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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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8.07.04•【文号】教党〔2018〕41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已经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有关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中共教育部党组2018年7月4日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切实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心理育人质量,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指导纲要。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义和利、群和己、成和败、得和失,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国家有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文件综述及展望

国家有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文件综述及展望

国家有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文件综述及展望摘要:本文对国家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和政策进行了梳理和综述,从宏观上把握国家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阐述了各个文件的内在关系,从国家政策的角度提出了未来的政策发展趋势。

关键词:心理健康教育;政策;专业化我国高校心理建康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经过多年探索逐渐完善。

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心理建康教育,给予了较多政策支持。

对国家20多年来出台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文件进行综述,有助于从政策层面认识我国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历程,抓住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把握心理健康教育未来发展方向。

一、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国家文件(一)专门性文件。

从1994年8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起,党和政府出台了多份文件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指导、要求、规范。

包括2002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2005年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2010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2011年6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201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二)综合性文件。

综合性文件有在党相关的报告和决定中提到了心理工作,主要包括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7年10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2011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

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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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46号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各单位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要求,科学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活动,确保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落到实处。

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厅思政处和高校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标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标准课程代码:课程类型: A类学时:36 适用专业:所有专业一、概述(一)课程性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

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程基本理念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等文件精神,科学制定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最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2.基本理念遵循一般与具体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相结合;课堂体验与课外反思相结合的设计理念。

(三)课程设计思路1.设计依据(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学生身心发展及学习的特点(4)本课程的设计理念2.教学内容的设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的精神设计十章的教学内容。

二、课程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包括知识层面、技能层面和自我认知层面三个方面的内容。

1.知识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和基本概念,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了解大学阶段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及异常表现,掌握自我调适的基本知识。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7.14•【字号】皖教秘思政[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1〕35号)各普通高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

各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研究,广泛学习宣传,把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校、各单位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其建设标准符合教育部要求。

制定方案要根据本校、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特点,努力创新,突出特色,打造亮点。

三、全面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校、各单位要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为指导,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的力度,增加投入,完善制度,培训师资,真正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教学环节,落实到思想政治工作中去,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部、省教育厅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专项督查活动,请各校、各单位抓紧落实,同时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

各校、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请于8月底以前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和高校学生处。

联系人:思政处张英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cn。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全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总体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大学生的心理调节能力,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2.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大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优良品格;解析心理现象,帮助大学生了解常见心理问题,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心理问题;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大学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3. 各高校应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

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学生工作部门、宣传部门、教务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服务部门、校医院以及各院(系)、研究生院和相关学科教育研究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要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5.31•【字号】黔教社发[2012]201号•【施行日期】201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黔教社发〔2012〕20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对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才强国、人才强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各校要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提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和条件。

二、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设置,计2个学分。

普通本科高校36个学时,理论教学和拓展训练各占18个学时;高职高专院校32学时,理论教学和拓展训练各占16个学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加强与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就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基本要求。

各高校要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就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

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与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在知识、技能与自我认知三个层面达到以下目标。

知识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心理学的有关理论与基本概念,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了解大学阶段人的心理发展特征及异常表现,掌握自我调适的基本知识。

技能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自我探索技能,心理调适技能及心理发展技能。

如学习发展技能、环境适应技能、压力管理技能、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人际交往技能与生涯规划技能等。

自我认知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树立心理健康发展的自主意识,了解自身的心理特点与性格特征,能够对自己的身体条件、心理状况、行为能力等进行客观评价,正确认识自己、接纳自己,在遇到心理问题时能够进行自我调适或寻求帮助,积极探索适合自己并适应社会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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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党高工宣〔2011〕47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推动我区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
5号)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高校学生心理课程通知
中共广西高校工委办公室2011年7月7日印发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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