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养老机构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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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养老院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干净,不留长指甲,指甲修剪整齐,不涂指甲油,指 甲内不得有污垢;工牌—佩戴整齐。
①抬头挺胸,目视前方,下颌微收。 ②步子稳健,步距适中:男服务生每分钟110步,女服 务生每分钟120步。 ③最佳步幅:男每步40CM,女每步35CM。 ④两步前后自然摆动(摆动幅度为35CM)。 ⑤两脚行走线迹为正前方直线,不得手插衣兜,扒肩 搭背。 ⑥靠右侧通行,主动让道,不从客人谈话中间穿行。 ⑦超越客人时,应礼貌致歉,道声对不起。 ⑧引领时让客人走在自己的右侧。 ⑨三人或三人以上自觉站成一竖排。 ⑩后退时扭头就走是失礼,应面向他人后退2—3步转 ①头部保持端正,双目平视前方,嘴微闭,下颌微收 。 ②双肩平正放松,挺胸,立腰。 ③坐在椅子的前三分之二处,肩部与上身成直角。 ④男士:两臂自然弯曲,双手掌心垂直向下,自然放 在膝上,两膝距离以一拳左右为宜。 ⑤女士:两肩自然弯曲,右手搭在左手上,轻放在腿
7 □优秀(6-7分) □良好(5-6分) □及格(4-5分) 7 □优秀(6-7分) □良好(5-6分) □及格(4-5分) 7 □优秀(6-7分) □良好(5-6分) □及格(4-5分) 7 □优秀(6-7分) □良好(5-6分) □及格(4-5分)
10
□优秀(9-10 分)
□良好(8-9分)
□及格(6-7分)
5 □优秀(≤5分) □良好(≤4分) □及格(≤3分)
行为举止
序号 一级指标
7 8 9 10
员工素质 11
12 13 14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站态 手势 岗位要求 工作期间 对客态度 主观能动性 各功能厅
①男职员站立时,抬头,目视前方,挺胸直腰,双肩 摆平,双臂自然下垂,双脚 并拢直立,也可以双脚打 开与肩同宽。 ②女职员站立时,抬头,目视前方,收腹挺胸,双腿 接待时手势的幅度和频率不要过大过多,在示意方向 或人物时,用掌心,掌心斜向上,四指并拢,切不可 用手指;在示意他人过来时,应用手掌,掌心向下,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最新版)目录一、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概述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内容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实施与成果四、优秀养老机构的评定与公示五、总结正文一、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概述为了提高上海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上海市民政局实施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制度。

该制度以 90 项具体指标为依据,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评估,旨在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和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内容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分为四大类,包括服务安全、服务提供、服务保障和满意度评价。

其中,服务安全指标主要涉及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服务提供指标主要关注养老机构提供的生活照料、护理、康复、文娱活动等服务;服务保障指标则关注养老机构的人力资源、物资保障、财务管理等方面;满意度评价指标主要通过调查老年人及家属对养老机构服务的满意度来评估服务质量。

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实施与成果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实施分为日常监测和年度评估。

日常监测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主要检查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年度评估则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评估,以 90 项指标为依据,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评估结果将作为养老机构补贴、奖励、处罚等政策的依据。

四、优秀养老机构的评定与公示根据年度评估结果,获得优秀等级的养老机构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同时,其名单将被公示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以便公众了解和选择。

此外,优秀养老机构还将在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优惠政策等方面获得优先支持。

五、总结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实施,对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1. 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关注点。

为了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上海市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以确保养老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内容和意义,并分析其实施过程和效果。

2.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内容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的完善程度:包括建筑物、房间、床位、卫生间等设施设备的数量和品质。

•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2 人员配备•护理人员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备,确保能够满足入住者的护理需求。

•护理人员专业素质:包括护理人员的专业背景、培训情况和工作经验等。

2.3 服务内容•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起居、卫生等方面的照料情况。

•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健康监测、日常护理、医疗服务等。

•心理支持和社交活动:包括心理咨询、社交活动等方面的支持和提供。

2.4 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和配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药品管理:包括药品采购、存储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包括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预案制定情况。

3.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实施过程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的实施过程如下:3.1 制定指标体系上海市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并公开发布。

3.2 数据收集和监测相关部门通过定期抽样调查、现场检查和数据收集,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测。

这包括对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内容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3.3 数据分析和评价收集到的数据经过分析和评价,形成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估报告。

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对养老机构进行分类和排名,并公开发布。

3.4 定期督导和改进相关部门对评估结果较差的养老机构进行定期督导,并要求其改进不足之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25•【字号】沪府办规〔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沪府办规〔2021〕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二章监管的事项及分工实施第三章监管的主要方式第四章监管的基本实施要求第五章监管的保障措施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条(工作原则)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工作,遵循“属地负责、行为监管、分级分类、分工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实行清单式监管,监管事项、措施、依据、流程、结果向社会公开。

市民政部门总体牵头协调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工作。

市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应急、审计、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医保、城管执法、房屋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和机构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

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内容

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内容

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内容为了推动养老机构的发展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上海市制定了一套包含90项指标的评估体系。

这些指标涵盖了养老机构的各个方面,从服务质量、环境设施到管理制度,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上海养老机构90项指标的具体内容:一、服务质量类指标(共20项)1.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亲切、热情;2.服务效率:机构是否能够及时准确地响应老年人的需求;3.服务满意度:老年人对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4.护理质量:机构的护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5.照护计划:机构是否为老年人制定了个性化的照护计划;6.疾病管理:机构是否有专业医护人员进行老年人的疾病管理;7.康复护理:机构是否提供康复护理服务;8.饮食营养:机构的饮食方案是否合理、营养均衡;9.安全保障:机构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安全;10.活动安排:机构是否定期开展丰富多样的康体活动;11.精神慰藉:机构是否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工作;12.设施设备:机构的硬件设施是否满足老年人的需求;13.环境清洁:机构是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14.入住体验:老年人入住机构后的整体体验如何;15.服务人员素质:机构的员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16.用药管理:机构是否对老年人的药物使用进行管理;17.住户满意度:老年人对机构住宿条件的满意度;18.通信网络:机构是否提供便捷的通信网络设施;19.消防安全: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20.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有医疗卫生机构或医生驻点。

二、管理制度类指标(共25项)1.机构的管理层是否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能力;2.机构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3.机构是否建立了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4.机构是否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5.机构是否具备合法办学或办院资质;6.机构是否建立了人事管理体系;7.机构是否开展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8.机构是否建立了财务管理体系;9.机构是否建立了医疗护理管理制度;10.机构是否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1.机构是否建立了药品管理制度;12.机构是否建立了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3.机构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机构是否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机构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16.机构是否建立了信息管理体系;17.机构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18.机构是否建立了评估改进机制;19.机构是否具备管理收费的规定;20.机构是否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21.机构是否建立了安全保卫制度;22.机构是否建立了保密管理制度;23.机构是否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24.机构是否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25.机构是否建立了合作与交流机制。

上海民政养老机构检查标准

上海民政养老机构检查标准

附件养老院名称 :检查条款依法获得相应服务资质装备适应服务需要的服务人员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序乡村特困人员奉养服务机构号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院(敬老院)1依法办理养老机构建立允许证供给餐饮服务的养老院,应该依法办理食品药品监察管理部门颁发的《食2品经营允许证》3若有内设医疗机构,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4负责人应参加有关培训,拥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拥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率不低于30%或5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全部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6餐饮服务人员一定经体检获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在养老院内展开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7拥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8装备社会工作者、痊愈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检查人 :能否整顿具备建议按期展开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理念、相9关政策法例及管理服务技术10成立服务人员绩效查核、优异职工奖等激励制度11对老年人进行住院评估,依据老年人需求特色供给服务12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订入住合同特困人员入住办理住院手续13有负责招待和办理老年人投诉建议的特意部门、人员或电话14成立老年人住院、出院制度,辅助老年人及家眷办理入出院手续成立老年人生活和健康档案,包含入住合同、入住人员及其家眷(监护人)15或代理人(机构)基本信息、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妥当保留养老院服务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价收住社会老年人的敬老院应切合此16格改动应提早见告老年人,不得强迫要求收费规范服务管理17未经老年人及监护人赞同,不得泄漏老年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18对入住老年人按期展开评估19对首次入住的老年人展开短期试入住服务20按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查核,无虐老、欺老现象21起码每年展开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检查22拜托第三方服务的应签订外包合同23踊跃推动养老院标准化建设24对外公然养老院基本信息,包含地理地点、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25院内宣布服务管理信息,包含服务管理部门、人员资质、有关证照、服务设备设备及物件要求创造安全、舒坦的服务环境为自理老年人供给基础生活照顾服务项目及流程等26养老院接受社会捐献应一致登记,按捐献方意向和有关规定使用受赠物质老年人居室面积适合,自理、部分失能老年人的房间不超出 4 张床位,失27 能老年人的房间不超出 6 张床位,老年人房间床位均匀使用面积不低于 6 平方米,装备相应生活设备设备和物件设置公共浴室、公共洗手间、招待室、餐厅等共同活动区,并装备相应设28施设备和物件装备厨房、洗衣房、垃圾办理场所(寄存点)等服务营运需要的后勤保障29设备设备和物件30食品管理应切合监察管理部门规定31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样设备无尖角凸出部分32地面做防滑办理33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卫生间安装呼喊装置34药品管理应切合监察管理部门规定35机构不设置在自然灾祸易发、存在污染的地区36就地取材进行适老化改造,实现无阻碍环境37有醒目、规范、易懂的标记表记38每天送开水到楼层或房间提示和指导老年人做好洗刷、沐浴等个人洁净卫生。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公布日期】2023.12.01•【字号】普民规范〔2023〕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已于2023年11月16日第4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2023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二章监管的事项及分工第三章主要监管方式第四章监管职责第五章附则上海市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区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工作,深化本区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优化本区养老服务环境,促进本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养老机构,是指在本区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不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依法成立为老年人就近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长者照护之家的综合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作原则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工作,遵循“属地负责、行为监管、分级分类、协同联动、分工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职责分工各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养老机构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日益受到重视。

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者和文化名城,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为了促进上海市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政府于2023年发布了新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以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一、基础设施标准1.1 养老机构的建筑和房间布局应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安全需求,设有便利的无障碍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

1.2 养老机构的环境应保持整洁、明亮,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

1.3 养老机构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如电梯、轮椅坡道、紧急呼叫系统等,以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二、人员配备标准2.1 养老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护理人员和医生,保证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2.2 养老机构的员工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证书,能够满足老年人的日常护理和医疗需求。

2.3 养老机构应注重员工的素质和服务态度,提供亲切、礼貌的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地照顾每一位老年人。

三、服务内容标准3.1 养老机构应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制定合理的饮食方案,满足老年人的饮食需求。

3.2 养老机构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欣赏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3 养老机构应提供定期的体检和健康指导,确保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四、管理运营标准4.1 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机构内部的管理流程和人员分工,保证服务品质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2 养老机构应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友谊,使其感受到温馨的家庭氛围。

4.3 养老机构应定期组织评估和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总结2023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的发布,无疑是对上海市养老事业的一次重要推动,也为全国各地的养老事业树立了标杆。

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的第二个家,其服务质量标准的合理制订和执行,不仅是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也是对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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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适应服务需要的服务人员
4
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培训,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
5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或
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
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
6
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
7
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营造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
35
机构不设置在自然灾害易发、存在污染的地域
36
因地制宜进行适老化改造,实现无障碍环境
37
有醒目、规范、易懂的标志标识
为自理老年人提供基础生活照料服务
38
每日送开水到楼层或房间
39
提醒和指导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
24
对外公开养老院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
25
院内公布服务管理信息,包括服务管理部门、人员资质、相关证照、服务
2.
项目及流程等
设施设备及物品要求
26
养老院接受社会捐赠应统一登记,按捐赠方意愿和相关规定使用受赠物资
27
老年人居室面积适宜,自理、部分失能老年人的房间不超过4张床位,失能老年人的房间不超过6张床位,老年人房间床位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配备相应生活设施设备和物品
51
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提供24
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基础生活照料服务
52
协助老年人用餐、饮水
53
提醒、协助老年人如厕,清洗便器
54
、为老年人穿(脱)衣、洗漱、剪指(趾)甲、剃须、理发、洗浴(擦浴)清洁会阴部。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
55
及时整理床铺,及时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整洁
68
每周至少检查1次老年人房间有无过期食品,提醒老年人处理过期腐烂的食品
69
建立老年人伙食(膳食)委员会,监督膳食质量,定期了解老年人膳食需求
提供居室清洁卫生服务
70
每日定期清扫房间、整理老年人个人物品及生活用品、清洗消毒卫浴设备,保持老年人居室整洁、地面干燥、无异味
提供公共服务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71
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及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提供膳食
63
食谱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档
64
小时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
65
做好餐(饮)具消毒,餐厨垃圾每日处理,餐(饮)具、厨房和就餐区卫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6
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制作、存储
67
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73
设立院内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
74
院内医疗机构管理服务符合卫生计生部门规定
促进老年人健康管理
75
定期为老年人体检
附件
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
养老院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
检查条款
序号
检查内容
是否具备
整改建议
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院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
依法取得相应服务资质
1
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2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应当依法办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如有内设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
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
1
9
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理念、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服务技能
10
建立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奖等激励制度
规范服务管理
11
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根据老年人需求特点提供服务
12
老年人确认入住后签署入住合同
特困人员入住办理入院手续
56
协助老年人按时服药
57
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
58
注意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
59
小时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提供24
60
5%,Ⅰ度低于0做好褥疮的护理及预防工作。褥疮发生率Ⅱ、Ⅲ度为
提供安全、营养
61
建立膳食服务制度、流程及岗位职责
4.
均衡膳食服务
62
28
设置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接待室、餐厅等共同活动区,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和物品
29
配备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等服务运营需要的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
30
食品管理应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31
老年人能接触到的各种设备无尖角凸出部分
32
地面做防滑处理
33
老年人床头、使用的厕所安装呼叫装置
34
药品管理应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定期对走廊、功能活动区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公共服务区域整洁卫生、无异味
提供物品洗涤服务
72
提供衣物、被褥、尿布等织物的收集、分类、清点、清洗、消毒与送回等服务,保证洗涤后的织物干净整洁
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衣物、被褥、尿布等织物的收集、分类、清点、清洗、消毒与送回等服务,保证洗涤后的织物干净整洁
46
协助老年人做好洗漱、理发、修剪指(趾)甲等个人清洁卫生。保持口腔清洁、容貌整洁、无长指(趾)甲、身体清洁无异味
47
及时整理床铺,及时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整洁
48
指导老年人使用拐杖、步行器、轮椅等辅助器具
49
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
50
注意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通知监护人
13
有负责接待和处理老年人投诉建议的专门部门、人员或电话
14
建立老年人入院、出院制度,协助老年人及家属办理入出院手续
15
建立老年人生活和健康档案,包括入住合同、入住人员及其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机构)基本信息、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妥善保存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6
养老院服务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价格变动应提前告知老年人,不得强制收费
40
定期更换、清洗、晾晒老年人衣物及床上用品
41
及时维修或更换居室、护理区域设施、设备及物品
42
每日房间巡查,观察老年人的身心状况,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3.
43
提供24小时当班、值班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交接班
为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基础生活照料服务
44
每日订餐、送餐、送开水、打洗漱用水
45
提醒如厕,清洗便器
收住社会老年人的敬老院应符合此要求
17
未经老年人及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老年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
18
对入住老年人定期开展评估
19
对初次入住的老年人开展短期试入住服务
20
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
21
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
22
委托第三方服务的应签订外包合同
23
积极推进养老院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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