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问题解答和操作案例
增值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增值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增值税纳税申报是企业每个纳税期限都必须完成的税务义务之一。
然而,由于复杂的税法规定和不同情况下的个别性问题,许多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常常遇到各种困扰和疑问。
为此,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
一、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无法对账问题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过程中,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对账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由于企业在购销过程中可能存在发票遗漏或者发票登记错误等情况,导致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无法一一对应,进而影响到申报的准确性。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1. 审查发票记录:仔细检查企业的发票记录,确保发票的数量、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2. 补充遗漏发票:如发现遗漏的发票,在税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补充申报。
3. 与供应商对账:联系和协调企业的供应商,核实并协商解决双方在发票认证上的问题。
二、税率适用问题增值税税率是根据不同商品和服务的类别而设定的,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要准确确定税率才能正确计算税额。
然而,由于税法的复杂性和不同商品分类的细微差别,企业往往遇到税率适用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学习税法规定:企业应该熟悉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了解各项商品和服务的分类及涉税政策。
2. 咨询专业人士:如遇到疑难问题,可以咨询税务专业人士或者律师,获得准确的解答和建议。
3. 及时调整纳税申报:如果企业发现之前的税率申报存在错误,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请调整并更新。
三、抵扣税款限制问题增值税的抵扣与扣除是企业纳税申报的重要环节,但是也有一些限制规定。
常见的抵扣税款限制问题包括:1. 非正常损失:对于企业因为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的非正常经营损失,无法享受增值税抵扣。
2. 部分抵扣:一些特殊行业或者特定商品可能只能抵扣其中一部分增值税,企业在申报时需要注意核实。
3. 不规范票据:如购买方或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企业将无法享受相应的增值税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8.02.27
•【文号】税总函〔2018〕94号
•【施行日期】2018.0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
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18〕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的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
二、各省国家税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相关软件系统调试、基层业务人员培训、纳税人宣传辅导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知》的顺利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7日。
财务税务培训案例分析与解答

财务税务培训案例分析与解答案例一:企业增值税申报不合规一家生产型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将部分不符合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
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企业补缴相应的税款及滞纳金。
分析: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将购买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但并非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进行抵扣,如用于非生产经营活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答:企业应认真核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确保所有抵扣项目符合法规要求。
对于已申报不合规的进项税额,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补缴应缴税款及滞纳金,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汇算清缴错误一名个体工商户在汇算清缴时,误将子女的教育费用纳入了扣除项目,导致多报了应纳税所得额。
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要求其补缴多缴的税款。
分析: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合理的费用,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费用和家庭生活所需的费用。
但家庭生活费用并非全部可以扣除,如子女教育费用,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才能纳入扣除。
解答:个体工商户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仔细核对各项扣除项目,确保符合法规要求。
对于已多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补缴应缴税款。
案例三:企业亏损弥补不符合规定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连续几年出现亏损。
在弥补亏损时,企业将部分非经营性支出计入了弥补亏损范围内。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时,要求企业调整弥补亏损范围,补缴相应的税款。
分析: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亏损的弥补应仅限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亏损。
非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解答:企业应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亏损弥补。
对于已将非经营性支出纳入弥补亏损范围的企业,应及时调整,补缴应缴税款。
(文章大约前30%的内容,后续还有其他案例分析与解答,请期待后续内容。
会计经验: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

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2013年11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①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②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③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④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⑤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
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计算该企业2013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①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80x17%+5.85÷(1+17%)x17%=14.45(万元) ②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29.25÷(1+17%)x17%=4.25(万元) ③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20x(1+10%)x17%=3.74(万元) ④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1.04÷(1+4%)x4%x50%x5=0.1(万元) ⑤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10.2+6x7%=10.62(万元) ⑥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x13%+5x7%)x(1-20%)=3.4(万元) ⑦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4.45+4.25+3.74+0.1-10.62-3.4=8.52(万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一、背景介绍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税额,由纳税人按照计税公式自行计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的一种职能税。
由于增值税的申报比对是税收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当申报比对出现不通过的情况时,需要对其原因进行清楚的说明。
本文将从不通过的情况、可能的原因、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说明。
二、不通过的情况在增值税申报比对中,可能出现以下不通过的情况:1. 数据不一致:申报纳税人的数据与税务部门核对的数据不一致,可能是因为申报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填写了错误的数据或者漏填了某些数据。
2. 录入错误:在申报数据录入的过程中,由于不慎录入错误或者遗漏某些数据,导致申报数据与税务部门核对的数据不一致。
3. 申报差异: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税务部门核对的数据存在差异,这可能是由于申报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对于相关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者操作不规范所导致。
4. 税务部门盲审:由于税务部门在审核申报数据时盲目地套用规则,没有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导致比对不通过。
三、可能的原因对于以上不通过的情况,可能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为因素:申报纳税人在填写申报数据时出现了疏忽或错误,如填写了错误的数值、漏填了某些数据等。
2. 系统问题:申报系统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数据不一致或者遗漏某些数据。
3. 规则更新:税务部门对于申报规则进行了更新,但申报纳税人在申报时没有及时了解最新规定,导致申报数据不符合规定。
4. 税务政策变化:税务政策发生了变化,但申报纳税人没有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导致申报数据不符合新政策。
五、解决措施针对以上可能的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以确保申报比对通过:1. 加强人员培训:对于申报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申报规则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
2. 完善申报系统:税务部门应加强申报系统的开发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避免系统问题导致的申报不通过。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的原因
2.解决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的方法
3.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的使用
正文
一、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的原因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通常是由于以下几种原因:
1.申报数据错误:包括数据录入错误、数据计算错误等。
2.税务政策变化:例如税率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等。
3.系统故障:可能是由于税务系统故障,或者是企业自身系统故障。
二、解决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的方法
1.数据核对:仔细核对申报数据,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
2.及时更新: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及时更新申报系统。
3.联系技术支持:如果确定是系统故障,及时联系相关技术支持进行解决。
三、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的使用
当发生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时,可以使用以下情况说明模板:
【标题】: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
【内容】:
尊敬的税务局:
我公司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发现比对不通过。
经过自我检查和核对,我们确定原因是(具体原因,如数据错误、政策变化等)。
我们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解决(具体措施,如数据核对、更新系统等)。
我们承诺,今后将会更加仔细地进行数据核对,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同时,我们也会及时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更新申报系统。
我们希望贵局能够理解并接受我们的情况说明,并对我们的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与操作指南详解的实际案例分析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与操作指南详解的实际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是一家销售电子产品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本文将以该公司为例,详细分析增值税的申报流程以及操作指南,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税种。
二、增值税的基本概念和原理增值税是指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在物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根据增值税的原理,顾客购买产品或服务时支付的税款将通过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传递,最终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三、纳税申报流程1. 登记纳税人首先,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获得纳税人资格。
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 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条件,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重,但同时也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退税机制可供享受。
3. 缴纳税款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缴纳增值税。
税款的计算以及汇款至税务部门的具体流程会在后续的操作指南中详细介绍。
4. 编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间,编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中需要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相关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填报申报表时需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并遵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5. 申报并提交申报表完成申报表的编制后,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向税务部门申报并提交申报表。
申报表可以通过网上申报、自助申报或邮寄等渠道提交。
6. 审核与核准税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并核准最终的申报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解释。
7. 缴纳税款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与核准后,公司需要按照核定的纳税金额,及时缴纳应交的税款。
可以通过电子银行、现金等方式进行缴纳。
四、操作指南1. 确认纳税人资格在进行增值税申报前,公司需要确保自身是一般纳税人身份。
如果尚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要先行办理该手续。
增值税纳税申报案例

第三章之增值税纳税申报实例某市甲有限责任公司为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为44010810479494,按月纳税,2010年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购买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证情况见表3-1,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认证,并在本期全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购买一台固定资产(设备),取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9998.42元,税额为1699.73元,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认证;取得运输专用发票12份,金额为34500元。
前期取得但尚未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及认证表见表3-2。
(2)本期有731935.47元的外购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负担的税款为124429.03元;有19400.29元的外购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所负担的税款为3298.05元。
(3)本期销售产品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见表3-3,其中号码为00099544的发票因开具形式不符合要求而作废,号码为0009955的发票为红字发票;销售产品并开具普通发票2张,合计金额为185000元;销售产品但未开具发票的金额为3350元;因销售产品、提供运输劳务开具发票15份,收取运费56590元。
(4)2009年初未缴税额为0.00元;1月份应税货物销售额为1507087.83元,应税劳务销售额为49499.52元,销项税额为264619.85元,进项税额为130236.08元,期末未缴税额为134383.77元,与2010年2月份缴纳。
[要求]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要求计算填列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表3-1 本期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证情况表金额单位:元至角分表3-2 前期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认证情况表金额单位:元至角分表3-3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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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问题解答和操作案例一、什么是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 (2)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2)三、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范围及内容 (3)四、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规则 (4)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操作流程 (6)六、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的顺序 (7)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注意要点 (7)八、被“锁机”后的应对措施 (8)九、增值税申报填写案例 (8)(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写案例 (8)(二)一般纳税人申报填写案例 (14)一、什么是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是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的执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涉及到所有增值税纳税人。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的主要变化是什么?(一)比对内容更为全面。
一是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面纳入申报比对范围,实现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比对的全覆盖。
二是增加了对增值税普通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等凭证的比对,实现对增值税发票和相关税收凭证申报比对的全覆盖。
三是对没有数据比对来源的申报表特定栏次,采取设置监控指标的方式进行比对,实现了对申报表中参与应纳税额计算栏次的申报比对全覆盖。
(二)比对规则更为合理。
一是充分考虑营改增后的一些特殊业务,合理设置比对规则。
如:试点纳税人开具的不征税发票,不计入申报比对。
二是新增“白名单”制度,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且纳税遵从度高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提高此类纳税人的比对通过率。
三是授权省级税务机关根据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合理设置相关比对项目金额尾差的正负范围,避免因为相差“一分钱”而造成比对不符。
(三)比对提示更为详细。
纳税人申报比对不符的,核心征管系统将提示比对不符项目信息,若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核心征管系统将相关比对不符信息及提示信息反馈给网报系统。
纳税人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信息,排查比对不符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调整申报表数据,能够防范错误填报风险,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比对不符项目全部属于提示监控的(包括备案手续不完备的),核心征管系统向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
比对不符项目至少有一项属于强制监控的,系统提示比对不符信息的同时,将提示纳税人“此申报信息存在异常,若继续提交,将启动异常核查流程,且税控器具不能解锁”。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范围及内容(一)比对信息范围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
5.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6.申报比对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比对内容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
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
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
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规则(一)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申报表填写规则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1.销项比对。
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2.进项比对。
(1)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税额合计数。
(2)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
(3)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
(4)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
(5)按照政策规定,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税额。
(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7)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3.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
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
4.预缴税款比对。
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5.特殊规则。
(1)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不进行票表比对。
(2)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对其季度数据进行汇总比对。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4.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四)表税比对规则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实际入库税款。
(五)申报比对其他规则1.税务总局可以根据增值税风险管理的需要,对申报表特定项目设置申报比对规则。
2.省级国税机关可以根据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合理设置相关比对项目金额尾差的正负范围。
3.主管税务机关可以结合申报比对管理实际,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
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省级税务机关可以在上述比对规则的基础上,根据申报管理的需要自主增加比对规则。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操作流程申报比对环节可以设置在事中或者事后,由省税务机关根据申报管理需要进行确定。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征管信息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比对,并根据比对结果分别采取以下处理流程:(一)申报比对相符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二)申报比对不相符申报比对不相符的,向纳税人反馈比对不相符的内容,并按照下列流程进行处理:1.申报比对不符的,除符合本项第2点情形外,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
2.纳税人仅因为相关资格尚未备案,造成比对不符的,应当对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3.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4.异常比对结果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经处理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
5.异常比对结果的处理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的顺序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比对的顺序一般来说就是先抄报税,再申报。
具体是增值税纳税人在2018年5月征期申报时,须先将税设备开票数据上传报税,再进行申报。
若是未抄报税则不能提交申报数据。
若纳税人反复确认数据无误后,系统仍然出现异常提示,为确保如期申报,纳税人可以选择通过强转上传申报,上传后请及时到办税大厅进行数据校验和审核,避免出现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问题。
如有其他申报比对问题,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或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联系。
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注意要点(一)申报比对主要针对增值税纳税人的开具或取得的专票、普票及其他有效凭证注明的金额、税额进行比对,增值税纳税人应依照相关票据或凭证上注明金额,如实填报申报数据。
(二)对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按规定不需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来说,注意两点一是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增值税优惠备案,二是减免期限或者优惠政策是否已过期。
(三)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若有进项税额转出,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四)目前,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与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企业可不进行票表比对,可列入各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白名单范围内。
八、被“锁机”后的应对措施纳税人的开票税控设备被锁机后,首先查询纳税申报中提示的申报异常情况并自行更正申报,仍不能正常开票的,可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经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税务机关将及时为纳税人解锁;若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相关岗位人员将转交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源部门工作,尽早排除申报比对异常情况。
九、增值税申报填写案例(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填写案例1.一般申报案例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一季度提供广告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15万元;提供会议服务,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上注明的不含税10万元,预缴税款0.3万元;另提供设计服务,取得价税合计收入1.03万元,未开具发票。
计算过程:代开专票不含税收入=10万元税控器开具普票不含税收入=5.15/(1+3%)=5万元企业取得不开票收入=1.03/(1+3%)=1万元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3%=0.48万元当期应补退税额=0.48-0.3=0.18万元根据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式的不同,纳税人将不同的发票金额填入申报比对注意事项:本案例中该公司提供广告服务、会议服务以及设计服务属于销售服务,适用税率均为3%,纳税人切勿填到5%的相关栏次里,避免填错后被锁机。
同时纳税人在申报比对过程中,应注意纳税人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2.自行开具专票申报案例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提供建筑服务,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8年一季度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注明的不含税额1万元。
计算过程:本期应纳税额=1.03/(1+3%)*3%=0.03万元本期免税额=1*3%=0.03万元申报比对注意事项:本案例中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税率为3%,纳税人勿填到5%的相关栏次里,而且该纳税人自行代开专票1万元,这1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须按3%税率缴纳税款,纳税人切勿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里,防止填报错误被锁机。
同时,该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对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按规定不需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来说,在申报比对过程中注意两点一是是否进行了相应的增值税优惠备案,二是减免期限或者优惠政策是否已过期,因该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按规定无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