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2011]32号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

90 (91)建房管字第23号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在房地产管理中加快应用计算机的意见 91 建房〔1991〕584号 92 建房[1992]162号 93 建房〔1992〕239号 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经营管理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地产价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的通知
107 建住房〔1998〕213号
108 建住房〔2003〕13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 109 建住房〔2002〕66号 110 建住房〔2002〕67号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建住房综函〔2002〕 016号 建住房综函〔2002〕 071号 建住房综函〔2004〕 002号 建住房综函〔2005〕 087号 建住房综函〔2006〕 124号 建住房综函〔2007〕 084号 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上报“房地产统计2001年年报和2002年定期报表”的函 关于上报《房地产统计2002年年报和2003年定期报表》的函 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的函 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报表)的函 关于印发《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的函 关于继续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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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法函[2001]240号
关于山东省建设厅请求解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复函
43 建办法函[2002]431号 关于城市燃气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44 建法[2003]233号 关于在建设系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
45 建办法函[2003]619号 关于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五 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对《关于要求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作出解释的函》 的复函 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出售公有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行为的通知 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国家建委关于颁发《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审工作的要求》的通知 关于贯彻国办发[1998]105号文件加快高等院校筒子楼和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关于改进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中小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核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规范申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上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乡规划督察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 通知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检查的通知 关于颁发村镇规划设计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95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95号](https://img.taocdn.com/s3/m/2ddb1a32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a5.png)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办法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9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淄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工作,健全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是指土地使用权监管部门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人)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以下简称划拨决定书),开发利用、交易、变更、终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等行为实施的监督、监察、监测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监管工作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属地监管为主。
第五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资源部门)为本辖区内土地使用权监管的主管部门。
发改、监察、住建、环保、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使用权监管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人应自觉接受监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变更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变更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修装饰库、园林绿化库、消防设施库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库)的名称和级别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建发[2017]1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2.14【实施日期】2017.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变更2016年《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修装饰库、园林绿化库、消防设施库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库)的名称和级别的通知(洪建发〔2017〕14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调整“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为“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精神,经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原《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装修装饰库、园林绿化库、消防设施库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库的名称变更为《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装修装饰专业类别、园林绿化专业类别、消防设施专业类别和预拌混凝土专业类别)》,原A、B、C级库调整为A(I)、A(II)、A(Ⅲ)级名录,现将变更后的名录(详见附表)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装修装饰专业类别)》2.《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园林绿化专业类别)》3.《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消防设施专业类别)》4.《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预拌混凝土专业类别)》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2月14日附件1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装修装饰专业类别A (I)级别)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装修装饰专业类别A (II)级别)2017年《南昌市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名录》(建筑装修装饰专业类别A (Ⅲ)级别)。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及建筑结构用砖质量专项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及建筑结构用砖
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3.11
【实施日期】2013.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及建筑结构用砖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落实《关于加强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洪建发[2011]21号)、《关于加强粘土多孔砖质量管理的通知》(洪建发[2012]17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和建筑结构用砖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同时做好2013年住建部全国保障房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迎检工作,我委决定于近期组织保障性住房及建筑结构用砖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检查范围:全市各在建保障性住宅工程;砖混结构在建工程。
检查重点:建筑结构用砖质量。
二、检查依据。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宜府发[2014]12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宜府发[2014]12号](https://img.taocdn.com/s3/m/3968a32d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1c.png)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04施行日期2014.04.04文号宜府发[2014]12号主题类别法制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宜府发〔201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涉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有效期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审查。
现将决定废止和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其中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律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止。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贯彻实施等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1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宜府发〔2008〕22号)2宜昌市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4号)二、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8件):1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府规〔2010〕2号)2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0〕9号)3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0〕18号)4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联系制度的通知(宜府发〔2010〕20号)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若干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4号)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2号)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34号)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森林火情处置及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40号)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44号)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93号)1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06号)1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15号)1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17号)1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23号)1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24号)1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25号)1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办发〔2010〕129号)18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宜昌夷陵长江大桥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54号)19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宜府发〔2011〕1号)20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11〕2号)21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发〔2011〕7号)22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安全有效供应的意见(宜府发〔2011〕8号)2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宜府发〔2011〕19号)24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21号)2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23号)26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24号)2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宜昌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34号)2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境内高速公路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36号)2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39号)3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宜府办发〔2011〕45号)3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乡镇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46号)3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47号)3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宜昌市中心城区推行市容环卫和交通安全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52号)3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62号)3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公众诉求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68号)3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昌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69号)3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72号)3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77号)3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78号)4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80号)4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81号)4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殡葬管理、祭祀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82号)4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84号)44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意见(宜府发〔2012〕2号)45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峡枢纽港建设的意见(宜府发〔2012〕12号)46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宜府发〔2012〕13号)47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体育争光奖励办法的通知(宜府发〔2012〕18号)48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宜府发〔2012〕19号)49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宜府发〔2012〕21号)50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宜府发〔2012〕22号)5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宜昌市政府还贷公路债务化解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号)5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23号)5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管理局关于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30号)5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请示公文办理效率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31号)5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民网市长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33号)5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40号)5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昌银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47号)5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中心支行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48号)5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2〕53号)6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54号)6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细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58号)6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2号)6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3号)6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6号)6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7号)6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8号)6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9号)6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0号)6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1号)7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2号)7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3号)7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4号)7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5号)7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6号)7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军供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7号)7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8号)7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79号)7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0号)79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村级留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1号)8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2号)8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3号)8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4号)8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5号)8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区学前教育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7号)85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89号)86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宜昌市城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91号)87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广播影视局等五部门关于规范文化产权交易管理支持宜昌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97号)88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108号)宜昌市人民政府2014年4月4日——结束——。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洪府字[2011]43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洪府字[2011]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e3397022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84.png)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洪府字〔201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法办字[2011]30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对近年来制定的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经市政府2011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决定废止的8件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1、《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若干补偿标准》(洪府厅发[2004]8号)。
2、《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参照价格的通知》(洪府发[2004]21号)。
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府发[2004]23号)。
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政策与措施的通知》(洪府厅发[2004]90号)。
5、《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中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洪府厅字[2006]108号)。
6、《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房屋拆迁工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07]110号)。
7、《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洪府厅字[2009]457号)。
8、《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房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03]44号)。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结束——。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c4290109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1d.png)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无锡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范围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经市、市(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并使用下列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三)政府融资及利用国债用于建设的资金;(四)政府统借并由政府承诺还款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六)其它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是指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主要依据:(一)投资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概算、设计变更和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等有关项目建设文件的批准文件;(二)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四)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五)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德政办字[2011]39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德政办字[2011]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4c0566df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bb.png)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德政办字〔2011〕39号)市政府有关部门:《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以下要求做好文件起草和送审工作。
一、认真完成起草任务。
凡计划年内完成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起草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向市政府上报送审稿。
不能按时报送的,要向市政府书面说明原因。
对条件暂不成熟需要调研的项目,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调研等基础工作,为今后文件出台做好准备。
二、完善制定机制。
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吃透上情、把握下情,找准问题的症结和解决办法,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尤其要征求基层行政机关、有关行业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加强沟通协调。
起草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过程中,要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沟通;向市政府报送送审稿时,要将征求意见情况一并报送。
对存在分歧的,市法制办要及时协调,经反复协调仍难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法制办将有关问题报市政府决定。
除列入本计划的文件项目、上级规定必须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经市政府批准增加的规范性文件外,不再安排新项目。
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需要调整计划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与市法制办沟通,由市法制办提出具体意见后报市政府决定。
附件:2011年市级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附件: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一、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1德州市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市房产管理中心2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房产管理中心3德州市货运物流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4德州市国省干线公路保护办法市公路局5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社会保险若干政策规定市人社局6德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规划局7德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市物价局8德州市殡葬救助暂行办法市民政局9德州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市国土资源局10德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市住建局11德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市住建局12德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市住建局13德州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14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管理和保护规定市水利局15德州市实施《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细则市水利局二、需修订规范性文件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1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2德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3德州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局三、调研项目文件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1德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住建局2德州市建设工程围栏设置使用管理办法市住建局3德州市推进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市住建局4德州市城市容貌标准市城管执法局5德州市市级园林式城镇及花园式单位申报与评审办法市城管执法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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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建发[2011]32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昌市建设行业(建筑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昌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委属各单位:2010年,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设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村镇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市建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一、行业管理先进单位(12家)(一)、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7家)1、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2、新建县建筑管理局3、安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4、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西湖区城乡建设局6、高新开发区规划建设局7、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二)、建筑工程管理先进单位(5家)1、安义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湾里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南昌县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4、南昌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5、西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二、行业管理先进个人(20名)宋逸鸿涂梅兰胡容姜洲周瑛陈学良黄绍武欧阳宾欧阳凯聂孝文胡美荣黄兵辉舒俊周爱平杨伶赵峰李玮王凯涂劲华齐跃明三、村镇建设先进单位(2家)1、进贤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2、安义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四、村镇建设先进个人(5名)1、进贤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叶景峰2、进贤县李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盛志华3、南昌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万新明4、安义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雷春生5、新建县村镇建设管理站涂小武五、先进施工企业(总承包)(32家)1、江西昌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2、江西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江西省发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5、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6、洪宇建设集团公司7、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8、江西省汉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0、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2、海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江西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15、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6、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7、江西省丰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18、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浙江双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1、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22、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4、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25、南昌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26、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7、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8、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29、江西忠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0、江西省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南昌旭日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32、江西中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先进施工企业(专业承包)(11家)1、江西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江西省康盛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江西乐金工程有限公司6、江西雄宇(集团)有限公司7、江西圳昌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8、江西世通工程有限公司9、江西融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江西雄基钢构建材有限公司11、江西洪沪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七、先进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1、南昌慧华高科混凝土有限公司2、南昌亚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3、南昌市建工集团混凝土公司4、江西天和建设有限公司5、南昌鑫源混凝土有限公司6、江西省海力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八、优秀施工企业经理(15名)1、江西省发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徐海清2、江西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聂吉利3、江西昌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聂顺金4、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敖翔5、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凌斌6、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吴志斌7、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张文保8、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海文9、江西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龚小平10、江西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龚龙彪11、江西省丰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揭建刚12、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赖小军13、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汤瑞兴14、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国印15、海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卜海国九、优秀建造师(92人)1、江西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斌辉谢建斌涂相见徐文生2、洪宇建设集团公司李润保傅振锋傅锋锐陈三毛付荣水龚三保王春华龚炳辉3、江西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万木才涂冬根4、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罗保文5、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熊贤卿6、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国印吴长头7、江西省发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陈文斌艾思卫8、南昌市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邹洪杜小红万国辉曹循强章园芳陈迎辉李长平李辉宇江宏刘秋林龚斌9、江西洪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郑辉谢存良10、南昌道桥工程总公司钟鸣辉陆文天11、海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谢开勇12、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贾荣华万常烜赵清华秦建昌余文翔13、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倪用平李琦黄安蒋苏林何静14、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晓炜付凌杰15、江西昌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彭义清姜钦德喻学华周荣平欧阳文乐简军毛苏园16、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朱青17、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杨阳唐勇邓华18、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罗良逵王飞19、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曾海明20、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苏绍华21、江西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夏沅槐22、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邓南昌刘扬国黄群梅文华涂润生邓毅23、江西省康盛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马勇徐志军24、江西利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龚斐熊小根25、江西省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朱跃鹏李祖奕26、江西金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熊家洪27、上海家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朱元忠28、江西忠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李龙全张海燕熊国珍胡秋华29、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熊震洪30、江西融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戴小平31、江西中慧城乡建设开发公司周强32、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袁跃进33、江西昌宇建设工程公司邓县红34、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李新如陈卫张大毛徐青恒徐晗十、先进监理企业(7家)1、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3、南昌新世纪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4、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5、江西瑞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6、江西省华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7、江西科能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十一、优秀监理工程师(21人)1、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陈玮刘卫杨明晏冬明黄友华徐然 2、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顾正超熊琴国左国平胡保国邱成3、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程热香温伟凤 4、南昌新世纪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吴顺华陶冬华 5、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涂炎生徐进根黎莉眭明付满妹肖军十二、招标代理先进单位(12家)1、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3、九江石化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4、江西中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5、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6、江西银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7、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江西恒实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9、南昌新世纪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1、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2、江西省华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十三、造价咨询先进单位(4家)1、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江西建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江西赣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十四、优秀造价工程师(5名)1、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郭明芳2、江西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王喜生3、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孙勃4、江西同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肖勇光5、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罗进敏十五、勘察设计先进单位(10家)1、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3、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4、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江西省华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6、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院7、江西省商业建筑设计院8、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9、江西省众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江西省赣建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十六、优秀勘察设计师(21名)1、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陈志军2、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徐辉毛莉萍魏东彤3、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胡松余海张兴4、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慧娥肖明万灵华5、南昌同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熊磊江中友钟华6、江西省商业建筑设计院祝钦云漆志明7、华东交通大学设计研究院雷斌8、江铃汽车集团江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熊光启9、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白细民10、江西省康居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曹文锋周为德11、江西赣建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许清根十七、先进检测机构(8家)1、南昌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3、江西省恒信工程检测有限公司4、江西赣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5、江西科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6、江西省华昌建筑质量检测有限公司7、江西诚规检测咨询有限公司8、南昌赣建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燥,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佳绩。
希望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增强工作干劲,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成效,努力开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南昌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主题词:建设行业表彰先进决定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年4月13日印发共印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