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谋私利 江苏新沂一名行贿人两名受贿者同被判刑
孙某某受贿案

孙某某受贿案文章属性•【案由】受贿罪•【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死刑复核•【裁判时间】2010.03.25裁判规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家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
正文孙某某受贿案被告人孙某某。
曾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
2008年9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被告人孙某某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9月22日立案侦查,2009年4月26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2009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该院于同日告知了孙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
2009年5月26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交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孙某某,复核了主要证据,听取了孙某某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因案情重大、复杂,经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
2009年7月10日、9月25日,案件两次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2009年10月24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受理审查起诉。
2009年12月9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孙某某犯罪事实如下: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被告人孙某某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洛阳中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洛阳凯瑞集团公司董事长王新立等9人谋取房地产项目开发、拆迁补偿、职务晋升、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女儿刘宇萍、女婿邵志成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所送人民币、美元、英镑、宝马轿车及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购商品房,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
(一)2002年至2004年,被告人孙某某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洛阳中泰集团下属的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解决了与中泰新城一期业主之间的纠纷,使该公司中泰新城二期工程能够顺利开发;接受该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的请托,为其担任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提供了帮助。
“白手套”本质上是“黑心肠”

372023.03 第03期 总第183期 清风Sound 世间只要有权力,就有对权力的不当运用,它不分种族、国家、性别。
对权力的不当运用,有的只是出于认知方面的缺陷,有的则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性,比如贪腐。
正因为具有主观恶性,某些贪官钱再多也不愿意收手,直接收钱不好使了,就设置种种权力的“白手套”,偷偷摸摸地牟利。
“白手套”没有标准定义,一般认为是替别人将“黑钱”漂白的个人、群体或社会组织。
贪官的“白手套”有种种,有的是家人,有的是老板,有的是司机、下属。
比如2017年9月,云南昆明官渡区原区长刘毓新因受贿,一审获刑5年。
刘毓新曾长期在建设、规划部门担任职位,一位房地产老板送给他的房子,全款付清,出面看房子和拿钥匙的,却是他的亲哥哥刘毓成。
又比如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因受贿7.17亿元,2020年7月被判处死缓。
但鞍前马后替赵正永收钱的却是安徽籍的海南德璟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姚春雷。
赵正永落马后,此人也因受贿罪获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再比如浙江省湖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葛伟曾让其司机叶丽智充当“白手套”。
2021年2月,葛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叶丽智也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获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葛伟受贿的1606万元中,其中1024万元系其伙同叶丽智共同收受。
有的贪官“智商”更高,为了逃脱惩罚,他们不直接委托别人收钱,而是搞资本运作,在“白手套”上再加上“白手套”,大玩“迷踪拳”。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行长孙德顺受贿不要现金,而是安排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了两家投资平台公司,平台公司之下又开设了十多家项目公司,然后,项目公司再和行贿企业成立空壳公司,将受贿包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份投资协议。
“白手套”们在前方冲锋陷阵,孙德顺在背后笑呵呵地数钱。
“白手套”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
其一,贪官直接受贿,查处起来相对容易,然而一旦有“白手套”搅局,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起来就得层层剥笋,经过许多侦查之后才能将主贪揪出来,这无疑会增加反腐成本。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陈兵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陈兵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3.29【案件字号】(2022)苏08民终105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加雷【审理法官】陈加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陈兵;张思贵【当事人】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陈兵张思贵【当事人-个人】陈兵张思贵【当事人-公司】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马涛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马思维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涛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马思维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涛马思维【代理律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被告】陈兵;张思贵【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陈兵系张思贵朋友,上诉人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华龙公司或张思贵、卢文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借款,现有证据并不能认定涉案借款涉嫌刑事犯罪,故上诉人主张本案应中止审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准许。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证据不足关联性质证中止审理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关于争议焦点2,本院认为,陈兵系张思贵朋友,上诉人所举证据不足以证明华龙公司或张思贵、卢文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借款,现有证据并不能认定涉案借款涉嫌刑事犯罪,故上诉人主张本案应中止审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准许。
杨中华(新沂海事罚字[2021]000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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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中华(新沂海事罚字[2021]000590号)【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发文案号】新沂海事罚字[2021]000590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修订)330968140000徐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4修订)17593239320000【处罚日期】2021.07.07【处罚机关类型】海事局【处罚机关】新沂市地方海事处【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新沂市【处罚对象】杨中华【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5.13 15:46:4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沂海事罚字[2021]000590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1-07-07处罚内容2021年7月7日16时31分,徐州市庆泽航运有限公司(庆泽拖001/255kw)在京杭运河新沂段水域航行,遮挡、涂改、毁损船名、船名灯箱、船籍港、载重线等标识(船舶灯箱破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船长(杨中华)对违法事实确认无误,并承诺将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危害。
罚款金额(万元)0.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遮挡、涂改、毁损船名、船名灯箱、船籍港、载重线等标识违法事实庆泽拖001船队涉嫌遮挡、涂改、毁损船名、船名灯箱、船籍港、载重线等标识(船舶灯箱破损)处罚依据《徐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处罚机关新沂市地方海事处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810H数据来源新沂市地方海事处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000014000810H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破产清算谋私利江苏新沂一名行贿人两名受贿者同被判刑(精)

破产清算谋私利江苏新沂一名行贿人两名受贿者同被判刑
2月9日,江苏省新沂市法院依法以行贿罪判处江苏捷祥工业缝纫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祥公司)湖南省株洲市经营部经理高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新沂市计经委副科长丁沛义、捷祥公司副经理魏良涛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
至此,借企业破产清算之机谋取私利的三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0年3月,捷祥公司申请破产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丁沛义经该市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清算组组长,魏良涛作为捷祥公司留守人员协助清算组工作。
2000年4月至10月,丁沛义、魏良涛在负责对捷祥公司设在株洲的设备商店进行清产核资过程中商定欲给该店负责人高凯一些照顾,然后向高凯索取好处费。
此后二人采取登记时低估产品质量、小件商品不登记以及低价出让公司债权等手段将捷祥公司在株洲的设备商店以8.28万元的低价出售给高凯。
丁沛义、魏良涛先后两次向高凯索要人民币8万元,并收受高凯赠送的瑞士产“梅花牌”手表2块(每块价值人民币2400元)。
“司法掮客”,到底是什么在作怪

“司法掮客”,到底是什么在作怪作者:来源:《新传奇》2015年第34期“司法掮客不只是贪官与行贿者的中介,更是司法腐败的催化剂,堪称腐败合伙人、利益分享者。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贺夏蓉告诉记者,“他们的存在是廉洁司法的耻辱,也是司法公正的灾难。
”“作为在最高法院工作33年的老法官,奚晓明却同个别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这是司法界的耻辱。
”8月20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事实被提及。
其中,奚晓明与司法掮客相互勾结并收受巨额贿赂的事实引发关注。
“司法掮客是司法公正的灾难”多年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发生一起轮奸案。
案发后,一名施暴者的父亲“请”出了梁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黑占。
在黑占的斡旋下,当地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等11名司法工作人员倒在金钱和人情的攻势下。
在接下来的法庭审理中,受害人“变成”了卖淫女,轮奸“变成”了强奸,施暴者罪行越来越轻,最后竟被判缓刑。
在这起案件中,黑占充当的角色之一便是司法掮客,正是他一手导演了这出偷天换日、颠倒是非的司法闹剧。
仔细梳理见诸报端的司法腐败案件,可以发现充当司法掮客的主要是三种人:一是官员,包括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二是法律从业人员,如律师;三是活动能力强的社会人员,如官员的亲友或情人。
“司法掮客不只是贪官与行贿者的中介,更是司法腐败的催化剂,堪称腐败合伙人、利益分享者。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科研部副教授贺夏蓉告诉记者,“他们的存在是廉洁司法的耻辱,也是司法公正的灾难。
”“从一系列司法腐败案件不难看出,司法掮客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是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滥用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另一方面则是诉讼当事人及其亲友为使司法天平向己方倾斜,相信‘人情’、‘金钱’的作用,希望以钱制法、以情改法。
”在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陆伟明看来,人情社会和权力至上的理念使得司法掮客颇受青睐、颇有市场。
“没有权力滥用,便没有司法掮客”“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够精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这便为权力寻租打开了方便之门。
洛阳徐柏生西工法院刑事判决书

洛阳徐柏生西工法院刑事判决书
洛阳市徐柏生西工法院
刑事判决书(2021)洛西刑初字第X号
公诉机关:洛阳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柏生
被告人徐柏生于2020年8月20日到2020年9月10日期间,在洛阳市某银行内部,多次侵占单位资金共计人民币97万余元,数额较大;上述行为已构成单位财务人员侵占单位资金罪,依法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柏生的事实及证据材料有力有序,且得到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不同程度的认可,本院查验了公诉机关递交的证据并进行了法庭质证,也听取了当事人和辩护人的陈述以及辩护意见,合议庭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已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徐柏生犯单位财务人员侵占单位资金罪,判决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柏生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被告人徐柏生的个人财产及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三、被告人徐柏生不服本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副本份数提出副本。
审判长:XXX年月日
陪审员:XXX年月日
陪审员:XXX年月日
书记员:XXX年月日
附:本判决书正本、副本、被告人公诉人签收条及证据材料明细共1份。
洛阳市徐柏生西工法院盖章。
新沂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超等与姚锋、江苏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新沂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超等与姚锋、江苏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7【案件字号】(2020)苏03民终561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郭宏冯昭玖徐海青【审理法官】郭宏冯昭玖徐海青【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新沂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超;戴飞;徐红;姚锋(姚峰);江苏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吴炳翠【当事人】新沂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超戴飞徐红姚锋(姚峰)江苏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吴炳翠【当事人-个人】王超戴飞徐红吴炳翠【当事人-公司】新沂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姚锋(姚峰)江苏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上官丙权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顾红伟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王言山江苏内方律师事务所;刘欢江苏内方律师事务所;梁伟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闻章伟江苏彭城(新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上官丙权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顾红伟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王言山江苏内方律师事务所刘欢江苏内方律师事务所梁伟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闻章伟江苏彭城(新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上官丙权顾红伟王言山刘欢梁伟闻章伟【代理律所】江苏万谋律师事务所江苏内方律师事务所江苏沭新律师事务所江苏彭城(新沂)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新沂大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王超;戴飞;徐红【被告】姚锋(姚峰);江苏汇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吴炳翠【本院观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2019)苏0381民初8317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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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谋私利江苏新沂一名行贿人两名受贿
者同被判刑
2月9日,江苏省新沂市法院依法以行贿罪判处江苏捷祥工业缝纫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祥公司)湖南省株洲市经营部经理高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新沂市计经委副科长丁沛义、捷祥公司副经理魏良涛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
至此,借企业破产清算之机谋取私利的三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0年3月,捷祥公司申请破产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丁沛义经该市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清算组组长,魏良涛作为捷祥公司留守人员协助清算组工作。
2000年4月至10月,丁沛义、魏良涛在负责对捷祥公司设在株洲的设备商店进行清产核资过程中商定欲给该店负责人高凯一些照顾,然后向高凯索取好处费。
此后二人采取登记时低估产品质量、小件商品不登记以及低价出让公司债权等手段将捷祥公司在株洲的设备商店以8.28万元的低价出售给高凯。
丁沛义、魏良涛先后两次向高凯索要人民币8万元,并收受高凯赠送的瑞士产“梅花牌”手表2块(每块价值人民币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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