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审计工作,加强风险防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内部审计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四条通过合同审计,有助于完善合同各条款;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有助于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防范合同风险;有助于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组织或其关联组织的内部合同审计机构、内部合同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合同审计活动。
第二章范围第六条合同审计涉及到公司及所属单位或个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一)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土建及安装施工、建设工程所需设备购置等合同。
(二)投资联营合同投资各方(当事人)为共同利益进行投资,并就投资有关事项和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合同。
投资联营合同包括:合资经营合同、合作经营合同等。
(三)技术合同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四)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五)经营租赁合同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七)劳务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付给报酬的合同。
合同审计办法

合同审计办法合同审计办法是指审计机构和合同签订方为保证签订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具体实施规定。
本文将对合同审计办法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其定义、目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等。
一、合同审计办法的定义合同审计办法是指在合同签订方和审计机构之间,为确保合同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准确核实合同各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审计结论的一套具体实施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审计手段,查验合同双方是否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同审计办法的目的合同审计办法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真实可靠。
通过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能够准确了解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项细节,确保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2. 保护签订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审计办法能够检查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权益损害等问题,确保签订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 规范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合同审计办法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提供参考依据,使合同执行更加规范、高效,减少权益纠纷的发生。
三、合同审计的流程合同审计的流程主要包括准备期、执行期和报告期三个阶段:1. 准备期:审计机构在接到合同审计任务后,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和审计目标,制定审计计划,并进行相应的人员、资料和技术准备。
2. 执行期: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计划,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包括对合同文本的审查、对相关记录的核实以及对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等。
3. 报告期: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主要包括审计过程、审计发现、问题分析和建议等内容。
审计报告需按时提交给签订方,并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四、合同审计的注意事项合同审计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信任度和独立性:审计机构在进行合同审计时必须保持独立性,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
同时,合同签订方也应对审计机构的工作给予充分信任和配合。
2. 审计方法和技术:审计机构应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审计方法和技术。
医院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医院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对外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的行为,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医院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设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主体应具备法人资格,由医院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医院依法订立、变更、解除合同。
医院各职能部门和内设机构,不得以自身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变更合同和解除合同。
第二章合同审核范围第五条医院合同审核的范围主要包括:(一)重大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拟定的合同条款;(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合同;(三)房屋零星维修、修缮合同;(四)物资、设备、服务合同;(五)其他经济合同等。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经过医院合同审核部门的审核。
第三章合同审核机构及职能第七条医院的合同审核工作由院审计科统一归口管理。
第八条合同审核工作职能如下:(一)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合同谈判等;(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的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对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核;(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常用合同示范文本;(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合同订立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合同的送审程序及要求第九条合同的送审程序及要求如下:(一)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程序及要求1、合同价款或报酬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且对医院利益有较大影响的合同属重大经济合同。
重大经济合同的草稿经拟签订合同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签订合同前一周送审计科审计。
送审经济合同时须报送下列相关资料:①合同草稿;②立项申请及领导批复;③招标项目须同时报送招、投标文件及评标、定标的会议纪要;④中标单位(或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资质、资格证书等;2、审计科有权对合同内容经审计后提出修改意见,或向拟签订合同的部门发出审计联系单。
医院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

医院经济合同审签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是医院与外部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重要依据,经济合同管理已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加强我院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健康发展,保证经济合同的依法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
医院重大经济合同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和涉外的经济合同。
我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采取合同审签方式,审签是指经济合同订立前,我院审计通过签审意见书对其合法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第一条经济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一)审核合法性主要包括:1、审核对方主体是否合法及资质、资格、委托人情况(主管职能部门审核);2、审核对方经营范围是否与合同标的内容相同,有无扩大经营范围(主管职能部门审核);3、审核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主管职能部门审核);4、审核重大经济合同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经济秩序的条款或内容,是否有对医院不利或有损医院合法权益的条款和内容(委托律师审核);(二)技术性内容主要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包装、验收和质保等(使用科室以及主管职能部门审核)(三)经济性内容主要包括:资金或者报酬是否落实;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财务部审核)(四)签订程序的合规性(纪委办审核):1、合同签订前是否按照医院流程进行招投标;2、合同金额是否和招投标金额一致;3、合同签订公司是否和中标公司一致;4、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是否经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通过。
第二条经济合同审签送审材料使用科室或主要职能科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以便经济合同的审签:1、项目立项材料:原则上所有项目均应年末提交院部预算申请,经医院讨论同意后纳入医院年度预算项目的视作项目立项完成;预算外项目需有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通过决议;2、重大项目需要合同立项有关文件、项目评估、可行性论证有关材料;3、待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份;4、物资采购类合同需要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三证(经招投标项目无需提供此项);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合同审计管理办法一、审计范围1. 合同审计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全过程。
2. 合同审计应涵盖所有涉及公司业务活动并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3. 确认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政策和规定,是否存在违规违约行为。
二、审计目的1. 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2. 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加以监督。
3. 评估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有效性,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审计程序1. 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明确审计目标和重点。
2. 收集合同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归档整理和风险评估。
3. 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4. 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报告相关负责人。
四、审计责任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
2. 合同审计部门应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审计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如实记录审计过程和结果,不得泄露审计信息。
五、审计效果1.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和改进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 持续监督和跟踪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公司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不断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风险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合同审计管理办法对于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只有加强审计监督和管理,才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公司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
希望公司能重视合同审计工作,确保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符合规范,真正实现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工程合同审计办法

工程合同审计办法一、总则1. 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合同的审计工作,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审计工作。
3. 合同审计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审计机构与职责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审计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审计工作。
2.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进行合同审计。
3. 审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对审计结果负责。
三、审计内容1.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律资格。
2. 合同条款:检查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存在歧义或不公平的内容。
3. 价格条款:核实合同价格是否合理,计价方式是否科学、公正。
4. 履行期限:确认合同中规定的工期、付款时间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5. 违约责任:审查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明确,处罚是否适当。
6. 争议解决方式:确认争议解决的方式是否合法、有效。
四、审计程序1. 提交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合同草案提交给审计部门。
2. 初步审查:审计部门对提交的合同进行初步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 反馈修改: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计。
4. 最终审计:审计部门对修改后的合同进行最终审查,确认无误后出具审计报告。
5. 归档备案:将审计报告及最终合同文本归档备案,以备后续查阅。
五、审计报告1.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结果、建议修改条款、风险提示等内容。
2. 审计报告应由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3. 审计报告应及时送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审计办法。
3. 本办法的修订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并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办法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强化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审计法规及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使用范围:全院3.定义:无4.内容:4.1 经济合同审计的目的是,保障签订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保进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4.2 经济合同审计的范围:4.2.1 买卖合同审计4.2.2 建设工程合同审计4.2.3 借款合同审计4.2.4 租赁合同审计4.2.5 其它合同审计。
4.3 审计科是本院经济合同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对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工作。
4.4 审查合同的合法性:4.4.1 当事人是否有法人资格及签订与履行合同的权利与行为能力。
4.4.2 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要求。
4.4.3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
4.4.4 合同签订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4.5 资金来源与投向、结算价格与方式以及税款交纳是否合法。
4.4.6 是否有违反法律政策、计划要求以及违反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款,是否有代理人超越代理签约的事项等。
4.5 审查合同的合规性:4.5.1 合同的内容是否明确、周密,行为是否严谨,指标的数量、质量是否明确、具体。
4.5.2 合同的价款,酬金是否合理,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对于违反合同的责任有无明确规定。
4.5.3 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地址是否清楚。
4.5.4 负责人签章与公章是否齐备等。
4.6 评价合同的效益性:4.6.1 合作联营、科技开发、技术引进、建筑安装、勘测设计等项目是否列入国家计划经有关部门批准。
4.6.2 相关部门对合同项目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其可行性研究的可信度如何。
4.6.3 合同项目的产品性能、质量、供货条件和成本、价格等方面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具有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
4.6.4 合同项目的资金来源状况及投资资金回收的效益如何。
审计人员劳务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审计人员劳务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聘审计人员的劳务合同管理。
第三条劳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合同签订第四条审计部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外聘审计人员提出劳务需求,经审批后,与外聘审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劳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外聘审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二)合同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三)工作内容,包括审计项目、工作范围、工作要求等;(四)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及工作方式;(五)报酬及支付方式,包括报酬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六)保密条款,包括保密范围、保密期限等;(七)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劳务合同签订前,审计部门应向外聘审计人员提供合同样本,并对外聘审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报酬等事项进行说明。
第三章劳务合同履行第七条审计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计工作。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审计人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外聘审计人员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
第九条审计人员应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不得拖欠、克扣外聘审计人员的报酬。
第十一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章劳务合同解除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务合同:(一)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审计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三)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结算报酬,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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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计管理办法
一、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合同审计工作的程序、内容及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各经营单位的合同审计工作。
二、引用文件
《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企业内部审计项目规范操作》
三、职责
(一)企业主管领导职责
1.负责合同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负责审批合同审计工作计划,合同审计资料签章后,企业主管领导有权审批合同审计报告。
(二)审计监察部职责
负责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支出类项目的审计,包括:采购合同、印制合同、制版合同、广告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及其他接受有偿服务的合同审计。
(三)被审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 (1)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2)合同金额产生的依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资料、比质比价资料、重大项目的审批文件;(3)物资、设备采购合同还应提供工艺参数、技术指标等影响合同履行的审批手续或相关专业人员的书面意见资料;(4)合同另一方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5)有关影响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的资料;(6)其他与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
2.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监察部完成合同审计工作,有权对审计结果提出异议并对审计结果予以签认。
3.经审计需要修改或完善的合同内容和条款,应按审计确认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修改或完善。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
1. 审计协议书中承包方资质条件:承包人是否为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标单位;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及安全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
2. 审计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支付时限和支付方式;是否按照规定预留了审计保证金;是否存在可能超拨的条款和约定;
3. 审计项目经理的资格:项目经理是否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项目经理部成员是否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项目部成员资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合同价款
4. 审计项目管理条款:对于报验、隐藏工程验收、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款的管理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明确、可操作的约定;
5. 审计结算条款:合同价款的选择方式是否准确、正确;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方式、范围、内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违背招投标的精神;是否有预留质量保修金的条款;
6、审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对违约责任的认定是否清楚明确;对违约责任的追究与处理是否明确具有可执行力;争议约定是否明确无歧义,是否存在损害发包人利益的约定;
7、审计合同附件: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签署了质量保修书;保修书约定的
保修期限是否符合规定;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是否符合要求;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是否全面、准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表是否符合约定。
(二)采购合同。
1. 审计合同供货方资质条件:供货商是否为通过招投标、议价方式确定的单位;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信用等级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的真实性。
2. 审计材料款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招标、议价文件中规定的支付时限和支付方式;是否符合工厂或上级部门关于合同价款支付的规定;
3. 审计合同价款:材料、设备价款形成的依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无相关的考察、比价、招投标资料;价款中有无违背招投标或议价精神的情况;
4. 审计支付条款:是否约定了支付的方式、期限;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对提供不合格,不及时,不符合运输、包装、装卸条件的情况约定了认定与处罚条款;
5、审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对违约责任的认定是否清楚明确;对违约责任的追究与处理是否明确具有可执行力;争议约定是否明确无歧义,是否存在损害发包人利益的约定;
6、其它内容:重点审计物资与设备采购的工艺参数、技术指标的设置、考核、认定、处理内容是否有使用单位、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是否有相关人员的签章;是否存在违反工厂关于物资与设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
(三)其它合同审计:
主要审计合同价款的认定、支付条款、结算条款、违约责任认定、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是否存在损害发包方利益
的行为;是否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是否存在超标准、超权限的签约行为。
五、审计处理
对合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审计监察部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并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记录。
六、报告和记录
审计报告、审计记录底稿、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