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提高消防安全的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国家制定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对这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是指在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应对火灾,减少损失并保护生命安全的能力。
为了达到标准要求,消防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指挥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此外,应提高消防队伍的素质,加强实战训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提高联动机制,形成一个高效协调的救援系统,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二、火灾防控能力火灾防控能力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火灾的预防和控制能力,从而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根据标准要求,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设计规范,安装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同时,要加强对建筑物的日常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
此外,要大力宣传火灾预防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使每个人都能主动参与到火灾防控中来。
三、消防培训能力消防培训能力是指通过开展消防培训,培养和提升全民的火灾防控能力。
为了达到标准要求,要加大对消防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消防教育体系,包括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
通过开展消防演练、消防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此外,要加强对专业消防队伍的培训,提高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消防宣传能力消防宣传能力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公众传达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为了达到标准要求,要加大对消防宣传的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消防知识的传播。
此外,要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地方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火灾危害的认识,培养正确的应对火灾的意识和技能。
总结起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消防部门和整个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加强消防培训能力和提升消防宣传能力,实现消防安全的全面提升。
简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简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内容是指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建设和提升,以确保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这四个能力建设内容分别是:预防能力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消防装备能力建设和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一、预防能力建设预防是防范火灾最有效的手段。
在预防能力建设中,首先需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通过对建筑物、生产设施、电气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环境。
其次,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另外,还应加强室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设,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确保火灾第一时间得到发现和处置。
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救援是在火灾发生后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行动。
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
预案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方案。
其次,要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急救援能力。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火灾事故,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消防装备能力建设消防装备是指用于火灾扑救和救援的各类设备和器材。
在消防装备能力建设中,首先要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善和有效性。
包括消防栓、灭火器、喷淋系统、消防水泵等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保养工作。
其次,要加强消防车辆和救援装备的更新和配置,提高其性能和适应性,以提高扑救和救援能力。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装备的正常运转和可靠性。
四、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火灾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手段。
在宣传教育能力建设中,首先要加强对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知识的宣传。
通过举办消防安全讲座、编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火灾安全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其次,要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场所的火灾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安全消防四个能力建设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为确保场所安全,员工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3. 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扑救初起火灾是防止火势蔓延的关键,因此,场所应具备相应的组织扑救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1. 建立消防组织,明确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 制定初起火灾扑救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火灾扑救流程。
3. 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在场所内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确保人员疏散逃生通道畅通无阻。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在火灾发生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具体要求如下:1. 制定人员疏散逃生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疏散逃生流程。
2. 在场所内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和安全出口标识,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找到逃生通道。
3. 定期对场所内的疏散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场所应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1. 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
2. 通过张贴消防宣传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栏等方式,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 “三会、三化”主要内容

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三会、三化”主要内容
一、“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岗位负责人员;
2.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3.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二)提高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1.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2.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经过消防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三)提高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1.师生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2.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火灾中通过喊话、广播等形式,引导人员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
3.应当优先疏散婴幼儿和老、弱、病、残、孕人员。
(四)提高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1.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标识醒目;
2.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3.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师生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二、“三会、三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三会”: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二)“三化”:管理标准化;标识明细化;宣传常态化。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单位消防安全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的建筑、设备等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消防安全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实践中,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安全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安全宣传教育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通过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自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宣传教育体系,包括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开展防火安全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等。
此外,单位还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通过电子屏幕、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普及和宣传,提高员工对火灾防范的认识和自救能力。
二、安全管理制度能力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规范企业各项消防管理活动,减少消防隐患,为预防火灾提供保障。
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建立内部消防监督机构等。
此外,还应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学习和实施,促进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安全设备建设能力建设灭火设备是防范火灾的重要手段,安全设备建设能力建设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单位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火灾风险分析,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和自救用具,包括防火门、消防器材、灭火器、疏散通道等。
同时,还要加强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应急时能够顺利行使作用。
四、应急预案能力建设应急预案是实现对火灾的快速反应和处置的重要保证,能力建设应重点考虑制定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
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宜的灭火救援预案,要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便于操作。
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是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基本方向和关键要素,必须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防火安全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尽可能地保证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全面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全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全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全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四个能力的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一、检查和自查火灾隐患能力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社会单位应当定期非政府积极开展防雷检查、防雷巡查,及时发现并消解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非政府积极开展防雷检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2)消防设施运转、记录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安全出口、撤离地下通道与否通畅,存有无堵塞、自动门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没有违章采用易燃易燃材料翻新情况;(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8)有没有违章用火情况;(9)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10)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应急事故处置设施与否较完整有效率,防雷、安全检查、防火、防静电措施全面落实情况;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消防安全是指实施各种消防安全措施,以防止及减少火灾及其危害,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过程。
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是确保安全的关键,其内容包括:
一、加强安全管理。
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安全有效。
二、强化消防设施。
要完善消防设施,增加消防设备,提高消防设施的安全性能;建立消防设施的维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性;做好消防设施的使用和操作管理,保证使用正确、安全有效。
三、加强消防器材设施管理。
要建立统一的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其安全性;建立健全消防器材设施使用和操作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器材设施使用正确、安全有效。
四、提升消防应急能力。
要提高消防队伍的素质,开展消防应急训练,确保消防队伍的敬业精神、专业素质及实战能力;组织社会消防力量,加强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内容,是防范火灾发生、消除火灾隐患、保护人财物安全的重要措施。
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消防部门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一)该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消防检查、巡查:1.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经理每天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检查;2.单位内部部门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消防检查;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当每天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消防检查;4.员工应每天进行火灾后检查。
(二)单位及其内部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2.用火、用电是否违规;3.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是否违反规定;4.疏散通道、紧急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水源是否完好;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管理;7.消防和应急疏散计划的编制和演练;8.员工消防知识;9.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预防措施落实;10.其他消防安全条件。
(三)单位组织的消防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是否违规;2.疏散通道、紧急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4.关键岗位员工岗位5.其他安全和消防条件。
(四)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是否违规;2.疏散通道、紧急出口是否畅通;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完整性;4.现场是否有火灾遗留;5.其他消防安全条件。
(五)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并进行下列内容的防火检查:1.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作业人员是否具备动火作业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为;2.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作业现场周围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体;3.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消防要求;4.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防止地点是否符合规定;5.动火期间货物短缺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六)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消防安全经理和负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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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一)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二)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填写检查、巡查记录并签名,严格落实交接制度。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四)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单位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内容:1、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社会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在夜间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巡查。
(六)员工上班前、下班后防火检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七)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发现人应当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按要求整改并做好记录。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火灾隐患整改负总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
(九)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接到火灾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部门,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防范措施。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物资和组织保障。
(十)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当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验收并做好记录。
(十二)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
(十三)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的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员工上班前、下班后的防火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形成完整的纸质档案资料。
(十四)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广东消防网“社会单位消防e网管理系统”。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一)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二)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要定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其他社会单位至少每年演练一次。
(四)单位消防控制室应当建立、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火灾接警处警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应急程序》。
(五)单位员工应当熟练掌握下列内容:1、报警电话和报警方法;2、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火灾报警按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3、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方法;4、初起火灾的处置程序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方法;5、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除应熟练掌握员工熟练掌握的内容外,还应熟悉本单位灭火力量和扑救初起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七)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 分钟内展开灭火工作,并采取如下措施:1、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2、利用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拨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3、利用安全出口或通道引导人员疏散。
(八)值班人员确认火灾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有线无线对讲系统、警铃、广播等方式,发出火灾信号,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立即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展开灭火和疏散救援。
(九)发出火灾信号后,单位应当于2分钟内全面投入灭火救援工作,并及时采取如下措施:1、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能正确、熟练操作本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一)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
(二)单位应制定疏散逃生预案,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提高疏散逃生能力。
人员疏散逃生时间要达到:5层以下楼房2分钟内;10层以下楼房5分钟内,30层以下楼房10分钟内,30层以上楼房15分钟内。
(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四)单位发生火灾后,其员工应能迅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立即按照疏散逃生的基本要领和方法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逃生。
(五)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在火灾发生时应当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火场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积极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向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避难层(间)、楼顶等安全地点疏散逃生,并防止拥堵踩踏。
(六)发生火灾时,组织、通知人员疏散应按以下顺序进行: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层;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以上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4、婴幼儿和老、弱、病、残人员应当优先疏散。
(七)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以下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1、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单位总平面图;2、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指示图;3、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使用方法标牌;4、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志;5、疏散走道每20 m和走道转弯处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6、消防车通道每50 m设置一处提示性标牌;7、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性标牌;8、影剧院、网吧、卡拉OK歌舞场所等场所应在每台营业电脑、显示设施上设置提示性疏散图示。
(八)人员密集场所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一)单位应当制定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年度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或实施方案。
(二)单位应当确定消防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人员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具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单位应当购置或制作书籍、传单、手册、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资料,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采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等形式,以及利用广东消防网“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系统”、当地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特殊岗位员工应经有关消防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实行持证上岗。
(五)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在岗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可登录广东消防网“消防知识技能e网培训”系统,参与消防安全网络教育培训。
(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员工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掌握以下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5、本单位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7、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需要的其他内容。
(八)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1.消防设施标志。
如:在消防设施、器材附近适当位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名称和使用操作方法;2.提示性标志。
如:在显著位置设置单位总平面图,楼层、房间设置疏散指示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3.警示性标志。
如:在危险场所或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性标志。
(九)人员密集场所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