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主讲教师要研究教学对象,根据学生情况认真备课,认真编写教案。

1、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活动,参加集体备课。

2、备课中应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其他课程间的衔接和配合关系;

3、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目的、要求,处理好教学重点和难点,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4、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同

时系统阅读参考文献资料;

5、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尤其要注重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提倡通过网络等手段公布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和课件等教学资料。

第十二条各门课程均应有选定或自编的教材或讲义。教材内容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典型性、思想性和适用性。教师应有意识地把科研成果引入教学内容和自编教材。大力提倡使用最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前沿的新教材。此外,主讲教师还应提出与教材配套的参考书目,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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