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
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3.1 数学基础
三、技术指标
三、技术指标
3.2 分幅与编号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一般采用1:1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与编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采用的比例尺不小于1:2000,采用矩形地形图分幅,图幅大小为50cm×50cm。
七、数据采集方法及要求
7.2.5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要求 1) 外业电子数据检查 ① 要求对外业电子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精度等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问题进行修改; ② 转换坐标系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③ 精度检查的方法是外业电子数据与省厅统一下发的DOM套合,检查对应要素的位置偏移精度,对不满足精度要求的矢量数据需进行修改; 2) 数据精度、数据接边、数据拓扑建立等的要求参见(基于正射影像的信息提取要求。)
据数据跨带情况,选择任意中央经线方法或投影主带进行换带处理;
检查数据库各要素数学基础的正确性
标系统及投影变换
七、数据采集方法及要求
七、数据采集方法及要求
7.2.4 矢量数据转换要求 1) 数据检查 ① 要求对已有矢量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精度、现势性等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问题进行修改; ② 转换坐标系为“1980西安坐标系”; ③ 精度检查的方法是已有的矢量数据与省厅统一下发的DOM套合,检查对应要素的位置偏移精度,对不满足精度要求的矢量数据需进行修改;
七、数据采集方法及要求
七、数据采集方法及要求
7.2.3 扫描矢量化要求 1) 图件扫描 ① 根据图件介质和图内要素的不同情况确定扫描方式和扫描参数; ② 为避免扫描影像的歪斜失真,扫描时应注意保持扫描送纸的水平,DRG与水平线的角度不宜超过0.2度; ③ 检查扫描影像清晰度、扫描参数、影像数据格式和信息文件的正确性,并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影像应视情况重新扫描。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三年三月前言为规范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及要求,保证数据库成果质量,促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准(试行)》的有关内容,结合河南实际情况编制本规范。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本规范的未尽事宜做相应补充,但原则上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并须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目录1总体设计 (1)1.1建设任务 (1)1.2数据库逻辑结构 (1)1.3数据库内容及分层 (2)1.4数据字典 (3)1.5数据库管理系统设计 (3)1.6基本要求及技术指标 (3)1.7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 (4)2准备工作 (6)2.1方案制定 (6)2.2人员准备 (6)2.3软硬件准备 (6)2.4管理制度建立 (7)2.5数据源准备 (7)3数据建库 (9)3.1数据采集方法 (9)3.2各要素数据采集 (14)3.3数据检查 (16)3.4数据入库 (17)3.5成果输出 (17)4质量控制 (18)4.1质量控制原则 (18)4.2数据源质量控制 (18)4.3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18)4.4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18)4.5数据建库信息管理 (19)5数据库成果 (19)5.1成果内容及要求 (19)6数据库更新 (21)6.1数据库更新目的与依据 (21)6.2数据更新方法及要求 (22)7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 (22)7.1数据采集与处理功能 (22)7.2数据管理与应用功能 (23)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本规范规定了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的内容、程序、方法、成果质量要求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等,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县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更新与维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建设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建设方案根据上报的确权登记数据资料,经过检查后,进行数据入库,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图形和属性数据的结构、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符合农业部第2062号公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7-2014)等3项农业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建立覆盖各中标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
所有资料达到符合录入数据系统软件要求,进行数据导入和地块对接处理、全县数据对接及现场安装调式并可以打证颁证。
1.数据库内容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和分析应用的基础地理要素、承包土地权属要素、栅格数据以及相关附属信息。
2.要素分类与编码方法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要素分类大类采用平行分类法,小类以下采用层次分类法。
根据分类编码通用原则,将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数据要素依次按大类、小类、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和四级类划分,分类代码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组成,其结构如下:其中:a)大类码为专业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其中:基础地理信息专业码为10,承包土地信息专业码为20;小类码为业务代码,设定为二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b)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代码中。
定位基础业务代码为01,境界与政区业务代码为02,地貌业务代码为03。
一至四级类要素代码直接引用《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中的基础地理要素代码结构与代码;c)承包土地信息代码中,承包土地权属信息业务代码为01,承包土地调查遥感背景的业务代码为08,其他要素为99。
一至四级类码为要素分类代码,其中:一级类码为二位数字码、二级类码为二位数字码、三级类码为一位数字码、四级类码为一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c)各要素类中如含有“其他”类,则该类代码直接设为“9”或“99”。
3.空间要素属性结构表3.1 控制点属性结构表3.2 行政区属性结构表3.3 行政区界线属性结构表3.4 等高线属性结构表3.5 高程点注记属性结构表3.6 地块属性结构(空间库)表3.7 地块调查表信息表3.8 发包方属性结构表3.9 承包方属性结构表3.10 承包方续表表3.11 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属性结构表3.12 承包经营权与地块关联表表3.13 承包经营权证属性结构表3.14 权证申请登记属性结构表3.15 权属变更属性结构表3.16 界址线属性结构表3.18 注记属性结构表3.19 栅格数据属性结构4.数据库属性值代码1)控制点类型代码2)标石类型代码3)标志类型代码4)界标类型代码5)界址点类型代码6)界线类型代码7)界线性质代码8)权属界线类别代码9)权属界线位置代码10)所有权性质代码11)地块类别12)土地用途13)地块状态14)质量等级代码15)证件类型代码16)承包方类型代码17)承包方式代码18)性别代码19)家庭成员关系代码20)成员备注代码21)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代码22)承包经营权状态23)是否代码24)有无代码25)指界方式代码26)承包经营权取得方式代码5.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确权登记数据库提供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的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数据文件,基本命名规则如下:命名规则说明:(1)主文件名采用十四位字母数字型代码,空位以 0 补齐,扩展文件名代表数据格式,文件格式参见本标准"8 数据内容与格式";(2)专业代码采用二位数字码,基础地理信息专业码为 10,农村土地专业码为 20;(3)业务代码采用二位数字码。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数据库建设流程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数据库建设流程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建设分为工作准备、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入库、成果输出等四个阶段,其工艺流程如下图。
基础图件预处理检查相邻图幅的接边情况,线状要素的连续性,图斑界线是否闭合以及等高线是否连续、相接、与水系的关系是否正确等,发现问题应作处理并记录在图历簿中。
标出同一条线上具有不同属性内容线段的分界点等。
添补不完整的线划,如被注记符号等压盖而间断的线划,境界线以双线河、湖泊为界的部分,道路遇居民地中断部分,均以线划连接。
对图面上的各种注记标示清楚,包括图廓内外各种注记。
主要有文字、地类、水系、道路、地形、图廓等注记。
分层矢量化按点、线、面原则分层进行矢量数据录入。
矢量化数据检查对矢量化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逻辑性等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无误。
数据采集流程与方法按《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执行。
1、矢量化A、矢量化要求规定不同要素的分层编码、线型、颜色和代码等;图内各要素与影像套合,明显界线与矢量化底图上同名地物的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2mm;土地权属界线应以调查底图和外业调查成果为准;当同一要素有不同来源,并发生矛盾时,应核对有关资料,讨论确定要素矛盾处理方案。
B、数据接边矢量数据接边要注意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当相邻图幅图廓线两侧明显对应要素间距小于图上0.2mm,可直接按照影像接边,否则应实地核实后接边;接边后图廓线两侧相同要素的矢量、属性数据保持一致;不同比例尺数据接边以高精度的矢量和属性要素为接边依据。
C、数据拓扑各要素无线段自相交、两线相交、线段打折、碎片多边形、悬挂点或伪节点等图形错误;数据拓扑关系正确,面要素应闭合,各相邻实体的空间关系可通过完整的拓扑结构描述;公共边线或同一要素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型特征时,应保证位置的一致性;地类图斑边界须与地类界线对应重合。
2、矢量数据转换要求要求对已有矢量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精度、现势性等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问题进行修改;3、属性数据采集A、属性数据采集方法属性数据采集采用手工录入的方式。
之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建库技术培训-文档资料

10
Int
6
Int
6
Varbin
100
>0 见表26 根据外调填写 见表28 见表29 非空
约束条件
备注
M M
M M O
8数据入库
8.2入库数据属性结构描述表
(3)农村权属层
表4 农村权属层属性结构描述表 (属性表名:NCQSC)
序号
字段名称
1
标识码
2
要素代码
3
宗地号
4
地籍号
5
权属性质
6
权利人
7
权属单位代码
M
见本表注
4
行政区名称
XZQMC
Char
100
见GB/T2260
M
5
控制面积
KZMJ
Float
15
2
>0
C
单位:平方米
6
计算面积
JSMJ
Float
15
2
>0
M
单位:平方米
注:行政区代码在现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基础上扩展到村民小组,即: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乡级代码+村级代码+村民小组代码,县及县以上行 政区划代码采用GB/T 2260中的6位数字码,乡镇级码为3位数字码,村级为3位数字码,村民小组级位2位数字码。以下行政区代码同。
8数据入库
8.3数据入库分层预处理
(2)土地权属数据的预处理 1)界址线的处理 ①界址线的几何处理 行政界线复制一份作为界址线,添加飞地界后,检查并修改界址线的拓扑
错误,并将线形参数按照国家标准图式修改正确。 ②界址线的属性处理 将修改界址线属性结构,补录飞地界线的界址线编号。 2)界址线注记 将外调数据界址线编号命名为界址线注记,,并将注记参数按照国家标准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准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5.数据库结构定义
5.2 空间要素属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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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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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8.宗地的权利人、权属来源证明、申请登记、权属调查、注 册登记等信息用扩展属性表描述,其扩展属性表结构描述表见表 10-16;扩展属性表的标识码应与本表中对应的标识码保持完全 一致,如:某一宗地的标识码为“1001”,则其对应的所有扩展 属性表中的标识码也必须为“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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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坐标处必然有争议图斑存在。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实测面积”采用计算机重新计算的椭球面积; “地籍调查表编号”即纸质地籍调查表封面右上角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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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关于宗地层属性的说明:
1.宗地代码为19位层次码,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 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号;具体编码方法参照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 地籍区划要素
地籍区划
地籍区划界线
地籍区划注记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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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5.数据库结构定义
5.1 空间要素分层
空间要素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层
名称及各层要素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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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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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数据库中各数据 层命名采用大写字 母形式。
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
基于arcgis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的研究

基于arcgis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建设的研究摘要:文章主要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数据库建设展开研究,主要是在arcgis的平台上进行建设,对arcgis的含义、发展等进行了简单地介绍,然后针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了剖析,明确指出了数据库建设所需要的内容,例如目的、流程和原则等。
文章希望能够加深相关人员对数据库建设的理解,与此同时,还希望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措施不断提升数据库建设的水平和效果。
关键词:arcgis;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设计一、前言近几年来,我国的经济处于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对各项事物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其中尤其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高效率是人们的永恒追求。
我国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农业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其中在信息化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就更应该在农业方面投入信息化的建设。
文章主要从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发证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入手,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关于arcgis的概述2.1arcgis的含义及发展Arcgis主要是指一种为用户提供的较为全面的、具有可伸缩形式的gis平台,arcobjects内部有很多可编程的组件构成,其中含有一些细粒度的单个几何对象以及一些具有交互作用的地图对象,这些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gis的功能。
起初,arcgis被相关人员主要发现并应用于应用工程以及数据编辑工作,同时还主要围绕地理信息知识和数据库的构建展开,但是随着该技术不断发展,相关人员逐渐开始提高其应用能力,尤其在数据库信息的使用方面[1]。
2.2arcgis的模型结构Arcgis主要是基于很多类型的模型结构进行建设,其中对象类作为一种没较为特殊的类型,不具备空间特征,因此主要用来非空间数据的存储工作。
另外,要素类是指空间内部各种要素的集合,各种要素既可以独立存在,又可以存在某种联系,我们可以将不同的存在联系的要素构成一个要素数据集。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标准

17
18
19
申请登记信息来源于“土地登记申请书”,见《细则》附录M。
20
权属调查 属性信息 来源于 “地籍调 查表”
21
权属审批 信息来源 于“土地 登记审批 表”,见 《细则》
附录R
22
注册登记信息来源于“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 见《细则》附录S、T。
23
24
关于地籍档案扩展属性表的说明: 1.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纸质地籍档案数字
化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2】129号)文件要求, 开展纸质地籍档案数字化工作。
4.土地坐落为宗地位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处自然村的方位 描述。
5.所填内容较多时,不同内容以半角逗号间隔。 16
6.土地用途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执行, 填写本宗地内主要用途的一级类编码;不同地类用半角逗号间隔。
7.在工作底图上采用直径2mm红色实心圆表示的宗地,应根 据大比例尺数据、地籍调查表等资料在数据库中展绘界址点界址 线,构成面状宗地,在ZD层表示。
12
13
原地籍号为权属调查前已有的该宗 地的地籍号,如二调或者城镇地籍
调查形成的地籍号。
“是否争议”字段属性的“Y和N” 一定要与“争议宗地”层对应;即 填写“Y”时,在争议宗地层的同一
坐标处必然有争议图斑存在。
14
“实测面积”采用计算机重新计算的椭球面积; “地籍调查表编号”即纸质地籍调查表封面右上角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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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4.3.3 宗地表格检查 对宗地表格数据进行检查,包括申请书、地籍调查表、 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归户卡等,检查表格的规范性、完 整性和逻辑一致性等,并对错误进行更正。 4.3.4 电子数据检查 当数据源为电子数据时,应根据《城镇地籍数据库标 准》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检查数据格式、数学基 础、数据精度、现势性等方面的内容。
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4.3 数据源质量检查
4.3.1 图面检查 对需要矢量化的纸介质图件应检查图纸精度及变形 情况,以便做好图纸的校正与配准。 对电子数据要检查符号是否符合图式要求,图面注 记是否齐全。 4.3.2 界址点数据检查 对原始的界址点成果表及其他测量成果进行核对, 确定坐标数据无遗漏或错误。对于界址点的电子文档数 据,检查其格式、精度等,确保数据的正确转换;对已 建数据库中的界址点进行核对,确保其精度。
三、数据库建设原则
可扩展性原则;
系统的平台选择、功能模块和数据结构应留有充分余 度,使其具有很好的开放性,能够根据未来发展和需要便 捷地进行扩展,满足今后系统数据增长和应用功能扩展的 需要。
质量控制原则;
对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质量控制、基础数据源质量控制、环 节质量控制、全过程质量监理、交接检查、数据自检、数 据库建设成果质量检查和验收。
1.2.2
数据分层
空间要素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根据数据库 内容和空间要素的逻辑一致性进行空间要素数据分层,分 层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1.2.3
数据库标准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参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 准》。
二、技术指标
2.1 土地利用分类
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采用二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6) 数据采集、编辑时应保证线条光滑,严格相接,不 得有多余悬线; 7) 要素不得自相交和重复数字化; 8) 在完成编辑、修改后,所有数据层数据结构应符合 建立拓扑关系的要求; 9) 如果以图幅为采集单元时,需要进行相邻图幅接边 处理;如果以村或宗地为作业单位时,则需要进行权属单 位接边处理; 10) 弧段的所有伪结点一般应是不同属性弧段的分界点; 12) 有方向性的要素其数字化方向正确,需连通的地物 保持连通,各层数据间关系处理正确。
地类编码、行政区划代码等代码值域必须符合《土地 利用数据库标准》及《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2.3 扫描矢量化要求
1) 图件扫描 ① 根据图件介质和图内要素的不同情况确定扫描方 式和扫描参数; ② 为避免扫描影像的歪斜失真,扫描时应注意保持 扫描送纸的水平,DRG与水平线的角度不宜超过0.2度; ③ 检查扫描影像清晰度、扫描参数、影像数据格式 和信息文件的正确性,并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影像应 视情况重新扫描。
二、技术指标
2.2 数学基础
坐 标 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类型: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二、技术指标
2.3 调查比例尺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1:10000比例尺。权属状况 复杂的区域可按照1:500比例尺进行调查。 采用其他比例尺调查的应报河南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三、数据库建设原则
安全性原则;
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系统包含各类权利人对集体土地不 同的权力需求,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多种技术和制度手段 达到数据存储的安全和数据使用访问的安全。按照系统管 理和使用的要求,设置严格的安全等级,保障系统安全, 保护权利人信息。
先进性原则;
系统应充分应用国内外领先的地理信息技术,结合计 算机技术、信息工程技术,软硬件配置在考虑性价比的同 时,着重考虑系统的先进性;在系统功能设计、程序算法 等方面,充分应用软件工程方面的新技术,实现系统各项 应用功能,保证系统建设的顺利完成和应用的高效性。
四、数据库建设准备
4.2 数据源要求
4.2.1 统一性要求:对上级统一下发的数据资料,各相 关单位不得更改,必须与其保持一致,如有问题确需要 修改,应及时报上级单位批准。 4.2.2 合法性要求:数据源必须采用审查验收合格的资 料和数据;土地权属调查资料须保证其合法性,当数据 源为数字形式时,还要填写数字形式数据源数据说明表; 对其他数据源的来源须作说明,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4.2.3 质量要求:原始资料内容详尽、完整;资料精度 满足《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及日常管理 需要;地籍调查资料具有较强的现势性。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主要包括对基础地理信息、集体土地所有权 数据、宗地统一编码数据、必要的地物地貌数据
以及注记等要素的采集、编辑、处理和检查等。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1 矢量数据采集方法
1) 基于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提取; 2) 扫描矢量化; 3) 矢量数据转换; 4)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 5) 基于PDA的3S一体化采集手段。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2) 几何纠正
① 选择四个内图廓点和至少五个均匀分布的公里格网 点为控制点,当矢量化底图图件变形误差超限时,应适当 增加控制点数量,以保证纠正精度; ② 控制点的选取应在DRG放大2-3倍的条件下完成; ③ 纠正后的DRG,其图廓点和公里格网交点坐标与理论 值的偏差不大于0.1mm; ④ 将图廓点、公里格网点、控制点等坐标按检索条件 在屏幕上显示,与理论值套合检查纠正精度,记录检查结 果,不合格影像应重新纠正。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3) 坐标系统及投影变换
① 当基础图件与数据库的坐标系不一致时,需要进行 坐标系转换;当涉及跨带时,需要进行投影变换作换带处 理,统一为同一中央经线; ② 根据数据跨带情况,选择任意中央经线方法或投影 主带进行换带处理; ③ 检查数据库各要素数学基础的正确性。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3 属性数据采集 5.3.1 手工录入
1) 依据外业调查资料在建库软件中逐个宗地录入属性 数据; 2) 利用Access、Excel等软件集中录入属性数据,并通 过地籍号与矢量数据关联。
5.3.2 分析计算
通过数值计算、空间分析等方法,对属性项进行计算 赋值。
5.3.3 直接导入
一、项目概述
1.2 基本内容及要求
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 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宗地统一编码数据、必要的地物地 貌数据以及注记等要素;属性内容与数据结构必须严格按 照国土资源部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
一、项目概述
1.2.1 数据库逻辑结构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由主体数据库和元数据组 成。主体数据库由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组成;元数 据由矢量数据元数据、数字正射影像图元数据等组成。
统一性原则;
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河南省农村集 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统一的国 土资源信息化标准框架下,按照统一的数据建库及系统开 发标准和规程规范,开展系统建设工作。
实用性原则;
系统建设将紧密结合河南省实际情况,适应我省国土 资源管理(特别是地籍管理)直接或间接需求,以实现各 种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的查询、统计与分析。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2.5 基于外业电子数据采集要求
1) 外业电子数据检查 ① 要求对外业电子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精度等进 行检查,并针对检查问题进行修改; ② 转换坐标系为“1980年西安坐标系”; ③ 精度检查的方法是外业电子数据与已有的的DOM 套合,检查对应要素的位置偏移精度,对不满足精度要 求的矢量数据需进行修改; 2) 数据精度、数据接边、数据拓扑建立等的要求参 见《基于正射影像的信息提取要求》 。
二、技术指标
2.4 地籍图分幅、编号与名称
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采用标准分幅,其编号、名称 应与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 图保持一致。
二、技术指标
2.5为平方米(m2), 面积汇总采用公顷(hm2)和亩。
三、数据库建设原则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2.2 基于正射影像的信息提取要求
1) 矢量化要求 ① 规定不同要素的分层编码、线型、颜色和代码等; ② 图内各要素与影像套合,明显界线与矢量化底图 上同名地物的移位不得大于图上0.2mm; ③ 土地权属等界线应以调查底图和外业调查成果为 准; ④ 当同一要素有不同来源,并发生矛盾时,应核对 有关资料,讨论确定要素矛盾处理方案。
对已有数据库中的属性数据或外业采集的电子形式属 性数据进行转换、编辑、完善,并直接导入数据库中。
五、数据采集与处理
5.4 属性数据采集要求
1) 数据结构和编码方法符合《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要求; 2) 属性数据采集以数据源为依据; 3) 属性值应保证正确无误; 4) 属性数据与矢量数据应保持逻辑一致性。
覆盖全省的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系统是一项重要工
作内容。
一、项目概述
1.1 总体要求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 记发证工作需要,以GIS平台为基础,满足集体土地所有 权调查登记发证的有关要求,并能实现各级数据库的互联 互通和同步更新。 系统应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处理、数据分析和管理、 数据更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输出,以及数据交 换、备份和维护等其他功能。
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建设
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2012年3月
主要内容
► ► ► 项目概述 技术指标 数据库建设原则
►
► ► ► ►
数据库建设准备
数据采集与处理 数据库空间要素建设 数据入库流程 数据库成果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