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制
农村股份管理制度

农村股份管理制度一、前言农村股份合作制度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支持农民个体经济逐步向合作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股份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围绕农村股份制度的管理进行探讨,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股份制改革提供参考。
二、农村股份制度概述农村股份合作制度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土地、劳力、资金等资源进行跨地域、跨行业、独立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包括:以“合作、集体、经营、利益共享”为核心理念;以股份制度为基础,实行“投资、治理、利益共享、退出”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以现代经营管理模式为导向,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农村股份合作制度的目的在于推动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新的发展形式,并为个体农户提供了新的收入增长点。
与此同时,农村股份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管理与落地难、退出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力等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思考和完善。
三、农村股份制度的管理机制1.组织结构农村股份合作制度的组织结构应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运营方针和重大事项;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监事会是对董事会的监督机构,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专业化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化分工。
2.投资决策农村股份合作制度在投资决策上,应当依据市场需求、产业规划、技术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综合分析,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化。
在投资项目评估中,应当注重风险管理,综合考虑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因素,科学论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同时,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实行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内部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合理。
3.人才队伍建设农村股份合作制度应当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第1篇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一、引言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股份企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 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运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2.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改革范围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集体资源性资产。
3.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四、改革措施1. 确立股份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企业的股权结构分为:集体股、个人股、社会股。
(3)集体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50%,用于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公共利益。
(4)个人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用于农民按照自愿原则投资持股。
(5)社会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20%,用于引进外部资本和技术。
2. 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明确资产范围、数量和价值。
(2)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份,确权到户。
(3)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和收益分配。
3. 建立健全股份企业的治理结构。
(1)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2)股东会负责决策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作。
4. 加强股份企业的财务管理。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报告和监督。
(2)加强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效益。
(3)定期向股东和社会公开财务状况,提高企业透明度。
5. 完善股份企业的收益分配机制。
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

农村股份制改革旳概念、特点和重要环节一、农村股份制改革旳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旳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派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旳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旳所有权和分派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派权,并承当相应旳义务。
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旳特点1、形式多样化。
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似,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旳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旳奉献等因素给农民配备股权,使农民旳承包关系从本来旳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拟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公司持股为重要内容旳社区公司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公司实力雄厚旳地区,改制重要以农民对集体公司持股形式予以体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旳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如从具体实行改制旳细则来看,不仅每个县(市、区)旳具体政策不同样,甚至每个乡镇、每个改制村旳方案都因地制宜、不尽一致。
2、程序民主化。
从改制调研、方案拟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选举及其成立、章程旳制定,程序上都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旳思想,全面体察民情、充足尊重民意。
特别是对改制过程中最复杂、最易引起矛盾和争论旳成员界定及其农龄计算,做到“三榜定案”:第一榜发布初步成果,规定全体人员进行核算,有疑义旳提出确凿证据并经确认后进行修正;第二榜发布核算成果,规定全体人员进行确认;第三榜发布最后核算成果,发布量化措施和每人可得旳量化份额。
3、股权多元化。
从股权设立项目来看,集体股、个人股、募集股(钞票股)三种类型均有不同比例设立。
集体股重要是为保证社区组织运转开支和社区其他公共开支旳需要而设立,其股份比例一般在20—30%左右。
个人股旳设立,基本按社区合伙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性质、在本组织劳动奉献、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分派到个人。
募集股(钞票股)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员或新迁入户等人员按原值或现值一次性用钞票等额认购。
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

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农业股份合作制是指在农村集体组织中发展起来的一种股份制企业,它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经营体制的关键举措之一。
本文从“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的角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概念与确立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在当时的农村集体经济中,出现了一批民间借贷组织,这些组织凭借小额资金的投入和资金的回收,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这些组织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在此基础上,1984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农村试行股份制的指示意见》,逐步将农村股份制推向全国。
二、农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现状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农业股份合作制已经形成了以大型家禽和畜牧业、果蔬加工业、粮食及油料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用机械等为主的多元化产业体系。
目前,中国一些重点农业省份的村级经济组织中,已经有近60%以上的股份经济实体,其中,以浙江、江苏、湖南、福建等地的发展最为突出。
三、农业股份合作制的优缺点农业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营体制,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提高了集体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在集体土地流转时,通过股份经济方式,能够让土地流转后的经济利益更易获得,更加集中,有效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增收。
(2)拓宽了农民的思路与视野,增强了经营的决策能力。
农业股份合作制,能够让农村集体组织变得更加企业化,这就需要农民更具商业理念,增强经营管理的能力。
(3)带动了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通过股份经济方式,能够引进社会资本,激发农村的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的提质升级。
当然,在农业股份合作制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点。
比如,股份的权力、利益等分配问题常常会引起纷争,还有许多农民对股份经济的理解程度不足,等等。
四、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未来展望农业股份合作制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农村的股权是怎么分配

农村的股权是怎么分配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界定、量化核算和股权分配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对农村集体资产范围应严格区分,从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经营性公益资产三个基本⽅⾯进⾏科学界定,既要防⽌集体资产流失,⼜要防⽌侵占农村私⼈资产。
那么农村的股权是怎么分配的呢?下⾯由店铺⼩编带您⼀起来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农村的股权是怎么分配1,⼀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地股份制,因为原来⼀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商业机构,最⼤的资产就是⼟地。
所以⼀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地使⽤权或承包权为主⼊股,实⾏集约化经营⽽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
这样,就是按⼊股⼟地⾯积作为分红的依据。
2,另外⼀种就是指按⼈⼝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进⾏均分。
这个就是按⼈⼝作为分红依据的。
⼆、农村股权证可以转让吗可以。
具体有以下转让⽅式:1.先履⾏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式双⽅均⽆太⼤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2.转让⼈与受让⼈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由转让⼈在公司中履⾏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的,以受让⼈来说风险是很⼤的,⼀般来说,受让⼈要先⽀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等。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2.1.1⽣效)第五⼗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农村股权改革是骗局3篇

农村股权改革是骗局3篇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安排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行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全部权和安排权分别,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安排权,并担当相应的义务。
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农村股权改革是骗局1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是怎么回事?富阳市农办负责人就股改答记者问记者:什么是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答: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将村级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股权证书,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
量化范围不包括耕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也不包括村委大楼、村内道路等公益性资产。
股权证书仅作为村集体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宅基地等安排依据。
记者:股份制改革的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有何意义?答:股份制改革基准日是绝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人口股的截止时间(一些特别群体人口股的享受,不受基准日户籍是否在册影响)。
比如,2021年11月30日24时前死亡的人员就不能享受人口股,2021年11月30日24时后新诞生的人口不能享受股权。
同时,基准日也是股份制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量化的截止时间。
记者:我市村级股份制改革设置哪几种股权?答:我市的股权设置分为人口股和农龄股两种,以人口股为主,农龄股为辅。
人口股也称人口福利股,原则上以全市统一界定实施之日即2021年11月30日24时止实际在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准。
《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看法》(富政函138号)文件中,明确列举了12类全额享受对象、2类酌情享受对象,对于一些特别群体是否享受人口股依据实际状况由社员代表会议探讨确定。
该上述12+2类人群2021年11月30日24时原则上户籍应在本村。
我市农龄股原则上以1981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2021年止,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的实际年限,但是无社员资格的外来挂靠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不得享受农龄股。
新乡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河南农业2015年第3期(上)约,怕改革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减弱,难以向股东交代等;乡镇干部怕出事,求稳定。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是一次权力、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极易引发历史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激化,影响社会稳定;业务干部怕多事,该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利益矛盾突出,又没有好的改革经验和成熟做法。
同时,农经体系不健全,工作人员有限,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吃力不讨好,还不如不搞。
(三)集体经济实力薄弱根据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做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记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新市工商〔2013〕68号)。
但是,目前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工商注册依然存在法律障碍:如果登记为企业法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不能超过200人;如果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两者的产权基础不同,业务范围也不一样。
所以,第二批改革试点社区至今还未能注册登记。
(六)税费负担过重问题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发展集体经济和支持社区管理的双重重200万元。
2013年完成产权制度“分所以,济组织成员界定的相关指导意见,为基层制定具体的成员资格界定办法提供政策依据。
(二)以组织证明书的方式赋予村(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建议省级及以上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办法》,明确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免费向村(社区)集体经济体组织颁发组织证明书,以解决其市场主体地位问题。
证明书颁发、审验、变更管理等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研究出台对农村股份合作河南农业2015年第3期(上)经济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建议在公共财政实现全覆盖之前,延续原来村财的传统税收管理办法,待公共财政发展到全面覆盖后,再按相关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营业税方面,建议对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一定税费优惠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对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或物业管理产生的收益免收或少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营业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建议村(居)民从合作社取得的“分红”所得比照城镇居民工资征税办法,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红扣除其基本生活成本之后按个税起征点进行征收,以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引言近年来,中国农村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农业发展不平衡、农村收入分配不公等。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股份制改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目标和具体方案进行探讨。
必要性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激发农村经济的活力,实现农民的增收致富。
现行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限制了农民的资源配置能力和经营发展空间,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而股份制改革可以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拓宽农村经济的融资渠道,提升农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目标农村股份制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集体经济的束缚,推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现代化发展,实现农民的普遍增收。
具体目标包括:1.提升农村经济的竞争力和创新力。
2.扩大农村企业的规模和产值。
3.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4.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协同发展。
方案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
下面将介绍具体的改革方案。
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同时,加强对农村股份制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资本引进引入社会资本是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关键。
可以通过发起集资、吸收合作社或企业入股等方式,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
同时,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股份制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农民参与农民是农村股份制改革的主体,应积极参与农村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升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加其参与度和意识。
建立合作社合作社是农村股份制改革的主要组织形式。
政府可以鼓励农民依法成立合作社,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整合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完善制度农村股份制改革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政府应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农村股份制企业的产权、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机制,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结论农村股份制改革是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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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农村股份制村民成了股东 2006年04月14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新昌县城关镇上礼泉村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不像农村,它类似于绍兴市区的城中村,挨着热闹的城镇,也沾染了现代的气息,村委大楼很气派,村民的房子也挺时尚。
4月8日,记者走进上礼泉村时,村党支部书记潘均兴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上礼泉村有今天的发展,全靠股份制改造这个创举。
“这个股份制,和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有些不一样。
”新昌县城关镇政府西郊办事处主任、经济师张鹏荣说起股份制来也是一脸兴奋,他说这的确是个创举,有了它村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证,每年都有固定收益,不用再为温饱发愁。
被上礼泉人所称道的股份制究竟是个什么模式,潘均兴作了一番具体的描述。
2004年4月份,在新昌县体改委、城关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的帮助下,上礼泉村将原村属的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核实后进行了调整,确认集体净资产为9004万元,可纳入股份量化的经营性资产为8385万元。
经村集体决定,可享受资产量化的为户口在本村的农业人口,计算截止日2004年5月10日24时,每人10股,折合币值为51800元。
就这样,从2004年5月开始,上礼泉村的集体资产被划分为股份,分到村民手中。
“大多数村民每个人分到了10股。
”潘均兴告诉记者。
记者在村里碰到了上礼泉村的村民章成君,他欣喜地告诉记者,实行股份制后,我们每年都有分红,2004年每股分红300元,2005年每股分红330元。
记者了解到,章成君一家3口每人10股,也就是说,光是一年分红,这个家庭就有1万元左右的收入。
而且村里保证,每年分红的金额,将逐步递增。
张鹏荣介绍说,这些股份是不能转让的,但可以继承。
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但操作很正规,还设有监事会,监事陈春岳告诉记者,监事们每周都会查账,看看村民的钱到底用在了哪些地方。
在保证村民每年分红收益的基础上,这些股份化的资产被上礼泉村用来经营,以求不断增值。
据了解,东莞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始于2002年,2004年7月全面铺开。
通过改革,东莞集体经济产权制度逐步与城市化相适应,并较好地解决了资产资源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臵等历史遗留问题。
在改革中,全市各村组共化解债权债务纠纷3942宗10.8亿元,核销呆坏账5783宗8.4亿元。
【杭州】农村股份制改革 8.5万农民变股民 2006年07月10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农民成了股民,这在当下杭州农村早已不再是新闻!昨日,在全市深化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再次为农村股改“加码”:到2010年,全市要完成农村股份制改革400家!1998年杭州实施第一批撤村建居以来,到今年6月底,城区共159个撤村建居村中,已经有6成多,共计103个村完成改革,8.5万撤村建居时的农民变成了股民。
与此同时,至今年上半年,萧山、余杭和其他区、县(市)有94个村完成了股份制改革。
这样,全市完成股份制改革的村达到了197个,量化资产67.2亿元。
股份制改革将瞄准三类村庄下一步农村股改主要瞄准了三类对象。
对象一:已经撤村建居的村。
目标是到2010年要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
这类村庄在改革中主要是用足用好留用地政策,盘活存量资产,不断拓宽经营范围,确保集体资产增值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对象二:目前土地征用较多,农民已经全部或者多数农转非的“镇中村”和工业园区周边的村庄,目标是争取5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主要是积极争取并用好开发性安臵用地政策,落实开发项目,确保年终分红兑现。
对象三:集体资产较多,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即年可分配净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村,也要稳步推进股份制改革,切实解决村集体收益的分配问题,增加农民收入。
五方面细化农村股份制改革“这次我们对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政策修订,侧重于细化1999年出台的《关于撤村建居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的原则性内容。
”市农办有关人士表示,他们正在规范股权设臵,明确享受的对象;规范清产核资办法;规范组织机构的产生和民主管理的程序;加强股权流转管理和建立经营者激励机制五个方面考虑给予完善。
哪些人给予股权需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分资产都要核实清查。
市农办有关人士表示,这次政策修订后将对资产评估的要求进一步给予细化。
股东代表可以确定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经过股东代表大会确认。
不良不实资产核销也要经过股东代表大会同意才能调整账户。
不让少数人说了算。
选举股东代表必须制定并通过《股东代表选举办法》,明确选民的资格、股东代表名额、条件及具体选举方式等。
股东代表选举通过差额选举或者直接选举方式产生。
重要事项包括融资、担保、受益分配等,必须由股东代表大会决定。
股权流转要“见光”。
股权的转让和赠予必须坚持自愿协商、公开公正、依法有序、手续完备的原则。
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权转让或者赠予,必须满一定年限,并经过董事会同意,避免暗箱操作、恶性竞争和出现垄断。
股东可以将股权转给一个人也可以转给多人。
经营者激励在方式上将更加灵活,可以实行股权奖励与资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在实行奖励政策时,股东利益将被充分考虑。
此外,兑现奖励也更加严格,要在实行严格审计后兑现奖励政策,并且严格剔除非经营性增值的因素。
成功案例西湖区〃楼宇经济2005年,4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了股份分红,分配金额达到了1.04亿元,高的合作社人均股份分配达到了1万多元。
2005年可分配收入达到了3.51亿元,8年内平均年递增13%,集体净资产达到了24.86亿元,8年平均年递增16.4%。
改革主要是通过发展“楼宇经济”,利用市政府10%留用地政策的扶持,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积极争取标准厂房、写字楼、专业市场、宾馆等项目建设。
萧山区〃政策激励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41家,其中完成撤村建居股份制改革26家,占撤村建居村总数的38%。
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区将完成61家以上,其中撤村建居村股份制改革达37家。
区委、区政府推出了三项措施。
措施一:政府免费提供股权证书;措施二: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对工商登记中发生的验资、评估费用,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负担;措施三:对今年实行股份制改革的村,经验收合格后,区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村。
来源:杭州日报作者:孙吉晶编辑:邱新松 [发表评论]关于农村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初步设想作者:高去远 | 原创 | 2005-05-30 19:14 | 投票投票人标签:股份制改革所有权集体经济村民小组经营权一、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中,农民是其所有者,村民小组是其法人代表,而其经营者又是农民。
农民的双重身份限制了农民只能是农民,农民只有作了经营者,才能体现出其所有者权益;同时,作为所有者的农民,必须承担经营者的各项费用开支(如农业税、摊派款等等)。
农民的这一双重身份,导致农村工作长期以来复杂化,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影响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上世纪80年代初,土地联产承包到户,只是将农民作为经济者,由集体经营改为个体经营,将集体经济的经营权平均化,然而仅此一举,在中国的土地上引起了巨大变化,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比的喜悦和动力。
但随着时代与科技发展,它的弊端日益明显:首先,两权不分,它把农村经济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依然捆绑在一起,没有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的基本框架;其次,个体经营的平均主义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再次,个体分散经营制约农业的产业化、企业化的发展道路。
因此,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必须从政策调整发展到制度创新,进行股份制改革,两权分离、开放经营,建立现代化农业企业制度。
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明晰产权关系,确立农村企业法人财产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通过实行公司制度,使农村集体经济走产业化、企业化的发展道路。
这,势在必行!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内容和途径对集体所有制经济来说,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份制管理是其最佳选择。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的成功实施和《公司法》的颁布,股份制制度的日益健全、规范和科学化,以村民小组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采取股份制改革的时机亦日趋成熟。
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股份制改革,大体上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将乡政府的行政管理与村民小组集体经济资产的经营分开。
乡政府行使包括宏观控制与引导在内的行政管理职能。
村集体资产由村民小组成立的股份公司实行自主决策、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并对村民小组集体资产负保值增值的责任。
这样,摆脱村经济公司对乡政府的行使依附关系。
(二)将集体经济公有制所有权实行股份化。
这是改革的核心,将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由集体共同所有,转为按所有者人数实行一人一股的等额股份制所有。
每位村民既为村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之一—股民,执一份书面股权证书,享受股民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三)将农民所有权与村民小组法人财产权分开。
农民作为村集体经济的所有者,通过其股民形式,具体行使出资人所有权,村公司拥有由出资人投资所形成的法人财产权。
这样农民对村组织依附关系就变成股东与公司法人的经济关系。
(四)开放村公司的经营权与经营方式。
村公司对村民小组集体资产的管理经营由实物形态为主转为以价值形态为主,开放经营权,根据各自适应的市场条件,采用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
(五)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条件,鼓励村经营公司之间、村公司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其他经营公司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参与。
(六)加快金融、财税、资产评估、医疗、社会保障等制度的配套改革,使农村管理走企业化、科学化、城市化管理的发展道路。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基本途径: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产权关系,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明晰产权归属关系,切实按我国《公司法》办事,调整资产的分布结构,确立新型的农业股份制公司。
由于我国农村面积广阔、地域经济差距大,可先从较发达、条件较成熟、易改制地区作试点,再逐步进行大范围的股份制公司改造。
(1)在经济条件发达的沿海地区和已初步形成产业化经营的地区,先试点改制。
(2)对大部分农村进行摸底清查工作,全面清产核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改革具体措施。
(3)对少数经营效益好、管理效率高、符合生产政策方向的富裕村,可以直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4)对部分符合产业政策方向的已形成产业基地或初具规模的村,可以改组为村公司或其他若干法人机构包括外商共同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5)大部分以基础农业为主的村民小组,在以原集体资产为准的范围,不得要求农民再出资入股和其它法人参股的前提,改制成有限责任公司。
(6)对偏远、落后和十分微小的村民小组,可以安现代企业制度加以规范,有的改组为股份合作公司,也可采取承包、租赁的经营方式,当然也可以采取联合承包到户的方式,极少数可以拍卖,实行产权转让。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一)它为世界范围内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所有者和一些国家的公共资产所有者如何充分行使其所有权,提供了新的启迪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