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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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DOC)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DOC)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单项选择题1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其工作和活动会受到一些影响,如()。

不得参加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2 持证人员未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

责令其限期改正3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是()。

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4 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部门是()。

国务院财政部门5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

这一规定的设置是根据()。

《会计法》6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

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7 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可以()。

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8 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前,()。

属于会计岗位9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共14位,其中,第1~6位是()。

行政区划编码部分10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可免试两科的前提条件是: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

下列专业符合条件的是()。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11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于考试结束后30日内()。

报财政部备案1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其有效范围是()。

全国13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和()。

会计基础14 下列岗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是()。

会计机构负责人15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16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17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应当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05•【字号】青财会[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青财会[2016]16号各区、市财政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企业,驻青单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和《青岛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换证范围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持有青岛市各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发证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前(包括31日);(三)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四)完成2016年前(不含2016年)各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分)。

二、换证时间换证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三、办理程序(一)符合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通过青岛市会计信息网()下载《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完整,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不需盖章)。

持《登记表》2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区(市)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旧证由财政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单位统一办理的,应同时提供《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汇总表》1份(见附件2)。

个人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委托书》(附件3)。

(二)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在岗情况等)持证人员,换证时,应同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

1.学历发生变化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工作单位或岗位发生变化的,不需办理调转的人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在岗情况证明、单位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工作单位确认 (盖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机构审核确认 (签字)






填表说明:1.表中“序号”项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 2.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如有信息变更,须提供变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姓名 原证书发证机关
4.其他 4.大专 5.本科 5.无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6.硕士研究生
性别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1.学士 2.双学士
3.中专
7.博士研究生
3.硕士
4.博士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1.学士 2.双学士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5.无 6.硕士研究生 7.博士研究生
1.行政单位 2.事业单位 3.上市公司-国有控股 4.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 5.非上市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 6.非上市公司(企业)-非国有公司(企业) 7.农村经济组织 8.民间非营利组织 9.其他组织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本人承诺对上述填写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负责。 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工作信息(申领、变更时填写)
个人电话(手机) 居住地址 现会计工作岗位 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工作单位经济类型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 出、债权、债务核算 6、职工薪酬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 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帐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 理 11.其他 工作单位全称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法律修订2012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公布根据2016年5月11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一)出纳;(二)稽核;(三)资本、基金核算;(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七)总账;(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五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第七条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
填表说明:
1.表中“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是指:(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2)出纳岗位;(3)稽核岗位;(4)资本、基金核算岗位;(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8)总账岗位;(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办理调转登记时,如属于本市调转的,表格一式二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3.办理调转登记时,如属于异地调转的,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4.办理注册、调转(调出无锡市除外)须填写《无锡市会计从业人员单位信息表》。

5、□选择一项打√。

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为国家法律,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和要求非常明确。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全面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帮助读者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

2. 会计法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国家法律,旨在规范会计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会计法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有资格进行会计工作,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获得和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获得需要经过专业的会计培训和考试,取得相关学历和职业资格后方可申请领取。

而且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还需不断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自己的会计知识和能力处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水平。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有一定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持证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4. 我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会计从业人员,我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深有感触。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意味着我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也意味着我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会计水平。

在工作中,我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开展工作,以保护自己和企业的利益,也为了行业的声誉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5. 总结与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作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对会计行业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以适应行业的发展和变化。

作为一名持证会计,我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我国的会计行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结语在本文中,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共享了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这一主题,并对会计行业有所启发。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1日一、会计证有效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自发证之日起6年内有效。

2008年之前发放的旧版会计证有效期自2008年、2009年换证之日起计算,2008年之后发放的会计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办理换证后的会计证有效期自证书记载的换证之日起计算。

二、换证时间(一)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本条第(二)项特殊情况除外。

(二)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有效会计证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三、换证条件(一)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我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

(二)持证人员所持会计证已到应换证时间。

(三)持证人员按时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继续教育要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

四、换证流程(一)持证人员根据2008年、2009年换证时间,或者会计证记载的发证时间或换证时间(2008年之后发证)、发证机关、继续教育记录情况(可登录“会计人员查询与信息采集”栏目查看),确认已达到换证条件,按换证流程办理换证。

换证流程见下图。

如未到应换证时间,系统会提示不可预约。

在哈中、省直单位换证流程图在哈中省直单位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89号)。

现场确认时间:周一、周二、周三、周五,会计人员须先在网上预约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后按网站公告时间领取新证。

各市县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领取新证时间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确定。

(二)现场确认换证时应带的材料:1、填写准确完整的《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原有效会计证原件;4、网上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①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的,须提供公安机关证明。

身份证号码因升级二代身份证由15位正常升为18位的不用提供证明。

AA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AA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41)非上市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42)非上市公司(企业)-非国有公司(企业);(5)农村经济组织;
(6)民间非营利组织;(99)其他组织;(0)无;
AA省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编号:
基础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1.身份证 2.军人证 3.护照 9.其他
证件号码
发证日期
年 月
发证机关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证书二维码
在 岗(变更)登记情况
在岗工作情况
所在单位名称
单位审核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盖章)
年 月日
单位经济类型
〔1〕〔2〕〔31〕〔32〕〔41〕〔42〕〔5〕〔6〕〔99〕〔0〕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盖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盖章)
填报说明:
1.表中“从事会计工作岗位”是指:(0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02)出纳岗位;(03)稽核人员;(04)资本岗位/基金核算岗位;(0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06)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0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08)总帐岗位;(0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联系电话
所属乡镇、街道、系统
①是否从事财政会计管理工作②是否从事会计教学教研③其他
离岗备案登记
原单位名称
离岗时间
联系电话
变更登记情况
全日制学历
电子认证号
全日制学位
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
全日制学历毕业学校
全日制学历毕业日期
非全日制学历
非全日制学历业学校
(11)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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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杨浦区)
流水号:
1.表中“流水号”项由杨浦区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受理点填写。

2.本表格一式二份,本人持一份,受理点留存一份。

3.换证申请受理后,持证人员凭受理点盖章的本表,一般1 0日(工作日)内到原受理点领取新版证书,具体时间请根据各受理点的安排。

4.“上海财政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中的照片”是指持证人员登陆“上海财政网”/ids/globalLoginPage.jsp,注册用户后,返回财政网首页-便民信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发证日期后,即可查询到照片。

5.“旧证中的照片”是指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照片。

6.阴影部分为未信息复核的持证人员必须填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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