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63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正文:----------------------------------------------------------------------------------------------------------------------------------------------------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教助发〔2016〕263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省属普通高校、中职学校、普通高中:我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精准施策,克服困难,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近期发现,部分地方仍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资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学生和家庭对政策不了解,甚至产生误解等问题。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全面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地各校要将对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国家和省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制成“明白卡”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电视台、网站、报纸、标语、公示栏等易于让广大群众知晓的媒介和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努力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部门协作,耐心细致做好服务工作对2015-2016学年提交资助申请,经扶贫部门审核比对未通过的学生,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扶贫部门联系,认真核实原因,向学生及其亲属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对在2015-2016学年提交资助申请,符合资助条件却因各种原因未能享受资助的学生,经由当地扶贫部门复核审查通过,并报经省扶贫办复核比对,确认为资助对象后,可在2016-2017学年再提交报告,申请下达预算予以资助。
三、提高工作效率,限期完成资助资金发放各地各校要统筹协调安排,抓紧时间将2015-2016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各级财政资金配套落实到位,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于2016年10月底前,将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并全面完成2016年秋季学期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所收取学费的退费工作。
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贵州省位于中国西南部,是一个多山地、少平原的省份,自然条件
十分恶劣,贫困程度较深。
为了解决贵州省的贫困问题,实施精准
扶贫政策是当务之急。
本文将围绕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展开讨论。
首先,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是实施扶贫工作的首要任务。
贵州省政府
通过调查摸底,建立贫困户台账,对贫困人口进行逐户核查,确保
扶贫对象的准确性。
其次,制定精准扶贫措施。
政府将根据不同贫
困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扶贫政策,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
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性。
同时,加大资金投入,支持贫困地区的基
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
另外,实施精准扶贫还需要加强产业扶贫。
贵州省政府将通过发展
特色产业、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改
善生活水平。
同时,加强教育和医疗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居民
的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为他们脱贫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有
效利用,防止出现浪费和贪污现象。
同时,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考核
评估,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发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
责任感,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
综上所述,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贫困地区居民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制定科学的扶贫措施、加强产业扶贫和教育医疗扶贫工作、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才能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目标。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贵州省的扶贫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让贫困地区的居民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贵州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贵州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1、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33”是“从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减少300万贫困人口”;“66”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8”是到2020年,实现贫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上。
2、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3、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小康路建设;小康水建设;小康房建造;小康电建设;小康讯建设;小康寨建设。
4、精准扶贫“四看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
以“四看识真贫”工作法在全镇对扶贫户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户,找准了贫困对象。
5、精准扶贫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安排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6、脱贫“五个一批”工程: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7、精准扶贫两个所有:就是到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落实兜底政策;到2020年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8、精准扶贫两个不掉队:“两个不掉队”就是聚焦所有民族脱贫,不让一个民族掉队;聚焦三片六山地区脱贫,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9、贫困对象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
10、“5321”结对帮扶活动:即厅级领导帮5户,县级领导帮3户,科级领导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
11、扶贫主体责任: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
12、两有户: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
13、两因户:因学致贫、因病致贫。
14、两无户:无力脱贫、无业可扶。
15、两缺户: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
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贵州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贵州是我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重点省份。
为了实施精准扶贫,贵州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以确保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能够真正受益,逐步摆脱贫困。
首先,贵州制定了精准识别方案。
通过深入调研和大量数据分析,贵州确定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分布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如社会调查、大数据分析等,进行全面的贫困识别。
这些数据将作为扶贫工作的依据,确保帮助的对象真正需要帮助。
其次,贵州制定了精准帮扶方案。
根据精准识别结果,贵州确定了贫困人口的特点和所需帮助的方向,并制定了一整套的帮扶政策和项目。
在教育扶贫方面,贵州实施了“五个一批”项目,包括“一人一技能、一人一岗位”等,帮助贫困人口提升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在产业扶贫方面,贵州推动了“灵活就地发展、因地制宜”的扶贫产业,鼓励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增加收入。
在医疗扶贫方面,贵州实行了“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再次,贵州制定了精准监控方案。
为了确保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贵州设立了扶贫工作考核制度,对各级政府和扶贫机构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贵州还加强了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严厉打击贫困人口被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最后,贵州制定了社会参与方案。
贵州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成立了扶贫基金会,吸引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扶贫项目的资金支持。
此外,贵州还积极宣传扶贫政策,增强全社会对扶贫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形成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奋斗的良好氛围。
贵州省的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从贫困识别、帮扶政策、监控制度和社会参与四个方面展开,确保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能够真正受益,逐步走出贫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家支持贵州发展的相关文件内容

国家支持贵州发展的相关文件内容国家支持贵州发展的文件主要包括许多方面,涵盖了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内容:一、扶贫开发政策:1.国家对贵州的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扶贫开发政策。
例如,制定了《国家“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和《贵州省“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旨在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措施,全面打赢贫困脱贫攻坚战。
2.实施精准扶贫政策。
国家通过建立贫困人口信息库,精确识别贫困户并制定相应帮扶措施,确保资源的精准投放。
3.推动产业扶贫。
国家加大对贵州农业、工业、旅游等产业的支持,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
二、经济发展政策:1.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为推动贵州经济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和资金流向贵州,支持贵州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发展。
2.优化营商环境。
国家加大对贵州的政策支持力度,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创业,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加大对贵州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着力提升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生态保护政策:1.国家对贵州的生态保护给予高度关注。
制定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的界限,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
国家将贵州确定为生态文明示范区,出台一系列措施推动生态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加大对贵州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
四、教育和科技支持政策:1.加强教育资源投入。
国家支持贵州加大教育资源的配置,调整优化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性。
2.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
国家加大对贵州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化的支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提升贵州的科技创新能力。
贵州扶贫攻坚“1+10” 配套文件

贵州扶贫攻坚“1+10”配套文件1个《决定》:《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10个文件:①《关于扶持生产和就业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②《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生态移民力度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④《关于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⑤《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⑥《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兜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⑦《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实行包干扶贫的实施方案》⑧《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⑨《关于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⑩《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为全力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10月18日,全省扶贫开发大会在贵阳召开。
会议下发了《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10个配套文件,鲜明地提出了全省精准扶贫的奋斗目标、着力重点和具体措施。
“1+10”配套文件是新招实招,贯穿了精准性的要求,突出了“组合拳”的特色,强化了配套化的措施,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明确了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强化落实责任,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措施,拿出过硬办法,尽快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建设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
目标任务分两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任务。
第一步,扎实推进“33668”扶贫攻坚计划,大力实施“六个到村到户”和“六个小康建设”,到2017年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300万人以上,按照省定标准24个贫困县、375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5800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29•【字号】筑府办函〔2015〕163号•【施行日期】2015.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5〕163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0月29日贵阳市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83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精准扶贫,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思路为动力,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为重点,统筹相关部门资源,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医疗保障”,使精准扶贫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水平达90%以上,遏制和减少农村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鼓励探索实践;坚持整合资源,促进精准扶贫;坚持便民利民,实行即时结报;坚持政策引导,推进分级诊疗。
三、实施内容以精准扶贫为重点,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整合使用、各记其功”原则,统筹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相关救助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科学制定医疗救助保障标准,建立完善“一站式”精准扶贫机制,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特殊医疗救助保障,切实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一)救助保障对象范围、资格认定及管理。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13•【字号】黔府办函〔2016〕252号•【施行日期】201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252号黔东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西南自治州、铜仁市人民政府,凯里市、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麻江县、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望谟县、江口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13日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对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的政策扶持,实现整体脱贫,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5〕40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的确定人口数量较少民族是指我省人口总数在5万人及以下的世居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满族和羌族等8个民族。
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是指在全省9000个贫困村中,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贫困村。
全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共有65个,其中一类贫困村33个,二类贫困村15个,三类贫困村17个,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自治州凯里市、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麻江县,黔南自治州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黔西南自治州望谟县和铜仁市江口县等10个县(市),总人口10万余人,其中贫困人口2.8万余人。
二、总体要求按照“省级扶持、市级统筹、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坚持输血与造血、外部给力与自我发力、整体脱贫与提前小康、树立典型与示范带动相结合,通过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优先扶持,全力推进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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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33”是“从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减少300万贫困人口”;“66”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建设六项行动
计划”;“8”是到2020年,实现贫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上。
2、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
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3、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小康路建设;小康水建设;小康房建造;小康电建设;小康讯建设;小康
寨建设。
4、精准扶贫“四看法”:
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
以“四看识真贫”工作法在全镇对扶贫户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户,找准了贫困对象。
5、精准扶贫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安排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6、脱贫“五个一批”工程: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7、精准扶贫两个所有:
就是到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落实兜底政策;到2020年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8、精准扶贫两个不掉队:
“两个不掉队”就是聚焦所有民族脱贫,不让一个民族掉队;聚焦三片六山地区脱贫,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9、贫困对象识别程序:
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
10、“5321”结对帮扶活动:
即厅级领导帮5户,县级领导帮3户,科级领导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
11、扶贫主体责任:
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
12、两有户:
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
13、两因户:
因学致贫、因病致贫。
14、两无户:
无力脱贫、无业可扶。
15、两缺户:
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
16、贵州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
17、即是:《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即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①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
②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
③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
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
⑤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
⑥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
⑦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
⑧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
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
⑩实施党建扶贫行动
18、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①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
完善高速公路路网连接通道,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②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
扶持贫困县、贫困乡镇规划建设不同层次的农业示范园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村小微企业。
实施乡村旅游扶贫计划,大力实施电商扶贫。
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③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
到2020年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142万人全部迁出。
合理规划移民安置点。
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
大力推进“四项突破”工程和教育“9+3”计划,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
继续压减6%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各级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
⑤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
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施“百院建设工程”。
⑥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
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涉农资金优先投向贫困村。
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扶贫投融资平台,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和县级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
⑦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
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2020年农村低保与扶贫两个标准实现统一,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⑧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
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资源实现与全省9000个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
用好对口帮扶力量,完善联络协调机制。
用好各类企业力量,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百企帮百村”活动。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
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
以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县级规划,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
实施麻山、瑶山、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实施“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脱贫”战略,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
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⑩实施党建扶贫行动。
大力开展集团帮扶,深入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包户帮扶责任制。
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支“两委”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第一书记”。
坚持重心下移、结对到户,优化驻村干部配备,选拔有农村工作经验、能力较强的干部从事驻村帮扶工作。
健全贫困村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稳定保障制度,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
2017年贵州省低保申请条件
一、2017年贵州省低保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低保申请流程
1.家庭成员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的需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3.当地办事处审核;
4.不管通过与否,给予通知;
5.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