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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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3) 坐标系统及投影变换
① 当基础图件与数据库的坐标系不一致时,需要进行 坐标系转换;当涉及跨带时,需要进行投影变换作换带处 理,统一为同一中央经线; ② 根据数据跨带情况,选择任意中央经线方法或投影 主带进行换带处理; ③ 检查数据库各要素数学基础的正确性。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2 矢量数据采集要求
5.2.1 总体技术要求 1) 数据应分层存放,具体要求参见《土地利用数据 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2) 数字化作业时应处理好各要素间的关系,各层要 素叠加后应保持协调一致; 3) 点状要素须采集符号定位点; 4) 线状要素上点的密度以几何形状不失真为原则, 点的密度应随着曲率的增大而增加; 5) 具有多种属性的公共边,只矢量化一次,其他层 可用拷贝方法生成,保证各层数据完整性;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主要包括对基础地理信息、集体土地所有权 数据、宗地统一编码数据、必要的地物地貌数据
以及注记等要素的采集、编辑、处理和检查等。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1 矢量数据采集方法
1) 基于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提取; 2) 扫描矢量化; 3) 矢量数据转换; 4)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 5) 基于PDA的3S一体化采集手段。
二、技术指标
2.2 数学基础
坐 标 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类型: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二、技术指标
2.3 调查比例尺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1:10000比例尺。权属状况 复杂的区域可按照1:500比例尺进行调查。 采用其他比例尺调查的应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4.3 数据源质量检查
4.3.1 图面检查 对需要矢量化的纸介质图件应检查图纸精度及变形 情况,以便做好图纸的校正与配准。 对电子数据要检查符号是否符合图式要求,图面注 记是否齐全。 4.3.2 界址点数据检查 对原始的界址点成果表及其他测量成果进行核对, 确定坐标数据无遗漏或错误。对于界址点的电子文档数 据,检查其格式、精度等,确保数据的正确转换;对已 建数据库中的界址点进行核对,确保其精度。

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4.3.3 宗地表格检查 对宗地表格数据进行检查,包括申请书、地籍调查表、 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归户卡等,检查表格的规范性、完 整性和逻辑一致性等,并对错误进行更正。 4.3.4 电子数据检查 当数据源为电子数据时,应根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 准》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检查数据格式、数学基 础、数据精度、现势性等方面的内容。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6) 数据采集、编辑时应保证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 得有多余悬线; 7) 要素不得自相交和重复数字化; 8) 在完成编辑、修改后,所有数据层数据结构应符合 建立拓扑关系的要求; 9) 如果以图幅为采集单元时,需要进行相邻图幅接边 处理;如果以村或宗地为作业单位时,则需要进行权属单 位接边处理; 10) 弧段的所有伪结点一般应是不同属性弧段的分界点; 12) 有方向性的要素其数字化方向正确,需连通的地物 保持连通,各层数据间关系处理正确。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3 属性数据采集 5.3.1 手工录入
1) 依据外业调查资料在建库软件中逐个宗地录入属性 数据; 2) 利用Access、Excel等软件集中录入属性数据,并通 过地籍号与矢量数据关联。
5.3.2 分析计算
通过数值计算、空间分析等方法,对属性项进行计算 赋值。
5.3.3 直接导入
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主要包括建库方案制定、人员准备、数据源 准备、软硬件准备、管理制度建立等。
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4.1 数据源准备
4.1.1 调查底图及调查界线资料:包括调查底图、调 查界线、控制面积。 4.1.2 已有的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土地权属资料、 土地利用资料、宗地档案等。 4.1.3 外业调查资料:外业调查工作底图、测量控 制点、地籍调查表、界址点成果、地籍调查表、地籍图等。
覆盖全省的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系统是一项重要工
作内容。
一、项目概述
1.1 总体要求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 记发证工作需要,以GIS平台为基础,满足集体土地所有 权调查登记发证的有关要求,并能实现各级数据库的互联 互通和同步更新。 系统应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处理、数据分析和管理、 数据更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输出,以及数据交 换、备份和维护等其他功能。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2.2 基于正射影像的信息提取要求
1) 矢量化要求 ① 规定不同要素的分层编码、线型、颜色和代码等; ② 图内各要素与影像套合,明显界线与矢量化底图 上同名地物的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2mm; ③ 土地权属等界线应以调查底图和外业调查成果为 准; ④ 当同一要素有不同来源,并发生矛盾时,应核对 有关资料,讨论确定要素矛盾处理方案。

二、技术指标
2.4 地籍图分幅、编号与名称
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采用标准分幅,其编号、名称 应与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 图保持一致。
二、技术指标
2.5 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为米(m),面积量算单位为平方米(m2), 面积汇总采用公顷(hm2)和亩。
三、数据库建设原则
统一性原则;
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河南省农村集 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统一的国 土资源信息化标准框架下,按照统一的数据建库及系统开 发标准和规程规范,开展系统建设工作。
实用性原则;
系统建设将紧密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适应我省国土 资源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直接或间接需求,以实现各 种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的查询、统计与分析。
三、数据库建设原则
安全性原则;
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系统包含各类权利人对集体土地不 同的权力需求,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多种技术和制度手段 达到数据存储的安全和数据使用访问的安全。按照系统管 理和使用的要求,设置严格的安全等级,保障系统安全, 保护权利人信息。
先进性原则;
系统应充分应用国内外领先的地理信息技术,结合计 算机技术、信息工程技术,软硬件配置在考虑性价比的同 时,着重考虑系统的先进性;在系统功能设计、程序算法 等方面,充分应用软件工程方面的新技术,实现系统各项 应用功能,保证系统建设的顺利完成和应用的高效性。
1.2.2
数据分层
空间要素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根据数据库 内容和空间要素的逻辑一致性进行空间要素数据分层,分 层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1.2.3
数据库标准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参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 准》。
二、技术指标
2.1 土地利用分类

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2.5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要求
1) 外业电子数据检查 ① 要求对外业电子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精度等进 行检查,并针对检查问题进行修改; ② 转换坐标系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③ 精度检查的方法是外业电子数据与已有的的DOM 套合,检查对应要素的位置偏移精度,对不满足精度要 求的矢量数据需进行修改; 2) 数据精度、数据接边、数据拓扑建立等的要求参 见《基于正射影像的信息提取要求》 。
三、数据库建设原则
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的平台选择、功能模块和数据结构应留有充分余 度,使其具有很好的开放性,能够根据未来发展和需要便 捷地进行扩展,满足今后系统数据增长和应用功能扩展的 需要。
质量控制原则;
对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质量控制、基础数据源质量控制、环 节质量控制、全过程质量监理、交接检查、数据自检、数 据库建设成果质量检查和验收。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2012年3月
主要内容
► ► ► 项目概述 技术指标 数据库建设原则

► ► ► ►
数据库建设准备
数据采集与处理 数据库空间要素建设 数据入库流程 数据库成果汇交
一、项目概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深化农村改革、
改善农村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 力的重要基础工作,其中,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起

一、项目概述
1.2 基本内容及要求

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 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宗地统一编码数据、必要的地物地 貌数据以及注记等要素;属性内容与数据结构必须严格按 照国土资源部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
一、项目概述
1.2.1 数据库逻辑结构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由主体数据库和元数据组 成。主体数据库由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组成;元数 据由矢量数据元数据、数字正射影像图元数据等组成。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2) 数据接边要求
① 矢量数据接边要注意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逻辑一 致性; ② 当相邻图幅图廓线两侧明显对应要素间距小于图上 0.6mm时,可直接按照影像接边,否则应实地核实后接边; 接边后图廓线两侧相同要素的矢量、属性数据保持一致; ③ 不同比例尺数据接边以高精度的矢量和属性要素为 接边依据。
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4.2 数据源要求
4.2.1 统一性要求:对上级统一下发的数据资料,各相 关单位不得更改,必须与其保持一致,如有问题确需要 修改,应及时报上级单位批准。 4.2.2 合法性要求:数据源必须采用审查验收合格的资 料和数据;土地权属调查资料须保证其合法性,当数据 源为数字形式时,还要填写数字形式数据源数据说明表; 对其他数据源的来源须作说明,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4.2.3 质量要求:原始资料内容详尽、完整;资料精度 满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及日常管理 需要;地籍调查资料具有较强的现势性。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3) 数据拓扑要求
① 各要素无线段自相交、两线相交、线段打折、碎片 多边形、悬挂点或伪节点等图形错误; ② 数据拓扑关系正确,面要素应闭合,各相邻实体的 空间关系可通过完整的拓扑结构描述; ③ 公共边线或同一要素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型特征 时,应保证位置的一致性;
4) 数据项值域要求
5.2.4 矢量数据转换要求 1) 数据检查
① 要求对已有矢量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精度、现 势性等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问题进行修改; ② 转换坐标系为“1980西安坐标系”; ③ 精度检查的方法是已有的矢量数据与已有的DOM 套合,检查对应要素的位置偏移精度,对不满足精度要 求的矢量数据需进行修改;
地类编码、行政区划代码等代码值域必须符合《土地 利用数据库标准》及《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2.3 扫描矢量化要求
1) 图件扫描 ① 根据图件介质和图内要素的不同情况确定扫描方 式和扫描参数; ② 为避免扫描影像的歪斜失真,扫描时应注意保持 扫描送纸的水平,DRG与水平线的角度不宜超过0.2度; ③ 检查扫描影像清晰度、扫描参数、影像数据格式 和信息文件的正确性,并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影像应 视情况重新扫描。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2) 几何纠正
① 选择四个内图廓点和至少五个均匀分布的公里格网 点为控制点,当矢量化底图图件变形误差超限时,应适当 增加控制点数量,以保证纠正精度; ② 控制点的选取应在DRG放大2-3倍的条件下完成; ③ 纠正后的DRG,其图廓点和公里格网交点坐标与理论 值的偏差不大于0.1mm; ④ 将图廓点、公里格网点、控制点等坐标按检索条件 在屏幕上显示,与理论值套合检查纠正精度,记录检查结 果,不合格影像应重新纠正。
对已有数据库中的属性数据或外业采集的电子形式属 性数据进行转换、编辑、完善,并直接导入数据库中。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4 属性数据采集要求
1) 数据结构和编码方法符合《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要求; 2) 属性数据采集以数据源为依据; 3) 属性值应保证正确无误; 4) 属性数据与矢量数据应保持逻辑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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