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权重一览表
商业银行风险五级分类标准

商业银行风险五级分类标准商业银行风险五级分类标准一、引言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进行各类金融业务时面临着不可避免的风险。
为了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商业银行通常会采用风险五级分类标准。
本文将深入探讨商业银行风险五级分类标准的背景、内容、作用以及存在的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
二、背景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经常接触到各种类型的借贷和投资业务,这意味着它们将承担来自借款人违约、经济环境波动和市场价格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风险,并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普遍要求商业银行对其债权进行风险五级分类。
三、内容商业银行风险五级分类标准通常基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来确定。
一般来说,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逾期时限:按照逾期还款的时间长度对借款进行分类。
通常将借款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
2. 还款能力: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借款进行分类。
标准可以包括借款人的现金流能力、财务状况以及借款人的收入来源和债务负担等方面。
3. 抵押物价值:根据抵押物的价值对借款进行分类。
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动产或其他有价值的财产,有助于降低借款风险。
四、作用商业银行风险五级分类标准的主要作用在于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
具体来说,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1. 提醒风险:通过对借款进行分类,商业银行能够清晰地了解其资产质量和风险敞口,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潜在的风险。
2. 决策支持:风险五级分类结果可以为商业银行的决策提供参考。
在贷款拨备计提、信贷批准和利率定价等方面,分类结果会对决策产生影响。
3. 外部监管: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商业银行采取监管措施,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风险五级分类标准可以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
五、存在的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虽然商业银行风险五级分类标准在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有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借款人类型和经济环境的变化,这对标准的灵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一览表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一览表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一览表1、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详细信息和细化章节,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与使用。
2、监管指导2.1 风险监管概述在商业银行风险管控体系中,风险监管是关键环节,旨在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与稳定。
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一系列用来衡量银行风险水平的关键指标,对银行的经营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2.2 风险监管指标分类风险监管指标可分为资本充足度指标、资产质量指标、风险管理指标、流动性风险指标、杠杆比率指标等几类。
每个指标都具有明确的计算公式和监管要求,能够帮助银行评估和管控风险。
3、资本充足度指标3.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度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核心一级资本 / 风险加权资产,监管要求为不低于8%。
3.2 风险资本充足率风险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风险资本 / 风险加权资产,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
4、资产质量指标4.1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率是衡量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的关键指标,其计算公式为:不良贷款总额 / 总贷款余额,监管要求为不高于5%。
4.2 拨备覆盖率拨备覆盖率是指商业银行的拨备余额与不良贷款余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拨备余额 / 不良贷款总额,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50%。
5、风险管理指标5.1 资产收益率资产收益率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净利润 / 平均资产,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
5.2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指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负债总额 / 资产总额,监管要求为不高于95%。
6、流动性风险指标6.1 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高流动性资产 / 高流动性负债,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
6.2 净稳定融资率净稳定融资率是指商业银行稳定融资能力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稳定融资净额 / 高流动性资产,监管要求为不低于100%。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资料附件02 信用风险权重法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

附件2: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及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一、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1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项目权重1.现金类资产1.1现金0%1.2黄金0%1.3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0%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1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0%2.2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0%2.3对评级AA-(含AA-)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0%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4对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中20%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5对评级A-以下,BBB-(含BBB-)以上的国家或地区50%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6对评级BBB-以下,B-(含B-)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100%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2.7对评级B-以下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150%的债权2.8对未评级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100%权3.对我国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20%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4.1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债权(不包括次级债权)0%4.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项目权重4.2.1持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0%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4.2.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100%其他债权4.3对我国其他商业银行的债权(不包括次级债权)4.3.1原始期限3个月以内20%4.3.2原始期限3个月以上25%4.4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100%4.5对我国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100%5.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1对评级AA-(含AA-)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25%行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2对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50%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3对评级A-以下,B-(含B-)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100%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5.4对评级B-以下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150%门实体的债权5.5对未评级的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100%实体的债权5.6对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0%的债权5.7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100%6.对一般企业的债权100%7.对符合标准的微型和小型企业的债权75%8.对个人的债权8.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50%8.2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商业150%银行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的,追加的部分8.3对个人其他债权75%9.租赁资产余值100%10.股权项目权重10.1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未扣除部分)250%10.2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400%10.3因政策性原因并经国务院特别批准的对工商企业的400%股权投资10.4对工商企业的其他股权投资1250%11.非自用不动产11.1因行使抵押权而持有并在法律规定处分期限内的100%非自用不动产11.2其他非自用不动产1250%12.其他12.1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250%12.2其他表内资产100%二、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2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表项目信用转换系数1.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100%2.贷款承诺2.1原始期限不超过1年的贷款承诺20%2.2原始期限1年以上的贷款承诺50%2.3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贷款承诺0%3.未使用的信用卡授信额度3.1一般未使用额度50%3.2符合标准的未使用额度20%4.票据发行便利50%5.循环认购便利50%6.银行借出的证券或用作抵押物的证券100%7.与贸易直接相关的短期或有项目20%8.与交易直接相关的或有项目50%9.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100%10.远期资产购买、远期定期存款、部分交款100%的股票及证券11.其他表外项目100%(一)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承兑汇票、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及融资性保函等。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结果一览表

表示银行存在资本水平不足或其他不令人满意的和差的情况.这些银行可能存在比较多的严重问题或一些不安全、不健全的情况,而且这些问题或情况尚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或解决。除非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否则有可能进一步恶化从而损害银行未来的生存能力。银行存在倒闭的可能性.但是不会立即发生.这一级的银行需要给予密切的监管关注以及一个明确的纠正行动计划.对于资本净值为正数但达不到资本监管要求的银行,通常也给予这个评级.
应提高现场检查频率,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其经营态势,督促其加大经营调整力度,积极降低风险,同时在机构市场准入和新业务审批方面进行限制,必要时应对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谈话,责令整改.
应对银行的产品和业务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特别是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措施。
资本危机,印银行资本充足率严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资产质量和盈利明显恶化,资本规划很差,对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都是负面、不利的评价。需要强烈的监管关注,并应当立即采取成本最低的对问题机构的处置方式.
银行资本充足率严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资本净额多为负值,资产质量非常差,资不抵债,没有资本规划,对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都是负面,不利的评价,很难实施救助。
资本充足,即相对于银行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且质量高,资本充足率高于监管要求但有轻微波动,预计在未来一年内能够维持或超过现有水平。同时银行的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制度比较完善、有效,其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好于同组类别机构的平均水平,有进入资本市场或通过其他途径融资的能力,股东支持的意愿和实力较强.此外,所有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都获得正面、有利的评价.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一览表

附件一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一览表指标类别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值 1.流动性比例 大于等于25% 2.核心负债依存度 大于等于60% 流动性风险3.流动性缺口率 大于等于-10%4. 不良资产率4.1不良贷款率 小于等于4% 小于等于5%5.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5.1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小于等于15% 小于等于10% 信用风险6.全部关联度 小于等于50%7.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小于等于20% 市场风险 8.利率风险敏感度风险水平 操作风险 9.操作风险损失率正常类贷款 10.正常贷款迁徙率 10.1正常类贷款迁徙率10.2关注类贷款迁徙率风险迁徙 不良贷款 11.不良贷款迁徙率 11.1次级贷款迁徙率11.2可疑贷款迁徙率12.成本收入比小于等于35% 13.资产利润率大于等于0.6%盈利能力 14.资本利润率大于等于11% 准备金充足程度 15.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15.1贷款准备充足率大于100% 大于100% 风险抵补 资本充足程度16. 资本充足率16.1核心资本充足率 大于等于8% 大于等于4%附件二《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口径说明一、风险水平(一)流动性风险1、流动性比例本指标分别计算本币及外币口径数据。
●计算公式: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指标释义: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银监会介绍商业银行各类资产风险权重新规

银监会介绍商业银行各类资产风险权重新规
记者今天下午从银监会获悉,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对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的新规定做了解释:
国内现行资本监管规则对各类资产风险权重的设定主要依据1988年资本协议(Basel I)。
《办法》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信用风险标准法的规定,并考虑国内银行实际,细化了各类资产风险权重体系,提高信用风险资本要求的敏感度;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要求。
与现行方法相比,在权重法下资产风险权重体系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以债务人的外部评级为基础;二是取消了对境外和国内公共企业的优惠风险权重;三是对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不再采用简单的资本扣除方法,而是区分不同性质的股权风险暴露,给予不同的风险权重;四是小幅上调了对国内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从20%上调到25%);五是下调了对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六是下调对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到75%);七是对住房抵押贷款区分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给予差别风险权重,一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45%,第二套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60%。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在坚持审慎监管原则的同时,新《办法》的风险权重体系的调整还体现了公共政策导向,降低了中小企业贷款、零售贷款的成本,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并推动商业银行经营转型。
G4B-1表内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表-权重法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DIV/0! 0.00 #DIV/0!
16 3.1.1其中:对我国公共部门的贷款(收入来源于中央财政)(20%)
17
3.1.2其中:持有的我国公共部门发行的债券(收入来源于中央财 政)(20%)
18
27 4.1.2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次级债权(未扣除部分)(100%)
28 4.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
29
4.2.1持有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 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0%)
30 4.2.2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100%)
31 4.3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3.2对我国省级(直辖区、自治区)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债 权(20%)
0.00 0.00 0.00
0.00 20% 0.00 20% 0.00 20%
0.00 #DIV/0! 0.00 #DIV/0! 0.00 #DIV/0!
19 3.3对评级AA-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25%)
14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15 3.1对我国公共部门的债权(收入来源于中央财政)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
2.5对评级A-以下,BBB-(含BBB-)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中央政府 和中央银行的债权(50%)
最新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简表

信息科技治理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审计
信息安全管理
I:信息科技风险
10%
-
信息系统开发与测试
I:信息科技风险
10%
-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简表
评级要素 权重 定量指标 分数 评分原则 定性因素
信息科技运行与维护
业务连续性管理
信息科技外包管理
重大关注事项
15
10
4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简表
分数
6
8
6
6
10
10
10
20
5
5
50
12
12
12
7
7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简表
分数
60
12
12
20
8
8 70
20
40
10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简表
分数
15
12
10
14
12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简表
分数
15
12
10
30分至45 0至30 分 分 5级 6级
不良贷款率
20%
不良贷款和其他不良资产的变动趋势
逾期90天以上贷款 与不良贷款比例
15%
信用风险资产集中度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 度/单一集团客户 授信集中度
25%
信用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及其有效性
A:资产质量
15% 全部关联度 15%
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完善和有效
拨备覆盖率
25%
300%以上:100分 150%至300%:60分至100分 100%至150%:0分至60分 100%以下:0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
db.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
dba.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
0%
dbb.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债权
100%
dc.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债权
dca.原始期限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
0%
dcb.原始期限四个月以上
20%
e.对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
c.对公用企业的债权(不包括下属的商业性公司)
ca.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b.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100%
cc.对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
50%
cd. 对其他公用企业的债权
100%
d.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da.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债权
ea.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
20%
eb.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债权
100%
ec.对多边开发银行的债权
0%
ed.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
f.对企业和个人的债权
fa. 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50%
fb. 对企业和个人的其他债权来自100%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
项 目
权重
a.现金类资产
aa.库存现金
0%
ab.黄金
0%
ac.存放人民银行款项
0%
b.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ba.对我国中央政府的债权
0%
bb.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
0%
bc.对评级为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0%
bd.对评级为AA-以下国家和地区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g.其他资产
100%
附件3
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及表外项目的定义
一、表外项目的信用转换系数
项 目
信用转换系数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
100%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
50%
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
20%
承诺
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承诺
原始期限超过1年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
其他承诺
0%
0%
50%
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