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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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范本

融资融券业务合同范本

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甲方(投资者):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户号:联系电话:乙方(证券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证券业务许可证号:鉴于甲方申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双方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释义1.1 融资交易:甲方以资金或证券作为担保,向乙方借入资金买入证券1.2 融券交易:甲方以资金或证券作为担保,向乙方借入证券并卖出1.3 保证金:甲方在乙方处存放的用于担保融资融券债务的资金或证券1.4 维持担保比例:担保物价值与甲方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第二条授信及交易2.1 授信额度:人民币元(大写:)2.2 授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3 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范围以乙方公布的名单为准2.4 融资利率:年利率 %,融券费率:年费率 %2.5 保证金比例:融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 %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 %2.6 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第三条甲方声明与保证3.1 甲方具备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承受能力3.2 甲方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3 甲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业务规则3.4 甲方承诺按时归还融资融券债务第四条乙方声明与保证4.1 乙方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4.2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融资融券服务4.3 乙方承诺公平对待所有融资融券客户4.4 乙方承诺依法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第五条担保物与保证金5.1 甲方提交的担保物包括:□资金元□证券名称:,数量:股5.2 担保物的形式及用途:a) 现金保证金b) 证券保证金c) 融资买入的证券d) 融券卖出所得资金5.3 担保物的管理:a) 乙方有权对担保物进行估值b) 乙方有权按照规定使用甲方交存的保证金c) 甲方可以按照规定转出超出维持担保比例的担保物第六条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权利:a) 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b) 向乙方查询账户信息c) 按规定转出多余担保物6.2 甲方义务:a) 按时偿还融资融券债务b) 及时补充担保物c) 配合乙方的风险控制管理6.3 乙方权利:a) 对甲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b) 调整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范围c) 采取风险控制措施6.4 乙方义务:a) 为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b) 及时向甲方提示风险c) 按规定提供对账单第七条风险控制7.1 维持担保比例警戒线: %7.2 维持担保比例平仓线: %7.3 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补充担保物7.4 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时,乙方有权对甲方信用账户执行强制平仓7.5 强制平仓的顺序:a) 融券卖出证券b) 融资买入证券c) 其他担保证券7.6 因市场原因导致平仓困难的,乙方有权采取其他方式处置担保物第八条异常情况处理8.1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时的处理方式:8.2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被终止上市时的处理方式:8.3 甲方信用账户被司法冻结时的处理方式:第九条通知与送达9.1 乙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通知甲方:□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交易系统消息□其他:9.2 甲方应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及时接收乙方的通知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1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a) 授信期限届满b) 甲方完全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并办理销户手续c) 甲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d) 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10.3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了结所有融资融券交易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甲方逾期偿还债务的,按日‰的利率支付罚息11.2 甲方提供虚假资料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1.3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12.2 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解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乙方业务规则执行13.2 本合同附件包括:风险揭示书、业务须知等13.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融资融券合同范本

融资融券合同范本

融资融券合同范本甲方(客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证券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需求,乙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在乙方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释义1. 融资融券交易:是指甲方以其信用账户中的资金和证券为担保,向乙方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卖出的行为。

2. 信用账户:是指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乙方开立的,用于记载甲方融资融券交易的资金和证券明细数据的账户。

3. 担保物:是指甲方提供的用于担保其融资融券债务的资金、证券及乙方认可的其他资产。

4.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甲方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 = (现金 + 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 +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 + 利息及费用总和)× 100%。

5. 警戒线:是指乙方设定的维持担保比例的预警值,当甲方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时,乙方将以约定的方式通知甲方追加担保物。

6. 平仓线:是指乙方设定的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值,当甲方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时,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担保物进行强制平仓。

二、声明与保证(一)甲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禁止或限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情形。

2. 甲方已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信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并愿意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是关于甲方通过乙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合同,主要涵盖了融资及融券相关事项、风险揭示与承担、账户管理、交易规则等内容。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融资融券服务1.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融资融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2. 融资服务指乙方按照甲方的信用状况向其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供其买入证券,融券服务指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向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证券供其卖出。

3. 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规定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及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融资融券额度及期限1. 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确定其融资融券额度,具体额度以乙方系统显示为准。

2. 融资融券期限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需求共同确定,具体期限以乙方系统显示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并知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甲方应当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决策,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3. 乙方应依法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但不对甲方的投资收益及损失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五、账户管理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开设融资融券账户,并确保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账户密码,防止泄露。

因甲方原因导致账户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应保证甲方的账户安全,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账户资金或证券。

六、交易规则1.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融资融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应遵循乙方的交易规则和相关规定。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5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5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5篇篇1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一、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合同主体:出借人(证券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借款人(证券公司客户):三、借款类型:融资融券合同四、融资利率:1、融资年利率为___%。

2、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融资融券交易中发生的费用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五、融资金额: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融资限额为______元。

2、乙方同意借款的融资限额不得超过融资融券保证金的______倍。

3、融资利息应付总额计算公式为:融资利息应付总额=融资本金×融资年利率×借款期间。

六、融资期限:乙方购买融资标的证券的实际时间为融资成交日,销售融资标的证券的实际时间为融资到期日。

如遇节假日,以证券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七、融资标的证券:1、乙方于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已向甲方提供拟进行融资的标的证券,以下简称“融资标的证券”。

2、融资标的证券的买卖价格按照甲方和乙方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的证券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3、融资标的证券持有期间内,如发生除权、除息等其他自然原因,按照公司公告调整。

八、融资融券期间,如乙方违反融资融券交易规则或国信证券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提前偿还融资款。

九、融资利息的支付:1、融资利息的支付方法:乙方在融资融券合同期间内按月支付融资利息,每月1日前将利息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融资利息的结算:融资利息自融资成交日起按月计息,如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结算。

十、风险提示:1、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提示:融资融券交易存在价格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种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和市场风险,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2、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承受能力:乙方需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操作,了解自身风险偏好,避免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风险操作。

3、融资融券交易资金风险:乙方应当合理控制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的资金使用和操作风险,避免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

十一、通讯地址:1、出借人(证券公司)通讯地址:______。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4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4篇

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4篇篇1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一、合同双方甲方:借款人(股东)乙方:国信证券二、合同内容1. 贷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XX万元,用于融资融券交易。

2. 利率: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为XX%,自融资融券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结清之日止。

3. 借款期限:本次借款期限为X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借。

4. 还款方式:甲方应按约定的还款日期按时足额归还本金和利息。

5. 担保方式:甲方应提供足额的担保,可选择抵押、质押或保证等形式。

6.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或提供担保,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7. 合同解除:若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8. 保密责任:双方应严格保密交易信息和合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合同生效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1. 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2. 本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签订人甲方(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国信证券)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为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的具体内容,希望双方能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祝合作愉快!篇2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是指投资者与国信证券公司签订的一份合同,对双方在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

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投资者通过证券经纪商向其提供融资或融券的服务,以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交易方式。

国信证券是中国领先的证券公司之一,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融资融券服务,以满足客户的投资需求。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

融资融券合作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融资方):____________乙方(融券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融资、乙方融券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本协议中的“融资”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融入资金用于购买证券的行为。

1.2 本协议中的“融券”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融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1.3 本协议中的“融资融券业务”是指甲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融资和融券行为。

第二条融资融券额度及期限2.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融资融券期限为____个交易日。

2.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利率为____%,融券费率为____%。

2.3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业务的还款日期为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融资融券证券范围3.1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为甲乙双方约定的证券。

3.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融资融券的证券范围如需调整,应书面协商一致。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融资融券业务。

(2)甲方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归还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融资融券业务的利息和融券费用。

(4)甲方应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融资融券业务。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相应的资金和证券。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按照约定使用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4)乙方有权在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项下应付款项的____%。

融资融卷业务合同

融资融卷业务合同

甲方(证券公司/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金融机构名称]乙方(顾客):[顾客姓名/名称]本合同是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为建立融资融券业务关系,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诚实订立的。

第1条业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融资融券业务,乙方根据甲方规定的条件,以股票等有价证券为担保借入资金或保管有价证券。

第2条融资券的额度和期限融资融券额度确定为[具体额度]。

融资券的期限为[起始日]至[终止日]。

第3条抵押物乙方向甲方提供股票等有价证券,用于融资融券业务的担保。

关于抵押物的评估额及管理的事项,遵循甲方的规定。

第4条利息及手续费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支付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利息及手续费。

利息及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期限依照甲方规定。

第5条业务的执行和管理甲方执行乙方的融资融券业务,行使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乙方按照甲方指示执行融资融券业务,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第6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有关解除合同的事项,遵循甲方的规定。

第7条违约责任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承担违约责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第8条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将尝试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协议,将采取有效法律手段。

第9条其他本合同中未记载的事项,双方将尝试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印):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模板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模板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模板甲方(融资方):____________乙方(融券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融资、乙方为甲方融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融资融券业务基本条款1.1 业务品种:融资融券业务包括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两种方式。

1.2 融资融券额度:甲方在乙方处的融资融券额度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融券额度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实际可用额度以乙方系统为准。

1.3 融资融券期限:自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结束。

1.4 利率(费率):甲方向乙方融资的年利率为____%,融券的年费率为____%。

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利率(费率),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1.5 保证金:甲方在乙方处的融资融券业务所需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融资融券操作流程2.1 甲方申请融资融券时,应向乙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银行卡等资料,并填写融资融券申请表。

2.2 乙方在验证甲方提供的资料无误后,为甲方开通融资融券业务,并向甲方提供融资融券额度。

2.3 甲方在乙方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2.4 甲方在融资融券期限内,应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融资资金或融券证券。

第三条还款及费用结算3.1 甲方应在融资融券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融资资金。

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有权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利息。

3.2 甲方应在融资融券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融券证券。

甲方提前归还融券证券的,乙方有权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融券费用。

3.3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归还融资资金或融券证券的,乙方有权采取强制平仓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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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信证券融资融券合同篇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公司概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前身是1994年6月30日成立的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8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何如,总部设在深圳,员工总数超过7000人;20XX年12月29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736”。

公司拥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照,经营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截至20XX年底,公司在全国92个中心城市和地区共设有36家分公司、135家营业部;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信弘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参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国信证券已经成长为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全国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国信证券近三年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五项指标均进入行业前十。

20XX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排名行业第二;投行Ipo项目承销家数排名行业第二;企业债承销家数、募集金额均排名行业第二;场外期权存量名义金额排名行业第一;资产托管业务规模排名行业第二;资产管理净值超过1470亿元。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13.52亿元,净资产327.83亿元,(母公司)净资本223.57亿元。

20XX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92亿元,净利润49.43亿元。

20XX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2亿元,净利润32.55亿元。

展望未来,国信证券将继续弘扬“务实、专业、和谐、自律”的企业精神,始终秉持“创造价值、成就你我”的核心理念,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全力打造国际一流投资银行。

2.股东情况国信证券共有5家股东,股东单位名称和股权结构如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0%;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股30%;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持股5.1%;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二、组织架构二、市场地位:国信证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突出。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主持的全国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中,国信证券近三年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承销保荐业务项目发行家数等主要指标均进入行业前十。

证券经纪业务:在行业内率先推行全面客户关系管理,零售经纪客户超过400万,托管客户资产超过8300亿元;拥有近1000人的专业投资顾问团队,以及2000多种“金色阳光”系列服务产品;建立了技术领先、功能完善的金色阳光“藏金阁”网络营业部、“金太阳”手机证券、全天候“95536”电话理财中心、国信理财微服务(官方微信)等多层次综合理财服务平台。

公司实施“精品营业部”差异化品牌营销战略,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总交易金额排名中,国信6家营业部连续5年(20XX-20XX年)进入行业前十,其中泰然九路营业部连续5年排名第一。

20XX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排名行业第二。

投资银行业务:国内最早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并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的首批证券公司之一。

具备业内一流的专业服务能力,销售网络覆盖基金、保险、信托、券商、财务公司、产业投资公司等500多家机构投资者,可为企业客户提供Ipo、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等股权融资服务,公司债、企业债、私募债等债权融资服务,直接投资、改制重组、私募融资等财务顾问服务,以及市值管理、高端培训等全价值链服务。

国信证券是市场唯一一家连续6年(20XX-20XX年)被深交所评为“最佳保荐机构”的券商。

国信投行拥有500多人的专业团队,注册保荐代表人超过160人,保荐代表人数量连续9年(20XX-20XX 年)排名行业第一。

20XX年,股票承销家数、募集金额分别排名行业第五、第六;Ipo项目承销家数排名行业第二。

固定收益证券业务:拥有集固定收益证券发行承销、销售交易和投资研究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

业务资格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固定收益品种主承销资格;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资格;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成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

作为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首批做市商,连续7年(20XX-20XX年)综合排名第一。

20XX年,企业债承销家数、募集金额均排名行业第二;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家数、募集金额均排名行业前二。

资产管理业务:在国内券商中率先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运作规范稳健,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声誉。

业务种类包含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全部资产管理业务类别;具有业内最齐全的产品线,包括低风险的货币类产品、固定报价的理财类产品、较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风险可控收益适中的量化投资产品,以及较高风险高收益的股票类产品、FoF产品和新三板投资产品等,可根据客户的风险收益偏好量身定制,满足不同层次的财富管理需求。

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平均证券从业年限超过9年,对资本市场具有较强的研究判断能力。

国信资管在行业内首创集合理财产品合同电子化,并被证监会确定为行业标准;20XX年以来,积极推进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创新:现金增利1号货币资产管理产品具有风险低、操作便捷、活期理财高收益等特征,显著提升了客户保证金收益;债券分级1号、金理财8号等分级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实现了公司投融资优势资源的整合。

截至20XX 年底,资产管理净值超过1470亿元。

研究业务:在业内率先推行行业首席分析师制,创新卖方研究服务模式,确立了研究业务的制度优势。

近年来,敏锐把握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互联网变革时代的研究需求,对研究资源配置进行全面优化,并率先在业内针对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公司开展海外市场研究,探索专业化、精品化、国际化研究路径。

目前拥有一支由70多名分析师组成的研究服务团队,研究力量覆盖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消费行业以及宏观、策略、金融工程、固定收益等高价值领域,重点跟踪公司超过1200家。

公司连续多年获评《新财富》“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共有100多人次获《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奖项,在医药生物、社会服务、家电、电子、通信、环保、房地产等领域的研究实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此外,国信经济研究所还探索研究业务新模式,提供政府产业规划、招商引资、企业财务顾问、高端培训等专项研究咨询服务,实现研究服务产品化、项目化,逐步形成核心优势。

机构业务:拥有一支专业的销售交易团队,在基金、社保、保险等领域的市场份额名列前茅,并连续多年获评《新财富》“中国最佳销售团队”;建立了广泛的机构客户服务网络,向社保基金、公募基金、保险机构、对冲基金等国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基于研究、策略、资金、产品、交易的综合服务;为银行、保险等机构提供产品设计和理财合作方案;为集团企业等机构提供财务解决方案;通过机构主交易商业务(pb)和种子基金引入优秀投资顾问和私募产品,为财富管理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

20XX年,在国内券商中首家推出彭博系统A股市场算法交易服务;20XX年,自主开发做市商对冲交易系统及多项交易策略,成为业内首家实现对冲模式下双边自动报价的流动性服务提供商,流动性服务规模排名行业前列。

此外,国信国际机构业务发展迅速,目前拥有来自欧美、香港、台湾、韩国、新加坡等海外市场的QFII/RQFII客户30多家,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

自营投资业务:实行投资经理负责制,动态调整各投资经理投资额度,形成了一套符合证券公司经营特点的投资管理模式;建立了自营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体系,坚持以追求低风险绝对收益为目标,除开展股票、债券等传统自营业务外,公司还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衍生品,积极稳健开展对冲基金投资和绝对收益套利投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收益稳定。

资本中介业务:首批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的券商,建立了完备的征信、信用评级、授信等流程,以及高效的业务操作、交易结算、风险监控等管理制度。

20XX 年,公司融资融券累计开户数排名行业第三;融资融券余额市场份额排名行业第七。

此外,大力发展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权激励行权融资、股票协议逆回购、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融资等创新型资本中介业务,满足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其中行权融资、限制性股票融资规模均排名行业第一。

柜台市场业务:首批获得柜台市场业务试点资格的券商,以私募业务、非标准化产品为主导方向,通过创设、开发、管理丰富的金融理财产品和衍生品,建立多元化的资产组合策略,拓宽客户投融资渠道,提供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20XX 年,推出场外期权、权益收益互换、股票协议逆回购、资管产品发行转让等4项场外业务。

20XX年,获得收益凭证、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融资等创新业务资格。

截至20XX年底,国信柜台市场场外期权存量名义金额约187亿元,挂钩指数型保本收益凭证发行规模近35亿元,均排名行业第一。

场外市场业务:首批获得股份报价转让业务主办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致力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场外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推荐挂牌、定向增资、并购重组、做市交易、转板上市等专业服务。

20XX年,累计推荐新三板挂牌企业63家,排名行业第六;做市服务市场份额排名第十,做市成交金额市场份额排名第五。

此外,联合发起设立深圳前海、厦门两岸、青岛蓝海等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并通过分支机构开展浙江、新疆、重庆、吉林、武汉、佛山等地的区域市场业务,延伸中小企业服务价值链。

资产托管业务:首批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券商,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资产托管业务专业团队,可为基金公司、券商、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提供托管服务及后台运营外包服务等综合解决方案。

托管产品种类包括:公募基金、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私募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冲基金、打新基金,特别是对投资于债券、股票、期货等跨市场、多品种的复杂产品托管拥有丰富经验和领先优势。

截至20XX年底,资产托管业务规模超过500亿元,排名行业第二。

互联网金融业务:运用互联网思维、理念、技术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建立了以pc客户端、网上理财商城、App、微信为核心的多渠道、立体式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

20XX年,自主开发集行情、交易、资讯和客户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移动金融服务平台——“金太阳”手机证券,注册用户超过650万,手机证券交易量占比达27%;20XX年,“金太阳”手机证券被苹果公司iphone、ipad产品选为中国落地宣传的唯一证券应用;20XX年,“金太阳”手机证券获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XX年,推出金色阳光“藏金阁”网上理财商城,服务产品超过2000种,同时引入理财产品在线销售,推出网上开户功能;20XX 年,国信证券微信服务号正式上线,与各分支机构的微信订阅号共同形成多层次的移动互联网微理财服务体系;20XX年,获得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持续探索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通过互联网方式优化、改造金融服务流程,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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