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食品加工厂(以下简称“食品加工厂”)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
食品加工厂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家族式管理,家族成员担任企业主要管理层。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食品加工厂面临诸多困境,企业经济效益下滑。
为扭转不利局面,食品加工厂决定引入外部投资者,进行股份制改革。
2018年,某市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知名企业”)与食品加工厂达成合作协议,成为食品加工厂的主要投资者。
双方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食品加工厂原有股东将剩余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并承诺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保障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
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包括股权转让协议、投资协议、经营管理协议等。
合同约定,食品加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股份制改革,并确保知名企业对食品加工厂的控制权。
此外,双方还约定,食品加工厂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二、案例分析(一)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食品加工厂将70%的股份转让给知名企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协议签订后,食品加工厂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原股东,原股东将股权转让给知名企业。
2.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本案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履行了股权转让手续,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投资协议的效力问题1. 事实分析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食品加工厂与知名企业签订了投资协议。
协议约定,知名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占食品加工厂30%的股份,成为食品加工厂控股股东。
此外,协议还约定了投资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济法法律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方式?()A. 口头形式B. 书面形式C. 签字盖章D. 电子合同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垄断行为?()A.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B.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C. 行政垄断D. 价格欺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列哪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 商业贿赂B. 恶意贬低C. 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D. 产品质量合格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消费者的权利?()A. 知情权B. 安全权C. 依法求偿权D. 监督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列哪项不属于证券发行的条件?()A. 发行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B. 证券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C. 证券发行价格合理D. 证券发行规模适中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了20万元定金。
乙公司收到定金后,因经营不善,无法履行合同。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但乙公司拒绝退还。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2)乙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甲公司定金?(3)如果乙公司拒绝退还定金,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2. 案例背景:甲公司因涉嫌垄断被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执法机构提供了虚假材料,企图逃避法律责任。
执法机构发现后,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2)执法机构对甲公司的处罚是否合法?(3)甲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3. 案例背景:消费者张某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款奶粉,回家后发现奶粉中含有违禁成分。
张某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超市拒绝赔偿。
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张某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2)超市是否应当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3)张某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4. 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拟发行新股,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经济法律及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总价为2亿元人民币,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约定,乙公司需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案例分析:(一)合同法律关系分析1.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形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甲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乙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甲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享有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权,包括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 乙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负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1. 工程进度问题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两年内完成工程建设。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乙公司由于施工人员不足、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加快工程进度,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此时,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公司加快工程进度。
2. 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甲公司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如墙体裂缝、漏水等问题。
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3. 工程款支付问题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然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公司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此时,甲公司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工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否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1)乙公司严重违约,如未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因某种原因失去效力,如:(1)合同履行完毕。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该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2019年,XX公司与某建筑材料供应商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每月向XX公司供应一批建筑材料,总金额为1000万元。
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2020年,由于市场行情波动,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甲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决定不再履行合同。
XX公司发现后,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但甲公司以市场行情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提出解除合同。
XX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XX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XX公司供应建筑材料,且未支付违约金,已构成违约。
2. XX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1)关于继续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继续履行。
”在本案中,XX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理由如下:首先,XX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
其次,XX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XX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2)关于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汇总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某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商品并支付相应货款。
然而,在交付商品后,B公司却以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经过调解未果,A公司决定向法院起诉B公司追讨货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如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同纠纷,以及如何解决该纠纷?二、侵权责任案例分析甲在其经营的餐厅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未经他人同意,录制了顾客在餐厅内的一举一动。
一名顾客发现后感到隐私权受到侵犯,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并删除相关录像资料。
甲公司拒绝执行该要求,该顾客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诉讼?三、公司法律责任案例分析某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虚假夸大产品功效,导致消费者误解并购买产品后出现不良后果。
消费者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在法律层面上,消费者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公司又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经济法违法案例分析X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获得环保部门的许可,直接排放工业废水至江河,造成当地水质严重污染。
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并责令整改,但公司未立即履行整改义务,导致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
在此情况下,环保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法定措施应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五、合同履行责任案例分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两个月内完工并交付给乙公司。
然而,由于材料供应商延误,导致甲公司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
乙公司要求违约金并取消合同,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双方应如何协商解决此纠纷,避免进一步法律纠纷的发生?以上便是《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的汇总,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理论知识,并且在实践中更加熟练地运用相关法律条款和规定,有效预防和解决各类经济纠纷。
愿每一位从事经济法领域的从业者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升自我,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经济法律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其生产规模也逐年增加。
然而,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乙村位于甲公司附近,村民的生活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村民的身体健康也受到威胁。
乙村村民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解决污染问题,但甲公司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乙村村民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2. 如果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公司是否构成环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已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甲公司构成环境侵权。
(二)甲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的污染行为给乙村村民的身体健康、生活环境等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修复责任。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包括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恢复受污染的环境。
3.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甲公司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应依法承担罚款责任。
4. 恢复原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恢复原状。
在本案中,甲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恢复受污染的环境原状。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一家知名家电生产企业A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的冰箱爆炸,造成B女士财产损失。
B女士向A公司提出索赔,但A公司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B女士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冰箱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冰箱爆炸,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B女士因A公司生产的冰箱爆炸而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医疗费用;(3)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4)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应当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B女士因冰箱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经济法律案例及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乙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配件销售的企业。
2010年,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了一批电子配件,双方签订了《电子配件采购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将货物交付给甲公司,总价款为100万元。
然而,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生产线停滞,损失严重。
2. 案例分析(1)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公司的权利救济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①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交付货物;②要求乙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如退货、降价等;③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损失、合同解除损失等。
3. 案例总结本案涉及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
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丙公司与丁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丙公司将一台设备租赁给丁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为每年30万元。
合同签订后,丁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首期租金,但此后一直未支付租金。
2013年,丙公司向丁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但丁公司仍未支付租金。
2014年,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2. 案例分析(1)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为租赁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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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整理人尼克析题《经济法学》案例分析2006年11月17日单荔枝十一、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争议的法律适用及合营期限甲方为我国一家旅游公司,乙方是美国一家饭店管理公司。
双方拟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的酒店,下面是一份待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条款:……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酒店,其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4名,乙方委派3名。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不拘任何一方。
第三十六条合营公司按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对本合同的修改,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后即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外国法律。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不做约定,由双方根据经营状况另行协议。
试分析:上述合同条款中的哪些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如何修改?答题要点:1.所列条款中,第三十六条无错,不需修改。
2.其余各条中有四处不妥,应改正:(1)中外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不是合营企业的法定形式。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才可以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
因此,第二条股份有限公司应改为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二十五条改为董事长由合营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应由他方担任。
《合营企业法》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
(3)第四十三条改为对合资经营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合营双方签署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4)第四十四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第四十五条合营企业属于服务性行业的,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期限暂行规定》第3条的规定,合营各方举办服务性行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
十二、假冒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长沙鼓风机厂是国家大型骨干企业,已有40年历史。
“七五”以来,国家和企业先后投入9200万元自行研制了几代产品。
80年代后,该厂又独家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所生产的“长风”牌鼓风机不仅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
近几年来不少地区实施名牌战略,加大了培植名牌的力度。
以名牌产品为纽带、名牌企业为龙头,“长风”也被当作龙头。
可悲的是,当了龙头的“长风”却受到了不正当竞争的大肆蚕食,假冒侵权行为极为猖獗。
假冒侵权所采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极为嚣张:有的企业明目张胆地把销售部设在“长风”厂大门的周围;有的公然在自己的产品上擅自使用“长风”的商标;有的冒用长沙鼓风机厂的厂名,公然以“长风”自居进行经营活动;有的私刻该厂合同公章,擅印该厂的订货合同书;有的盗用该厂的产品说明书;有的厂家为了“证明”自己的生产能力,竟然把长风厂的照片堂而皇之地印在自己产品的样本上。
如长沙市某鼓风机厂的产品样本中共有10幅照片,其中5幅就是“长风”厂生产车间的原照;有的雇人明目张胆地打着长沙鼓风机厂的牌子,在车站拦接长风厂的客户;有的甚至跑到长风厂招待所蒙骗客户;有的以长风厂名义或以极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认的企业名称,向各地用户发订货函;有的个体户干脆把回收的废旧鼓风机刷上新漆假冒“长风”出售,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卑劣手段使无数用户上当受骗,以至不少当地人都认为炒股票都不如炒“长风”鼓风机。
假冒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名牌产品的蚕食,给长风厂造成近亿元的损失。
使长风厂的市场占有率从40%下降到28%,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正在削弱。
试分析:1.假冒商标侵权行为为什么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2.如何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商标法》的竞合?答题要点:1.假冒商标,是指伪造或仿造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将伪造或仿造他人商标用于自己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其目的在于混淆真伪,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和误购,从中牟取非法利润。
这种假冒行为直接侵犯商标专有权人的合法权利,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假冒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它本身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2.《商标法》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从竞争的角度讲,这类行为同时侵害诚实竞争对手的财产权利。
因此,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同样是一种典型的,违背诚实信用商业道德,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常用手段,在提供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相互重合、相互渗透之处。
《商标法》是从专门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以商标的专用权不受侵犯为规范重点;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以规范竞争行为为重点,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进行禁止和做出制裁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竞争行为的基本法,它仅仅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做了普通规定和原则规定。
如果一项违法行为既构成假冒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违反了《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优先适用《商标法》。
十三、假冒注册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原告某A市光明食品厂生产的“金猴”牌果味奶糖以其奶味浓、果味纯正,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在市场上比较畅销。
该省某B市一食品厂见“金猴”果味奶糖销路好,就擅自印刷“金猴”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纸用在本厂生产的糖果上,与原告争夺市场。
消费者买到假冒商品后,抱怨“金猴”果味奶糖质量下降,使光明食品厂销路骤减,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光明食品厂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在市场上有假冒该厂的商品,经该厂调查,获知B市食品厂是生产假冒“金猴”果味奶糖的企业,工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试分析:1.为什么说B市食品厂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2.在处理本案时执法机关应如何适用法律?3.执法机关应对B厂如何处罚?答题要点:1.B市食品厂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A市光明食品厂相同的注册商标,属于一种典型的假冒商标行为。
商标是企业的宝贵财富,商标是企业的标志,商品信誉就是企业的生命,一个拥有名牌商标的企业,由于自身在质量、价格及服务方面的优势,在竞争中就可以争取非常有利的交易条件。
A市光明食品厂的“金猴”注册商标是企业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的一种工具,因为它是企业信誉的标记,所以诚实经营者必定发挥商标的积极作用,争取竞争优势;与此同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也会利用商标进行欺骗性的交易,获得非法利益。
B市食品厂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背诚实信用商业道德,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规范竞争行为的基本法,仅仅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作了普通规定和原则规定。
如果一项违法行为既构成假冒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违反了《商标法》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优先适用《商标法》。
3.根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B市某食品厂做出处理: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收缴未使用的有“金猴”标识的包装糖纸、赔偿商标专用权人的经济损失、罚款。
十四、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郎酒”为国优名酒,其瓶贴上的“郎”字是最显著的标记,又是这种国优名酒特有名称。
某些酒厂将自己生产的非名牌酒起名为“雪郎”、“液郎”、“玉郎”,酒瓶外观标贴与国家名酒“郎酒”的外观几乎一样。
试分析:1.所列该非名牌酒起名及外观标贴与名酒相似的行为属哪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所列非名牌酒厂起名与名酒不完全相同,为什么也构成不正当竞争?答题要点:1.仿冒知名商品标志的行为主要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是经营者用于创造商品形象、促销商品、开辟市场的一种竞争手段,是经营者的财富。
尤其是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本身就已成为知名商品享有声誉的表征。
擅自使用或者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标志,在市场上产生混淆,产生误认、误购,都构成了对知名商品财产权利的侵犯,属于破坏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构成要件有三个:第一,被仿冒的商品须为知名商品。
“郎酒”畅销国内外,享有较好信誉,为国优知名商品。
第二,该外观标志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郎酒”在白瓷瓶上有明显“郎”字标记的标识为该知名商品的象征,与一般白酒通用的包装、装潢相区别,人们见到“郎”字就会产生对知名商品的联想,这种有独特性的外观形象标志与名牌“郎”酒的优良形象联系在一起。
第三,对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做相同或相近似的使用,致使与知名商品发生混淆。
2.本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所使用的商品名称虽然与知名商品所使用名称不完全相同,但大体相似,对此有独特性的标志仅仅做无碍大体的改变,标记最引人注意、最突出、最醒目的部分“郎”字依然保留,造成了普通购买者在一般情况的注意下发生误认、误购的可能。
依然构成不正当竞争。
十五、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999年3月,某市一居民小区竣工,水、电、气等有待开通,竣工验收时,煤气公司的验收人员发现小区所用的煤气灶具和热水器不是煤气公司指定的有关企业的产品,就认为不符合要求不能通气。
承建小区的单位辩称:我们选用的煤气灶和热水器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通过认证的优质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比煤气公司指定的产品畅销。
煤气公司的领导要挟:必须换上煤气公司指定的产品,否则不能通气,以免出现安全问题。
试分析:1.煤气公司的行为属于哪类行为?2.为什么说煤气公司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答题要点:1.公用企业在国家授权下,垄断某一基础产业,占有独占地位,其特殊地位使公用企业有可能实施强制性交易行为,令消费者和使用者在胁迫下不得不接受公用企业所限定购买的经营者的商品。
煤气公司限定用户必须安装某种牌号的煤气灶和热水器,就构成了强制性交易行为。
2.煤气灶、热水器等燃气具并不是国家授权由煤气公司统一经营的,而是由多家企业生产、经营,它们可以提供大体相同质量、相同价格和性能的多种商品由用户自由选择。
在这些生产、经营煤气燃气具的经营者之间,本来是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但是公用企业限定购买其所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实际上是强制性地安排他人的交易活动。
用户选择的煤气灶,其实符合国家标准,煤气公司假借安全问题为理由是不成立的,限制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限制了燃气具生产、经营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