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须知
福州怎么提取公积金还贷

福州怎么提取公积⾦还贷福州职⼯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那么福州住房公积⾦提取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
⼀、办理程序1、提交材料2、中⼼审核3、银⾏办理⼆、办理材料1、借款合同原件(在本中⼼的公积...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福州怎么提取公积⾦还贷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福州职⼯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那么福州住房公积⾦提取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来看看店铺⼩编的整理。
⼀、办理程序1、提交材料2、中⼼审核3、银⾏办理⼆、办理材料1、借款合同原件(在本中⼼的公积⾦贷款可不提供);2、提取前12个⽉加盖银⾏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原件或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所有权⼈本市同⾏住房公积⾦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5、偿还在省外购买⾃住住房贷款的,需提交本⼈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职⼯提前偿还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的,另提供:贷款银⾏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注:(1)如出具的是提前还款通知书,需将提取的公积⾦直接转到银⾏还贷账户。
(2)提前还款提取需在⼀年内办理);7、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有效⾝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他⼈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有效⾝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四、办理机构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罗源管理部、闽清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五、办理地址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三层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路75号建设银⾏2楼3.福清管理部:福清市元洪路建⾏⼤厦4楼4.长乐管理部: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路郑和⼩区⼆期20号店5.闽侯管理部:闽侯县⽢蔗镇⼋⼀⼋西路128号6.连江管理部:连江县凤城镇⽟荷西路县建⾏⼤楼2层7.闽清管理部:闽清县梅城镇解放⼤街63号(新世纪⼤厦)3层04单元8.罗源管理部:罗源县凤⼭镇东环新村1号罗源县建⾏7层9.永泰管理部: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8号永泰县建⾏⼤楼2层店铺提⽰: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同⼀笔购房贷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之和或申请提前还款的本⾦(扣除委托还贷⾦额后的余额);符合本提取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次,再次申请提取时间均须间隔12个⽉以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2024年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二篇)

2024年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提取职工的____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盖章的提取清册(提取本人签字,提取所用的卡或存折必须是支取人的)3、盖有预留印鉴的提取申请书或约定提取申请书4、购房提取时,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或产权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或产权人的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合同上记载多个购房人并且为非配偶关系的,有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其所占的产权份额确定其可提取限额;无产权份额证明的,按照等额均分原则确定其可提取限额。
单位加盖公章的提取申请(内容自制)。
二、除提供以上资料外按照提取原因需再分别提供以下资料: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封皮页、买卖双方名称、房屋坐落地址、住房面积、购房金额、付款方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2)购房____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回迁房。
(1)拆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二手房:(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贷款的:(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无房产证原件的:①产权证收押在银行,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及长条章的产权证复印件;银行未盖章的需提供产权证收押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②产权证收押在担保机构(不包括____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的商业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担保机构公章及长条章。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
(1)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
(1)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房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分摊到个人的费用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
6、翻建自住房屋。
(1)____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材料的明细____的原件及复印件(3)乡镇以上的规划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翻建证明。
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有什么区别

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有什么区别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是指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包含提前还贷)。
那么,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逐年还贷和逐月还贷两者区别1.购买XX市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银行厦门市分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才能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按年还贷的申办条件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的。
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其所购买住房坐落不在职工本人及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不含福建省)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
2.委托逐月自动还贷,职工只要办理一次签约,然后由市公积金中心授权银行每月自动为职工转账还贷;而按年还贷,则需要职工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及银行办理一次转账还贷手续。
3.委托逐月自动还贷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还款代扣账户,用于归还职工当月应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减轻每月还款压力;按年还贷是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贷款账户,用于冲抵贷款本金余额,然后重新计算职工的每月应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减少每月利息支出,同时,每月还款额将相应减少。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注意事项1、《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借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贷款还款金额,上月缴存额少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由还贷人在原还款代扣卡上补足;上月缴存额大于其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贷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其还款代扣卡上。
2、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两者各有利弊。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指出,逐月还贷能利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在整个还贷期间,还款计划不变,所需偿还的利息也没有减少,因此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而逐年还贷抵偿的是贷款本金,可以减少今后的贷款利息支出、加快还贷的速度,所以比较适合希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的购房者。
南京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公积金贷款须知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归还公积金贷款须知一、办理委托提取还贷须携带和提供的材料1、贷款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2、贷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号、个人住房补贴账号,或者贷款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3、贷款职工的储蓄还款存折(签订《借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需要提供);4 贷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签订《借款合同》时即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的,不需要提供)。
二、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的时间1、原则上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管理中心审批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委托协议书》;2、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还款期间任何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贷款银行申请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3、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如果需要变更委托提取还贷方式,可在还款期间任何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终止原委托协议、签订新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三、委托提取还贷操作1、选择逐月提取还贷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额的12倍余额。
贷款银行操作以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本息、罚息,再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
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逐月还贷,直至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时,再次操作;操作时间为每月的15日。
操作时,贷款银行每月从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中划转大于规定余额的月缴存额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
月缴存额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不足部分由职工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每月提取的公积金(住房补贴)额等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
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操作规程

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操作规程根据《关于江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江公积金管委会[2004]01号),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切实减轻职工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特制定本规程。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的含义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是指已在开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委托开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按约定的时间间隔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金额,直接抵还其个人住房贷款应还贷款本息额(以下简称提取还贷)。
二、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提取还贷的申请对象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下简称提取还贷人)。
三、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为提取还贷人信用良好,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超过2个月(含2个月)的应还贷款本息额。
四、提取还贷的方式提取还贷由管理部委托承办银行按约定的时间间隔从提取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约定金额至提取还贷人指定的还款账户,提取还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与月还贷额度相近。
五、提取还贷的金额提取还贷的金额由管理部根据提取还贷人当期应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金额核定。
在约定的时间间隔期内划转金额不得超过管理部核定的最高可划转金额。
提取还贷人或配偶同时申请提取还贷的,合计划转金额不得超过管理部核定的最高可划转金额。
六、提取还贷的申请提取还贷人按本规定办理提取还贷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签订《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委托协议书》,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承办银行自动抵还贷款本息。
(一)提取还贷人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供楼存折、借款合同、身份证、婚姻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部提出提取还贷申请,并签订《开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委托协议书》。
(二)管理部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批提取还贷申请,提取还贷人持审批后的资料到承办银行。
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归还外地住房贷款)指南

苏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归还外地住房贷款)l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房金规〔2018〕5号)1.职工(含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各类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2.职工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外的各类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苏州大市范围内尚未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实行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
3.职工以柜面提取形式申请还贷提取的,每年可提取两次。
职工在本外地同时有住房贷款的,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优先偿还。
4.住房公积金提取实行“提还(用)相等”原则,其中因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已经归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5.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归还各类住房贷款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6.职工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通过柜面提取形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明细。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各类住房贷款的,其配偶、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及户口本。
住房公积金提取应由职工本人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代为提取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并持全部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书、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条件职工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存在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存在各类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但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提取人员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借款合同原件;3.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含还款明细、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还贷证明当年有效);4.如申请还贷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5.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马鞍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一)(购买商品住房)一、必备证件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二、必备资料1、未交清房款的(1)购房合同原件查验(2)购房的首付款凭证: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单(不低于房款的30%)原件查验(3)收款账户账号:售房单位收款账户账号2、已交清房款或购房提取金额大于未交清房款的(1)购房合同原件查验(2)购房全额发票或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单原件查验(3)收款账户账号:本人储蓄存折(有结算账户功能的存折)三、提取额度1、未交清房款的截止受理当月个人账户余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之差额。
2、已交清房款的截止交清最后一次房款日期个人账户余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之差额。
四、提取次数每套住房只能以购房名义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二)(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必备证件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马鞍山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3、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簿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二、必备资料1、未交清房款的(1)拆迁协议(加盖拆迁管理部门印章)原件查验(2)购房的首付款凭证: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单(不低于应交房款的30%)原件查验(3)收款账户账号:开发商(还迁单位或拆迁管理部门)收款账户账号2、已交清房款或购房提取金额大于未交清房款的(1)拆迁协议(加盖拆迁管理部门印章)原件查验(2)购房全额发票或银行现金交款或转账单原件查验(3)收款账户账号:本人储蓄存折(有结算账户功能的存折)三、提取额度1、未交清房款的截止受理当月个人账户余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贷款之差额。
公积金年冲流程

公积金年冲流程一、公积金年冲如何办理公积金年冲,贷款人拿着借款合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号和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到借款银行办理就可以。
公积金年冲每年只能够申请一次,较为适合公积金账户余额比较多且现金压力比较小的贷款人。
公积金年冲的还款是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金,等公积金贷款还完之后才可以冲还商业贷款的本金。
如果想要变更公积金的冲还贷方式,必须是原公积金冲还贷协议执行满一年后才可以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申请条件:1、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或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后)且还款一个月以上,无逾期;2、对冲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且未欠缴3个月(含)以上,公积金余额之和不低于月还款额的6倍。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借款人持身份证到放款银行领取《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核实贷款相关数据,并加盖银行印章。
2、在银行领表后3个工作日内持资料到原办理贷款手续的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公积金年冲时间为4月和9月,用户可以在任意工作日申请办理公积金年冲,只不过一年仅可以申请一次。
公积金年冲其实就是一年办理一次房贷金额提前还款,适合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用户。
办理年冲以后,可以一次性冲还较多的贷款本金,这样是可以减少贷款总利息的。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流程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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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须知
日期:2009-10-19 字体显示:大中小
一、提取条件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的。
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其所购买住房坐落不在职工本人及配偶工作或户籍所在地(不含福建省)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松柏大厦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或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转账还贷手续。
三、提供的材料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证明(写明购房人、贷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放贷月份、贷款种类、贷款账号和贷款余额等要素。
证明当月有效)。
4.偿还本地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异地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须提供按揭借款合同原件。
职工偿还省外住房按揭贷款的,应提供职工本人或配偶省外工作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省外工作地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无法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需转入其还款代扣账户的,除提供上述第1、2、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盖章的上一年还款明细单(提取时间超过一年的,提供相应时间段对应的还款明细单)。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五、注意事项
1.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借款人及配偶第二次及此后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同一套住房、同一贷款账号的住房贷款,不需再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申办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应在发放贷款后次年(此后每年)的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办理,每年一次。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贷款余额提前结清贷款的,不受办理还贷月份和次数限制。
职工购房后不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现金,直接办理按年还贷的,首次还贷不受还贷月份限制。
3.住房贷款与缴交住房公积金均在厦门建行的职工,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准予提取还贷的,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建行自动划转,职工可不到银行办理转账还贷手续。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须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咨询电话:5104492 5109508 7579050(同安、翔安)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