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前取得证书仍有效
人社部取消的职业资格的文件

人社部取消的职业资格的文件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宣布取消了部分职业资格。
这一举措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文件中明确指出,取消职业资格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人才流动和就业创业。
取消的职业资格包括一些不再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职业,或者是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起到实质作用的职业。
此举旨在提高市场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取消职业资格将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
职业资格的设立通常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培训和考核员工,而取消职业资格将使企业省去这一环节,减少了企业的培训成本和人力资源投入。
这将促使企业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取消职业资格也将促进人才流动和就业创业。
过去,一些职业资格的设立限制了人才的流动,使得一些有能力的人才无法在其他行业或地区发展。
而现在取消这些职业资格,将为人才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会,也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和技能的传承。
此外,取消职业资格还将鼓励更多的人去从事创业,降低了创业门槛,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然而,取消职业资格也引发了一些担忧和争议。
一些人认为,取消职业资格可能会导致行业乱象和职业素质下降。
他们担心,取消职业资格后,一些不具备相应技能和素质的人也可以从事相关行业,从而降低了行业整体的质量和竞争力。
对此,人社部表示,取消职业资格并不意味着放松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要求,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组织仍将负责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行业的规范运行,并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人社部还表示,取消职业资格并非一刀切的政策,而是基于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的调整。
并且在取消职业资格的同时,人社部也将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和支持,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
人社部将与各地政府和相关机构共同努力,确保取消职业资格的平稳过渡和有效实施。
人社部取消的职业资格文件是为了推动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人才流动和就业创业。
XX职业资格证书

XX职业资格证书近日,人社部决定废止原劳动保障部颁行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废止该《规定》也意味着这90 种职业未来将不再有就业准入。
截至目前国务院已有301 项各类职业资格取消。
取消了这么多职业资格证书,还有哪些含金量高的证书值得去考?全国高考志愿填报规划师为您详细解读:报名条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考试科目: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考试时间:每年9 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分为两天进行,分别考查四个试卷。
推荐理由:高薪行业入职门槛,司法行业从业者必备证件,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报名条件:具有专业以上学历,或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考试内容:专业阶段考试有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6 个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时间:XX年为10月17—18日推荐理由:注会被认为是财会领域第一黄金职业,目前我国注会缺口仍然很大报名条件:基本要求为大学毕业考试内容:考试分为三个等级,知识领域包括道德和专业准则、量化方法、经济学、财务报告及分析、证券投资等考试时间:第一次考试每年 6 月和12 月各举行一次,第二级第三级考试每年均于 6 月同时举行一次推荐理由:长久以来cfa 一直被视为金融投资界的mba, 在全球金融市场更为抢手。
Cfa 资格是国际通行的、最具权威的金融分析领域的行业标准。
报名条件:分为准精算师和精算师。
报考准精算师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精算师需要具备中国准精算师资格。
考试内容:精算理论和技能,考试要求以精算实务为主,设计财务会计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保险法规等。
考试时间:每年春季、秋季两次。
推荐理由:精算师的执业生涯被喻为:“金域中的金领” 。
我国精算人才稀缺,有预测称,我国未来十年急需5000 多名精算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布日期】2016.12.13
•【文号】人社厅发〔2016〕182号
•【施行日期】2016.12.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
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集团公司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
二、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三、对按“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下同)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
四、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13日。
《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便于更准确理解《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依据《通知》主要依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等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性、规范性文件,同时,也依据了部分职业领域职业资格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出台《通知》的目标任务《通知》是为了落实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提出的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统筹研究规划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框架的总体部署而制定,旨在通过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成本,使相同领域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得到认同,促进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发展。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一)建立准入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门部署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提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对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该5项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通知》指出,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先申请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
实习期满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律师执业。
《通知》要求,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
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
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兽医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得独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开具兽药处方。
《通知》指出,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国务院将取消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前获得证书有效吗

国务院将取消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前获得证书有效吗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您整理“国务院将取消433项职业资格许可,取消前获得证书有效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据人社部副部长汤涛介绍,未来,人社部将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设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有多少职业资格许可被取消?据了解,自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两年间,国务院共分6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加上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第七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4项,截至目前,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已经取消433项,达到70%。
汤涛介绍,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包括准入和水平评价两类。
准入类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由国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水平评价类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是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设置。
“职业资格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实施以来,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过多、过滥,正因为过多、过滥,才有接连七批减少取消。
”汤涛说。
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8项,含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4项,涉及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中国企业联合会等8个部门和1个行业协会。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取消职业资格后,对个人来说,从业的范围更大了,就业的门槛降低了,会更有利于就业工作。
对企业而言,选择劳动者的门路也更广了,雇工也会变得越来越容易。
汤涛同时表示,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人社部作为职业资格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制订工作。
未来哪些职业需要资格许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在11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相关部门,抓紧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5.06•【字号】内人社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自治区企事业有关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避免交叉设置,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进一步畅通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互通渠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资格与职称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共10项,见附件)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共15项,见附件)的人员,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已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共9项,见附件),按照原文件规定与职称相对应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新增的职业资格。
本通知印发后,国家发文新增的职业资格,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附表及时更新,不再另行发文。
各盟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人社部通知: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证书退出职业资格目录!

⼈社部通知:⼈⼒资源管理师等证书退出职业资格⽬录!重磅消息!7⽉10⽇,⼈⼒资源和社保保障部发布关于《⼈⼒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平评价类技能⼈员职业资格退出⽬录有关安排进⾏公⽰的公告》,其中80个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将退出。
公⽰的附件⾥包含了⼈⼒资源⾏业的两⼤证书:企业⼈⼒资源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且作为第⼀批职业资格退出的⽬录,今年9⽉30⽇前就退出政府认证了。
也就是说,我们要彻底和企业⼈⼒资源管理师告别了!不过还是要恭喜已经考到证书的HR从业者们,你们⼿⾥的证书即将成为被政府部门认定过的绝版。
⼈⼒资源管理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录已进⼊倒计时早在之前就很多⾏业⼈⼠猜测⼈⼒资源管理师证书将退出国家职业资格⽬录。
现⼈社部发布公告,进⼀步明确了:退出职业资格⽬录的具体⼯种以及退出的具体时间表,并于2020年底全部完成。
因此,⼈⼒资源管理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录,已进⼊倒计时!⼈⼒资源资源管理师退出⽬录的⽬的?⼤家要注意,“退出”不代表“取消”。
⽽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转换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组织实施认定⼯作的主体和发证机构也将发⽣巨⼤改变。
2021年起,⼈社部门将不再组织实施⼈⼒资源管理师的统⼀鉴定和颁发证书,⽽是改为:由⽤⼈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2021年起,⼈社部门将不再组织实施⼈⼒资源管理师的统⼀鉴定和颁发证书,⽽是改为:由⽤⼈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来进⾏等级认定,并由他们发证。
不过,⼈⼒资源管理师证书的退出,同时也给HR提了⼀个醒:⼈⼒资源从业者要给⾃⼰镀⾦,不能只看证书,⾃⼰的能⼒更重要。
只有不断修炼专业能⼒,才能在⼈⼒资源⾏业如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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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前取得证书仍有
效
为了给广大会计考生提供便捷,出国留学网会计考试频道为您搜集整理了人社部:部分职业资格取消前取得证书仍有效,希望对您参加会计考试提供帮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改革方案》。
为做好《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对取消后续工作进行分类妥善处理。
具体措施包括:对已经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后续工作;对按“双证书”招生的职业院校,兑现招生条件,使学生毕业时按规定取得“双证书”;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据了解,2013年以来,国务院将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
各类职业资格设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摸底,截至2013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1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399项。
2014年以来,报请国务院同意,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创新。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制定《改革方案》过程中,继续坚持经国务院同意的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四个取消”原则:一是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二是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四是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在此基础上,坚持三项原则,进一步加大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改革力度。
一是加快简政放权。
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同时,加强顶层设计,规范职业资格设置,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管理体制。
二是突出市场导向。
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务院第155次常务会议关于继续加强后续清理工作精神,对剩余的18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行了逐一梳理,2016年12月,将其中的151项国家职业资格进行了公示。
下一步,在吸纳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按程序报国务院审定后,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名义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同时,建立调整更新机制,对目录清单进行适时调整、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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