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企业是否偷漏税(60种方法)(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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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的三种常用方法

税务检查的三种常用方法

税务检查的三种常用方法
税务检查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财务状况进行核查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定,缴纳应纳税款。

税务检查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比较常用的有以下三种:
一、全面检查法
全面检查法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全部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包括纳税申报、账务凭证、财务报表等。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全面了解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发现问题的可能性较大,但是检查的范围较广,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

二、重点检查法
重点检查法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某些重点领域进行检查,比如涉及大额交易、跨区域经营等。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针对性强,发现问题的效率较高,但是可能会忽略其他领域的问题。

三、抽样检查法
抽样检查法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一部分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以此推断整体的财务状况。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但是可能会存在抽样误差,不能完全反映整体的财务状况。

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检查方
法,以达到检查的目的。

同时,纳税人也应该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自己的财务状况合法合规。

税务法律实战案例(3篇)

税务法律实战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偷税漏税行为日益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文将以某企业偷税漏税案为例,分析税务机关如何查处此类案件,并探讨对企业及社会的影响。

二、案情简介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自成立以来,该企业曾获得过多个荣誉称号,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然而,在2018年,税务机关在对该企业进行例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经查,该企业通过以下手段进行偷税漏税:1. 虚假申报:该企业采取虚构销售收入、虚开发票等手段,少计收入,多列支出,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 逃税:该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至关联企业,从而逃避纳税。

3. 偷税:该企业采取隐瞒、伪造、篡改会计凭证等手段,篡改财务报表,虚构成本费用,逃避税收。

三、税务机关查处过程1. 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某企业进行深入调查。

2. 通过查阅企业财务报表、发票、合同等资料,发现企业存在虚假申报、逃税、偷税等违法行为。

3. 专案组对企业的关联企业进行调查,发现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逃避纳税。

4. 税务机关依法对某企业作出处罚决定,要求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1000万元。

5. 案件结束后,税务机关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追责,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启示1. 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及时发现和查处偷税漏税行为。

2. 企业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信纳税,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偷税漏税。

3. 社会各界要共同关注税收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税收秩序的良好氛围。

4. 对偷税漏税行为要依法严惩,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起到震慑作用。

五、总结某企业偷税漏税案的查处,充分体现了我国税务机关在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方面的决心和能力。

通过此案,我们应深刻认识到税收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及偷税漏税行为的危害性。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税收环境。

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

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

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企业账外偷税的查账及稽查案例解读随着企业改制,个体私营业户增多,纳税人采取“飞过海”,收入不入账偷税现象趋多,如何通过税务稽查查出账外账,已成为税务人员十分棘手的问题。

以下解读一下税务查账的四个思路,然后在其指引下为各位解读两个税务稽查的案例,方便各位理解帐外偷税的查账方法。

思路一:从关联单据入手,发现偷税痕迹。

主要查“一票两单”。

“一票”即指运费发票,产品购销与交通运输紧密关联,按税法规定,企业的运费发票都要填写货物的起运地和到达地,结合企业材料采购、货物销售,认真核查产品到达地是否有相应销售发票开出,如没有,则企业可能有账外经营偷税行为发生。

“两单”即货物入库单、出库单,看这些单据记载数量与实地购入及销售情况是否吻合。

思路二:分析账户的勾稽关系,推算销售收入。

纳税人的“原材料”、“生产成本”、“产成品”、“销售收入”等账户存在着一定的勾稽关系,从耗用的原材料,结合生产成本可以推算出产值,从产成品减少可以推算出销售收入,用推算值与账面数进行核对,看有无短记收入情况。

思路三:检查往来结算情况,看收入是否长期挂账。

纳税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往来明细账,如长期存在货方余额等异常情况,可能就存有货物已发出,不及时记销售计提销项税金的情况。

思路四:核查资金来龙去脉。

货物购销与纳税人资金流出、流入是紧密联系的,通过企业“银行存款”、“现金”科目反映的资金情况与纳税人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核对,从中发现企业是否存有进销货物不入账,瞒天过海私设小金库等账外经营违法事实。

税务稽查方法基本方法

税务稽查方法基本方法

第一章税务检查基本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收集相关证据,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本章主要介绍账务检查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盘存方法、电子查账等内容;第一节账务检查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本节重点介绍上述六种常用账务检查方法;一、顺查法顺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一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1.审查原始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审查时应注意凭证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章、接受单位名称及其真实性,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等;2.将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是否相符,包括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用于经济活动的货物、劳务等数量和规模,是否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一致;原始凭证记录货物或劳务的单位价值是否符合当时公允标准;货物或劳务的购入是否符合当时企业的经营需要等;3.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相关事项,查找相同事项之间的差异;如果分析发现来自同一外来单位、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变动较大,又无合理解释时,则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4.分析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如反映的商品物资的数量及单价变动有无不合理现象,日期有无异常或涂改,出据单位的业务范围与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票据台头与受票单位是否一致、笔迹和印章是否正常、经办人的签章是否正常等等;5.分析和比较原始凭证本身的特性;如比较票据纸面的光泽、纸张的厚度、印刷的规范性、纸质、底纹水印及其他防伪标记等;6.复核原始凭证上的数量、金额合计,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判明有无问题;二证证核对证证核对,既包括原始凭证与相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与原始凭证汇总表的核对,也包括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汇总凭证之间的核对;证证核对的方法如下:1.将记账凭证注明的所附原始凭证的份数与实际所附的份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有无不相符的会计错弊;2.将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所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原始凭证上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核对,判明有无会计科目适用错误或故意错用会计科目;3.将记账凭证所反映的数量与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上的数量与金额合计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数量和金额是否相符;4.将记账凭证上的制证日期与原始凭证上的日期进行核对,以判明是否存在通过入账时间的变化,人为调节会计收益和成本的现象;5.查看记账凭证附件的规范性;一般情况下,除了结账俗称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所有的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核对时应注意查看记账凭证有无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现象;6.核对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通常是按照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方法,依据审阅无误的记账凭证由检查人员重新进行编制,将重新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与企业原有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进行对照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或线索,明确需进一步检查的重点和项目;注意:应用证证核对法的基本前提是检查人员在审阅账户或其他会计资料时发现了疑点或线索,或有证据证明企业在某些方面存在舞弊嫌疑时,或者为了某些检查特定目的如为了查清某些问题的情况下,才对相关科目的账簿进行核对;三账证核对账证核对,就是将会计凭证和有关明细账、日记账或总账进行核对;通过账、证核对可以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发现并据以查证有无多记、少记或错记等会计错弊,帮助检查人员节约检查时间,简化检查过程,提高检查效率和正确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账、证核对之前,首先应确定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如果发现存在错误,必须先纠正后才能进行核对;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会计错弊问题;四账账核对账账核对,就是将总账与相应的明细账、日记账进行有效性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各总账科目与其所属明细账、日记账是否一致;验算总账与所属明细账、日记账的一致性是进行总账检查不可缺少的步骤;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账核对前,必须进行账簿记录正确性的审查和分析,借以发现有无不正常现象和差错舞弊行为;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的问题等涉税问题;进行账账核对,需要将存在对应关系账簿中的业务逐笔逐项进行核对,核对时不仅要核对金额、数量、日期、业务内容是否相符,还要核查分析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五账表核对账表核对,是指将报表与有关的账簿记录相核对,包括将总账和明细账的记录与报表进行相符性核对,也包括报表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但是,账表相符不表明不存在问题;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成品资金占用,从理论上讲应与存货类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总账余额相等,然而,即使相等也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如对增值税应税企业而言,如果存在存货的虚进虚假的购入、虚出虚假的销售或多转销售成本等问题,都会造成成品资金占用不实,但是,这并不影响账表之间的相符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表核对之前,必须对报表本身进行正确性和真实性审查和判断;六账实核对账实核对,就是采用实物盘存与账面数量比较、金额计算核对的方法,核实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其目的在于查明实物是否安全、数量是否正确,实物的存在价值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相符,各种债权、债务是否确实存在;账实核对是重要的检查方法之一;账实核对是以实物盘点与账项核对为前提和基础,既可以根据经审阅核对过的账簿记录与现存的实物进行核对,也可以根据检查人员实地盘点的结果与其账面记录进行核对;核对时,税务检查人员不仅要有计划,而且要有重点,应该将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和关键的财产物资作为盘点和核对的重点;通过核对发现的差异,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实和审查,并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复盘;七对会计年末结转数进行审查审查会计年末余额结转数,就是对企业年末过新账的账户余额进行相符性审核,目的是防止企业利用年末过账隐瞒存在的问题,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审查时,主要是将上年年末会计账户余额、会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和新开账户年初余额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二、逆查法逆查法,亦称倒查法或溯源法,是指按照会计记账程序的相反方向,由报表、账簿查到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从检查技术上看,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在排疑的基础上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逆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和危险项目的检查;一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总括反映纳税人一定时期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状况的书面报告;通过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及变化情况,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确定稽查对象或确定账、证检查的重点;审查、分析会计报表时应注意:1.搜集的会计报表资料要齐全,以便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只有一个时期或某种报表,往往不便于分析,难以全面发现问题;2.要搞清各种会计报表各个项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各项目数据来源如何进行核算,以及与哪些税有关系;否则,难以通过会计报表分析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3.要选择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以提高检查效率;会计报表的项目较多,但有些项目与税收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所以审查时应抓住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4.可与实际调查研究搜集的相关纳税指标参数进行对比,以发现会计报表的各项指标有无异常问题;二进行账表之间的核对,见顺查法;三进行账账核对,见顺查法;四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并在此基础上抽查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是运用逆查法的必经步骤;逆查法为了弥补审查分析报表的不足,还可以运用审查分析明细账的方法,借以发现问题,并通过抽查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或者其他资料如成本计算单、企业购销合同等来澄清问题;五审查分析原始凭证对企业任何经济业务的审查,最终都离不开对原始凭证的检查,在运用逆查法查明问题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时,必然要审查和分析原始凭证,借以查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六进行账实核对,见顺查法;三、详查法详查法,又称精查法或详细审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经济业务和财务管理的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审查程序,进行周详的审核检查;详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因而,详查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事项的检查十分适用,一般都能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详查法也适用于对歇业、停业清算企业的检查;四、抽查法抽查法,亦称抽样检查法;一般认为它是详查法的对称,单从方法上讲,它是一种独立的检查方法;抽查法不仅在检查的基础、环境、内容上与详查法不同,而且使用的基本方法也不同;抽查法,是指从被查总体中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审查,再依据抽查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方法;抽查法具体又分为两种:一是重点抽查法,即根据检查目的、要求或事先掌握的纳税人有关纳税情况,有目的地选择一部分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重点检查;二是随机抽查法,即以随机方法,选择纳税人某一特定时期或某一特定范围的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检查;抽查法的程序为:1.制定抽查方案,确定抽查重点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尽量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方案尽可能的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抽查方案除要确定抽查的重点以外,还包括根据不同的抽查项目制定合理的抽查路线、确定抽查的时间、人员分工、复核等;2.确定抽查对象抽查重点确定以后,要按照抽查的要求合理确定抽查的对象和内容;当某一抽查重点存在多个对象时,要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具体的抽查对象;3.实施抽查实施抽查是对抽查方案的具体落实,在实施抽查时要把握好抽查时间,以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抽查实物资产时,要选择资产流动量相对较小的时候进行,以免影响抽查结果的正确性;4.抽查结果分析分析抽查结果,目的是根据抽查的情况判断对总体的影响程度;分析时要注意准确性、可靠性的分析;5.确定抽查结果对总体的重要程度根据抽查结果对总体进行推断是抽查法的目的,但抽查结果只能作为对总体判断的参考,不能作为直接的定案依据;对于抽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比较大的,要进一步查明原因,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或者放弃抽查结果;五、审阅法审阅法,是指在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和数据进行详细审查和研究,以发现疑点和线索,取得税务检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对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一会计资料的审阅1.原始凭证的审阅;审阅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有无涂改或伪造的现象和痕迹,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有业务负责人的签字;具体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审阅和核查:1审阅凭证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完整;2审阅凭证上的文字、数字是否清晰,有无挖、擦、涂、改的痕迹;对于复写的凭证应该查看反面复写字迹的颜色是否一致、均匀;对于有更正内容的凭证,应该审查更正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更正的内容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更正的说明是否符合逻辑等;3审阅填制凭证日期与付款日期是否相近,付款与经济业务是否存在必然联系;4审阅填制凭证的单位是否确实存在,以防止利用已经合并、撤销单位的作废凭证作为支付凭据,冒领、乱支成本、费用;5审阅凭证的台头是否为稽查对象;6审阅凭证的审批传递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必要的签章手续;7审阅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是否加盖财务公章或收讫、付讫印鉴;8审阅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对这一类内容的审阅主要表现在支付性费用上面;9稽查对象自制的凭证如果已交其他单位,应审阅其存根是否连续编号,存根上的书写是否正常、流畅;10自制凭证的印刷是否经过审批,保管、领用有无手续;对这一类内容的审阅重点应放在自制和外购收据的使用和保管上,必要时可以采用限定定额法、最低平均消耗成本或费用定额法等方法测算稽查对象的应税收入或收益;二记账凭证的审阅审阅记账凭证时,应重点审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审阅过的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上的会计科目、明细科目、金额对照观察,分析其是否真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有无错弊、掩饰的情形,记账凭证上编制、复核、记账、审批等签字是否齐全;三账簿的审阅审阅会计账簿,包括审阅稽查对象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完备,账簿记载的有关内容与原始凭证的记载是否一致,会计分录的编制或账户的运用是否恰当,货币收支的金额是否正常,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检查目标的其他要求如税金核算的正确性要求、税金的增减与企业经营能力变化的关系等;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1.明细分类账记载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将不应列支的成本、费用采取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的手段记入成本、费用类科目核算的情况;2.账簿记录的小计数和合计数是否与发生数相符,借贷方登记的方向是否有误,是否登错栏目或栏次;3.账簿记录摘要栏所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例外情况;4.账簿启用、期初、期末余额的结转、承前页、转下页、月结和年结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存在利用年度过账的机会故意篡改结存余额数字的情况,账簿应登记的内容是否已按要求登记,是否根据更正错账的方法更正错账等;四会计报表的审阅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具体审阅方法见逆查法;五其他会计资料的审阅;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一般是为了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到底要审阅哪些其他方面的资料,则应视检查时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料:1.经济合同、加工收发记录、托运记录、产品或货物经营的计划资料,生产、经营的预算、统计资料等;审阅时要特别注意这些资料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合理;2.对于计划、预算,除了审阅计划、预算本身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外,还可以联系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记录以及会计资料进行审阅;3.对于时间的逻辑关系,审核资料所反映的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的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4.企业一定时期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资料;5.有关法规文件、内部控制制度、各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协议书和委托书、考勤记录、生产记录、各种消耗定额包括产品的行业单位消耗定额、出车运输记录、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等;六、核对法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技术方法;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证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技术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一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会计资料的核对,是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通过会计资料之间的核对,可以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疑点和问题的线索,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检查思路和方向;1.证证核对:见顺查法;2.账证核对,见顺查法;3.账账核对,见顺查法;4.账表核对,见顺查法;5.表表核对;表表核对,是指报表之间的核对;这里所称的报表,包括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表表核对既包括不同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项目的核对,又包括同一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核对;表表核对的重点是核对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一致,核对静态报表与动态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核对主表与附表的有关项目是否相符;通过表表核对,可以发现各报表之间有无不正常关系,相应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和存在,从而查证企业是否存在会计错弊,同时,也可以据以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二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通过查证和核对与经济业务相关联的其他资料,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补充,以全面、正确、客观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1.核对账单核对账单,是指将有关账面记录与第三方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是否一致;比如,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将应收或应付账款与外部其他企业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等;2.核对其他原始记录核对其他原始记录,是指将会计资料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始记录进行相互核对,以查证会计记录是否正确、真实;原始记录包括核准执行某项业务的文件、生产记录、实物的出入库记录、托运记录、出车记录、非生产性水、电、煤、物料消耗记录、在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以及有关人员的公务信函等;3.核对审计报告核对审计报告,是指将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与企业一定时期的审计报告包括内部审计报告进行核对,查明审计报告所披露的相关财务和涉税问题是否已在会计核算或会计报表中得到充分而正确的反映;充分分析和运用企业现有的审计报告,对于分析和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4.核对税务处理决定核对税务处理决定,是指将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与企业某一时期接受税务检查的税务处理决定进行核对,以确定企业是否已经按照税务处理决定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三)账实核对见顺查法第二节分析法分析法,是指运用不同的分析技术,对与企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和管理信息,以及税收核算情况进行系统或有重点的审核和分析,以确定涉税线索和疑点,并进行追踪检查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包括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推理分析法、技术经济分析法、经济活动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方法;本节重点介绍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的有关内容;一、控制计算法控制计算法,又称数学计算法或平衡分析法,是指运用可靠的或科学测定的数据,利用数学等式原理来推测、证实账面资料是否正确,从而发现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产控耗、以耗控产、以产控销、以支控销等;一控制计算法的基本程序1.确定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和目标,是指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根据检查目的和要求,以求证某些事项是否客观存在并正确的实际事件;如分析税收负担率的实际情况时,必须将企业一定时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事项确定下来,而这一具体事项可以是企业全部经营的税收负担率,也可以是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或者是所得税税收负担率;2.确定事项分析的参考数据和采集进行事项分析的数据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一经确定,就必须根据被分析事项的特征,确定相应的参数,同时采集供分析实体的相关数据;确定事项分析的参考数据,可以是企业同期比较值,也可以是行业平均值;如分析税收负担率时,必须获得企业同期比较值,或者行业平均值,同时,采集具有可比性的相关数据;3.建立事项分析的数学模型建立数学模型,是控制计算法的基本条件;对同一事项进行分析比较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方。

想要向税务局举报偷税漏税怎么进行

想要向税务局举报偷税漏税怎么进行

想要向税务局举报偷税漏税怎么进⾏企业向国家进⾏纳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企业没有纳税的⾃觉⽽是发⽣了偷税漏税的⾏为,那么如果是知情⼈是可以进⾏举报的。

但是想要向税务局举报偷税漏税怎么进⾏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务局举报偷税漏税怎么进⾏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热线12366。

⼆、偷税漏税有哪些相关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纳税⼈有下列⾏为之⼀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改动税控装置的;6、纳税⼈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商⾏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7、纳税⼈未按照规定使⽤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三条中也有规定“纳税⼈伪造、变造、隐匿、擅⾃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出或者不列、少列收⼊,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拒不申报或者进⾏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像是扣缴义务⼈采取前款所列⼿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Hope is the faithful sister of doom.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公安机关先进行立案,然后在进行调查,在然后是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处理案件,最后下判决书。

不过如果对人民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服气的,可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复议,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天之内复议即可。

一、偷税漏税办案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立案税务机关对受理的税务案件,都要听取知情人和有关单位及群众的意见,根据违章情况确定查处办法。

1、对违章事实比较清楚、情节轻微、数额较小、不需要组织调查即可定性的税务案件,可不立案。

2、对违章行为比较严重、情节恶劣、案情复杂、数额较大、涉及面广、影响较大、需要组织调查处理的税务案件,均应立案。

具体立案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3、对需要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由主管税务机关的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员提出税务案件立案报告,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立案调查。

(二)、调查立案后,办案税务机关应组成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1、调查时,应找知情人或被查处对象了解案情况及有关线索;根据需要,查阅与被查处对象有关的帐簿、报表、票证等纳税资料,检查其商品、货物和资金往来情况,收集违章证据和有关资料。

2、调查机关和调查人员应将认定的事实同被查处对象见面,认真听取其申辩,然后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立案依据、违章事实、问题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查处对象的基本情况、态度和对其处理意见及其依据,以及调查机关(组)名称、调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等。

3、案件查清后,应报经领导批准,转入定性处理。

(三)、处理1、对一切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都应按照《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立案查处的税务案件,都应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严格审议。

(1)在做出处理决定或审查结论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审理。

如何选择税务

如何选择税务

买价
1000 1000 1000
进项税 额 170 60 0
销售 价 1500 1500 1500
销项税 额 255 255 255
应纳税 额 85 195 255
25
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代销与经销纳税方案的比较(见 案例4) ●财产出租与自用、投资纳税方案 的比较(见案例5) ●让利促销纳税方案的选择(见案 例6)
12
合理避税引起的后果

一、减少税收收入 二、形成税负失平 三、造成福利损失 四、获得支配收入 五、导致再分配
13
纳税人的权利


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纳税程序的权利 请求保密权 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利 享有陈述权、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权 控告权和检举权 延期申报权 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三个月内 委托代理权 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税款并受补偿的权利(一是税务机关发现,二是纳税人 发现) 有依法拒绝检查的权利 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权利
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一、纳税人的财务筹划法 ●税基递延法 ——加速折旧法(见案例1) ——折旧年限孰短法 ——存货成本转出孰高法 ——提取准备金法 ——合并纳税法
19
合并纳税法
税率
上海 南京 深圳 24% 30% 15%
2000
100 100 100
2001
100 -100 100
14
纳税人的义务



1.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 登记。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告知税务 机关。 2.按税收征管法的要求管理账簿、凭证 3.纳税申报 4.按期缴纳税款(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5.接受、协助税务检查

怎么查企业纳税

怎么查企业纳税

怎么查企业纳税企业的⽇常经营需要纳税,这是⼤家都知道的,因为企业纳税是义务,所以企业应该保证及时主动的纳税。

那么纳税的情况,在哪⾥可以查到呢?怎么样才能够查到企业的纳税情况呢?那么下⾯就让店铺⼩编带您了解⼀下吧!⼀、怎样能够查到企业的纳税情况如果查询⾃⼰公司的可以到国税局打印纳税证明,要盖公章和提供经办⼈⾝份证复印件。

在本市国家税务局⽹站上,登录贵公司的税务识别码和密码进去,也可以打印。

如果是地税的话就要到地税窗⼝去打印。

想要查询别的企业的纳税情况,不知道对⽅公司的税务识别码和密码是没法查询到的,⽬前⽹络上能够查询到的涉及企业税款缴纳的主要有以下两种:1、纳税信⽤A级纳税⼈名单登录/fagui/action/InitCredit.do,输⼊纳税⼈识别号,纳税⼈名称后点击提交2、被列⼊纳税⿊名单的纳税⼈(1)登录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的门户⽹站,点击“公众参与”栏⽬中的“税收违法⿊名单”模块查询。

公布的内容包括违法纳税⼈的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经营地点、违法事实、处理处罚决定、法定代表⼈(负责⼈)以及相关责任⼈等信息。

此外,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也会定期不定期的发布“⿊名单”信息。

(2)拨打12366根据提⽰输⼊税务登记号码可以查询⼆、特殊情况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因调查案件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均不得查询以下内容:(1)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纳税⼈商业秘密的;(3)属于个⼈隐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公开发布的事项。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隐私的定义以《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6条规定,抵押权⼈、质权⼈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税情况。

《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纳税⼈、扣缴义务⼈的税收违法⾏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于怎样能够查到企业的纳税情况以及有哪些特殊情况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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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收入方面(销项税额)
(一)发出商品,不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时记销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货款为实现销售的依据。

其表现为:发出商品时,仓库保管员记帐,会计不记帐。

(二)原材料转让、磨帐不记“其它业务收入”,而是记“营业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帐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三)以“预收帐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帐,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四)制造大型设备的工业企业则把质保金长期挂帐不转记销售收入。

(五)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
(六)三包收入”不记销售收入。

产品“三包”收入是指厂家除向定点维修点支付费用外,还有按一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费用”(含配件),保修点及商家挂帐不记收入,配件相当一部分都记入“代保管商品”。

(七)废品、边角料收入不记帐。

主要是工业企业的金属边角料、铁肖、铜肖、铝肖、残次品、已利用过的包装物、液体等。

这些收入多为现金收入,是个体经营者收购。

纳税人将这些收入存入私人帐户,少数应用在职工福利上,如:食堂补助,极个别用于上缴管理费,多数用在吃喝玩乐和送礼上。

(八)返利销售。

市场经济下的营销方式多变,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
领市场, 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 是新产品占领市场的有效手段, 是市场营销策略的组成部分. 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 并按时付完货款, 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 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
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帐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帐外经营。

(九)折让收入。

折让即折让与折扣,相似于返利销售,所不同的是:折让是发生在销售实现的时候,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一张红票反映的销售方式。

按照税法规定,在发票上注明折让数额的,按实际收款记收入,。

另外开具红票的,不允许冲减收入。

在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往往是用红票冲减收入,将冲减的收入以现金方式给购货员,购货方不记价外收入,造成少缴税款。

(十)包装物押金逾期(满一年)不转记销售收入。

(十一)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纳税人记帐选择有利于己的方法记帐和申报纳税。

(十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应缴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不符合免税规定的,也不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而是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十三)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十四)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十五)母公司,下挂靠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十六)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十七)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二、进项税额方面(十八)商业企业按工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和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不按付款凭证而按原材料入库单。

(十九)购进货物时,工业没有验收人库,或者利用发料单代替入库单,申报抵扣。

商业没有付完款,自审抵扣,或者先虚开一张大额现金收据,先增加“现金”后,以坐支现金的方式让对方开一张现金收据回来办理抵扣,这些业务没有大量的外调取证很难查清楚。

(二十)用背书的汇票作预付帐款,利用现代技术涂改多次复印充当付款凭证,用来骗取抵扣。

(二十一)应税劳务没有付款申报抵扣(委托加工、水、电、运费)。

(二十二)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单位的福利等非应税项目,不作进
项税额转出。

(二十三)取得进项专用发票,开票方、收款方不一致,票货、票款异地申报抵扣。

(二十四)商业企业磨帐不报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抵扣税款。

(二十五)用预付款凭证(大额支票)多次复印,多次充作付款凭证,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六)运输发票开具不全,票货不符,或者取得假发票进行抵扣。

(二十七)为达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去运管办、货运中心、地税局等单位**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八)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当作运输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二十九)最为典型的是个别企业将拉运垃圾的发票当作运输货物发票申报抵扣。

(三十)进项发票丢失,仍然抵扣进项税额。

三、应缴税金方面
(三十一)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

(三十二)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帐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帐务,造成明征暗退。

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

(三十三)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

(三十四)福利企业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取得,自认为反正是退税,造成税负偏高,退税也多。

(三十五)福利企业购进货物使用白条,骗取高税负退税。

四、企业所得税方面(三十六)中央与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分模糊,纳税人为方便,只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特别是2002年实行各50%企业所得税以来,由于国地税信息不共享,致使在2002年新办证的纳税人没有全部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三十七)企业收取的承包费不记人所得额,长期投资、联营分回的盈亏不在帐上反映,始终在往来帐上反复。

(三十八)购买股票、债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时转记投资收益。

(三十九)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提取上缴管理费。

(四十)发生大宗装修、装潢费用以及待摊费用不报税务机关批准就摊销。

(四十一)多计提应付工资,年终将结余部分上缴主管部门。

(四十二)不上缴统筹金的单位,计提统筹金长期挂帐不缴。

(四十三)购买土地,准备扩建,将土地作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四十四)盘盈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四十五)白条支付水电费。

(四十六)购买假发票人帐。

(四十七)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 Q; x$ H: O5 i' _ (四十八)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 v! k; @! V5 l5 o (四十九)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五十)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五十一)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五十二)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五十三)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五十四)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五十五)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五十六)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五十七)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 l( Q. z. j( Y# Y1 f6 O (五十八),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五十九)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 |! Q& i4 F6 T- b2 F" X (六十)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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