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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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处置的报告

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处置的报告

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处置的报告一、引言固定资产的报损和报废处置是企业或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避免资源的浪费,并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本文将详细阐述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处理的全过程,旨在提供一套实用的操作指南。

二、固定资产概述在本企业或单位中,需要报损和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包括设备、办公家具等。

这些资产在使用一定年限后,由于磨损、老化、技术淘汰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

三、报损原因分析设备的报损主要源于正常磨损和老化,如长期使用导致的机械磨损、电子元件的老化等。

办公家具的损坏则常常是由于日常使用中的磕碰、潮湿环境的影响等。

四、处置程序与方法对于固定资产的报损和报废处理,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鉴定与评估:由专业人员对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

2.填写报废申请表:报废申请表需详细列明报废原因、数量、价值等信息。

3.审批:报废申请需经主管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4.处置:通过回收公司、二手市场等途径进行资产处置,尽量实现资产残余价值的最大化。

五、利益相关者沟通与协商在整个过程中,需要与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如主管领导需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工作人员需参与资产鉴定,保险公司可能涉及资产的理赔事宜。

六、废旧物品处理流程回顾废旧物品应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理,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同时,我们也应考虑如何提高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率,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七、问题与挑战分析在固定资产报损报废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鉴定标准的模糊、审批流程的繁琐以及废旧物品处理不当等。

为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处理效率。

八、经验总结与优化方向在过去的处置过程中,我们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例如,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废旧物品的回收利用率等。

未来,我们应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以应对更多的挑战。

九、结论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处理是企业或单位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损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损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损流程(中英文版)英文文档内容:The asset write-off process i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and public entities involves several steps to ensure transparency and compliance with financial regulations.Firstly, the relevant department identifies the assets that are no longer in use or have been damaged beyond repair.These assets are then evaluated to determine their condition and value.ext, the department submits a formal request to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providing details of the assets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write-off.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reviews the request and, if approved, prepares the necessary documentation.The documentation is then submitted to the higher management or the relevant authorities for final approval.Once approved, the financial department records the write-off in the accounting system and updates the asset register.Finally, the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the assets issues a certificate of write-off, which is kept for record-keeping purposes.The asset write-off process in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and public entities is an important step in managing assets and maintaining accurate financial records.It helps to ensure that assets are used efficiently and thatfinancial resources are managed effectively.中文文档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损流程是为了确保财务透明度和遵守财务规定而设立的一套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HTT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我校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各类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行为。

参照《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部〔2009〕9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36号)、《湖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资发[2009]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报废的对象和范围:凡所有权属于学校,不论来自何种渠道,使用何种经费,只要符合报废的原则和条件的教学、科研、办公、生活等各类固定资产,均属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对象和范围.二、固定资产报废界定:1、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学校内部所有登记在固定资产账上,或遗漏未及时登帐的各类设备、房屋等有形及无形资产,因各种原因要进行固定资产注销的行为。

2、报废原则:(1)报费设备首先要到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不能使用,无法修复。

(2)超过最低使用年限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超过原价的50%以上的仪器设备。

(3)从使用安全角度出发,设备不能使用,但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需要专门机构鉴定的设备。

3、报废物资的分类:(1)固定资产类: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

(2)低值耐用品类:单价在500元以下,能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形态。

如低值仪器、工量具、家俱等。

(3)耗材:指易耗或使用过程中不能复原的批量物资耗品(如各种原材料、玻璃器皿、锯片、试剂等各类耗材)。

三、资产报废程序:1、单位申报: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原则上只在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凡需报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下载填写《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填写后必须由使用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实填写报废原因,盖章后提交归口部门(办公设备归校长办公室主管;教学仪器设备归属各系、部主管;房屋、建筑构造物、车辆、教室、寝室的家俱归属后勤处主管;图书资料归属图书馆主管;其他各类设备归属各使用部门主管),各归口部门汇总再报资产管理处。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范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物尽其用”的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程序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请本局各单位和部门严格执行。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含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且为大批类同类物资,这类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的建造、购置、出售、报废、报损、维修(装璜)以及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一切经济行为。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承担增加资产的预算、计划采购、验收、登记台账、领用、发出、维修、合同的签约、各部门资产的相互调配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职能,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实物明细台账。

财务科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并以正式合同、合法票据入账、登记明细账。

每年办公室负责牵头与财务科、使用部门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核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财务账面数是否一致,固定资产的保管、维修等是否正常,做到帐帐、帐卡、账物相符。

办公室必须认真履行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职能,财务科必须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根据购买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分类和范围,办公室首先登记固定资产台账,财务科按程序进行核算并登记财务明细账,做到帐帐、帐卡、账实相符。

并按部门进行归口管理,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加强管理,明确使用部门的保管人和责任人,保管人一般为使用人,责任人原则为部门负责人。

登记后的固定资产除经批准,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接受捐赠和其他原因等配备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补办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各部门对使用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调整。

捐出的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财务科双方办理手续,各部门相应调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由接受单位出具接受通知;对捐出的固定资产,下属单位需先报局批准同意,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制度流程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制度流程

固定财产报废报损制度流程精心整理固定财产报废报损制度为增强账务管理,明确职责,拥塞破绽,保证国有财产的保值增值,依占有关财经法例规定,联合本单位的实质状况,拟订本制度。

一、成立固定财产报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产工作的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产、财务、工会、设施、后勤、信息等部门负责人构成。

固定财产报废须依据其性质、用途、原值等由报废工作领导小组判定前面可申请报废。

二、固定财产切合以下状况之一的能够申请报废:1、房子建筑物被有关部门判定危房或需要使用其场所改做他用的。

2、使用年限超出规定年限的仪器设施。

3、已经破坏且没法维修恢复使用或因技术落伍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施。

4、使用五年以上已经破坏且维修花费高出自己价值50%以上的仪器设施和其余固定财产。

5、图书类固定财产的报废报损按有关规定履行。

6、财产清点有账无物的盘亏财产。

盘亏的固定财产应查清原由,分清责任,报院领导审批处理。

7、汽车的报废标准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方法?履行。

三、申请固定财产报废程序1、申请固定财产报废的财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财产报废明细单?,经负责人同意署名后交财产管理处。

2、财产管理处组织固定财产报废判定小组进行判定,填写判定建议。

3 、经判定切合固定财产报废条件的,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

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下的,由单位自行组织报废;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应以报告形式上报上司主管部门审批;单价原值在 5000 元以上的,应交由涵江区财政局及涵江区固定财产投资效力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4、同意报废的固定财产由财产管理人员办理财产账注销,并交由财务科注销,原使用部门应同时办理账、卡注销。

四、报废固定财产的回收利用1、对已同意报废的仪器设施和其余类固定财产,原使用部门一定将其完好地〔含附件、配件和资料〕交回财产管理处,并依据该仪器设施的?固定财产卡片?内容进行交接、署名。

2、财产管理处应付回收的报废仪器设施和其余固定财产成立回收物质账进行管理。

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办法

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办法

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厦财统〔2008〕8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区属行政机关、财政核拨经费和财政拨补经费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事项。

二、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定义报废,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报损,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三、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程序(一)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警用车辆除外)报废、报损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受理。

其中,已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报废、报损,由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机动车辆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由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审批。

(二)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表格,并办理相关手续:A、一般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单价或批量原价5万元以下专用设备的报废、报损,须填写《海沧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汇总表》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B、单价或批量原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20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报废、报损,须填写《海沧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审后,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并提出处置意见。

C、单价或批量原价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专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报废、报损,须填写《海沧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审后,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申请事项提出处置意见,报区政府进行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政部令第3X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X政部令第3X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X政发〔X〕4X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产管理的意见》(X政发〔X〕1X号)和市政府办《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X政办发〔X〕14X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处置行为。

保障性住房等具有特殊用途的国有资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

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置换、调拨(划转)、捐赠、报损、报废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依法处置。

第五条县公共资产管理局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对本级国有资产的处置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由县政府审批后县公共资产管理局进行处置。

第六条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对本部门或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按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七条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财物、赃款赃物处置,由执罚执收机关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其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第八条公共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文件是办理产权变动和安排有关单位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依据,也是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的原始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操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操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操作流程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移及产权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行为。

1、无偿调拨,指以无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2、对外捐赠,指以捐赠、赠送的方式变更资产的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行为。

3、出售、出让、转让,指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资产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行为。

4、置换,指以非货币性资产为主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5、报废,是指对达到使用年限,经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核销的处置行为。

6、报损,指对已发生的资产呆帐损失及其他非正常损失,按有关规定注销产权的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需处置的资产范围1、已停用一年以上,且不能证明确需继续使用或已被新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替代的资产以及其他闲置资产;2、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或者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经技术鉴定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3、因单位分立、撤销、合并、改制、隶属关系改变等原因发生的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4、被盗、丢失以及其他形式造成的非正常损失的资产;5、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

资产处置分类审批制一、对国有土地的处置,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意见:1.自然资源局、土储局等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储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做收储方案,报市政府审批;2.自然资源局、土储局等土地管理部门决定不予收储的,应进行土地评估,根据土地评估价值按以下权限审批:(1)主管部门审批。

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批。

(2)市财政局审批。

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由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3)市政府审批。

评估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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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程序
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必要时可由专业技术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送审批。

报废,指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资产处置。

1、金额较小的、使用年限较长的资产,单位提出申请,财政(国资)部门实地查看后,确实不能使用的,可以申请报废。

2、正常资产按使用年限,如电脑一般 5-6 年以上、空调等电子产品,一般 10 年以上确已不能使用的,可以申请报废;汽车 15 年以上的,有回收证明的,经实地查看,确实不能使用的,可以申请报废。

所有需报废资产,单位出具报废申请,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主管部门审核(需要专业鉴定报告的大宗、专业设备等资产,需附专业技术鉴定报告),经财政(国资)部门实地查看后,确定可以报废的资产,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没有异议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核销。

凭财政(国资)部门批准核销的纸质材料,同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核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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