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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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的通报-石政函〔2018〕2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的通报-石政函〔2018〕24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的通报
正文: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石政办函〔2017〕134号)要求,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健全相关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根据2017年度全市深化医院卫生体制改革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栾城区、鹿泉区、新乐市、赞皇县、高邑县、井陉县、无极县、平山县、桥西区、长安区为2017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希望受到表扬的县(市、区)再接再厉、不骄不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再创佳绩。

其他县(市、区)要对标先进,查摆问题,确保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继续推动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健康石家庄”做出更大贡献。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结束——。

石家庄市医改工作重点、问题及建议

石家庄市医改工作重点、问题及建议

套 资 金 。 按 照 深 化 医 改 工作 要 求 , 全 市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年 初 对 有 文 件 规定 的医改 配套资 金足额 进行 了
安 排 。 执 行 中 根 据 医 改 进 度 和 有 关
偿机 制实施意见》 ,细 化 了部 分 补
偿 机 制 的 有 关 规 定 , 出 了 对 新 农 提
居 民医 保 、公共 卫 生 、绩 效 工资 等
新增 配 套 支 出。
进 行 收 支 测 算 的 基 础 上 ,结 合 其 前
三 年 的 收 支 情 况 和 人 员 编 制 、 任 聘 等 政 策 ,制 定 了 相 对 完 善 的 财 政 补 助 管 理 考 核 机 制 , 证 了 基 层 医 疗 保 卫 生 机 构 平 稳 运 行 和 发 展 , 过 对 经
生 条 件 ,提 高 村 卫 生 室 服 务 能 力 , 并 将 此 项 工 作 纳 入 了 2 1 年 为 民 01
办 的2 件 实 事 之~ 。 截 至 目前 , 7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共 落 实 村 卫 生 室 建 设
资 金 46 亿 元 ,按 照 每 行 政 村 人 口 .9
医 的 补 偿 政 策 无 法 与 其 工 作 量 相
互 衔 接 , 以时机 尚 不成 熟 。 所
三 、 进 建 议 改
( ) 力 以 赴 落 实 农 村 卫 生 项 三 全 目 建 设 资 金 。 今 年 ,我 市 被 省 确 定 为 农 村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 为 确 保 农村 改革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 市 委 、 政 府 决 定 以 村 卫 生 室 标 准 化 市
前 ,全 市 共 落 实 各 项 医 改 资 金 2 . 5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石政办发[2011]52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52号)市内五区、矿区、新乐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石家庄市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医改调度会议精神,优化配置我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49号)、《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冀医改〔2011〕11号)和《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围绕构建公益性突出、覆盖范围广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社区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二)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采取整合划转、改扩建和新组建等形式,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0•【字号】石政发[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19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医药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

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经过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还不到位,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不足,部分中医机构基础设施简陋、设备陈旧;中医药人才匮乏,特别是具有深厚中医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短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渐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未得到有效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中医药科研体系还不健全;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中药饮片质量参差不齐,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等。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疗机构“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疗机构“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疗机构“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石卫医政〔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疗机构“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卫医政〔2017〕2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为深化医改,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内涵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结合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石家庄市医疗机构“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联系人:邢国栋,联系电话:66610051。

邮箱:******************附件:石家庄市医疗机构“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5月4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石家庄市医疗机构“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落实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医疗质量、提升供给能力、提升服务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按照全省医政药政管理工作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改重点任务,以“破难题、建机制、调布局、创特色”为总要求,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优化资源布局、提升供给能力,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效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自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利用1年的时间,通过开展“三提升一增强”活动,努力实现“服务质量更安全,服务能力上水平,服务效率大改观,医患关系更和谐”,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获得感明显增强。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08•【字号】石政办函〔2015〕112号•【施行日期】2015.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巩固和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各项财政补偿机制,巩固完善基层综合改革成果和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和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在破除制约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的体制机制、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积极性、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努力取得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成效。

二、落实重点任务(一)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1.切实完善补偿机制。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将医院的药品储藏、保管和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全面落实“631”补偿政策,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完善补偿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增加的政府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

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多个部门负责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多个部门分别负责的,为多个部门分别牵头,下同)2.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等价格,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石政办函[2017]134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8.16【实施日期】2017.08.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石政办函〔2017〕1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8月16日石家庄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更加注重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重点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健康保障。

2017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一、需要制定的政策文件石家庄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

(2017年8月底完成,市卫计委负责)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方案及措施。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市卫计委负责)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市卫计委负责)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市人社局负责)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政策措施。

(省印发文件后3个月内完成,市卫计委负责)完善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政策措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12]14号【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6.01【实施日期】2012.06.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石政办发〔2012〕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石家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开局之年。

为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扩大医改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医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办字〔2012〕53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我市2012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医改工作部署,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保持医改基本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在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保持医改良好势头,为实现“十二五”阶段性改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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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一)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

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

在主城区,由4所牵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6个城市医疗集团;在农村,由牵头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组建县域医联体,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为群众提供疾病诊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使不生病、少生病、少住院、少花钱成为医生和群众的共同目标。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

成立由市、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以及利益相关方参加的医联体管理委员会,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医联体管理委员会划定医联体服务区域,指定牵头医院组建医联体。

整合建立检验、心电、病理、影像、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物流配送等资源共享中心,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

2.实行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

推行“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市、县级医保部门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医联体主要服务对象是服务区域内工作和居住人员,参加服务区域内医保的,由医保部门与医联体签订服务协议,未参加的由个人与医联体签订服务协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医联体服务区域医保部门根据参保人筹资金额,预留调剂金、风险金、大病保险资金、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等补充保险金额后,按月按人头打包支付医联体;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医联体服务区域内在职、退休人员,分别测算前三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平均费用,结合年度医保基金增长幅度,分别确定当年在职、退休人员人均支付金额,按月按人头打包支付医联体。

医联体负责支付协议范围内人员(含异地就医人员)门诊、住院及慢性病、特殊疾病诊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医保费用。

结余的医保基金计入医疗服务性收入,由医联体自主分配。

如有合理超支,医保部门和医联体按照商定比例分担,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促进医联体内部建立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和风险分担的约束机制。

3.建立合理诊疗秩序。

鼓励患者基层首诊,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报销比例,降低三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医联体内住院双向转诊的可连续计算医保报销起付线。

医联体外就诊发生的医保费用,在下月支付医联体的医保基金中扣除。

利用医疗保障信息监管平台,加强转诊转院监测,对医疗机构不合理诊疗和套保骗保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完善医联体内药品配备和使用管理规范,实行医联体内药品统一衔接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采购配送、统一药品调剂储备、统一规范用药指导、统一阳光用药监管等“五统一”管理。

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主动上门等方式为医联体签约居民提供健康服务。

鼓励医联体牵头医院通过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业务骨干基层轮值、下基层指导带教、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享受到优质服务。

4.完善医联体内部运行机制。

实行牵头医院负责制,制定医联体建设方案、章程,明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牵头医院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向上转诊服务,将疾病恢复期和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做实以12类重点人群为签约对象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上级医院下转的接续性医疗服务。

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自主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医联体内部分配机制,在薪酬待遇、考核任用、职称评聘等方面引导医务人员向基层流动,开展预防保健等工作。

5.完善医联体外部治理机制。

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医联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使用。

健全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以公益性为导向,将医疗质量、公共卫生任务完成、医疗资源下沉、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总量等挂钩,引导医联体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推广村医、村卫生室同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

到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

建立健全村医准入条件和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保障村医合理收入,足额发放村医各项补助补贴。

新进乡村医生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依法注册后在规定范围内执业。

实行村医乡聘村用制度,乡镇卫生院与符合条件的村医签订聘用合同。

原则上对年满60周岁或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不再予以注册和签订劳动合同,确因情况特殊、工作需要,对超过60周岁且身体健康、群众信赖的村医可予以返聘,实现所有行政村配备1名村医全覆盖。

完善大学生村医激励机制,畅通进出渠道,落实“五险一金”待遇;比照大学生村官政策,为大学生村医提供进步空间,在其工作一定年限后,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定向招录公务员,或由上级综合医院选聘。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利用3年时间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集体产权村卫生室水、电、暖、气、通信等运维费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由县级财政给予保障。

(三)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巩固贫困人口、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扩大覆盖面,提高服务质量。

根据签约居民健康需求,家庭医生团队依规依约提供基础性和个性化签约服务,优先提供预约、转诊服务。

病情稳定的签约居民,基层医疗机构可沿用上级医院处方,对经医保认定的慢性病患者可开具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确保居民在基层用药便捷。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报慢性病纳入考核范围。

2020年,全市50%以上县(市、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建设。

按照签约医生实际提供服务数量、质量以及服务刷卡记录和群众满意度结算签约服务费,并计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保障签约医生收入足额到位。

对工作突出的签约医生,在人员聘用、岗位培训、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继续实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选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业务骨干到县级医院服务,每批派驻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扎实开展贫困县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春雨工程,选派二级以上医院骨干挂职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时间不少于1年。

派驻医师以全科、中医以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儿科等基层群众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为主。

建立派驻人员激励机制,派出医院设立基层工作津贴,鼓励市、县对派驻人员交通、生活给予适当补助,确保下派人员收入不低于派出医院相应人员平均水平。

鼓励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首席专家工作室,探索设置基层卫生特设岗位,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大力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慢性病管理等远程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村延伸。

(五)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共享优质资源,鼓励实体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延伸服务链条,为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线上复诊、用药指导、随访和药品配送等医疗服务。

深化完善石家庄智慧健康网、生育健康服务平台、预约挂号服务平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和分级诊疗服务平台建设,便捷开展健康档案管理、远程医疗、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互联互通。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县、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网,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

完成电子居民健康卡的普及应用。

支持我市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行业企业参与医疗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紧急医学救援等领域应用。

为失能、半失能人员配备呼叫装置,保障边远贫困地区独居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六)加强医院党的建设。

全面推行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加强医院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实现医院党的基层组织全覆盖,把更多优秀医务人员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科室党组织书记和行政领导享受同等政治待遇。

按照属地管理与主管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指导社会办医院建立健全党组织。

(七)改革公立医院治理机制。

明确由1名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工作。

有效发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作用,履行政府办医职责。

按年度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履行编制行业规划、审核临床准入、制定医疗规范、实施行业监管、开展考核评价等职责。

2020年实现二级以上政府办公立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覆盖。

(八)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制定完善医院章程,2020年底前公立医院全部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落实公立医院选人用人、收入分配、运营管理自主权。

推进院长职业化建设,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

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强化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强化诊疗合理性评价,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优化服务流程,2020年底前实现全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预约诊疗时间精确到半小时,减少患者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扩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检查资料共享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互认和共享,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九)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机制。

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完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大型医用设备治疗等价格,提高诊察、手术、护理等技术劳务服务项目价格,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

根据价格管理权限,落实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对有利于降低费用、诊疗效果明显的项目,开通受理初审绿色通道,做到随时受理、及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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