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要求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

恋爱中有哪些道德规范?
尊重人格平等
文明相亲相爱
自觉承担责任
尊重人格平等
如果把对方当作自 已的附庸或依附对方 而失去自我,都是对 爱情实质的曲解
文明相亲相爱
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 双方既相互爱慕、亲近, 又举止得体、相互尊重。 恋人在公共场所出人,要 遵守社会公德,不要做出 过于亲密的举动
自觉承担责任
责任常常体现在生 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责任的担当是需要见 诸行动的自觉
我们要看到家人的苦心和朋友 的关心,不能沉迷在两个人的狭 小世界中而忽视了其他,真正的 爱是宽厚而博大的,更广泛的交 流才是我们学习进步的良好环境
最后 愿大家在大学里能体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 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 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 强烈、 纯真、专一的感情。
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或在爱情 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往活动,就是人 们日常所说的恋爱。恋爱作为一种人 际交往, 也必然要受到道德的约束。
恋爱是建立幸福婚姻家
庭的前奏,恪守恋爱中 的道德规范关系到未来 婚姻家庭生活的幸福。
第三节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爱情的浪漫性与现实性
• 《现代汉语词典》对浪漫一词的解释是:“富有诗意,充满 幻想”。浪漫一词总是和爱情联系在一起。正因为浪漫性是爱情的 一种本质属性,当爱情发生时,沉浸在爱情中的主体,在强烈的需 求和激情的驱动下,心中总是会产生许多充满了诗意的幻想,这是 爱情的一种独特心理现象。浪漫是爱情的产物,浪漫的诗意和幻想 增加了爱情的美感和愉悦感,从而使爱情的体验更加强烈,而强烈 的爱情又会继续催生更多的浪漫。浪漫和爱情正是在这种相互激荡 中,把当事人推向了幸福和快乐的巅峰。浪漫对于爱情是有益的, 它使爱情的美感和人文色彩大大增强,增进了人类的幸福感受,丰 富和提升了人类的精神世界。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爱情又有它的 现实性——爱情是发生在真实的两人之间的,也是发生在真真切切 的现实生活之中的,爱情服从现实生活中的一切规律,也像现实生 活一样,有着种种的不完美甚至缺陷。而且和浪漫性比起来,现实 性更接近于本质,也就是说,浪漫性要服从于现实性,或者说,再 浪漫的爱情归根结底要服从于现实。
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人生话题
• 爱情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人生话题。许多人不惜 用最美丽的语言来描绘爱情的永恒和不朽,认为 爱情能给人带来精神上的激励、情绪上的欢愉、 生活上的充实,没有爱情的人生是苍白的、消沉 的甚至是没有意义的。也有人由于看到他人的不 幸或自己经历过不幸,对爱情持悲观的态度,认 为美好的爱情只是戏剧中的演绎,而生活中的爱 情带给人的更多的是痛苦,而不是欢愉。 • 在现实生活中,正确地认识爱情的本质,处理好 恋爱关系,爱情就会给人生带来幸福,不然的话, 就可能成为人生不幸的诱因。
(一)爱情的本质
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 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 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 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 情。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共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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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心急吃不了热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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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你可以很有个性,但某些时候请收 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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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蹩脚 的工人 总是说 工具不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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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要下定决心克服恐惧,便几乎 能克服 任何恐 惧。因 为,请 记住, 除了在 脑海中 ,恐惧 无处藏 身。-- 戴尔. 卡耐基 。
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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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婚姻道德底线句子

婚姻道德底线句子
婚姻是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它不仅是人类繁衍
后代的方式,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象征。
然而,在当今社会,婚姻的道德底线似乎越来越低下,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尊重被忽视,反而出现了种种背叛和欺骗。
以下是一些关于婚姻道德底线的句子:
1. 婚姻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忠诚、诚实和承诺的基础上的,一
旦失去这些关键因素,婚姻将失去它的意义。
2. 婚姻中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之一是忠诚。
夫妻应该相互忠诚,
不只是身体上的忠诚,更是心灵上的忠诚。
3. 婚姻需要夫妻之间的相互尊重和信任。
任何背叛和欺骗都将
破坏这种尊重和信任,导致婚姻瓦解。
4. 夫妻之间的相互支持和理解也是婚姻道德底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夫妻应该互相支持、理解和关心。
5. 婚姻需要夫妻之间的沟通和共同的价值观。
只有这样,夫妻
才能建立起真正牢固和持久的婚姻关系。
6. 不忠、不诚实和欺骗都是婚姻中的严重道德问题,这些行为
将破坏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尊重,导致婚姻的瓦解。
7. 婚姻是一种承诺,夫妻之间应该遵守自己的承诺,相互尊重和支持,直至永久。
8. 夫妻之间的道德底线还包括对家庭、孩子、父母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夫妻应该共同承担这些责任和义务,保障家庭和谐与和平。
9. 婚姻需要夫妻之间的长期承诺和付出,只有这样,夫妻才能建立起真正的互信和真实的爱情。
10. 夫妻之间的纵容,包容和宽容是婚姻中的重要道德要素。
只有相互包容和理解,夫妻才能走向真正的幸福和美满。
论述题在弘扬家庭美德方面我们要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

论述题在弘扬家庭美德方面我们要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
弘扬家庭美德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重要保障,而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是指在人际关系和家庭生活中要遵循一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首先,恋爱过程中,我们应该尊重对方的自主权利和尊严。
这意味着我们不应该强迫对方发生不愿意的事情,而应该尊重对方的意愿和选择。
在恋爱过程中,应该保持公平和平等,避免以权力和金钱来左右对方。
其次,婚姻是两个人相互承诺和彼此尊重的结果。
在婚姻中,我们应该保持忠诚和诚实。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建立起平等和和谐的婚姻关系。
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共同解决问题,建立起互助互爱、相互信任的家庭氛围。
此外,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还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准则。
我们应该坚守婚姻的法律义务,遵循社会伦理道德规范。
尊重他人的隐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和问题,不采取暴力、恶言相向、诋毁他人的行为。
最后,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还包括对子女的教育和培养。
作为父母,我们应该以身作则,给予子女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注重培养子女的品德和素质,让他们成为有责任感、有爱心、有担当的社会成员。
总之,弘扬家庭美德需要遵守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只有通过遵守这些规范,我们才能建立起和谐、稳定的家庭,并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为他人树立良好榜样。
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

一、什么是爱情
(三)爱情的特点
◆自主性
◆互爱性
◆排他性
◆持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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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第一节 恋爱关系中的道德
案例链接
1.阅读65页《用爱唤醒“沉睡”丈夫》
2005年10月1日,罗映珍和在云南省永德县公安局当民 警的丈夫罗金勇回家探望父母,途中罗金勇与3名毒贩殊死 搏斗,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从那以后,罗映珍每天 守候在丈夫身旁,含泪写下了600多篇爱的日记。现在,罗 金勇已从深度昏迷的植物人状态中苏醒过来。
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第一节 恋爱关系中的道德 第二节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道德
一、什么是爱情 二、恋爱中应遵循的道德 三、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 四、青年学生要端正恋爱态度 正确对待失恋
一、婚姻与家庭
二、家庭美德
三、青年学生在家庭关系中 的责任
到小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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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家庭美德 幸福生活的源泉
教学目的: 1.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爱情、恋爱、婚姻、家 庭和家庭美德等含义中的道德,家庭美德的基本内 容和特点。 2.使学生理解爱情、婚姻、家庭在人生中的位 置,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道德观。 3.使学生能够正确地对待恋爱与学习、恋爱与 工作、恋爱与生活的关系,自觉遵守恋爱、婚姻及 家庭的道德。
结 合 教材 66 页的 案 例及 视 频《 苦 果》,思考、分组讨论问题: 1.大学生应如何看待恋爱?如 何对待网恋? 2.结合实际,谈谈在校生谈恋 爱以及未婚同居的利与弊? 3.如何正确处理恋爱与学业、 事业与家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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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正确 处理恋爱与学习的关系,恋爱时要以共同 的理想做基础,而不是为了满足暂时的生 理或心理需要。恋爱应格调高尚,行为端 庄。恋爱的前提是双方平等、相互尊重;恋 爱的过程中应互敬互助、真诚相待、纯洁 专一;恋爱行为要文明,自尊自爱、自制 自爱。
恋爱婚姻家庭道德规范

恋爱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婚姻是人们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而恋爱则是婚姻的起点。
为了维护婚姻的和谐与稳定,保障家庭的幸福与健康,制定并遵守一套恋爱、婚姻和家庭的道德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恋爱、婚姻和家庭的道德规范,并阐述其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1. 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恋爱、婚姻和家庭中最为基本的道德要求。
在恋爱阶段,双方应诚实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期望,避免撒谎和欺骗。
在婚姻中,夫妻双方要以诚信相待,不隐瞒对方,共同维护婚姻的稳定和信任。
在家庭中,父母要诚实地与子女沟通,不断建立起亲密的家庭关系。
2. 尊重与理解尊重与理解是恋爱、婚姻和家庭关系中建立健康沟通的基石。
在恋爱中,双方要尊重彼此的个人空间和意愿,理解对方的需求和情感,积极倾听对方的心声。
在婚姻中,夫妻要相互尊重、理解,并共同解决问题和面对挑战。
在家庭中,父母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和选择,并理解他们的困境和需求。
3. 忠诚与责任忠诚与责任是婚姻和家庭中最为重要的价值观。
夫妻间要对婚姻保持忠诚,避免出轨和背叛,以守护婚姻的纯洁和稳定。
父母要对子女负责,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榜样,承担起培养下一代的责任。
4. 沟通和谐良好的沟通和谐是恋爱、婚姻和家庭中维系关系的关键。
在恋爱中,双方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坦诚交流,解决分歧和矛盾。
在婚姻中,夫妻要及时沟通问题,保持情感的交流和共同成长。
在家庭中,父母要与子女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
5. 平等和互助平等和互助是恋爱、婚姻和家庭中达到稳定和幸福的重要前提。
在恋爱中,双方应该平等相待,不扬大男子主义和女权主义,共同努力建立健康的伴侣关系。
在婚姻中,夫妻要平等分担家庭责任,相互支持,形成和谐的夫妻关系。
在家庭中,父母要平等对待子女,互相帮助,共同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
总之,恋爱、婚姻和家庭的道德规范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意义重大。
遵守这些规范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维护婚姻和家庭的稳定与快乐。
如何理解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

如何理解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尊老爱幼:尊敬和照顾长辈和年幼的成员,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
在家庭中,我们应该尊重长辈的意愿,关心他们的生活,尽我们所能地照顾他们。
同时,我们也应该爱护年幼的成员,给予他们关爱和保护。
男女平等:男女在家庭中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这意味着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同时,家庭成员也应该尊重男女之间的差异,避免性别歧视。
夫妻和睦: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信任、理解和支持,共同经营家庭生活。
在处理家庭问题时,夫妻应该协商解决,避免争吵和冲突。
勤俭持家:勤俭持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
在家庭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节约能源和资源,避免浪费。
同时,我们也应该合理规划家庭开支,量入为出,保持家庭的收支平衡。
邻里团结:邻里之间的关系对于家庭的和谐和幸福也非常重要。
我们应该与邻居保持良好的关系,互相帮助、关心和支持。
在处理邻里矛盾时,应该通过友好的方式解决,避免争吵和冲突。
总之,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是调节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处理家庭问题时所遵循的高尚的道德规范。
它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家庭生活中,我们应该遵循这些要求,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幸福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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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要求篇一: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1、简述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1、普遍性。
婚姻是适用范围及广泛的法律,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
婚姻家庭法在适用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2、伦理性。
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家庭关系是血亲关系。
它不仅又社会经济基础决定,而且还要受政治、道德、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觉有强烈的伦理性。
婚姻法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以这个社会中的伦理道德为基础。
婚姻家庭法在内容上具有鲜明的伦理性;?3、强制性。
婚姻法作为法律具有强制性,而且大部分规范是强制性的。
婚姻家庭法中的规定多为强行性规范。
?不同的法律既有共性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婚姻家庭法的特色,是由其调整范围、调整手段和价值取向等决定的。
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加以补充,如婚姻家庭法是具有强烈的民族传统特色的法律,主要是本国的固有法而不是继受法。
一般来说,不同国家的身份法的差别大于财产法。
2、从婚姻立法的发展看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一、旧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概述。
我国奴隶社会,实行着奴隶主贵族的宗法等级制度。
所谓宗法制度,就是奴隶主阶级一方面通过血缘纽带将同姓贵族联结起来,以天子为大宗,以诸候为小宗,诸候在本国内为太宗,卿、大夫为小宗。
每一大宗、小宗,都是一个家长制的大家庭,从天子起到士止,合成一个庞大的宗族体系;另一方面,又通过异姓贵族间结婚,形成一个广泛的亲属网络。
(二)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1、包办强迫,毫无婚姻自由。
从婚姻的缔结来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合法的形式。
“父母之命”,是指主婚权专属父母,但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里,父母之命实际是男系尊长之命。
“媒妁之言”,是指婚姻的缔结过程完全通过媒介。
从婚姻解除来看,同样也是没有自由的。
在旧中国,丈夫有休妻的权利,即“七出”之条,但这“七出”中,绝大部分是从家族利益考虑的,而妻子则无离婚的自由,只能“从一而终”。
2、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封建社会,从国到家,实行的都是家长制统治。
所谓“国无二君,家无二主”。
按照封建礼法的要求,一家之内,子必从父,弟必从兄,妻必从夫,全家都必须服从家长。
“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子女在人身、财产方面,同样处于无权地位,甚至连身体、性命等,也可以由父亲来处置。
二、建国前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中国共产党从成立时起,就把推翻旧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解放妇女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之一。
从革命政权建立开始,就运用法律武器,对旧的婚姻家庭制度进行改革。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婚姻立法。
1927年以后,随着工农民主政权的建立,许多革命根据地先后通过了有关解放妇女、改革家庭制度的决议和命令。
1931年,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其中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彻底地实现妇女解放为目的,承认婚姻自由,实现各种保护妇女的办法,使妇女能够从事实上逐渐得到脱离家务束缚的物质基础,而参加全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生活。
这就从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利益的新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
1931年12月,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共七章二十三条,后来总结了实践经验,于1934年对该条例进行了修改,重新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共六章二十一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1、确定男女婚姻自由的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
2、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规定了结婚和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二)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婚姻立法1939年、1944年和1946年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1942年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和施行细则,1943年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等等。
从这些法规的具体内容来看,有两个特点:1、它是苏区婚姻立法的发展。
2、具有灵活性和时代的特点。
所谓灵活性,是指从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出发,对法定婚龄作了略有差别的规定。
所谓时代性,是指基于当时所处的历史条件,作了一些特殊规定。
三、建国后的婚姻立法(一)1950年的婚姻法。
1950年婚姻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1条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可见,废旧立新,就是1950年婚姻法的基本精神。
(二)1980年婚姻法共五章三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是有关婚姻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的规定;第二章结婚,是有关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第三章家庭关系,是有关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第四章离婚,是有关离婚的程序、法定条件及离婚后果的规定;第五章附则,是有关婚姻法适用的规定。
(三)20XX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共六章五十一条。
不仅有些条文作了重大的修改,而且增加了新的章节。
如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一方财产作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3、什么是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它与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是什么关系?答:从法学的角度来说,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结合;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体。
上述法律概念是以婚姻家庭的一般概念为基础的,两者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婚姻家庭关系一经法律调整,便成为婚姻家庭法律关系。
上述法律概念就是针对作为法律关系的婚姻家庭而言的,所以特别指出这方面的权利义务问题。
?4、如何认识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⑴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
如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过自身蕃衍而形成的血缘联系等。
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
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婚姻家庭。
因此,对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某些自然规律对婚姻家庭所起的作用,正是以这种自然属性为根据的。
⑵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制度赋与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
作为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婚姻家庭与社会诸关系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具有一定的社会内容。
婚姻家庭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只有从社会制度及其发展变化中才能得到科学的解释。
⑶我们要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关系,决不能夸大自然属性对婚姻家庭的作用,也不能将二者等量齐观,而要分清主次。
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是研究婚姻家庭的唯一正确的出发点。
5、私有制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有哪些共同特征?其根源是什么?答:剥削阶级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都具有婚姻不自由、男尊女卑、夫权统治等共同特征。
这些共同特征都是植根于私有财产制的。
6、简述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答: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婚姻家庭制度,经济基础的历史类型决定了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可分为原始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群婚制、对偶婚制)和阶级社会中的婚姻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制)。
群婚制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前期,它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普那路亚婚制),前者是群婚制的低级形态,后者是群婚制的高级形态。
无论哪一种形态的群婚制,婚姻都是同行辈的男女成员的集团婚。
对偶婚制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
在对偶婚制下一男一女的结合并不牢固,这种婚姻以女子为中心,女子定居于本氏族,其夫则来自其他氏族。
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变化,给两性和血缘关系带来了极为重要的后果。
在原始社会崩溃过程中形成的一夫一妻制,以私有制为其经济基础,这种婚姻制度是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一夫一妻制又有私有制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制的区别。
7、简述20XX年婚姻法修正案的立法重点。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内容共有33项。
可将其立法重点归纳为五个方面,分别体现在总则章、结婚章、家庭关系章、离婚章、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章。
总则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同时还对夫妻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结婚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增设了婚姻无效、婚姻撤销和补办结婚登记等制度。
家庭关系章中的立法重点,是改进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夫妻财产约定。
此外,对亲子间(包括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祖孙间、兄弟姐妹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作了若干修改。
离婚章中的立法重点是将原来关于离婚法定理由的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改为原则性、概括性和列举性、例示性相结合的规定。
在离婚后的子女、财产问题上增设了有关探望权、经济补偿等规定。
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章的立法重点,是对各种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分别规定了救助措施以及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0XX年对婚姻法的修正,填补了1980年婚姻法中的若干立法空白,增强了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机制。
8、简述法律、道德、宗教对婚姻家庭制度作用的方式特点。
答:⑴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⑵道德则通过社会关注关注、人们的信念、法院和教育等力量约束婚姻家庭主体的行为。
⑶宗教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影响是通过人们的信仰而起作用的。
9、简述经济基础和婚姻家庭制度的关系。
社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要求,必然会在上层建筑领域中相应地表现出来。
这种要求既表现为有关婚姻家庭的观点、观念,也表现为由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有关婚姻家庭的制度。
这种制度就是我们所说的婚姻家庭制度。
婚姻家庭制度既然是在各种行为规范(法律、宗教、习俗等)规范人们婚姻家庭关系行为的情况下形成的,那么,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婚姻家庭制度从其性质来说,应当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
既然是上层建筑,就必须有相应的建立基础。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基础。
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马克思说:“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
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
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
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
”(《马恩全集》27卷477页。
)作为上层建筑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产生并决定于经济基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的。
各类社会都有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
人类历史上各种婚姻家庭制度的依次更替,都是经济基础发生变革的必然结果。
我们既要肯定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决定作用,又要看到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对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和影响。
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制度的要求往往不是直接地,而是通过上层建筑诸部门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