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
职业学院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

****职业学院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人事调配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其它各项工作服务,本着“精简、高效,节省人员开支”的原则,现对本院职工及临时人员的调配,作出如下规定:一、教师的引进、调入及毕业生的录用,仍按徐工职院发(2003)054号《关于引进人员程序的暂行规定》执行。
二、成立组织机构1.成立核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立雪成员:汪洪波、魏勇、张芳儒、缪晓梅负责每年学院各部门编制的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学院党委研究、审批后确定各部门每年编制数。
2.成立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分管用工部门的院领导、用工部门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及与用工部门相关专业的人员3—5人(每次由院长指定)构成;负责对缺编部门所招聘人员的考核,采取票决制决定初选者,然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聘用原则1.根据我院编制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核编后缺编的人员数,申请聘用人员。
2.聘用临时人员应优先安排校内待岗人员,用人部门可以推荐备选人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用人标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尽心尽职;技术类、管理类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技能证书、技能获奖证书;临时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但一般不超过男55周岁、女50周岁(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后勤服务总公司必须根据《普通高等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在学院核编确定的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数中,自主招聘临时人员,但必须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五日内到人事处备案。
四、聘用程序1.各部门于每年7月10日前,根据部门岗位职责变化情况,经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向核编小组提出增加编制的理由。
2.核编小组在接到用工部门增加编制的报告后,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院党委审批。
3.各部门在核编后缺编的情况下,可申请聘用人员。
4.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填写《用工申请表》,经用人部门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地点:人事处)。
人事调配及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及工作交接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提高企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工作效率的提升,制定人事调配及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二、目的1.确保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2.保证员工的合理流动,提高员工职业发展机会;3.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减少工作延误和工作风险。
三、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的工作调配和工作交接。
四、人事调配1.内部调配1.1原则: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工作表现和业务需要进行调配;1.2流程:a.业务部门提出调配需求;b.人力资源部审核员工信息,制定调配方案;c.协调员工本人与原部门的沟通并征求意见;d.完成调配手续,正式调整岗位。
2.跨部门调配2.1原则:根据员工个人综合素质和业务需求进行调配;2.2流程:a.业务部门提出跨部门调配需求;b.员工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c.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调配方案;d.对员工所在部门进行调研,得到意见;e.经过讨论和批准,完成调配手续。
五、工作交接1.离职交接1.1员工离职前一个月向主管提出离职申请;1.2主管审核离职申请,并指派接替人员;1.3离职员工和接替人员进行岗位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进行中的项目、任务及相关文件。
2.内部调动交接2.1员工调动前一个月向主管提出调动申请;2.2主管审核调动申请,并指派接替人员;2.3调动员工和接替人员进行岗位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工作进行中的项目、任务及相关文件。
3.外部招聘交接3.1新员工入职前一个月,主管向原有员工提出工作交接要求;3.2原有员工将工作相关文件整理好,并配合新员工进行交接,确保新员工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六、工作记录与评估1.工作记录每位员工在调配和交接工作时,应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包括调配或交接的内容、人员、日期等信息。
2.评估企业应定期对人事调配和工作交接的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违规处理对违反人事调配及工作交接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违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名称】人事调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配工作,确保人员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岗位的人事调配工作。
第三条人事调配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第四条公司将制定统一的人事调配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合理安排人员的流动和调配。
第二章人事调配程序第五条人事调配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 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员调配申请,并填写《人事调配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调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3. 人力资源部将申请送交相关部门领导审批;4. 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人事调配正式生效;5. 被调配人员接受调配决定后,应履行相应的手续,如签订调动通知、劳动合同变更等;6. 人力资源部跟进调配结果,及时了解调配后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如果人员调配涉及到薪酬方面的调整,应当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确保公平和合理。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临时性人事调配措施,但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进行说明和解释,并尽快恢复正常调配程序。
第三章工作责任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更新人事调配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和评估人事调配申请。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人员调配申请,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审核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部门领导负责审批人员调配申请,确保调配决策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被调配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人事调配工作,接受调配决定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高层负责把握人事调配的大方向和政策,并定期对人事调配工作进行评估和回顾,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或废止另行发布。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名称》日期:年月日人事调配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和调配组织内部人力资源,以满足组织发展和运营的需要,实现员工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
人事调配管理规定及调动表

医院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人力资源配置调整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所需人才的合理流动,更好地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和使用人才,特制定以下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一、人事调配工作应根据医院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建设规划、岗位设置及人员配比的需要,本着统筹规划、保障急需、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建设人才梯队,实施人事调配。
二、院内人员调整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情况,根据岗位需要,人员配比,合理流动,调余补缺,坚持超编科室向缺编科室流动,一般岗位向急需岗位流动。
三、各科室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人需求,并注明岗位对所需人员的基本要求,报相关职能科室;个人申请调整岗位的须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调整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报相关职能科室。
2、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各科室编制、岗位设置、人员结构、专业特长等情况以及医院工作需要,提出人员调配方案,填写《xx医院人员调动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3、经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院内调动手续并上报绩效办。
4、调动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四、未经同意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调动。
五、凡已分配工作,未经批准,不到岗工作者由职能科室报人力资源部,按旷工处理。
六、未及时报写《xx医院人员调动申请表》备案者,调动人员不予申报绩效考核,且职能科室相关人员按《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人力资源
2016年7月10日
医院科室人员调动申请表。
学院人事调配工作规定

学院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人事调配工作的宏观调控与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及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工作原则第一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坚持公开招聘、按需择优、任人唯贤、合理调配。
第二章教职工入职第二条基本条件为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较强,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各岗位的基本要求为:(一)专任教师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紧缺专业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专职辅导员党员,具有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党政教辅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党务部门必须为党员。
部分教辅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后勤服务人员司机等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三条专任教师优先从校内外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中选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人员一般以校内调剂为主,校内无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时进行对外招聘。
第四条招聘程序(一)每年9月初,各用人部门将用人计划提交人事处; 人事处汇总用人计划,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对外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各二级学院接收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材料,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将初审结果交人事处复核(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初审结果另彳丁交由组织部复核)。
人事处接收其他岗位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方式以当次公开招聘方案为准。
专任教师岗由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进行试讲和面试考核。
其他岗位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笔试(或实际操作)和面试考核。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总则

人事调整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整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组织效率,促进员工稳定发展,制定本人事调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员工人事调整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晋升、降职、调岗、辞退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人事调整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避免主观任意性。
(二)依法依规:人事调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合法合规。
(三)公开透明:人事调整应公开透明,员工有权知情,并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激励激励:人事调整应注重员工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人事调整程序(一)申请:员工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事调整申请。
(二)评估:人力资源部将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员工的绩效表现、发展潜力和组织需求等因素。
(三)决定: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评估结果,作出人事调整的决定,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实施方案。
(四)通知:人力资源部将人事调整的决定通知员工,并告知调整后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
(五)执行:人事调整决定一经通知即生效,员工需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人事调整的类型(一)晋升:员工在绩效表现突出、具有较强领导能力、适应组织发展需求等情况下可被晋升。
(二)降职:员工在工作绩效不佳、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下可被降职。
(三)调岗:员工根据组织需求进行岗位调整,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四)辞退:员工因不符合公司要求、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下可被辞退。
第六条人事调整的保障措施(一)薪酬待遇:人事调整后,员工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二)培训发展:人事调整后,组织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三)福利保障:人事调整后,员工仍享有公司规定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权益。
第七条人事调整的监督与评价(一)人事调整工作应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对人事调整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二)员工对人事调整工作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诉,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人事调配工作规定

人事调配工作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组织人事调配工作的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人员)、聘任制人员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录用、调入调出、内部调配和到龄退休人员。
二、具体规定(一)基本原则1.坚持定编、定岗、定员的原则。
2.坚持“三优先”原则:教师优先、急需专业优先、紧缺人才优先。
3.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1.人员调入我院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2.人员调出(1)进入我院工作的人员,工作满5年后(不包括见习期)方可申请调出。
(2)骨干教师一般不允许调出。
若家庭或本人确有困难者,经学院核实后,方可考虑调出。
(3)凡由我院送出培训脱产学习1年以上(含1年)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5年内不允许调出学院;被选送定向或委培研究生者,毕业后至少要为学院服务10年,若确有需要坚持调出,应偿还学院支付的全部培养费及培训期间的所有工资,并根据协议交纳违约金。
学院在调整人员工作岗位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既能满足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又能有效发挥教职工作用。
(2)有利于教职工职业发展需要,为教职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3)通过交叉岗位变动,培养教职工综合能力。
三、办理流程(一)调入学院工作的人员,需由用人部门进行业务考核,经组织人事部审核,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同意后,提交上会研究。
(二)调出学院的人员,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组织人事部审核,报分管组织人事的院领导同意后,提交上会研究。
(三)学院内部人员调配,一般应先征求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意见,经组织人事部审核,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同意后,提交上会研究。
(四)到龄退休人员,每年初由组织人事部将当年退休人员花名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办理相关手续。
(五)学院中层以上干部调配以学院及上级任免文件为准。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人事调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的人事调配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实现人才优化配置,提高企业运营效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人事调配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本制度的负责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调配方针公司的人事调动应坚持公开、平等、积极、透明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提高员工的自身价值和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二章人事调配程序第五条提出申请员工或部门提出人事调动申请,应填写《人事调动申请表》,并详细说明调动原因、目的和意义。
第六条调查研究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调动申请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员工的能力、优势和不足,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七条部门审核相关部门负责对人事调动申请进行审核,评估调动对部门运营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确认调动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研究和部门审核的结果,结合公司的发展需求,确定员工的调动方案,并向员工和相关部门进行通知。
第九条协商沟通对于一些涉及到较大调动范围或涉及到多个部门合作的调配工作,人力资源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制定详细的调动方案。
第十条调动实施调动方案确定后,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员工的调动实施工作,协助员工完成调动手续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调动方式第十一条升迁调动员工在岗位上表现优秀,并达到晋升条件时,可根据公司的晋升制度进行相应的职务调整。
第十二条岗位轮岗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岗位轮岗,让员工在不同岗位上积累经验和技能。
第十三条高级别调动公司根据部门的发展需求,可以对员工进行高级别调动,以提高员工的能力和全局观念。
调动的范围和具体方式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确定。
第十四条下级别调动如果员工在原岗位上表现欠佳或不适应工作环境,公司可以对其进行下级别调动,以调整员工的工作状态和提醒其改进工作表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
院内各部门:
为切实贯彻四川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变,大力吸引优秀人才来院工作,改善我院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术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早日实现创建四川艺术大学的发展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人才的条件
(一)师资(专技)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一定的协调合作能力,身心健康;
2、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下人员,年龄需35岁以下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国外留学人员来院工作,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1]55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4、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需45岁以下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需55岁以下。
(二)其它人员
1、党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引进,对调入我院的知名专家学者、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正高职称者以及博士研究生的配偶,可适当照顾性引进;
2、接收部队复转军人,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院内人事调配工作程序
1、拟调换部门者应向人事处提交调动申请,并填写《调换部门审批表》(人事处制)交调出部门和接收部门签署意见;
2、人事处负责将拟调换部门者有关材料提交院领导办公会研究审批;
3、人事处负责行文通知拟调换部门者和调出、调进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
4、党委、行政因工作需要,直接指定调换部门者不依此程序办理。
三、院外人事调配工作程序
(一)调进
1、拟调者应联系院内接收部门,由部门向人事处提交请调报告并附上拟调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材料、获奖材料等原件、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县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单和个人简介一份;
2、人事处审核后负责将拟调者有关材料报主管院领导审阅并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审批;
3、人事处负责向拟调者工作单位发出商调函,并通知拟调者填写《拟调干部登记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口在成都市外者填);
4、人事处收到拟调者人事档案和其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函,在检查其人事档案材料无缺损后,负责整理有关材料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请调报告;
5、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人事处负责通知调动者办理工作调动的具体手续事宜;
6、调动者持原单位行政、工资和社保关系及住房公积金转移介绍信到人事处报到,并填写《进校通知单》和《干部履历表》;
7、调动者持调令、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办理入户、身份证事宜,到院办办理工作证事宜;
8、调动者按人事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接收部门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
(二)调出
1、拟向院外调动的编内教职工,需向人事处提交请调报告(请调报告上应有所在部门签署的意见)由人事处按权限报主管院领导审阅并提交党委会审批;
2、人事处在接到接收单位的商调函后,负责将调动者人事档案及有关材料转出;
3、人事处在收到接收单位调令后,通知调动者与原工作部门、计财处、国有资产及后勤管理处等院内有关部门办完交接、清算手续后,为其出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填写《离校通知单》并通知其到社保中心等单位办理相关关系转移事宜;
4、调动者离校后,人事处负责做好减编工作。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处
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
渺渺红尘,茫茫人海,没有过早,也没有太晚,遇见的自然是恰逢其时。
有人说,这世间的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惟有父母与子女,是为了别离。
父母为自己付出的,永远是百分之百的绵绵恒爱。
每当看到满头如雪,弯腰驼背,步履蹒跚的父亲母亲,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他们曾用最纯朴、最勤劳的方式为自己撑起过一片天,现如今却是衰老伴着他们走过一年又一年。
于父母眼里,自己就像飘在天空的风筝,无论飞得多高多远,他们也舍不得松开牵挂的那根线。
这种深厚的爱,若高山阔海,就算用一辈子的时间,恐怕也回馈不完.想来那句: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应是最好的报答。
记得一首《友情》的歌,里面那段歌词格外打动人:友情,人人都需要友情,不能孤独,踏上人生的旅程……
听完,特别想感谢那些出现在自己不同人生阶段的朋友,感谢这一路上你们给予的支持和鼓励。
此生何其幸运,能成为彼此的亲密挚友。
除了家人,最熟悉我的还有你……
童年,一起玩耍嬉戏;少年,一起努力学习;青年,互相聆听各自的小秘密;愿中年的彼此,都能好好保重自己;愿我们老的时候还能一起喝茶、一起聊聊不太完美的却又共同参与过的往昔。
人生能有三五知己,懂得自己,足矣!
佛说,每一次相遇都是一场修行。
想必爱情更是如此。
于风雨兼程的人生里,在五味杂陈的生活中,谁是谁的月下客,谁是谁的心上人,谁与谁会一见倾心,谁与谁能相伴到岁末晚景,凭的就是一份缘。
感谢即将成为自己人生中最亲爱的你,相遇是缘,相恋是爱,相守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