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8.02.27
•【文号】税总函〔2018〕94号
•【施行日期】2018.0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执
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18〕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的执行时间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
二、各省国家税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相关软件系统调试、基层业务人员培训、纳税人宣传辅导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通知》的顺利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7日。
增值税一窗式比对

THANKS 谢谢大家
一窗式比对
其他常见问题
1.开具负数发票导致销售收入小于零不会导致比对不符 对开具负数发票导致销售收入小于零的情况,若本期开具了红字发票,无收入,则一般纳税人进行申报时, 附表一填写负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主表自动转为留抵,销项为零,不会造成“一窗式”比对异常。 2.差额征收开票不会导致比对不符 差额征收开票,一般纳税人进行申报时,附表一直接申报开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全额),差额扣除额填 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不会造成“一窗式”比对异常。
2.发票数据填报错误 误将非防伪税控开具的发票填入“本期开具的防伪税控发票金额”或“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栏, 造成比对不符,但应纳税额正确。可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定需修改 申报表后重新填报。
一窗式比对
比对异常
3.前期已申报,本期补开发票 企业在前期已申报交税,但未开具发票,在本期补开发票并抄报税,导致销项税额比对不符,可按照《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在办税厅申请解锁后,手工清卡。 4.误作废发票
发票 申报表
航空公司总机构的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第 2 行 票抵扣联进项金额、税额与航空公司分支机构《航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中所填列的进项 空运输企业试点地区分支机构传递单》进项金额、 金额、税额汇总数 税额之和
一窗式比对
比对异常
1.四舍五入,允许存在小额误差 当申报数据与发票数据之差的绝对值小于一定金额时,视为比对相符。这个金额各省份不太统一,一般为 1 元,个别省份不允许存在误差。 如果误差较大会导致进、销项比对不符。如确认属于计算误差可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 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在办税厅申请解锁后,手工清卡。
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操作模式

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一窗式”管理的核心内容“一窗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征收单位办税大厅的纳税申报窗口必须进行“票表稽核”,以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
纳税申报窗口“票表稽核”的具体做法是:用防伪税控报税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存根联销项金额、税额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项金额、税额数据,二者的逻辑关系必须相等;同时,用防伪税控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进项金额、税额信息比对纳税人申报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金额、税额信息,且认证系统采集的进项信息必须大于或等于申报资料中所填列的上述进项信息。
为实现一窗式管理,征收单位应当将办税大厅的窗口功能进行归并,实行“一窗式”管理,即在一个窗口面对纳税人,统一办理防伪税控IC卡报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和纳税申报。
不再单独设置报税窗口,对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数量大的可以单独设置认证窗口。
对“票表稽核”不符的需现场解决,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的时间,各征收单位应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比对异常处理”窗口,专门处理“票表稽核”不符的情况。
“一窗式”窗口设置下的三种模式“一窗式”窗口设置有如下三种模式。
各地应以模式一为主;如果各地因空间等条件限制而无法实现模式一,可以采用模式二;模式三需要增加设备。
(一)模式一,“两窗三人”在并列的两个申报纳税窗口中,两人分别临窗受理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及抄报税、认证资料,并负责处理纳税申报事宜;第三人在后台,负责处理两个窗口接受的纳税人的抄报税事宜。
具体流程为,两个窗口接受纳税人的抄报税和申报资料后,将报税卡交后台,由后台一人在读卡器上完成插卡报税,然后,将申报资料交由两个纳税申报人员处理纳税申报和票表比对等事宜。
窗口计算机配置方式为,两个纳税申报人员各配备一台PC机,处理纳税申报;抄报税人员配备一台装有读卡器的PC机。
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按照“两窗三人”模式,扩展成为“三窗四人”形式,即,三人临窗办税,一人在后“插卡报税”。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

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增值税申报比对不通过情况说明模板一、背景介绍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增值税法规定的税额,由纳税人按照计税公式自行计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的一种职能税。
由于增值税的申报比对是税收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当申报比对出现不通过的情况时,需要对其原因进行清楚的说明。
本文将从不通过的情况、可能的原因、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说明。
二、不通过的情况在增值税申报比对中,可能出现以下不通过的情况:1. 数据不一致:申报纳税人的数据与税务部门核对的数据不一致,可能是因为申报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填写了错误的数据或者漏填了某些数据。
2. 录入错误:在申报数据录入的过程中,由于不慎录入错误或者遗漏某些数据,导致申报数据与税务部门核对的数据不一致。
3. 申报差异: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税务部门核对的数据存在差异,这可能是由于申报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对于相关规定的理解不一致或者操作不规范所导致。
4. 税务部门盲审:由于税务部门在审核申报数据时盲目地套用规则,没有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导致比对不通过。
三、可能的原因对于以上不通过的情况,可能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为因素:申报纳税人在填写申报数据时出现了疏忽或错误,如填写了错误的数值、漏填了某些数据等。
2. 系统问题:申报系统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数据不一致或者遗漏某些数据。
3. 规则更新:税务部门对于申报规则进行了更新,但申报纳税人在申报时没有及时了解最新规定,导致申报数据不符合规定。
4. 税务政策变化:税务政策发生了变化,但申报纳税人没有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导致申报数据不符合新政策。
五、解决措施针对以上可能的原因,我们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措施以确保申报比对通过:1. 加强人员培训:对于申报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加强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对申报规则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错误。
2. 完善申报系统:税务部门应加强申报系统的开发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避免系统问题导致的申报不通过。
(宁德寿宁9月)增值税申报比对、成品油消费税风险管理政策解读-1(1)

成品油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
商品编码
1070101010000000000 1070101010100000000 1070101010200000000 1070101010300000000 1070101010400000000 1070101010500000000 1070101020000000000 1070101020100000000 1070101020200000000 1070101030000000000 1070101030100000000 1070101030200000000 1070101030300000000 1070101030400000000
成品油风险防控3:消费税申报比对异常人工解锁。 闽国税函〔2018〕132号(税总函〔2018〕115号),附件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比对说明》
开具销售发票数量≤申报数量 本期外购入库数量=选择确认平台确认扣除的外购成品油专 用发票和海关消费税缴款书载明的对应油品数量合计
针对比对不符的原因,核实情况后进行人工解锁。 每月5日前核实《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人工解锁情况统计 表》。
溶剂油
溶剂油
润滑油类
是
润滑油
润滑油
润滑油
润滑脂
润滑脂
润滑油
润滑油基础油(废润滑油)润滑油基础油(废) 润滑油
是
成品油风险防控1:生产企业变名销售、虚开成品油发票
是否属于成品油生产企业:关键为是否有成品油生产能力。对本地 无成品油生产场地、生产装置,以及全部业务为委托异地加工成品 油的纳税人,应取消其成品油生产企业开票模块授权。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综合征管软件中增值税纳税申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综合征管软件中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标 签】票表比对有关问题【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文 号】内国税流字﹝2005﹞4号【发文日期】2005-01-24【实施时间】2005-01-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增值税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征管软件上线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衔接工作,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相关数据采集、票表比对及比对结果处理等各环节工作流程,经研究,现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票表比对相关工作流程 (一)防伪税控认证、报税数据及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联、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有关项目的填写。
1.主管国税机关应首先受理一般纳税人企业IC卡报税,IC卡报税无误后(IC卡报税有误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选择向“征管系统传输”,将 IC卡记录的企业防伪税控开具的销售额、销项税额合计数据传递到综合征管软件默认接收路径(注意“默认接收路径”已创建,并在综合征管软件注册表下进行了 设置。
以下所称“默认接收路径”均相同,有关具体设置方法按照区局信息中心的要求执行)。
2.主管国税机关应将当月认证通过的数据传递到综合征管软件设置好的默认接收路径下。
3.主管国税机关使用总局下发的“四种发票检查软件”对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联、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及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四种发 票”,下同)进行第一步检查后,再使用“电子数据校验”(必须为V1.2版,软件放置在区局FTP//LOCAL/流转税/四种发票/软件)完成对数据的 第二步检查,并通过“电子数据校验”软件将审核无误的数据传输到综合征管软件默认接收路径。
4.在综合征管软件下受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统一使用“2003版增值税纳税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模块。
增值税会计处理与申报比对全解析

转回小规模后发生查以前税款如何处理?
A企业2018年8月查补1月税款价税合计1170元,应如何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7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元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元 (在线补开17%的发票)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0元
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待抵扣
增值税检查专用
老伙计
科目设置
6.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 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关键词 待抵扣
7.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 值税额。
借:银行存款 120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万 投资收益 18.87万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万
(2)借:银行存款 100万 投资收益 18.87万 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万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万
经典案例6——买不动产
企业于2016年7月1日购入一套写字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 款1000万元,增值税额50万元。
期末归集: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期末归集至未交增值税中,其 它二级科目不归集,但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 税、代扣代交增值税4个科目余额要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稽查单列:增值税稽查补税会计调账与纳税评估补税调账所用科目 完全不同。
经典案例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

是
强制
17
小规模纳税人
票表
销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比对规则
税控抄报专用发票含税金额合计+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含税金额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行(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1.03+第5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1.05
b
是
强制
18
小规模纳税人
票表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2019年)
序号
纳税人类型
比对类型
内容分类
比对名称
比对内容
比对规则分类
是否为必比项
监控级别
1
一般纳税人
表表
其他
表表比对
按照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表说明规定的勾稽关系进行比对。
a
是
强制
2
小规模纳税人
表表
其他
表表比对
按照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表说明规定的勾稽关系进行比对。
a
是
3
一般纳税人
销项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比对
税控抄报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金额合计+税控抄报增值税通用机打发票含税金额合计+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含税金额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3行(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1.03+第6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1.05+第8行货物及劳务列本期数×1.03+第9行(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14行(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18行(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19行(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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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2017〕12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 试行)>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 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执行时间由 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
(三)申报比对结果有提示吗? 答:纳税人提交申报数据后,金三系统会提示是否比对通过。比对未
通过的,金三系统将提示比对不符的项目信息(包括监控级别、比 对类型等),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金三系统将通过网上申 报系统推送。
(四)监控级别分哪几种? 答:监控级别分为“强制”和“提示”两种。如果监控级别是“强制”
2.进项比对。 (1)当期已认证或确认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上注明 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进项金额 、税额合计数。 (2)经稽核比对相符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合计数应大于 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
(3)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 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的税额。
(4)取得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合计数应大于或 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的税额。
(5)按照政策规定,依据相关凭证注明的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计 算得出的进项税额应大于或者等于申报表中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应凭证 税额。
四、申报比对范围及内容
(一)比对信息范围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 5.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6.申报比对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比对内容 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
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 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 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五、申报比对规则
(一)申报表表内、表间逻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关系比对,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申报表填写规则 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销项比对。
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 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即征即退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 息,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
(6)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注明的应作转出的进项税额应等于申 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中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7)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不应小于零。
3.应纳税额减征额比对。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减征额应小于或者等于 当期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征税额。
4.预缴税款比对。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本期发生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 际已预缴的税款。
解锁。核实后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按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处理。
(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实施后,操作界面有什么变化? 答:对申报比对不符的,网上申报系统有提示信息推送,包括比对不符结
果保存内容、监控级别、比对类型、比对名称、比对内容等。
(八)网上申报系统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纳税人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以下简称“申报比对”) 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 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 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 行相应处理。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置申报异常处理岗,主要负责异常比对结果的核 实及相关处理工作。异常处理岗原则上不设置在办税服务厅前台。
答:请仔细阅读申报结果中的提示信息,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指标的比对类型为“表表比对”且监控级别为“强制”的,请 根据提示信息中的“比对不符结果保存内容”的提示重新申报;( 2)指标的比对类型为“票表比对”且监控级别为“强制”的,请 根据提示信息中的“比对不符结果保存内容”的提示进行重新申报 或者强制申报;(3)指标的比对类型为“票表比对”且监控级别 为“提示”的,可根据提示信息中的“比对不符结果保存内容”的 提示进行重新申报或者强制申报。
的指标比对不符,选择强制申报后,将启动异常核查流程且税控器 具不能解锁。如果监控级别是“提示”的指标比对不符,选择强制 申报后,税控器具自动解锁。
(五)比对类型分哪几种? 答:比对类型分三种,分别为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
(六)比对结果异常该怎么处理? 答: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即时
(四)表税比对规则 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实际入库税款。
原一窗式比对和新申报比对比较
原一窗式比对规 则
新申报比对规则
新旧解锁流程的比 较
原解锁流程
现解锁流程
申报比对相关问题问答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有 哪些比对内容?
答: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 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 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 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 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 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5.特殊规则。 (1)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可以不进行票表比对 。 (2)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对其季度数据进行汇总比对。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 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申报表中的预缴税额应小于或者等于实际已预缴的税款。 4.纳税人当期申报免税销售额的,应当比对其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