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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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1、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依据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是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耐火能力最强;四级最低,耐火能力最弱。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取决于组成该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建筑物的墙体、基础、梁、柱、楼板、楼梯、吊顶等一系列基本组成构件。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4-1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指由建筑构件的材料遇火反应,分为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三类,对建筑构件而言不燃烧体如墙柱、基础等;难燃烧体如吊架、吊顶及内部管道;燃烧体如门窗、吊顶、装饰材料等。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将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h”表示。

时间-温度标准曲线是指按特定的加温方法,在标准的实验室条件下,所表示的现场火灾发展情况的一条理想化了的试验曲线。

该曲线以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目的是为了对建筑构件的极限耐火时间有一个统一的检验标准。

我国采纳了国际标准ISO834的标准火灾升温曲线。

该曲线公式为T-T0=345lg(8t+1) 式中t为时间,以“min”计;T为当所用时间为t时,构件所承受的温度值,以“℃”计;T0为初始温度,以“℃”计;计算时设定位20℃。

下图4-1是根据国际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公式作出的温度-时间曲线,2、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建筑构件达到耐火极限有三个条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只要三个条件中达到任一个条件,就确定其达到其耐火极限了。

1)、失去支撑能力:如果试件在试验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截面缩小,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发生跨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则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构件(如楼梯、门窗、隔墙、吊顶等)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洞,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烧起来。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1的规定。

注:②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②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③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④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二确定。

第2.0.2条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但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仍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第2.0.3条承重构件为非燃烧体的工业建筑(甲、乙类库房和高层库房除外),其非承重外墙为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可降低到0.25h,为难燃烧体时,可降低到0.5h。

第2.0.4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楼板(高层工业建筑的楼板除外),如耐火极限达到1h有困难时,可降低到0.5h。

上人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第2.0.5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顶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承重构件有困难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

但甲、乙、丙类液体火焰能烧到的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第2.0.6条建筑物的屋面面层,应采用不燃烧体,但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不燃烧体屋面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层。

第2.0.7条下列建筑或部位的室内装修,宜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一、高级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二、演播室、录音室及电化教室;三、大型、中型电子计算机机房;。

建筑材料耐火等级

建筑材料耐火等级

建筑材料耐火等级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是指材料在火灾中的抗火性能。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选择具有良好耐火性能的建筑材料对于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延长火灾燃烧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建筑材料的耐火性能,国家标准将建筑材料分为不同的耐火等级,以便于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选材和使用。

一般来说,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可以分为A、B、C、D四个等级。

其中A级耐火材料的抗火性能最好,D级耐火材料的抗火性能最差。

A级耐火材料通常指非燃性材料,如不燃石棉、石膏板等。

这类材料在火灾中不易燃烧,能有效隔离火焰和烟气的传播,具有较高的防火性能,是建筑物中常用的耐火材料。

B级耐火材料指可燃材料,但在火灾中燃烧速度较慢,燃烧时不易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如木材、纤维板等。

这类材料在火灾中能够延缓火势蔓延,给人们逃生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C级耐火材料是指易燃材料,如塑料、橡胶等。

这类材料在火灾中燃烧速度较快,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极大地加剧了火灾的危害程度,因此在建筑物中应尽量避免使用。

D级耐火材料是指可燃性极强的材料,如液化气、汽油等。

这类材料在火灾中燃烧速度极快,火势蔓延迅猛,极易引发爆炸,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选择合适的耐火等级建筑材料对于提高建筑物的整体抗火性能至关重要。

在选择建筑材料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结构形式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搭配不同耐火等级的材料,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中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

此外,在使用建筑材料时,还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和安装,确保建筑材料的使用符合要求,提高建筑物的整体耐火性能。

总的来说,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抗火性能,选择合适的耐火等级建筑材料对于提高建筑物的整体安全性能至关重要。

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需要充分考虑建筑材料的耐火性能,合理选择和搭配不同耐火等级的材料,确保建筑物在火灾中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能。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含义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含义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含义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指的是建筑结构的防火性能分类,用于评估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抵抗火势蔓延和保护人员安全的能力。

耐火等级通常在建筑设计阶段确定,并依据相关的建筑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

具体的耐火等级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建筑法规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级别:
1.非耐火建筑物:没有特殊防火措施的普通建筑物,无法承
受火灾冲击,容易被火势迅速蔓延。

2.建筑物防火等级:通常用字母表示,如A、B、C、D等级,
也有些国家使用数字表示,如1、2、3级等。

等级越高,
表示建筑物的防火性能越好。

这些等级主要根据建筑物所
使用的构造材料、防火隔离墙壁的材质和厚度、防火门窗
等因素来确定。

3.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级:这些等级一般使用著名的耐火试
验标准(如欧洲的EN 1364和EN 1634标准)来评估建筑
结构的耐火性能。

标准会评估材料的耐火时间,即在特定
温度和火焰腐蚀下,材料能够保护建筑结构的时间。

耐火等级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时能提供足够的时间供人员疏散,减少财产损失,并提供良好的灭火条件。

在建筑设计、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应的建筑法规和标准,确保建筑物的防火性能符合耐火等级要求。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标准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标准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标准介绍如下:
建筑耐火等级是指建筑物在火灾中能够承受的火灾程度。

以下是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标准:
1.一般建筑物耐火等级:
(1)一级:耐火极限为3小时及以上
(2)二级:耐火极限为2小时
(3)三级:耐火极限为1小时
(4)四级:耐火极限为0.5小时
2.高层建筑物耐火等级:
(1)一级:耐火极限为4小时及以上
(2)二级:耐火极限为3小时
(3)三级:耐火极限为2小时
(4)四级:耐火极限为1小时
3.特殊建筑物耐火等级:
(1)一级:耐火极限为4小时及以上
(2)二级:耐火极限为3小时
(3)三级:耐火极限为2小时
(4)四级:耐火极限为1小时
以上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都遵循类似的原则。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建筑材料、结构设计、消防设施等因素有关,需要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划分。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建筑耐火等级是指建筑物抵抗火灾的能力,它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是建筑设计和施工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围绕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展开论述。

一、何为民用建筑耐火等级民用建筑耐火等级是指建筑在受到火灾威胁时的耐火性能。

它通过对建筑材料、结构和设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尽量延缓火势蔓延并保护人员撤离。

耐火等级一般分为若干级别,从高到低分别为A级、B级、C级、D级、E级。

二、耐火等级的划分依据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是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装修材料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来说,划分耐火等级时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物用途:由于不同功能的建筑物所处的火灾风险不同,因此在划分耐火等级时会根据建筑物用途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要求。

2. 建筑物高度:建筑物的高度也是划分耐火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情况下,高层建筑需要具备更高的耐火能力,以确保火灾发生时人员有足够的时间逃生。

3. 建筑物结构:建筑物采用的结构形式与耐火等级密切相关。

承重结构的耐火性能会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整体耐火能力。

4. 建筑物装修材料:建筑物装修材料对于耐火等级也有很大的影响。

一些易燃材料使用不当会加剧火灾发生时的蔓延速度,因此在划分耐火等级时需要对装修材料进行要求。

三、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影响1. 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直接关系到人员的生命安全。

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更多的时间供人员撤离,减少人员伤亡。

2. 保护财产安全:火灾不仅会威胁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会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能够减少火灾对财产的破坏,保护人们的财产安全。

3. 规范建筑施工和设计: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对建筑施工和设计起到规范作用。

合理的耐火等级划分可以引导建筑行业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提高建筑物的整体耐火性能。

四、提高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方法1. 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在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该选择符合耐火要求的优质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

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

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
A1等级是指非可燃材料,具有极高的耐火性能。

这些材料在火灾发
生时不会燃烧,并且不会释放任何有毒或有害物质。

常见的A1等级材料
包括岩棉、玻璃棉、石膏板等。

A2等级是指非可燃材料,耐火性能较好。

这类材料在火灾发生时不
会参与燃烧,但燃烧时可能会有轻微的烟雾或有毒物质释放。

常见的A2
等级材料包括人造石、木质材料等。

B1等级是指难燃材料,对火焰的燃烧能力较差。

这类材料在火灾发
生时不易燃烧,并且具有较低的燃烧速度和烟雾产生量。

常见的B1等级
材料有聚氨酯保温板、无机复合保温板等。

B2等级是指易燃材料,容易受到火焰的燃烧。

这类材料在火灾发生
时会燃烧,且燃烧速度快,火焰较大。

常见的B2等级材料包括聚苯板、
聚氨酯发泡塑料等。

B3等级是指可燃材料,火焰持续燃烧。

这类材料在火灾发生时易于
燃烧,且火焰蔓延速度快。

常见的B3等级材料包括木材、纸张等。

C等级是指不确定耐火性能的材料,需要进行专门的耐火性能测试。

不同的耐火等级要求适用于不同的场所和用途。

例如,建筑物的外墙
保温材料一般要求达到B1等级以上,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不会引发燃烧,延缓火势蔓延的速度;消防门要求达到A等级,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有
效隔离火势和烟气,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我们应该选择符合建筑标准的、具有良好耐火性能的建筑材料。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建筑物的防火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减小火灾发生的风险。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及相关要求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及相关要求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及相关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人们对民用建筑的安全性和耐用性也越来越重视。

其中,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及相关要求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介绍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及其相关要求,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

我们来了解一下民用建筑耐火等级的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个等级。

A级为最高耐火等级,D级为最低耐火等级。

不同等级的民用建筑在防火性能上有着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在A级民用建筑中,要求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和防火分区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同时,建筑物的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有效的防火隔离措施,以确保火灾不会蔓延。

此外,A级民用建筑还要求在建筑物内设置足够数量和容量的防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B级民用建筑的耐火要求相对较低,但仍然需要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同时,在建筑物内设置适量的防火器材也是必要的。

C级民用建筑的耐火要求相对宽松。

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可以使用可燃材料,但需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如使用防火涂料或防火板材。

D级民用建筑的耐火要求最低,允许主要承重构件使用可燃材料。

然而,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如门窗、隔墙等,仍然需要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除了耐火等级的要求外,民用建筑还有一些其他相关要求需要注意。

首先,建筑物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应设置合理,并保持畅通无阻。

其次,建筑物内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手动灭火器等设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并进行初期灭火。

此外,建筑物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以防止电器问题引发火灾。

总结起来,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及相关要求是为了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在防火性能上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除了耐火等级的要求外,建筑物还需要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并配备相应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

此外,电气设备和线路也需要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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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建筑耐火等级一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1、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依据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是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耐火能力最强;四级最低,耐火能力最弱。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取决于组成该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建筑物的墙体、基础、梁、柱、楼板、楼梯、吊顶等一系列基本组成构件。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4-1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指由建筑构件的材料遇火反应,分为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三类,对建筑构件而言不燃烧体如墙柱、基础等;难燃烧体如吊架、吊顶及内部管道;燃烧体如门窗、吊顶、装饰材料等。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将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h”表示。

时间-温度标准曲线是指按特定的加温方法,在标准的实验室条件下,所表示的现场火灾发展情况的一条理想化了的试验曲线。

该曲线以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目的是为了对建筑构件的极限耐火时间有一个统一的检验标准。

我国采纳了国际标准ISO834的标准火灾升温曲线。

该曲线公式为T-T0=345lg(8t+1) 式中t为时间,以“min”计;T为当所用时间为t时,构件所承受的温度值,以“℃”计;T0为初始温度,以“℃”计;计算时设定位20℃。

下图4-1是根据国际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公式作出的温度-时间曲线,2、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建筑构件达到耐火极限有三个条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只要三个条件中达到任一个条件,就确定其达到其耐火极限了。

1)、失去支撑能力:如果试件在试验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截面缩小,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发生跨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则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构件(如楼梯、门窗、隔墙、吊顶等)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洞,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烧起来。

如楼板受火焰或高温作用时,完整性被破坏,火焰穿到上层房间,表明楼板的完整性被破坏。

3)、失去隔火作用:主要指起分隔作用的构件失去隔热过量热传导的性能。

在试验中,如果构件的背火面测得的平均温度超过140℃,或背火面任一点温度超过初始温度180℃时,均表明构件失去隔火作用。

经过大量的试验验证工作,建筑构件发生三者之一时的耐火极限用时间来衡量,建筑墙体有承重墙、普通粘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它们的耐火极限分别为2.5~10.5h不等,这与墙的结构厚度有关(12cm~37cm),具体见表4-1二建筑物的耐火设计建筑的耐火设计,目的在于防止建筑物在火灾时倒塌和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的避难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的损失。

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层数不同的建筑物,火灾的危险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在设计上要区别对待。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作为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是防火技术措施中基础的措施之一。

从表4-2为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如一、二级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被火烧坏、倒塌的可能性小;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火灾时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体倒塌,火灾损失大。

我国建筑的耐火设计采用耐火等级设计方法考虑温度—时间的关系及具体各构件的耐火时间来定。

1、多层建筑耐火设计多层建筑耐火设计等级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火灾的危险性和火灾荷载等因素来选定。

从表4—2可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燃烧性能有相应的关系。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屋顶承重墙为燃烧体,吊顶和隔墙为难燃烧体,其余均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外,其余构件为难燃烧体或燃烧体。

表4-1 常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续表4—1续表4—1表4-2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通常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定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砖木结构的建筑为三级耐火建筑;木结构的建筑为四级耐火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重要的公共建筑一定要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如通讯大楼、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大型医院及体育馆、百货大楼等建筑。

对于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等如采用一、二级有困难时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对于工业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主要根据火灾的危险性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甲、乙类生产厂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包括锅炉房在内(若每小时燃煤锅炉的总发热量小于4t 时,采用三级);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设计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的纵向蔓延迅速,而人员的疏散困难,火灾危险性大,损失惨重,因此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的选定更应该十分注意。

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主要是根据建筑类别来选定的,而建筑类别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来划分的。

通常将高层建筑分为一类和二类建筑,具体见表4—3表4—3 高层建筑分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耐火等级的选定作了规定,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各类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4表4-4 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3、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①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下表4—5。

②特殊贵重的仪器设备仪表等应设在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③变电所、配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筑,但供上述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帖邻建造。

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开洞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

④甲乙类生产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内。

⑤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求量。

同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分开。

⑥总储量大雨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附近,且面向储罐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表4—5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注:①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

②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厂房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

④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戊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可不限。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人时,最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

⑥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按丙类厂房确定。

4、高层工业建筑耐火设计高层工业建筑指建筑高度成果24米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架仓库。

为了保障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及火灾后能迅速修复使用,高层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采用一级。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均为不燃烧体。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6表4-6 高层工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5、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4-7表4—7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注:①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

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筑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一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设施。

建筑物不但要考虑本身的耐火强度,还要考虑周边建筑的防火要求,所以就出现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它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1、定义:为阻止建筑物之间的火势蔓延,建筑物之间留出的安全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2、影响因素: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如热辐射,热对流,方向,风速,燃烧性能以及其开口面积大小,相邻建筑物高度,消防车到达时间及扑救情况等均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1)、单、多层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见表4-8表4-8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另外, 几种特殊情况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参照下面确定①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不同高度的相邻建筑物,当较低建筑物的一面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防火间距可以减少3.5米。

相邻两座建筑物,如较高建筑物起火时,火焰不致向较低一面建筑物窜出和落下,其防火间距亦可相对减少不小于3.5米。

②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③当两座建筑物相邻两面外墙为不燃烧体,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若外墙全部不开设洞口有困难,则允许每一面外墙开设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两门窗不是正对开设,这时防火间距可按上表4-8的规定减少25% 。

例:甲、乙建筑物均为二级耐火等级,甲建筑物山墙的高度为10米,宽为12米,乙建筑物的长×宽=12m×12 m,各墙面允许开设门窗孔洞为多少m2,其防火间距为多少m?解:甲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10×12×5%=6m2乙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于12×12×5%=7.2m2其防火间距为6×(1-25%)=4.5 m④民用建筑及终端变电所,燃煤炉锅房(单台蒸发量小于等于4吨,总蒸发量小于等于12吨) 的防火间距按表4-8,若超过蒸发量按工业厂房间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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