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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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10月1日开始执行)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10月1日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令狐采学《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8年7月3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第八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常识的宣传,引导公众理性对待医疗风险;报道医疗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第九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仲裁
(10)亚洲地区仲裁中心,地点在吉隆坡。
国际上的仲裁机构分为常设 机构和临时仲裁庭两种,我 国一般规定在仲裁地点的常 设仲裁机构仲裁。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及其形式 仲裁协议的作用 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第四节 仲裁
主要内容: 仲裁的含义及其特点 仲裁地点及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 仲裁费用 仲裁实务 合同的仲裁条款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仲裁的含义及其特点
(一)仲裁的含义 在对外贸易中的仲裁(Arbitration),是指贸易当事人双 方,在发生争议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他们通 过协商所不能解决的争议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即仲裁 机构)进行审理裁决。
庭只对协议中规定的范围具有管辖权。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关于仲裁费用的范围,一般仲裁规则都规
仲裁费用的范围
定仲裁委员会除按照仲裁规则所附的仲裁 费用表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用外,还可以
向当事人收取其他的实际开支,如:仲裁

员办理案件的报酬、旅差费、食宿费及聘

请专家、鉴定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仲裁费用的标准
会或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
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课堂练习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一)名词解释 仲裁
仲裁案件受理
(二)解答问题
1、仲裁的特点? 2、仲裁的机构? 3、仲裁协议的作用? 4、仲裁费用?
本章小结
争 议 的 处 理
第八章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浅议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浅议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补 偿 或 者 赔 偿 金 等 发 生 的 争 议 ;六 是 法 律 、法 规规 定 的 其 他劳动争议。 劳 动 争 议 不 同 于 民 事争 议 ,具有 如下 特 点 :一 是 劳 动
定 也合 情 合 理 ,但 就 是 没 有 合 法 的规 章 制 度 作 为 依 据 ,在 职 T 申请 劳 动争 议 仲裁 、诉 讼 时 ,企 业 因缺 乏 规 章 制 度 依

议 后 不 履行 的 ,可 以 向 劳 动争 议 仲裁 委 员会 申请 仲裁 。第
三 ,如 果 当事 人 对 仲裁 裁 决不 服 的 ,除 劳动 争 议 调 解 仲 裁 法 另有 规定 的外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提起 诉 讼 。
二 、 劳 动 争 议 案 件 呈 上 升 趋 势 的原 因

劳 动 争 议 概 述
所 谓 劳 动 争 议 ,有 广 义 和 狭 义之 分 ,广 义上 的 劳 动 争 议 还 涉 及 其 他 民 事 争 议 ,本 文 只 讨 论 由《 动 争 议 调 解 仲 劳 裁 法 》 整 规 范 的劳 动 争 议 , 即 :用 人 单 位 ( 括 企 业 、 个 调 包
步 巩 同 和 发 展 和谐 劳 动 关 系 面 临新 的 挑 战 。 正确 认 识 和
随着 《 动 合 同 法 》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仲裁 法 》 《 动 劳 、《 和 劳
对 待 劳 动 争 议 ,是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劳 动 争议 ,保 护 劳 动者 合 法 权 益 ,实 现 企 业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促 进 劳 动关 系 和谐 稳 定
履 行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和 劳 动 合 同 、集体 合 同 的 过 程 中 ,就 确 认 劳 动 关 系 、实现 劳 动权 利 和履 行 劳 动 义 务发 生分 歧 而 引 起 的 争 议 。具 体 类 别 如 下 :一 是 冈确 认劳 动关 系发 生 的 争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含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含答案)

[案例1]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

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

其后,B 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分析: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马来西亚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无效。

新加坡B公司已经转卖给马来西亚C公司,意味着对货物的部分接受,部分接受视同整体接受,B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货物的检验权。

[案例2]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

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

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

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

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案例分析:(1)商品净重检验证书是由商检机构签发的关于货物重量的公证文件,而重量单为发货人所出具的货物重量说明文件,二者是不同的。

(2)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而议付行误以为重量单即商品净重检验证书,则议付行必须为此过失承担责任。

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对议付行拒付,而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款项。

[案例3]1998年11月,我某公司与香港一公司签订了一个进口香烟生产线合同。

设备是二手货,共18条生产线,由A国某公司出售,价值100多万美元。

合同规定,出售商保证设备在拆卸之前均在正常运转,否则更换或退货。

设备运抵目的地后发现,这些设备在拆运前早已停止使用,在目的地装配后也因设备损坏、缺件根本无法马上投产使用。

但是,由于合同规定如要索赔需商检部门在“货到现场后14天内”出证,而实际上货物运抵工厂并进行装配就已经超过14天,无法在这个期限内向外索赔。

这样,工厂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加工维修。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ppt课件

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ppt课件
**装船时检验——? 采用传送带或机械化操作时,对正在装船过程中的货物 进行抽样检验,以此作为交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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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验机构
官方检验机构 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出 入境商品实行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的机构。
半官方检验机构 由一定权威的,由国家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某项 商品检验或某一方面检验管理工作的民间机构
第六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 不可抗力 索赔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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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Dispute)
合同条款不明确 卖方违约 买方违约 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 合同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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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
一、商品检验的含义和重要性 二、商品检验条款的内容 三、商品检验的具体做法和工作程序 四、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 五、全面进口监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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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我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出口牛皮一批,在合 同规定的索赔期内,我方收到新方来函并寄来 皮鞋一双。新方称该皮鞋系我方所交牛皮经其 转售给新加坡某皮鞋厂定做的样品,两只皮鞋 有严重色差,证明我所交货存在严重的质量问 题,该皮鞋在新加坡市场上无法销售,要求将 已成的皮鞋全部退回并重新按合同规定的 品质
案例分析
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 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 土产品,订约时,我方知 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 货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 美国。其后,新加坡买主 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证 书想我方索赔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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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商检条款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商检条款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标准与方法、复验时间和 地点、复验机构等

试论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试论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及时订立合法完备 的劳动合 同。根据 《 劳动法》 的规定 , 建立 劳动关 系应 当订立劳动 合同, 《 而 劳动合 同法》 又进 一步明确建立 劳动关 系应 当
订立书 面劳动合 同。 企业 在用工前或用工之 日起一个月 内及时与劳动者
但如果发挥好调解 的作 用 , 对解决争议会有事半 功倍 的效果 。企业 应健 全企业 内部 的调解机构 。 劳动法》 《 第八 十条规 定“ 在用人单 位内 , 可以设 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劳动争议 发生后 , 人可以向本单 位劳动争 ” 当事 议调解委员会 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 的成员 由职工代表 、 单位代表 和工 会代表组成 。 职工 代表要有 正义感 , 在职工中有一 定的威 信, 工会代表要 熟悉法律和企业 内部规 章。调解委员会站在公正 的立场上 , 出发生 争 找
规章制度不 仅在 内容上要合法 , 在制定的程序上 也要 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劳动规 章制度 的制定程序在多部 法律中如《 劳动法 》 劳动合 同 《 法》 工会法》 《 以及 《 司法》 公 中都有相关 的规定 。《 劳动合 同法 》 第四条规 定“ 用人单 位在制 定 、 改或者 决定有 关劳动 报酬 、 修 工作 时间 、 休息 、 休 假、 劳动安全卫 生 、 险福 利 、 保 职工 培训 、 劳动纪律 以及 劳动定额 管理 等 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 益的规章制度或 重大事项时 , 当经 职工代表大 应 会 或全 体职工讨论 出方案和意 见 , 提 与工会 或者职工代 表平等协 商确 定” 。规章制度制定后 , 要及时宣传告知广 大劳动者 , 以便 劳动者遵照执 行。 同时规章制度 也是处 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 根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 理 劳动 争议案件适 用法律若 干问题 的解释》 十九条 的规定“ 第 用人 单位 根据《 劳动法》 第四条之规 定 , 通过 民主程 序制定 的规 章制度 , 不违 反国 家法律 、 行政法规及政策规 定 , 已向劳 动者公示 的, 并 可以作 为人民法院

劳动关系管理法律实务模块八任务1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法律实务模块八任务1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劳动争议一定要及时处 理。因为劳动争议与用人单 位的生产、工作和职工的生 活有极大的关系,不能久拖 不决,力争及时得到解决, 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法定要
求。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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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原则
调解是指在第三人主持下, 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 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得 到解决。
解决劳动争议应着重于采用 调解的方式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 上化解矛盾,以利于建立和谐的 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 可以到下列调解组民调解组织; ◆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 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 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 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 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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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合同观念,注重劳动关系的契约化
用人单位用工必须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否则,将会面临用工 风险。劳动合同(包括集体合同) 与国家法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共同构成员工关系管理的主要依 据。完善的劳动合同在预防劳动 争议中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
二、劳动争议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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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劳资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
二、劳动争议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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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十条第2款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 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 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 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 推举的人员担任。

劳动争议的处理
Handling of Labor Disputes
三、劳动争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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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法律规定

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工作总结(5篇)

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工作总结(5篇)

医疗纠纷的防范及处理工作总结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纠纷很难完全杜绝,一旦形成医疗纠纷,会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医患双方的权益、道德和法律责任问题。

因此,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才是解决医疗纠纷的关键所在。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加强责任心,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重点防范以上多发环节,在临床工作中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诊疗操作。

我院制定医疗纠纷防范的几个要点:1、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护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护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检诊制度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

医疗管理有接诊、二级查房、会诊以及病案讨论等制度,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会使误诊、漏诊率极大减低。

3、健全病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病案管理制度,可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纠纷的复杂性。

病案作为医疗档案,是医生对病情分析和处理的真实记录,当发生纠纷时,它又是出具医疗鉴定和调解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依据。

4、转变服务观念要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医院和医务人员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

5、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在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的同时,预防医疗纠纷的实际手段主要还是靠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例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完善,监督执行不力;科室和部门之间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医院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病案和其它医疗文书书写和管理不规范等。

6、告知义务医患关系的改变,消费者意识的抬头,医疗人员在诊疗病人的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病人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或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结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与参与感。

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以尽到事前告知之义务。

7、不要轻易承诺对于病情治疗的愈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虽然可能确信病人会有好的结果,也不要轻易给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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