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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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外部法人、自然人、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和非经济合同。

第三条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形式及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实效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具有明确、具体、可行的权利义务关系;3. 安全性原则: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利益;4. 效率性原则:提高合同审核工作效率,确保合同及时签订。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审核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合同审核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制度;2. 负责对公司合同进行审核;3. 对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协助解决合同纠纷;5. 建立合同台账,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第三章审核程序第六条合同审核程序如下:1. 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将合同草案提交合同审核管理部门进行审核;2. 合同审核管理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形式及程序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合同审核管理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业务部门;4. 业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合同草案,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5. 合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业务部门与对方签订合同。

第四章审核要点第七条合同审核要点:1. 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法;2. 合同内容是否明确、具体;3. 合同条款是否公平、合理;4. 合同签订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5. 合同履行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否明确;6. 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等是否符合合同内容。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对合同审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审核工作质量。

第九条公司对合同审核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合同审核工作质量;2. 合同签订、履行情况;3. 合同纠纷处理效果;4. 合同台账管理情况。

合同评审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制定以下合同管理办法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工程相关采购类、分包类合同、班组结算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合同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起草相关合同,由合同起草部门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

3、工程部(质安科)负责审核采购类合同中涉及塔机、升降机采购/租赁的各项技术和安全条款;4、材设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采购类合同评审意见由材设部负责沟通落实,分包类合同评审意见由项目部负责沟通落实,如有无法落实意见,提报副总经理协调。

8、副总经理(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9、总经理审定批准。

二、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采购类合同由材设部负责)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1、合同名称;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盖章;4、合同签订日期;5、标的(内容);6、数量、质量;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10、生效、失效条件;11、争议解决的方法;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14、质量保修协议书;15、安全协议书;合约预算部(采购类合同由材设部)填写《合同评审笺》、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供应或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按权限审核报批;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核工作,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部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审核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审核小组,负责合同的审核工作。

合同审核小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合同审核小组应当对公司合同进行实质性和程序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风险性等方面。

第六条合同审核小组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审核工作程序,明确审核流程、审核期限、审核权限等。

第七条合同审核小组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审核工作记录和归档制度,确保合同审核工作的可追溯性和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章合同审核的范围和内容第八条合同审核的范围包括:(一)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二)公司所属分支机构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三)公司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协议;(四)公司所属分支机构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涉及公司权益的重要协议;(五)公司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合同和协议。

第九条合同审核的内容包括:(一)合同的合法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合同的合规性,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三)合同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利益;(四)合同的可行性,是否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履行;(五)合同的风险性,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六)合同的其他相关内容。

第三章合同审核的程序和期限第十条合同审核的程序分为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初步审核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

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降低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的签订、审核、执行及管理活动。

第三条合同签订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2. 公平性原则:合同双方应平等自愿,公平交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误导等不正当行为。

4. 利益最大化原则:合同签订应有利于公司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流程1. 合同起草:由合同签订主体根据业务需要,草拟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2. 合同审核:合同文本完成后,须提交至法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合同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利益最大化等。

3. 合同审批:合同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合同签订主体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合同签订。

4. 合同登记:合同签订后,由合同签订主体将合同文本提交至法务部门进行登记,统一归档管理。

第五条合同审核内容1. 合法性审核: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

2. 合规性审核:审核合同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行业规范的要求。

3. 可行性审核:审核合同是否具有履行可能性,评估合同风险,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4. 利益最大化审核:审核合同内容是否有利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第六条合同签订主体1. 公司内部签订主体: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负责人为合同签订主体。

2. 公司外部签订主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合同签订主体。

第七条合同管理职责1. 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登记、归档、查询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处理合同纠纷。

2. 合同签订主体:负责合同的起草、提交、签订、履行等工作,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查范围第三章审查程序第四章审查要点第五章审查结果处理第六章审查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合同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查范围合同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是否有明显违反法律条款的情况存在。

2. 合同的权益:审查合同是否能够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是否有条款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有对违约方的追责机制等。

3. 合同的合理性: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合理的商业谈判和协商,是否合理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以及是否合理符合市场价格和竞争规则等。

第三章审查程序1. 合同审查的流程应当包括合同的递交、登记、审查、反馈、修改和确认等环节。

2. 合同的递交应当由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书面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登记。

3. 合同审查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对于复杂的合同,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 合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当事人,并明确指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修改的地方。

5. 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对合同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

第四章审查要点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要点:1. 合同的格式:审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格式要求,包括合同的标题、明确的当事人身份、合同的签署日期等。

2. 合同的内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必要的条款,以及合同中各条款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晰。

3. 合同的法律性: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涉及敏感或限制性行业,以及是否包含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等。

4. 合同的保密性:审查合同是否包含保密条款,以确保合同中的商业机密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

1.1 为了规范和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合同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进行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中的相关规定。

1.3 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条合同审查流程。

2.1 合同审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包括法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

2.2 合同审查流程包括合同起草、内部审批、法务审查、业务审查、最终审批等环节,各个环节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3 对于重大合同或涉及风险较高的合同,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专业意见征询,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合同审查标准。

3.1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不得存在模糊不清或有歧义的条款。

3.2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衡,不得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3.3 合同中的法律条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四条合同审查记录。

4.1 对于每份合同的审查过程和结果,应当做好详细的审查记录,包括审查人员、审查时间、审查意见等内容。

4.2 审查记录应当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对。

第五条合同审查责任。

5.1 合同审查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确保合同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5.2 合同审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审查程序,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3 对于违反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修改,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起草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6.2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为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与背景1.1 目的甲乙双方基于共同的商业利益与合作需求,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在_________领域进行合作,签订本合同。

① 本合同的目的是规范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与义务,确保合作的顺利实施。

② 合同条款明确合作框架、合作细则及违约责任等,以便双方在实际操作中遵循,避免争议。

③ 双方应本着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据合同条款履行各自责任。

④ 本合同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和合作内容将在后续的工作中详细约定,并纳入合同附录。

1.2 背景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双方有长期的合作历史,并且各自在______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① 甲方拥有_________技术或资源,乙方在_________领域具有经验和优势。

② 双方在过去的合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本次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③ 本合同的签署有助于加强双方的资源整合与技术共享,进一步提升合作效率。

④ 双方期望通过本合同的签订,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合作项目的成功实施。

1.3 合作目标本合同的目标是通过合作实现双方的共同商业目标,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执行。

① 合作的主要目标是共同开发______产品或服务。

② 通过本次合作,双方期望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达到____的销售或项目实施目标。

③ 双方应根据各自的优势与市场需求,灵活调整合作内容,确保合作项目的高效推进。

④ 合作过程中,双方要密切沟通,随时解决项目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合作目标的达成。

第二条合作内容与范围2.1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决定在_______领域进行合作,具体内容如下:① 甲方提供______技术或产品,乙方负责______市场推广或服务的实施。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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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原则。

1.为规范合同审查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合同的履行,制定本办法。

2.合同审查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真实、完整、有效。

第二条合同审查的范围。

1.合同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规性;
(2)合同的主体资格和代表权限;
(3)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2.合同审查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合同审查的程序。

1.合同审查应当由合同范本专家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审查。

2.审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合同相关资料和信息;
(2)分析合同的法律风险和问题;
(3)提出合同修改意见或建议;
(4)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商;
(5)最终确定合同审查意见。

第四条合同审查的结果。

1.合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包括审查意见或建议,审查结论等内容。

2.合同审查结果应当及时送达给客户,客户应当配合合同范本专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完善。

3.如客户对合同审查结果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并进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其他。

1.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合同范本专家所有。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的合同范本,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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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预防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资产收购合同等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制定的所有相关合同。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以上合同的审批。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的主体(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审核,具体职责是:(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四)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五)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三章合同的容规定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合同应采用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传真、送货单、发票等)第十条质量条款:有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二)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应选择协商、调解或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企管部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企管部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企管部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企管部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第六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企管部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企管部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企管部。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企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企管部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企管部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企管部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企管部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二)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企管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一)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容是否符合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一)申报。

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围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

(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

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

(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

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

涉及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

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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