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32-432421-2014 水嘴节水认证规则

CQC32-432421-2014 水嘴节水认证规则
CQC32-432421-2014 水嘴节水认证规则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

CQC32-432421-2014

水嘴节水认证规则

Water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Faucets

2014年12月10日发布2014年12月10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于2013年4月10日进行第一次修订,代替CQC32-432421-2009,主要变化为:

1、认证依据由CQC3224-2009、CQC3225-2009、CQC3226-2009、CQC3227-2009改为GB 25501-2010、

CJ/T 194-2004、QB1334-2004;

2、对于非接触式水嘴的单元划分原则增加了“相同工作原理、相同明示流量”的要求;

3、增加了一致性检查及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的描述;

4、修改了非接触式水嘴的监督检验项目;

5、修订了产品描述部分内容。

6、对复审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

7、对认证标志的加施重新进行了规定。

本规则于2014年12月10日进行第二次修订,代替CQC32-432421-2013,主要变化为:

1、依据标准由GB 18145-2003改为GB 18145-2014;

2、依据标准由CJ/T 194-2004改为CJ/T 194-2014;

3、依据标准由QB1334-2004改为QB1334-2013;

4、关键零部件增加了起泡器及限流器;

本规则于2016年7月20日进行第三次修订,主要变化为:

1、对复审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邵争辉、尹坚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冷、热供水管路末端,供水压力(静压)不大于1.0MPa,介质温度为4℃~90℃条件下使用的水嘴(水龙头)的节水认证。适用的产品包括陶瓷片密封水嘴、非接触式(感应)水嘴、延时自闭水嘴及其它通用水嘴。

本规则不适用于铸铁式螺旋升降水嘴、与水接触面为锌合金的水嘴、恒温水嘴。

2 认证模式

水嘴节水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检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f. 证书到期复审

必要时,产品检验与初始工厂检查可以同时进行。

3 认证申请

3.1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以制造商明示的产品型号申请认证。相同控制方式、相同密封件材料、相同启闭结构、相同用途、相同的阀芯或电磁阀、相同明示流量、相同工作原理(适用于非接触式水嘴)、相同公称通径的水嘴为一个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但生产厂(场所)不同时,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申请资料(CQC提供表格文件)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产品描述

d.品牌使用声明

3.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首次申请及复审换证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复印件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商标注册证明(如有)

e.企业产品型号/规格命名编制说明(必要时)

f.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必要时)

4 产品检验

4.1样品

4.1.1抽样原则

CQC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并由申请方负责在封样后15天内按CQC要求将样品送至指定的地点。

相同控制方式、相同密封件材料、相同启闭结构、相同用途、相同公称通径的不同认证单元,转换开关寿命、旋转式出水口寿命检验可以只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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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阀芯或电磁阀的不同认证单元开关寿命可以只做一次试验。

4.1.2样品数量

机械式水嘴每个认证单元抽取2只样品,非接触水嘴每个认证单元抽取3只样品,抽样基数不应小于30只(在生产线和市场抽样除外)。

4.1.3样品处置

试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试验记录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4.2产品检验

4.2.1 陶瓷片密封水嘴

4.2.1.1检验依据

GB 25501-2010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GB 18145-2014 陶瓷片密封水嘴

4.2.1.2检验项目及要求

陶瓷片密封水嘴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见表1。

表1 陶瓷片密封水嘴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

4.2.2非接触式水嘴

4.2.2.1检验依据

GB 25501-2010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CJ/T 194-2014 非接触式给水器具

4.2.2.2检验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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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水嘴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见表2。

表2 非接触式水嘴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

4.2.3延时自闭水嘴 4.2.3.1检验依据

QB/T 1334-2013 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4.2.2.2检验项目及要求

延时自闭水嘴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见表3。

表3 延时自闭水嘴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

4.2.4通用水嘴 4.2.4.1检验依据

GB 25501-2010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QB 1334-2013 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4.2.4.2检验项目及要求

通用水嘴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见表4。

表4 通用水嘴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

一般为45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算起。

4.2.6判定

样品检验结果符合条款4.2.1~4.2.4相关的要求,则判定该认证单元的产品符合节水产品认证要求。否则,判定该认证单元的产品不符合节水产品认证要求。

4.2.7 检验报告

由CQC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试验,并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检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给认证机构、申请人各寄送一份检验报告。

4.3关键零部件管理要求

4.3.1水嘴的关键零部件见水嘴产品描述(CQC32-432421.01~.03-2014)。

4.3.2初次认证产品如选配多个关键零部件时,CQC原则上只指定一种匹配进行样品检验,其它关键零部件进行备案管理,必要时进行样品检验。

4.3.3为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节水产品要求,凡产品描述所述内容发生变化时,申请方应向CQC申请备案,凡CQC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的,申请方应按CQC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由CQC进行检验或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

4.3.4使用获得CQC认证的关键零部件,寿命项目免于检验。

5 初始工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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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检查内容与原则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产品关键性能为核心、以开发/设计—采购—生产和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为两条基本检查路线、突出关键/特殊生产过程和关键检验环节、对影响产品关键性能的关键部件和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对申请产品一致性、工厂的试验室条件以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现场确认。

5.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CQC/F 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表5《水嘴节水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陶瓷片密封水嘴、非接触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通用水嘴每类至少抽取一个型号按照表5的要求进行现场指定试验。

表5 水嘴节水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每个单元至少抽取1个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描述)上所标明的信息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描述)一致;

3)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部件应与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描述)一致。

5.1.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5.2初始工厂检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在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次工厂检查。根据需要,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也可以同时进行。工厂检查原则上应在产品检验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应重新进行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时,工厂应生产申请认证范围内的产品。

初始工厂检查人日数一般为4人日。

5.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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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负责报告检查结论。工厂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工厂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的,按工厂检查不通过处理。

6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对产品检验、工厂检查结果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按认证单元向申请人颁发节水产品认证证书。6.2 认证时限

受理认证申请后,产品检验时限见 4.2.5,工厂检查时限按实际发生时间计算(包括安排及执行工厂检查时间、整改时间),完成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在30天内颁发认证证书。

6.3认证终止

当产品检验不合格、工厂检查不通过或整改不通过,CQC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

7 获证后的监督

7.1监督检查时间

7.1.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每12个月应进行一次监督检查,认证机构可根据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按年度调整监督检查的时机。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监督检查人日数一般为2人日。

7.2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包括产品一致性)的监督检查及获证产品的抽样检验。

7.2.1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及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

CQC根据CQC/F 002-2009《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表5《水嘴节水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检查及现场指定试验。CQC/F 002-2009条款4、5、6、9及1中2)、3)和认证证书与标志的使用是每次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相同。

陶瓷片密封水嘴、非接触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通用水嘴分别至少抽取一个型号进行检查。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CQC报告。监督检查存在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CQC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2.2产品的监督检验

监督时,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市场)随机抽取,原则上每类产品(陶瓷片密封水嘴、非接触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通用水嘴)每个生产厂(场地)按下列方案进行抽样:证书量≤10张,抽取1张证书中的1个型号;

证书量>10张,抽取3张证书中的3个型号;

每个型号抽取1只样品,抽样基数≥30套(在生产线和市场抽样除外)。样品的检验由CQC指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检验任务。检验依据、项目、方法及判定同条款4(不做寿命项目检测及多台整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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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干扰性能检测)。证书持有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如现场抽不到样品,则安排20日内重新抽样,如仍然抽不到样品,则暂停相关证书。

如果监督检验不合格,则判定该证书所覆盖型号不符合认证要求,该证书立即暂停;同时对其他认证单元按上述方案重新抽样,如果样品检验结果仍不符合认证要求,则判定该工厂此类产品所有证书所覆盖型号不符合认证要求,证书暂停并对外公告。

7.3结果评价

CQC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抽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查不通过或监督检验不合格时,则判定年度监督不合格,按照8.2对证书进行相应处理。

8 认证证书

8.1认证证书的保持

8.1.1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

8.1.2认证产品的变更

8.1.2.1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或产品中涉及产品的设计、结构参数、外形、关键零部件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CQC提出变更申请。

8.1.2.2变更评价和批准

CQC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检验和/或工厂检查。经资料确认或检验和/或工厂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变更。对符合要求的,批准换发新的认证证书,新证书的编号、批准有效日期保持不变,并注明换证日期。

8.2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CQC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认证要求时,CQC按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暂停、撤消处理,并进行公告。证书持有者也可向CQC提出注销证书。证书暂停期间,证书持有者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CQC提出恢复申请,否则CQC将撤消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9 认证范围的扩大与缩小

9.1认证范围的扩大

9.1.1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获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时,应提交申请(新申请或变更申请)。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全项产品检验的主检产品为扩展的基础型号。

CQC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必要时,针对扩展产品的差异进行补充检验。评价合格后,颁发新证书或换发证书。

9.1.2新单元的扩大认证

与获证产品产自同一生产场地、同一工艺的新单元产品申请认证时,应按正常程序提交认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CQC受理后,对申请产品进行抽样,申请方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现场的工厂检查,待年度监督时,对新单元产品一致性进行重点核查。

9.1.3新生产场地的扩大认证

当获证产品增加一个新的生产场地时(含工厂搬迁),应按正常程序提交认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CQC

受理后,对新生产场地按条款5的要求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新生产场地生产的已获证(或与已获证产品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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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元)产品应按7.2.2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如关键部件与原获证产品不一致时,应按CQC有关规定及条款4.3的规定进行备案。

9.2认证范围的缩小

认证证书持有者或CQC根据获证产品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督检查结果提出缩小认证范围的要求。

9.2.1认证单元的缩小

CQC撤消/注销并收回该认证单元认证证书,或更改(减少)同一张证书所覆盖的产品型号。

9.2.2生产场地的缩小

CQC撤消/注销并收回所有该生产场地生产的各认证单元认证证书。

10 证书到期复审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届满前6个月内提出认证委托。

证书有效期内最后一次年度监督结果合格的,CQC在接到认证委托后直接换发新证书。

证书到期后的3个月内应完成复审换证工作,否则按新申请处理。

11 认证标志的使用

11.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认证标志。

11.2认证标志的加施

证书持有者应加施标志,按《CQC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认证标志。应优先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加施认证标志;如本体不能加施,可在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施;如果本体及最小外包装均不能加施,可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随附文件中。不允许使用变形标志。

12 收费

认证费用按CQC有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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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编号:

产品型号:

一、关键零部件

二、产品参数

三、提交材料

1、产品外观照片1套(贴在本页背面)

2、内部结构图(贴在本页背面)

四、申请人声明

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与该产品描述内容保持一致。产品获证后,如果关键零部件需进行变更(增加、替代),本组织将向CQC提出变更申请,未经CQC的认可,不会擅自变更使用,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节水产品认证要求。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只配用上述关键零部件。

申请人:

公章:

日期:

第1页共1页

申请编号:

产品型号:

一、关键零部件

二、产品参数

三、提交材料

1、产品外观照片1套

2、工作原理图1份,相同原理只可提供一套

3、控制线路图1份,相同原理只可提供一套

四、申请人声明

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与该产品描述内容保持一致。产品获证后,如果关键零部件需进行变更(增加、替代),本组织将向CQC提出变更申请,未经CQC的认可,不会擅自变更使用,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节水产品认证要求。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只配用上述关键零部件。

申请人:

公章:

日期:

第1页共1页

其他水嘴产品描述

第1页 共1页

(按产品型号填写)

申请编号:

产品型号: 一、关键零部件

二、产品参数

三、提交材料

1、 产品外观照片1套 (贴在本页背面)

2、 内部结构图(贴在本页背面)

四、申请人声明

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与该产品描述内容保持一致。产品获证后,如果关键零部件需进行变更(增加、替代),本组织将向CQC 提出变更申请,未经CQC 的认可,不会擅自变更使用,以确保该规格型号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始终符合节水产品认证要求。本组织保证该规格产品只配用上述关键零部件。

申请人: 公章: 日期:

环保节水型水龙头:走俏高端市场

发布:法恩莎卫浴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5714462273.html, 环保节水型水龙头:走俏高端市场 新型节水水龙头 一是结构新颖。新型水龙头多为不锈钢或铜制陶瓷芯片,水龙头的开关和水温的控制都由这两片陶瓷芯片前后左右移动来调节。有的水龙头配有出水口不锈钢网罩,放出的水呈柔性泡沫状,让人感到轻柔舒适,而且不会水花四溅。 二是功能多样。新型水龙头如感应系列,这些产品多见于酒店及商场的洗手间。厨房用的水龙头一般都为长嘴可旋转式,安装在两个清洗盆中间,这样的水龙头可以灵活调用,同时也减少了占用的空间,有一种新式台盆用水龙头,水嘴带一软管,类似于沐浴用的花洒。 环保节水型水龙头:走俏高端市场 三是造型优异。新型水龙头大多有流畅的造型和不同的颜色,这使水龙头多了一种装饰功能,有的水龙头表面镀钛金、镀铬、烤漆、烤瓷等;造型除常见的流线型、鸭舌形外还有球形、细长的圆锥形、倒三角形,林林总总的这些外形使水龙头市场百花齐放,各具特色,有时看起来更像一件艺术品。 现在的新式水龙头多为不锈钢或铜制陶瓷芯式。这种水龙头内部有两片经常紧贴的陶瓷片,水龙头的开关及水温的调控都由这两片陶瓷片移动调控。其中的一片可以向不同方向滑动,而另一片的位置是固定的。固定的这片有三个孔,一个让热水入,一个让冷水入,第三个是出水孔,另一片则只有一个孔。这样两片陶瓷片便能以不同的接触面积引导不同量的冷热水到出水孔混合,以控制水温。由于陶瓷片的高耐磨性,使这种水龙头的使用寿命远高于铸铁式水龙头,国际标准是30万次开闭。 新式水龙头不仅结构新,而且造型和外观让人眼前一亮,突出装饰性是它的又一新鲜之处。这些水龙头表面有镀钛金、镀铬、烤漆、烤瓷等种类,以不锈钢镀铬最为常见。彩色水龙头也受到人们的喜爱,颜色有红、黄、黑、蓝等,可在浴室和厨房中与其他用具进行色彩搭配,起到点缀的作用。在造型上,水龙头的手柄和出水管各色各样,大都为流线型,越高档的产品其造型越独到。除常见的球形和弯把手柄外,还有由多色水晶制成的类似门把手的细长的圆锥形手柄、倒三角形手柄等,安在面盆或浴缸上如一件件艺术品。 新式水龙头的价格也较高,由几十到二三百元都有。高档的为四五百元。进口的可达1000元左右。国产与进口的区别:一是外观。进口的外观更光滑、平整、流畅,造型更为现代时尚;二是零配件装配的精密度。进口的多为青铜铸造,国产的多用黄铜。选购时,关键是手感,扳动开关要感觉轻柔、不费力,如手感发涩费力或过于轻飘,就说明装配结构不好。购买时不要一味只认低价,质次价低的水龙头易生锈、寿命短,应尽量到专卖店购买。 不同价格的水龙头在电镀的质量上也有差异。一般来说,水龙头的主体原材料分为杂铜和纯铜,更高级的是铜镍混合材料。纯铜由于不容易腐蚀氧化,经过多次抛光后,有利于电镀,电镀质量相对杂铜来说更好。另外,电镀厚度也是很讲究的,一般来说,一些规模较小、设备较差、技术实力不强的小厂家生产的水龙头,电镀厚度只有3~4微米,而这个厚度容易

CQC3036042009管材节水认证规则

中国节水产品认证规则 CQC32-036041-2009 管材节水认证规则 Water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Pipes 2009年10月28日发布2009年10月30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于2009年10月28日进行第一次修订,主要变化为: 1、适用范围增加了低压输水灌溉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埋地给水用聚丙烯(PP)管材、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给水用丙烯酸共聚聚氯乙稀管材、给水衬塑复合钢管、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 本规则于2013年4月10日进行第二次修订,主要变化为: 1、检验依据标准由CJ/T218-2005改为CJ/T218-2010; 2、增加了一致性检查要求的描述; 3、对复审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 4、对认证标志的加施重新进行了规定。 本规则于2015年10月9日进行第三次修订,主要变化为: 1、适用范围增加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依据标准GB/T 21238-2007); 2、检验依据由CJ/T 136-2007改为GB/T 28897-2012,CJ/T175-2002改为GB/T28799.2-2012 3、对复审要求重新进行了规定。 本规则于2016年7月20日进行第四次修订,主要变化为: 1、对抽样原则进行了修订。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邵争辉何益壮詹顺升

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SC/G1503-2004 版本号:A 修改号:2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公开文件 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2008年2月25日发布 2008年2月25日实施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及空调离心通风机。不适用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2术语和定义 本实施规则采用下列定义。 节能评价值: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节能通风机的效率应达到的最低保证值。 3认证模式 产品检验 + 初始工厂审查 + 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产品要求 4.1.1 产品质量应符合: GB/T 13274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技术条件 GB/T 13275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4.1.2 产品的能效水平应达到GB 19761-200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中节能评价指标的要求。 4.2 认证申请 4.2.1 认证单元划分 按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和空调离心通风机(采用外转子电动机)划分系列。 其中,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根据其压力系数、比转速(其中,压力系数≤0.6的离心通风机叶片型式分为翼型和板型两类)划分认证单元。压力系数、比转速符合表1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1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

轴流通风机根据毂比划分认证单元。毂比符合表2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2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 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电机效率相同的通风机划分为一个认证单元。 同一制造商、同一系列产品,生产场地不同时,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但对不同生产厂(场所)生产的相同型号产品只做一次产品检验。 4.2.2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填写《通风机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1),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申请空调离心通风机需提交生产许可证。 4.2.3 受控部件/材料 通风机的受控部件/材料为叶轮、电机(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 4.2.4 受理 认证中心收到申请方认证申请资料,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向申请方下发受理认证申请通知书,并签认证合同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通知申请方补充或修改。 4.3 产品检验 4.3.1 产品抽样 4.3.1.1 抽样要求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 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第二章认证实施 第七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附件2 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2014-01-02发布 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0.引言??????????????????????????????????????????????????????16 1.范围???????????????????????????????????????????????????????16 2.术语和定义?????????????????????????????????????????????????16 2.1工厂检查?????????????????????????????????????????????????16 2.2指定试验??????????????????????????????????????????????????17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 4.工厂检查要求???????????????????????????????????????????????17 4.1工厂专业类别?????????????????????????????????????????????17 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18 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 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 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 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 https://www.360docs.net/doc/5714462273.html,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 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 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 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 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 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

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使用

节水产品认证标志应如何使用? [发布日期: 2007-06-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01 次通过节水产品认证的企业必须按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正确、规范的使用节水认证标志。其中包括: (1)通过认证的产品必须在产品适当的外观明示认证标志,以利于消费者识别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部门及认证机构的市场监督。 (2)认证标志由认证机构统一制作,企业应事先向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标志使用方案申报表》和《标志领用申请表》。 (3)企业还可以自愿将认证标志直接印刷于获证产品的产品外包装物、产品铭牌、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同时报认证备案。 (4)直接印刷于产品外包装物、产品名牌、产品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上的认证标志,其图案、尺寸及颜色必须符合《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3号令)的规定,尺寸准确,不变形。 (5)企业应建立认证标志保管、分发和使用制度,每年定期向认证机构报告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水利设备网) 节水产品认证和节水标志,目前我国采用自愿性原则! 节水认证|节水标志|节水标志认证

节水产品认证 为了加强节水工作,加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 -2002)标准的实施力度,规范和整顿节水产品市场秩序,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的节水产品认证工作于10月22日正式启动。第一批节水认证产品有水嘴、坐便器、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产品。这四类产品认证,将采用建设部2002年6月3日发布的《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强制性行业标准,并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推广工作的一部分。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条件 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受审核方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或等同采用ISO9002—1994的国家标准的要求及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的补充要求。 产品属国家颁布的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 产品规定具有生产许可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质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产品节能性能符合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确认的能效标准或制定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的组成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由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ECP”)两部分组成。管理委员会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CECP是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节能产品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行政挂靠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节能产品认证的程序 资料准备 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企业填写《节能产品认证申请书》,连同下列材料一并报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155号)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2013年11月15日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 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第二章 认证实施 第七条 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 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 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水龙头如何节水

水龙头如何节水 水水龙头是如何节约水的呢?节水水龙头究竟有几个关键的部位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几个关键的部位。 关键部位1:阀心 水龙头的内置阀心大多采用钢球阀和陶瓷阀。钢球阀具备坚实耐用的钢球体、顽强的抗耐压能力,但缺点是起密封作用的橡胶圈易损耗,很快会老化。陶瓷阀本身就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而且采用陶瓷阀心的龙头,从手感上说更舒适、顺滑,能达到很高的耐开启次数,且开启、关闭迅速,解决了跑、冒、滴、漏问题。 关键部位2:材质 传统的老式水龙头、水管容易生锈且会污染水质,早起使用时需要先将管里存有的黄水流掉。而不锈钢、铜制水龙头、水管却不会生锈。另外,铜质水龙头还有杀菌、消毒作用,属于健康产品。 关键部位3:全自动 手伸向水龙头下面时,水龙头会自动打开,手离开后,水龙头则会自动关闭,这便是全自动节水龙头。但并不是所有的全自动水龙头都具有节水功能,有的水龙头由于质量不过关而反应迟缓,手靠近时出水慢,手离开后关闭迟缓,反而白流掉不少水。因此,购买这类龙头时最好现场测试,严格把关。 关键部位4:起泡器 平日里,你如果注意观察,会发现高档龙头水流如雾状柔缓舒适,还不会四处飞溅。这些龙头的秘密武器是加装了起泡器,它可以让流经的水和空气充分混合,让水流有发泡的效果,有了空气的加入,水的冲刷力提高不少,从而有效减少用水量。 关键部位5:水力发电机 近期,部分高档洁具品牌推出了自动充电感应水龙头,可利用出水解决自身所需电能。这种水龙头内装电脑板和水力发电机,配有红外线感应器,形成一个完整系统。将手伸到水龙头下,感应器将信号传入水龙头内的电脑板,开通水源,水流时经水力发电机发电、充电,提供自身所需电力。这种水龙头还可自动限制水的流量,达到节水、省电的目的。

CTC自愿性产品认证合同书实用版

YF-ED-J516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CTC自愿性产品认证合同 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CTC自愿性产品认证合同书实用 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申请企业:__________(甲方) 认证机构: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 证中心(乙方) 依据乙方发布的相关产品认证实 施规则和公开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以下范 围的产品自愿认证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 □产品质量认证□ 产品节能认证□产品节水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环保认证□产品健康认证 □服务认证 具体认证范围详见申请书附件 一、甲方乙方的职责和权益 (一)甲方: 1.甲方自愿向乙方提出认证申请,并已仔细阅读相关公开文件并按乙方要求提供认证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甲方在接到乙方认证受理通知后应及时交纳认证费用,同时接受乙方按照认证规则、程序安排的现场审核,提供评价所需要的信息。 3.甲方现场审核存在问题较多需要进行跟踪审核时,应按乙方的安排接受跟踪审核。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 CQC31‐439124‐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节能认证规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Unitary air conditioners 2010年4月21日发布 2010年4月21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代替CQC/JY205-2008。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主要起草人: 袁雅青 戴世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以下简称空调机)的节能认证。 2.认证模式 空调机节能认证模式: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获证后监督 f.复审 3 认证申请 3.1认证单元划分 按照产品额定制冷量、冷却侧换热器型式(风冷、水冷)、结构类型(整体式、分体式)等参数划分单元,上述参数相同的型号为同一单元产品。 不同的生产场地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申请资料(CQC提供表格文件)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产品描述(CQC31-439124.01-2010) d)品牌的使用声明(如使用商标做品牌,提交商标注册证明) 3.2.2证明资料 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首次申请时) b)产品已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 c)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d)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 e)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g)其他需要的文件 4 产品检验 4.1 样品 4.1.1送样原则 CQC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产品检验。必要时,增加样品进行差异试验。同一申请单元,选择热泵机组覆盖单冷机组;不带电热机组和带电热机组互相覆盖。 4.1.2样品数量 申请人按CQC的要求送样,并对样品负责。样品数量1台/单元。 4.1.3样品及资料处置 检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检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CQC有关要求处置。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修订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修订 编制说明 一、修订背景 2011年认监委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对标准进行修订,发布了号称史上、世上最严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2014年4月23日,为适应当时形势的发展,认监委修订了2011年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整体上看,现行标准体系贯彻了认监委关于有机认证活动“完善化、规范化”的精神,符合当时我国有机认证市场亟需有序发展的需求。 近几年,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有了长足的发展,证书数量已经达2万余张,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已经走出国门,许多国内认证机构为国外的企业提供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服务,同时,随着发展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为继续推动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的有序发展,继续深化完善各项准备工作,认监委于2018年12月正式启动实施规则的第二次修订工作。 二、修订原则

本次标准修订的原则是在符合我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近些年颁布的法律法规新的要求,对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应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积极跟踪、研究国际有机农业发展新动向,保持我国与国际有机产品认证应用层面的一致性,以便于开展我国与国际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工作,促进我国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为确保有机认证产业平稳有序的发展,本次修订遵循了“规范性”、“可操作性”和“风险管控”的基本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确保有机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完善有机产品市场流转管理,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增加了“经营”类别,并明确规定经营的定义为指不改变产品包装的有机产品储存、运输和/或贸易活动,且明确认证机构不得给获得有机产品经营认证证书的认证委托人发放有机码。 二是为更好的服务认证市场,参考国际主流认证制度通行做法,进一步优化了多农户组织的检查方案,检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了检查组的要求等。 三是为加强国际合作,保障国外优质有机产品更好的走进

节水龙头设计

目录 目录 (1) 1 前言 (4) 1.1节水龙头与普通水龙头比较 (4) 1.2目前水龙头存在的问题 (5) 1.3本次设计的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 (5) 1.3.1 研究方向 (5) 2 市场调查 (6) 3 方案设计与选择 (7) 3.1设计方案1 (7) 3.1.1 方案原理 (8) 3.1.2 方案1存在的问题 (9) 3.2 设计方案2 (9) 3.2.1 原理简介 (9) 4 方案的原理设计 (13) 4.1.1 圆珠笔按钮式开关 (13) 4.12 停水自闭 (14) 4.1.3稳定流量 (14) 4.1.4增大出水面积 (15) 4.2使用说明 (15) 4.3产品特点 (16) 4.4附加设计 (16) 5 零件设计 (17) 5.1配合的选择 (17) 5.1.1活塞18与壳体1孔的配合 (17) 5.1.2连杆活塞6杆与阀盖4孔的配合 (18)

5.2表面粗糙度的选择 (18) 5.3材料的选择 (18) 5.4几个典型零部件的设计 (19) 5.4.1壳体1的尺寸结构设计 (19) 图5.4.1 壳体尺寸结构设计 (19) 5.4.2活塞的18尺寸结构设计 (20) 5.4.3连杆活塞6及销5的尺寸结构设计 (20) 图5.4.3 连杆话塞及销的尺寸结构设计 (20) 6 方案的修改 (21) 7 结束语 (23) 参考文献: (24) 8附件 (25)

1 前言 什么是节水龙头?水龙头自身具备“省减、限制、俭省”功能才可称“节水龙头”。节水属于社会概念,即水在使用的过程中,体现出“省减、限制、俭省”功能;龙头属于产品概念,即自来水水管放水的出口。 1.1节水龙头与普通水龙头比较 1999年末,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等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自2000年1月1日起,在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中强制淘汰铸铁水龙头,推广使用陶瓷芯节水型水龙头。至今5年过去了,仍有70%的住户没有使用节水型水龙头。 节水龙头省水50%。水龙头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家居产品,而一个普通水龙头和一个节水龙头相比,出水量大大不同。 一般通用标准中,洗脸池龙头的流量,都大于0.20升/秒,即每分钟出水量在12公斤以上;节水龙头适合高度喷水,流量为0.046升/秒,即每分钟出水量只有2.76公斤。那么用普通出水龙头,捧水方式洗脸,时间半分多钟,洗脸用水量6公斤左右,其中,实际捧起来用在洗脸上的水,总量约1公斤,白白流掉的水量约5公斤。用节水龙头,同样方式、时间,平均用水量仅为1公斤。 常用的节水龙头可分为加气节水龙头和限流节水龙头两种。两种水龙头都是通过加气或者减小过流面积来降低通过水量的。这样,在同样的使用时间里,就减少了用水量,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一个普通水龙头和一个节水龙头相比,出水量大大不同,一般普通龙头的流量都大于0.20升/秒,即每分钟出水量在12公斤以上;节水龙头流量为0.046升/秒,即每分钟出水量只有2.76升/秒。就目前市场上最普遍的陶瓷阀芯水龙头,可以开合数十万次不漏一滴水,与旧式水龙头相比,可以节水30%-50%。水龙头具有选择喷淋与柱流两种出水状态的功能。其中柱流出水功能保持现有普通水龙头的出水状态;喷淋出水功能是通过小流量喷淋出水方式将出水面扩大,十分便于日常生活中洗手、冲物等直接用水的需要且非常省水。喷淋节水效果随出水口口径及出水孔大小的设计而变化,经过实验检测在实现同等功效的情况下喷淋用水比柱流用水最低节省60%左右。

澳大利亚水龙头的WaterMark产品认证及WELS节水认证

澳大利亚水龙头的 WaterMark 产品认证及WELS节水认证 澳大利亚 澳洲 watermark wels 水龙头 出口认证 分类:澳洲认证 水龙头产品的认证为WaterMark, 对应节水认证WELS WaterMark是WELS的前提条件,是澳大利亚对于一切和水有关的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水龙头的澳洲标准为:AS/NZS 3718 水龙头产品的检测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在国内(机械类耐久性测试) 一部分在澳洲(AS/NZS 4020 饮用安全方面) 另外,对于水龙头的材料材质也有要求 材料如果选用铜的,那么该铜需要满足AS 2345 (抗脱锌测试) 材料如果选用塑料和橡胶的,需要满足AS 3558.5(抗紫外线测试) 所以在认证之前,选材方面还是要留意的。 得到WaterMark证书之后,凭WaterMark及其测试报告,可以申请WELS。 水龙头的WELS分为以下几个星级(星级越高表示节水级别越高) AS/NZS 3718 Lv1 在150kPa和350kPa的压力下 0 星级:16升/分<平均流量,或没有通过性能要求测试 1 星级:12升/分<平均流量<16升/分 2 星级:9升/分<平均流量<12升/分 3 星级:7.5升/分<平均流量<9升/分 4 星级:6升/分<平均流量<7.5升/分 5 星级:4.5升/分<平均流量<6升/分 6 星级:平均流量< 4升/分

宁波大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国内专业的洁具卫浴、水暖器材、电子电器行业检测机构。可按欧洲、北美、澳洲、中国等多个标准对水龙头、花洒、软管等产品进行相关测试。公司也专门做一些国外认证 如:欧盟的CE认证法国的ACS认证英国的WRASR认证澳洲的Watermark(实验室SAI授权)美国的cUPC 德国的KTW,W270,DVGW,SKZ. 中东的验货等等。 一、认证介绍、证书范本。 WaterMark 是应用于给排水,管道系统的澳洲认证标志。澳洲管道行业非常重视WaterMark的标准,如果执行合理,澳大利亚及新西兰的居民将对其水质充满信心。 WaterMark的标准对凡是进入澳洲的所有水务产品都有限制和要求。 澳洲标准协会(Standards Australia)本身并不直接颁发WaterMark证书给厂商,而是在申请人产品满足WaterMark标准的前提下,由澳洲第三方机构予以认证。 二、可做产品 WaterMark针对不同的管道和给排水产品所带来的“风险”程度制定了不同的规范要求。根据风险程度WaterMark划分为Level 1和Level 2. WaterMark level 1 是对高风险产品的要求(冷热水供应系统) level 1要求产品符合MP52或澳大利亚管道标准,相应认证规范依照ISO/IEC Guide 67.2004, System 5包括检测,评估及质量监督系统,产品在被授予WaterMark level 1前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典型产品:热水器/ 冷热水管和配件/ 龙头和阀门 / 卫生设备,厕所,坐浴盆/ 高危险用具/ 水过滤和水治疗处理设计 WaterMark level 2是对低风险产品的要求(卫生保洁,排水,排泄系统) level 2要求产品符合MP52或澳大利亚管道标准,相应认证规范依照 ISO/IEC Guide 67.2004, System 1b主要对产品进行检测和符合性评估,合适后颁发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手号规则编号规则名称 1. CSC/G 1101-2006 家用电冰箱 2. CSC/G 1102-2006 房间空气调节器 3.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4.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5. CSC/G 1104-2004 家用微波炉 6. CSC/G 1105-2004 家用贮水式电热水器 7. CSC/G 1106-2004 家用自动电饭锅 8. CSC/G 1107-2004 家用电磁灶 9. CSC/G 1108-2004 家用吸油烟机 10. CSC/G 1109-200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11. CSC/G 1112-2006 饮水机 12. CSC/G 1111-2005 漠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13. CSC/G 1110-2004 冷水机组 14. CSC/G 1113-2006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15. CSC/G 1114-2006 水源热泵机组 16. CSC/G 1123-2007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17. CSC/G 1121-2005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18. CSC/G 1122-2004 DVD/VCDB 盘机 19. CSC/G 1201-2006 打印机和打印/传真一体机 20. CSC/G 1202-2006 传真机 21. CSC/G 1203-2006 复印机 22. CSC/G 1204-2006 计算机 显示器」 23. CSC/G 1205-2006 24. CSC/G 1207-2006 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 25. CSC/G 1206-2005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 26. CSC/G 1208-2006 微型计算机用开关电源 27. CSC/G 1301-2004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28. CSC/G 1302-2004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29. CSC/G 1303-2004 单端荧光灯 30. CSC/G 1305-2005 金属卤化物灯 31. CSC/G 1304-2004 高压钠灯 32. CSC/G 1322-2006 高压钠灯镇流器 33. CSC/G 1321-2004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34. CSC/G 1323-2005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35. CSC/G 1406-2005 电缆桥架 36. CSC/G 1501-2004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37. CSC/G 1504-2006 清水离心泵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第二章认证实施

第七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第八条有机产品生产者、加工者(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可以自愿委托认证机构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并提交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申请材料。 认证机构不得受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机产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以及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外产品的认证委托人的认证委托。 第九条认证机构应当自收到认证委托人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应当在对认证委托人实施现场检查前5日内,将认证委托人、认证检查方案等基本信息报送至国家认监委确定的信息系统。 第十条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认证机构应当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由认证检查员对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 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需要进行产地(基地)环境监(检)测的,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检)测机构出具监(检)测报告,或者采信认证委托人提供的其他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检)测结论。 第十一条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认证委托人出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允许其使用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第十二条认证机构应当保证认证过程的完整、客观、真实,并对认证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产品检验检测和环境监(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验检测、监测结论的

中环协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是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通用规则,适用于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全过程。 认证产品范围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证附件。 2.认证模式和认证基本环节 2.1认证模式 认证采取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及认证后监督的认证模式。 2.2认证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认证后监督 f)复审 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产品类型划分认证单元,一种产品类型为一个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规格但不同生产厂(场所)的产品视为不同的申请认证单元,可适当减少抽样。 3.1.2申请文件 3.1.2.1申请书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 3.1.2.2形式审查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已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和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省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申请产品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产品技术介绍材料、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修手册、产品原材料的构成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等。 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须附相关批准文件。 其他需要的文件。 3.1.2.3环保要求文件 a)产品环保、健康、安全说明。 b)厂区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c)环境管理制度文件。 3.2产品检验 3.2.1样品 3.2.1.1抽样原则 抽样范围:认证抽样从申请认证单元合格产品中选取。抽样产品应是30日(含)以内生产的。 抽样地点:申请方生产场所的生产线末端、成品库房、销售中转库房或市场。 抽样基数:产品的抽样基数按国家标准执行。 样品数量:根据企业申请产品,按照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在每个认证单元中抽取样品2份,每份不小于实验室所规定的样品数量,一份送交检测机构检验,一份企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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