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联合会主席联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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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

学生会组织章程是一个学生会的基本规章制度,用于规定学生会的组织原则、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

以下是一个学生会组织章程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学生会组织的管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组织,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包括: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接受学校团委的指导,接受全校同学的监督。

第五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讨论,表达意见和建议;(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四)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三)认真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四)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统一;(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由学生会主席团制定。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传达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要求,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向学校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忠于职守,公正廉洁,勤奋工作,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学生会工作制度

学生会工作制度

学生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全校学生的根本利益,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学生会工作应坚持务实创新,积极探索学生会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水平。

二、学生会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权益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学生会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职能部门负责学生会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各部门应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学生会工作。

三、学生会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学生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二)坚持服务学生,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四)坚持务实创新,积极探索学生会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水平。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开展学术科技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三)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四)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五)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工作,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六)开展学生组织建设和干部培养工作,提高学生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2010年4月14日江西省学联七届二次全委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西省学生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五)发展同各国、各省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本章程的制定依据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四条参加江西省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研究生会和设区市学联,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江西省学联代表大会是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江西省学联代表大会一般每五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由省学联主席团提议,并得到省学联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主席团会议制度若干意见(参考)

主席团会议制度若干意见(参考)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院团委组织部—《关于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会议制度若干意见》第一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会议是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讨论、交流其下属各部门近期已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以及统筹安排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项重大决议须经与会人员集体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所有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组织部部长、秘书部部长必须准时出席会议。

第三条主席团会议每周五中午12:15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第四条各部门学生干部必须在主席团会议上汇报本部门近期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如有需要可以书面的形式上交本部门的工作总结或活动计划。

大家可向主席团会议提出本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请求主席团给予解决。

第五条主席团会议上大家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主席团会议中各项重大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最后以超过半数的意见为准。

第七条各部学生干部会后应及时向下属各部门传达会议精神,并及时、明确的分配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主席团会议上讨论通过的决议,与会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

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会议中要求保密的有关事宜,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九条主席团会议实行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负责制。

因故不能参加主席团会议者,须在例会开始前一天向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主席团会议不得迟到或无故缺席。

两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记主席团会议缺席一次。

累计缺席一次及以上者,须在主席团会议上做书面检查,无故缺席达两次者,给予停职处分。

第十一条团委秘书部负责主席团会议的考勤及会议记录工作,并定期报团委书记审查。

第十二条主席团会议上各部门递交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学生干部的书面检查等均由团委秘书部整理存档,并及时通报违规人员名单及相应处分。

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武汉市学生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是全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的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全市广大学生,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四条本会的任务是:1. 加强全市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2. 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决策。

4. 加强与兄弟省市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共同进步。

5. 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本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学生,发扬民主,依靠全体会员,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会的活动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为全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的学生。

第八条凡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1.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5. 在遇到困难时,有权向本会寻求帮助。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为发展本会事业作出贡献。

3. 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利益。

4. 向本会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5. 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1. 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 选举产生理事会。

3.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和方向。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工作设想

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工作设想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工作设想关于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职位的工作设想进入大学两年来,从大一担任社联办公室干事到大二担任社联办公室主任,我几乎参加了社联所有大大小小活动的开展。

两年的磨练和经验的积累,让我对社联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

参加主席竞选,不仅仅是自我的锻炼和挑战,还源于我对社联深深的热爱。

社联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组织,以兴趣为引导,以创造为动力开展“高品位,高层次,高水准”的活动。

为社员打造交流平台、兴趣爱好分享渠道、资源整合平台,为学生校园文化生活装点色彩。

社联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我们在感性中成长,在理性中拼搏。

一起战胜困难,一起相互鼓励,凭着心中的梦想和责任感,不断坚持和前进。

如果自己能够竞选成功,我将结合我院社联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自己观察到的一些问题,做出反思与总结,以下是我关于社联的工作设想:我的工作理念:继承上届“强服务、精活动、大品牌”的理念,增加“小活动,创事迹”的新理念,队伍的建设要坚持“倡学习、重实践、促发展”。

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创造性、趣味性、益智性、服务性”的活动,打造“校园社会一体化”的特色社联。

一、前期准备(一)观摩,学习竞选期间,学习社团文化巡礼月的各大活动,协助现任主席完成各项活动的前期准备,开展,总结。

不仅可以增加工作经验,更好的开展明年学院的传承活动—“社团文化巡礼月”。

(二)拜访社联的老成员及社联带队老师,调研上届社联各部门协会的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了解上届社联的活动情况,对学生,老师对社联的评价进行调查,还原真实的社联。

老人带新人,进行文化的传承。

了解老社联的真实形象,听取同学意见,有利于新一届社联工作的开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

(三)对社联各协会部门的活动资料、运作情况进行整理评估。

及时淘汰运作效率较差的社团,整合社团间相重合的功能,新设符合学生兴趣爱好、发展需要的社团。

二、社团联合会建设在社联工作的两年中,伴随着社联的成长,社联的各方面建设比较完善,当然还存在着不足,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度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性质与任务第一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联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在学生工作处、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争取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与帮助。

立足本院,面向社会,负责我院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是大学生进行自我学习、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会是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成员、广州市学生联合会成员。

根据广东省学联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学联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学联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严明纪律为前提,以“服务同学服务学院”工作宗旨,以高质高效为目标,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功能,精诚团结,锐意创新。

通过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学习、创作、文体、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引导全校学生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牢固掌握各科知识,争做品德高尚、志趣高雅、知识广博、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第二条宗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围绕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学术性、知识性、实践性的活动,努力开辟第二课堂,活跃我院的学术气氛,为同学们成材创造条件,为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为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做到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第三条学联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学生联合会组织架构

学生联合会组织架构学生联合会是高校校园里的重要组织之一,它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连接了学生和学校,学生和社会。

学生联合会的组织架构对于组织的运行和发展有着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学生联合会的组织架构,并分析每个部门的职责和作用。

一、学生会主席团学生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会主席团。

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和实施学生联合会的工作计划和政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联合会与学校和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协调。

二、组织部组织部是学生联合会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学生联合会的招新和组织成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部通过线上线下的招新宣传活动吸引有潜力和热情的同学加入学生联合会,并且根据各个部门的需求进行招募。

此外,组织部还负责组织各种培训活动,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宣传部宣传部主要负责学生联合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对内宣传主要包括向学生宣传学生联合会的工作内容、活动和成果,激发学生对学生联合会的兴趣和参与度。

对外宣传则通过校园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学校和社会公众传递学生联合会的形象和声音。

四、学术科技部学术科技部负责组织各种学术科技活动,提供学术科技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学术科技部可以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科技创新项目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术兴趣和创新思维,推动学术和科技的发展。

五、社团联络部社团联络部是学生联合会与校内社团之间的桥梁。

社团联络部负责协调和管理校内各个社团的活动,提供社团注册、经费支持及场地借用等服务。

社团联络部还可以组织校园文化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展示和促进校内社团的多样性和创造力。

六、体育部体育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校内体育活动,提供体育设施和资源支持,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团队精神。

体育部可以组织校内体育比赛、运动会以及团体和个人运动项目等,为同学们提供展示和锻炼自己的机会。

七、文娱部文娱部负责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艺活动,提供艺术和娱乐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文娱部可以组织音乐、舞蹈、话剧等演出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节、晚会和展览,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学生联合会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联合会组织管理办法学生联合会是高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它代表着学生团体的利益,为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联合会,制定一套合理的组织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目标、组织结构、选拔方式、职责分工、活动策划、经费管理、会议制度、宣传机制、评价机制、问题处理、师生互动以及成果总结这十个方面展开讨论。

目标是组织管理的基础,学生联合会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服务学生群体,提升学生素质,增强学生自我管理与组织能力。

这个目标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学生联合会的定位,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来实现。

组织结构是学生联合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

在组织结构上,可以设置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普通成员。

主席团负责全面协调和领导学生联合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的部门工作,普通成员则参与各类活动和项目。

通过合理的组织结构,可以确保各个层级之间的高效沟通和协同工作。

选拔方式是确保学生联合会能够选出优秀人才的重要环节。

可以通过推荐、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联合会成员,打造一支富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团队。

同时,要注重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任人唯亲的情况。

职责分工是学生联合会管理中的核心内容,每个成员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可以根据部门的不同设置相应的职责,例如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活动部负责活动策划等。

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可以提高学生联合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活动策划是学生联合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学生联合会应该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如文化节、演讲比赛、讲座等,以满足学生的各种需求。

在活动策划中,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内容,同时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力。

经费管理是学生联合会管理中需要高度关注的一个方面。

学生联合会可以通过向学校申请经费、举办募捐活动等方式筹集经费,要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做到收支平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让学生得到最大化的利益。

会议制度是学生联合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规定。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全国学联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修订)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全国学联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修订)2016-01-20 [ 大中小]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1995年全国学联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2015年全国学联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英文译名为“All-China Students’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ACSF”)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二)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

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五)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的学生会、高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的研究生会、国外中国留学生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依照规定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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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大学学生联合会主席联系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配合学生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主席联系会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学联与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并有效的将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学联主席联系会制度如下:
一、考勤制度
1、主席联系会定于每周周一14:10(北京时间)在学联办公室召开。

2、正常教学时间内周一一律正常召开例会,若中途休假,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3、要求所有主席联系会成员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旷到;若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须向团委老师请假,并指派一名本院主席团人员参加会议;不可让其他与会成员代假,否则按旷到处理。

4、凡是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会前(至少3小时)向会议负责人
打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到。

5、一次无故缺席例会者,下次例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本学院年终考核中扣除
一定分数。

6、若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紧急会议,成员必须准时到场。

二、例会制度
1、开会期间须保持会场纪律,不得接听个人电话。

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保持关机或静音状态。

2、开会期间不得私下交头接耳,在会场中随意走动及大声喧哗。

3、开会期间不得吃零食、口香糖等。

4、需中途离开会场者,必须在会议开始前向会议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允许后方可中途离开会场。

5、会议期间必须保持会场内清洁,会后将个人产生的纸屑等带出会场。

6、到会成员应积极发言,汇报各院近期工作情况,有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反馈,以便及时解决。

7.、会后各成员应传达和落实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学联完成各项工作。

三、请假制度
1、一般情况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以书面形式向团委老师请假。

2、请假条上要有学生会辅导员老师签字和学院公章方可。

3、如有特殊情况未及时请假者,须作出书面说明或出示相关证明。

备注:本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望主席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新疆农业大学学生联合会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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