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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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乡镇邮政支局所补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空白乡镇邮政支局所补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1.2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1)1.3河南省邮政管理局概况 (3)1.4河南省邮政公司概况 (3)1.5项目目标 (4)1.6建设标准 (4)1.7建设内容及总体方案 (4)1.8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5)1.9社会效益分析 (5)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 (6)2.1项目提出的背景 (6)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8)第三章市场概况 (10)3.1我省近年邮政业务量完成情况 (10)3.2 2010年邮政普遍服务达到的指标 (11)3.3普遍服务能力指标 (11)第四章建设地点与建设条件 (12)4.1建设地点 (12)4.2建设条件 (17)4.3项目所在地市概况 (20)第五章项目建设的总体方案 (30)5.2建设规模 (30)5.3建设标准 (30)5.4局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的要求 (36)5.5土建设计方案 (37)5.6平面布置方案图 (43)5.7公用工程 (46)5.8工艺设备配置 (47)5.9主要营业服务指标 (51)5.10单项方案投资估算简表 (53)第六章节能、节水 (56)6.1必要性 (56)6.2节能措施 (56)6.3节水措施 (56)第七章环境保护 (57)7.1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 (57)7.2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57)7.3运营期对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58)7.4环境影响评价 (58)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 (59)8.1劳动安全 (59)8.2卫生措施 (59)8.3消防 (60)第九章项目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61)9.2劳动定员 (61)9.3人员培训 (61)第十章项目管理及实施进度计划 (63)10.1基本要求 (63)10.2项目管理 (63)10.3项目建设期 (65)10.4建设阶段划分 (65)第十一章项目招投标方案 (67)11.1招标投原则 (67)11.2项目招标范围及招标组织形式 (67)11.3招投标程序 (67)第十二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70)12.1编制依据 (70)12.2总投资估算 (70)12.3总投资 (71)12.4资金筹措 (72)第十三章社会效益分析 (74)13.1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是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重要体现 74 13.2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可以提高邮政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 74 13.3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可以更好地发挥邮政部门在服务三农领域的优势 (74)13.4建设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可以促进就业 (75)第一章总论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1.1项目名称河南省空白乡镇邮政支局所补建项目1.1.2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1.3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河南省邮政管理局1.1.4运营管理单位运营管理单位:河南省邮政公司1.1.5项目拟建地点全省17个省辖市的138个未建邮政支局所乡镇1.1.6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工程咨询公司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120200700281.2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1.2.1研究工作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3)《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国办发[2009]42号);(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5)《河南省邮政条例》;(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河南省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51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邮政普遍服务(YZ/T 0129-2009 );(8)河南省邮政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哈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哈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哈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09.04.13•【字号】哈行署发[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哈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行署发〔2009〕4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地直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强和改进哈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关于加强和改进哈密地区城乡规划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大力提升地区城乡规划水平,进一步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作用,加快城乡规划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地区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规划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地区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建设和管理城乡的基本依据,城乡规划作为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对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乡面貌发生很大变化。

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地区城乡规划编制不到位,规划编制质量亟待提高;二是执行规划随意性大,监管不到位,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不够;三是规划意识不强,缺乏一盘棋思想;四是规划管理机构不完善,执法不力,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为此,地区各职能部门、各县(市)以及兵团农十三师、吐哈油田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办事处等中央、自治区驻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地区城乡规划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加强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和对土地及空间资源利用的调控作用,加快推进地区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11.29•【字号】哈行署发[2012]105号•【施行日期】2012.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哈行署发〔2012〕10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哈密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二○一二年第五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29日哈密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地区各族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为提高各族群众体质及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为促进“文化哈密、开放哈密、活力哈密,强而精、富而美的和谐哈密”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地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二)具体目标任务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

地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2.城乡各族群众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要求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增加到88%以上。

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情况说明及建议

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情况说明及建议

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情况说明及建议
商洛市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自2010年启动以来,我委统一组织,会同政府和邮政部门,积极协调和落实建设条件,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是:1个建成,7个在建(5个主体在建、2个开挖基础),11个未开工。

存在问题:相当一部分邮政所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过慢、甚至目前仍未开工。

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刚刚完成了全市范围内的撤乡并镇工作,由于行政主体变更而导致“空白”乡镇的重新认定,客观上导致邮政所建设启动时间晚;二是土地难以落实的问题普遍存在;三是移民搬迁和城镇建设导致部分邮政所选址工作进展缓慢;四是基层政府和邮政部门的工作协调沟通存在一定问题,延缓了项目的建设进度。

针对目前所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快落实土地等各项建设条件;二是加强政府和邮政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督促邮政部门积极落实工程设计、机具人员配备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职责。

四是将空白乡镇邮政所建设和经营纳入农村邮政物流发展体系,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行办发(2015)82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行办发(2015)82号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哈密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行办发(2015)8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哈密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15年第五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30日哈密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自治区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结合哈密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物权法》、《暂行条例》、《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50号)有关要求,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二、主要任务(一)完成地区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由地委编办牵头,会同地区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要求,将地区各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交由地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承担,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划转相应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出台地区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加快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扶持政策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加快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扶持政策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加快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哈行办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加快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扶持政策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3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驻地各有关单位:《哈密地区加快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扶持政策》已经2012年第二次行署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哈密地区加快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扶持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推进地区扶贫开发工作,促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一、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方面1.对新建住房达到建房标准的贫困户,在建房补助资金3万元基础上再增加2万元达到5万元。

增加的2万元补助资金中,地区5000元、县(市)1.5万元(含财政各项专项资金)。

2.对贫困户房屋进行改扩建达到标准的,享受建房补助资金2.5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7500元、自治区补助8000元、援疆补助5000元、地(县)市补助5000元(地区对哈密市、巴里坤县、伊吾县补助比例分别为40%、60%、50%)。

3.对于丧失劳动发展能力的重点村贫困低保户,按政府建房补助标准享受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建房费用由县(市)承担,实现居者有其屋。

4.对于新建住房享受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的重点村贫困户,可免交消防监察费和审图费,缓交劳保统筹费。

5.对列入农村低保对象范围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贷款的,自治区财政给予5年贴息。

二、产业扶贫方面实施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的优惠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补贴,具体如下:1.对于从事养殖土鸡的山区重点村贫困户,凡购买1个月以上成形雏鸡的,每只土鸡补助资金4元(地区补助2元、县市补助2元)。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哈行办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2012〕3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地区交通运输局制定的《哈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哈密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总体安排部署,哈密地区决定从2011年9月至2014年9月在全地区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

为确保管理养护年活动取得实效,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取得实效,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哈密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08〕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2009〕113号)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为推进哈密地区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管养年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

“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实现地区农村金融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实现地区农村金融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实现地区农村金融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8.09•【字号】哈行办发[2010]60号•【施行日期】2010.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加快实现地区农村金融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通知(哈行办发〔2010〕60号)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现就加快实现地区农村金融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加快实现地区农村金融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

这充分表明了国家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决心和信心;这对于广大农民来讲,无疑是一件喜事。

农村金融在整个金融体制里是最薄弱的环节,当前主要表现为覆盖率低、供给不充分、竞争不足、机构自身质量不适应发展需要、信用环境比较差。

因此,推进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解决金融空白乡镇的服务问题刻不容缓。

据统计,全国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存在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

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和一些较偏远乡镇,当地群众享受不到满意的基础性金融服务。

这一问题长久以来一直阻碍农村金融改革的步伐,困扰着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前几年,由于农村信用社机构大量撤并、行政撤销等历史原因,截至2010年7月末,哈密地区共有金融空白乡镇22个,剔除无金融服务需求、已城乡一体化的乡镇,需解决基础金融服务的空白乡镇共有15个,占乡镇总数的41%,其中哈密市6个(乌拉台乡、天山乡、七角井镇、德外里都如克乡、西山乡、柳树沟乡)、巴里坤县5个(萨尔乔克乡、海子沿乡、下涝坝乡、大红柳峡乡、八墙子乡)、伊吾县4个(苇子峡乡、下马崖乡、盐池乡和前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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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公布日期】2012.05.08
•【字号】哈行办发[2012]45号
•【施行日期】2012.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哈密地区行办文书科关于印发哈密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
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2〕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
地区发改委制定的《哈密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哈密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2〕1号),确保2012年完成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任务,进一步提升地区农村邮政服务水平,促进地区邮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每个乡镇补建一个邮政局所的工作原则,自治区于2012年4月开始统一
启动实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涉及地区20个乡镇,建设条件满足后即开始施工,先易后难,6月底前峻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哈密市11个乡镇:花园乡、天山乡、回城乡、白石头乡、乌拉台乡、柳树沟乡、德外里乡、西山乡、双井子乡、七角井镇、星星峡镇。

巴里坤县5个乡镇:下涝坝乡、花园乡、海子沿乡、大红柳峡乡、八墙子乡。

伊吾县4个乡镇:下马崖乡、苇子峡乡、前山乡、吐葫芦乡。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地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红光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金迪行署副秘书长
张文刚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员:玉苏甫·瓦依提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崔延军地区邮政管理局局长
韩雪峰哈密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李建勇巴里坤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许斌伊吾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梁成元地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红刚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万里地区发改委经贸外资及交通运输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张文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万里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各部门工作责任如下:
(1)地区发改委:牵头统筹协调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的顺利推进,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和指导。

(2)地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预算执行。

(3)地区国土资源局: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的报征和实施补偿,提供用地。

(4)地区住建局:做好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5)地区邮政局:作为项目业主,配合做好建设的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的指导。

协调建立后期运营保障机制,并就有关设备投入和后续运营管理做好准备,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投入相关设备运营,并发挥效益。

(6)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补建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确定项目选址,制定建设方案,办理相关手续,选定建设单位,确保补建任务如期完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三、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和投资安排
(一)邮政局所应纳入农村公共设施统筹规划建设,空白邮政局所的选址,应设在乡镇人民政府或集市、居民聚焦区域附近等中心地段,以方便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每个补建邮政局所用地规模根据《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参考标准》需求进行建设(确保建设规模),主体建设规模不低于150平方米,确实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建设面积。

如建设条件不具备的,可结合乡镇规划和实际情况,可灵活掌握建设模式(新建、联建、购置、置换)用于开办邮政局所。

(三)按照政府投入、行业监督、企业参与的基本原则,在投资安排上,中央给予一次性定额投资补助。

每个新建邮政局所分别安排中央定额投资补助1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万元的标准定额投资,用于土建和装修。

征地拆迁费用、市
政管网配套费用及建筑装修不足部分的资金缺口由各地承担,邮政公司负责投入运营相关的机具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加快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措施,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并圆满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

(二)严格管理,确保规范实施。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同时,健全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国家和省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用于偿还以往债务、拖欠款,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

(三)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

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查缺补漏、及时整改,保质保量完成补建任务。

(四)科学运营,及时发挥效益。

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工程经自治区验收合格后,各县(市)要及时移交邮政局,并办理资产移交相关手续,保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建成后平稳运营,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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