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模板】

合集下载

医院卫生机构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机构信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隐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设立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三、信息管理制度1.信息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培训。

(2)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加强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严格控制用户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4)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数据管理(1)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管理责任,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可靠。

(2)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敏感信息的安全。

(3)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4)定期对数据进行清理和更新,确保数据质量。

3.系统管理(1)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信息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升级,提高系统性能和稳定性。

(3)加强信息系统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建立健全信息系统操作规范,规范操作流程。

(1)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2)对信息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技能。

(3)加强信息化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四、信息管理职责1.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医院信息化工作。

2.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3.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信息化工作负总责。

4.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信息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1.医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精选版(3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精选版(3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精选版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管理,具体实施职责范围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工作;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表册分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可疑职业病患者与报告记录表、职业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等____个表;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和半年报三种,具体按照《____市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4、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报告原始资料由协管站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____年;5、不得虚报、瞒报、露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6、按时完成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精选版(二)1、凡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____记录、工作记录或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领导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回乡镇卫生监督组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归档、上柜保存,以便利用。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____、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

根据档案的____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借阅审批手续。

4、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应在档案室永久保存。

5、定期对已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凡是需要销毁档案,均应有领导、监销人、经办人员在场。

销毁现场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以防止档案遗失和____。

6、档案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到防鼠、防潮、防火、防尘等。

7、档案分类及内容:(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____下列风险:(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

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中心,信息统计中心应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中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第六条信息统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____司实施。

信息统计中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____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

医院信息互通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信息互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医院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互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部门、各科室以及所有参与医院信息互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医院信息互通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信息传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破坏。

2. 共享原则: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 规范原则: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信息互通,确保信息质量。

4. 保密原则:对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信息互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信息互通工作。

第五条医院信息互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监督和检查信息互通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互通工作,确保信息互通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信息互通内容第七条医院信息互通内容包括: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 电子病历:病历记录、检查检验结果、手术记录、用药记录等。

3. 治疗方案:治疗方案、用药指导、康复指导等。

4.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资料、健康知识普及等。

5.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结算、医保报销等。

第八条信息互通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信息互通。

2.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对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

第四章信息互通流程第九条信息互通流程如下:1. 信息收集:各部门、各科室按照规定收集信息。

2. 信息整理:信息收集部门对信息进行整理、分类。

3. 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 信息传输:信息传输部门按照规定将信息传输至指定平台。

5. 信息使用:各部门、各科室按照规定使用信息。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范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卫生院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____)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卫生局的要求。

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____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案件转交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案件转交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案件转交制度范文一、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指定的管辖区域内执行卫生监督任务,对案件进行全程追踪和协助处理。

二、在日常巡查或接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经核实确认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卫生监督协管员需立即向其隶属的卫生监督协管站报告。

随后,卫生监督协管站将情况通报给青山区卫生监督所,以协助案件的转交和处理。

三、在案件转交前,需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等确凿证据材料。

填写《案件转交单》,详细列出违法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行为。

同时,协管员和单位负责人的处理意见也需在转交单上注明。

四、确保所有相关证据材料和转交单一同提交给卫生监督协管站,由其进一步上报给青山区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协管站的负责人需在受理时签字确认。

五、在青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案件进行查处的过程中,卫生监督协管员需协助卫生监督员进行调查工作。

六、案件查处结束后,青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结果反馈给卫生监督协管站。

卫生监督协管员需将查处结果进行登记,并存档备查。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案件转交制度范文(二)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管理涉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指定区域内执行案件处理,全程跟进,并配合完成执法任务。

二、在日常巡查或处理投诉举报中,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确认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须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所通报,以支持案件的转交和处理工作。

三、在案件转交前,需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

填写《案件转交单》,详细列出违法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经营项目及主要违法事实,并附上协管员和公共卫生科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四、确保证据资料和转交单一同提交至卫生监督所相应科室,由接收的经办人员签署确认接收。

五、在区卫生监督所处理案件过程中,卫生监督协管员需协助卫生监督员进行调查工作。

六、案件处理完毕后,区卫生监督所应将结果通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协管员需将查处结果记录并归档保存。

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案件转交制度范文(三)一、卫生监督协管案件管理涉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指定区域内执行案件处理,全程跟进,并配合完成执法任务。

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

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第一篇: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协管报告制度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报告质量和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的管理,具体实施职责范围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报告工作;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表册分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及其它专项报告表;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按季报的要求进行;4、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报告原始资料由协管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3年;5、不得虚报、瞒报、露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资料;6、按时完成旗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工作任务。

第二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一、在完成卫生监督信息的采集之后,要按照“谁监督、谁填报”的数据归口原则进行卫生监督信息的报告。

二、被监督单位信息,在许可或首次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修正填报。

三、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在对被监督单位进行监督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四、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在获得卫生监督监测结果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

五、案件查处信息,一般程序案件实行“一案一卡两次报告”制度;第一次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报;第二次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原信息卡就结案情况进行补充报告(跨结案的案件也应填报)。

简易程序案件、立案后不作行政处罚和仅实施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的案件,应在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报告。

另外,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诉讼判决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卡相应内容进行补充、修正。

六、各类涉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原始资料(如日常监督执法文书、许可档案等)应纳入档案管理,定期、完整地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一、硬件设备管理1、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以及帧中继通信设备为医院信息系统的核心设备,应置于指定位置,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配置或替换,更不可挪作他用。

2、计算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非授权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3、禁止易燃物和强磁物品及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

需建立机房登记制度,记录本地局域网络、医保广域的运行情况,对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详细记录。

4、由专职网络系统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保存所有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5、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专业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标准后方可申请报废。

6、如发现计算机系统异常,应立即通知系统管理员,非专业人员不得自行拆解设备或更换配件。

二、软件应用管理1、必须购买和使用合法软件,个人不得私自安装盗版软件,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

2、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应由专人管理,软件工作人员需经过操作和安全培训后才能上岗。

3、对系统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措施,防止非法生成、修改、泄露、丢失或破坏数据。

三、网络系统管理1、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局域网IP地址和DNS域名服务。

2、各工作站应由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员负责。

3、工作站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联系信息中心,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

4、医院信息系统计算机设备不得直接连接到国际互联网,以保障数据安全。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1、各科室应增强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应立即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2、使用经国家许可的正版防毒软件,并保持软件版本的更新。

3、新软件系统部署前需进行常规的病毒检测。

4、通过远程通信接收的程序或数据,必须先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才能使用。

五、数据保密和备份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设定数据使用人员的访问权限、访问方式和审批流程。

2、禁止泄露、外借或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建立数据修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数据。

4、信息中心应定期对服务器内的关键数据进行备份,并在异地存储,以确保在系统故障时能快速恢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管理,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依据《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是指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将具有标准格式(XML)的信息,经VPN专用通道,采用商用数据传输中间件来完成卫生监督信息报告。

第三条本制度仅适用于《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标准》中涉及的信息报告。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标准》中未涉及的信息报告,应使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直接填报。

第四条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应遵循“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准确及时、谁交换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是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与各数据交换省份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工作,确保交换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
和及时。

第六条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建设与维护国家级卫生监督软硬件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
(二)建立与维护国家级卫生监督数据资源中心;
(三)制订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标准;
(四)承担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业务指导;
(五)监控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质量。

第七条数据交换省份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建设与维护省级卫生监督软硬件平台和数据交换平台;
(二)建立与维护省级卫生监督数据资源中心;
(三)承担本辖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业务指导;
(四)监控本辖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质量;
第三章资质管理
第八条申请数据交换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建有符合《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的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并按照《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收集了全省范围卫生监督信息。

(二)配置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1. 配备1台数据专用交换服务器(参考配置不低于:4*Intel Xeon E7420,8GB 内存,3*146GB HS SAS HDD)。

2. Internet网络接入带宽不小于10M。

3. 配备1台IPSEC功能防火墙(应与国家级卫生监督系统所用防火墙完全兼容),建立VPN专用通道。

4. 配备1套IBM MQ 消息交换中间件产品。

(三)卫生监督业务应用系统、卫生监督数据资源中心、卫生监督数据交换平台要按照不低于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的要求进行保护。

(四)设有信息报告管理员、数据交换管理员和质控管理员。

信息报告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数据交换工作,定期登录信息报告系统,查看数据交换情况及完成其他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

数据交换管理员负责省级数据交换平台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权限管理,及时处理、反馈数据交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质控管理员负责对个案信息的质控工作和交换信息的质量审核。

第九条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申请流程如下:
(一)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向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提交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申请表(见附件);
(二)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审核通过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数据交换准备工作,配置软件、硬件和网络环境;
(四)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标准》,使用“数据传输标准本地验证包”开发本省数据交换平台接口;
(五)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开展数据联调工作。

第四章数据交换标准管理
第十条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根据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需要,制(修)订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标准。

第十一条在起草过程中,应当深入调查研究,保证起草工作的科学性、真实性。

起草完成后,使用单位、专家等各方面意见。

第十二条数据交换标准将在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公告栏予以公布。

主要包括数据交换标准、数据交换标准更新说明。

数据交换标准及本地验证包可在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资料下载区”中下载。

数据交换省份应及时开发、调整数据接口,完成后联系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开展数据联调工作。

第十三条修订周期根据工作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第十四条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标准的解释工作。

第四章数据交换管理
第十五条数据交换时段为当日20:00至次日8:00。

第十六条数据交换内容依次为:
(一)部门、人员信息;
(二)建设项目、被监督单位信息;
(三)经常性监督、监督监测信息;
(四)案件查处信息。

第十七条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建立与数据交换省份的定期沟通机制,了解数据交换工作情况。

择期组织数据交换工作督导检查和交流培训。

第十八条数据交换中发现问题,数据交换省份应及时与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反馈,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应及时解决问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数据交换省份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申请表
附件二: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数据交换流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