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扬尘治理考核制度
路政工程扬尘治理制度

路政工程扬尘治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路政工程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保障周边居民的健康以及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扬尘治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措施,达到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专项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个工程中的扬尘治理工作。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3.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扬尘危害的认识和治理能力。
三、治理措施(一)施工前准备1. 编制详细的扬尘治理方案,包括预期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配等。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防止扬尘扩散至非施工区域。
3. 建立扬尘监测体系,实时监控扬尘浓度,并公布监测结果。
(二)施工期间控制1. 施工作业中应采取湿法作业,如洒水降尘、喷雾抑尘等方式。
2. 土方开挖、运输及填埋过程中,应采取封闭或遮盖措施,避免物料裸露。
3. 对于易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应安排在风速较小的时段进行。
(三)施工后整治1. 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植被,减少裸地面积。
2. 对施工现场进行土壤固化处理,防止后期扬尘。
3. 定期巡查维护,确保长期效果。
四、监督与考核1. 建立扬尘治理监督检查机制,由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2. 对违反扬尘治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定期对扬尘治理效果进行评估,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更新版本,以最新版为准。
各参与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共同为城市环境质量的提升贡献力量。
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扬尘防治)管理制度一、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标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补充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3、项目部要完善扬尘管控措施,对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4、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不准、六必须”,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5、充分利用绿色智慧工地科技手段。
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将扬尘监测设备与喷淋、雾炮等设施进行联动,实现超标预警、远程控制与自动降尘;建筑工地主要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监控系统,实现工地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确保工地周围道路清洁。
6、电锯、电刨、砂轮锯、搅拌机、振动器、空压机等应控制噪声源,必须采取封闭式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减少人为噪声。
7、搅拌机废水、食堂污水必须经沉淀、隔油后再排入市政管线。
现场储存油漆、油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渗漏而污染水源。
8、经常检查环境保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人员,随意停用、拆卸设施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罚。
9、经常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
10、若需夜间施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的手续,且有防尘降噪措施。
二、环境保护教育制度1、环境保护知识必须纳入工人的“教育”内容,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2、施工现场所涉及的污染治理岗位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和考核,不得上岗从事工作。
3、施工现场必须定期对不同岗位班组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每次培训考核后要汇总登记,将培训考核人员试卷及成绩汇总归档备查。
扬尘防治管理考核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考核制度为了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淄博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切实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提高我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治理扬尘污染为重点,以项目部为主体,公司各职能部门配合,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扬尘污染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确保避免扬尘污染。
二、工作内容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效果.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知晓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障碍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氛围。
3、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公司成立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公司副经理为组长,工程质安部、技术部、设备部全体人员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长抓不懈。
4、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
在加强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扬尘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及工地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5、突出重点。
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范,对硬件设施管理,措施到位,软件管理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工程之中。
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8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
6、加大执法力度.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日常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常态。
扬尘污染防治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扬尘污染防治治理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扬尘污染防治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集团、xxx公司的要求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XX省环境保护条例》《XX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XX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和《XX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SZDB/Z247-20XX》等相关规定编制。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辖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是指施工场地泥地裸露,以及在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施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房屋拆除、建筑土方作业、物料运输与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各项目部应当按照上级单位、集团、粤通公司和本公司要求,加强对本项目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五条做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现XX市政府提出的20XX 年PM2.5年浓度下降到26微克/立方米的目标;公司管辖内所有项目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SZDB/Z247-20XX》《XX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XX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等关于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相关规定要求。
第六条实现“7个100%”的目标,即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工地100%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TSP在线监测设备。
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

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一、检查制度公司成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成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公司各项目部扬尘防治情况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公司自身的扬尘防治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每周组织防尘管理员及卫生管理员对项目管理扬尘防治进行检查;项目部设防尘由安全员兼任的防尘管理员,每日对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检查内容1. 扬尘治理相关制度和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2. 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现场检查)3. 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现场检查)4.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
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现场检查)5. 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
(现场检查)6.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现场检查)7. 施工现场土方及砂石等散体材料是否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固定牢靠,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现场检查)8.施工现场是否成立扬尘治理管理机构。
9. 施工现场是否明确扬尘治理的人员和责任。
10. 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11. 建筑垃圾是否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是否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现场检查)。
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是否有凌空抛掷现象。
(现场检查)12. 施工现场是否有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现象。
(现场检查)13. 施工现场内是否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现象。
(现场检查)。
14.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大气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拆除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查阅有关记录)15. 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扬尘污染的治理,维护城市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及其他扬尘污染源。
第三条扬尘治理应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采用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治理效果。
第五条对扬尘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六条建筑工地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采取防尘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覆盖土方工程、湿喷、洒水等。
第七条道路施工应严格控制挖掘、铲运等作业对空气产生的扬尘。
可以采用湿法施工、覆盖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
第八条对其他扬尘污染源,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雾炮车、喷雾系统等。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时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应实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第十二条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各扬尘源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治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公开渠道举报扬尘污染行为,环境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第十四条监察部门要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发现扬尘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环保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监测系统,及时掌握扬尘污染的情况,并向公众公开相关数据。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扬尘治理工作做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治理要求,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施工或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对于多次违反扬尘治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环保部门可以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相关资质或许可证。
第十九条对于监管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扬尘污染无法有效治理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限制相关责任人的晋升和离职。
扬尘治理责任制度(3篇)

扬尘治理责任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工作要求,落实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施工生产与污染防治相结合,持续提升施工现场绿色环保施工水平,因此我项目部各部室要高度重视,全员要认清形势,积极认真的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我项目部无环境污染、扬尘等影响周边环境的事件发生,并认真履行自身岗位职责,现项目施工部与你签订本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部在施工期间____%达到市住建委扬尘治理达标标准;并在自身环保责任区内,无环境保护及扬尘现象。
二主要职责1、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明确各标准条款的责任分工。
2、严格执行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相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处理,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如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安排分包单位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
5、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的降尘工作,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6、负责修建现场排水设施、通道,并保证畅通、施工现场无积水。
7、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作业时,应安排专人对施工作业面内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9、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10、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1、在使用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扬尘治理行为,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地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扬尘治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施工单位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的单位、个人应了解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扬尘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五条建设、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扬尘治理负责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
第六条建设、施工单位应制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包括扬尘治理技术措施、责任分工、监督检查等内容,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道路、场地、设施保持清洁,避免扬尘污染的发生。
第八条建设、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扬尘治理设施和设备,如喷淋装置、封闭罩、尘埃吸附装置等,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九条建设、施工单位应限制现场施工人员和车辆进出次数,尽量减少尘土扬散的机会。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露天堆放的材料和物品,严禁将渣土和垃圾等随意倾倒。
第十一条建设、施工单位应对扬尘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扬尘治理情况。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与周边居民和企业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居民和企业的投诉和举报,并给予回应和解决。
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执照或证照。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于建设、施工活动结束后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地区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修改和补充内容需经专业部门审核和批准后生效。
扬尘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区域内的扬尘治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科学、高效进行。
第四条城市环境扬尘治理工作,应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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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治理考核制度
为切实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大力加强对“扬尘”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效减少“扬尘”污染,落实责任,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一条
我项目负责制定“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相关单位“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综合协调、考核评比,配合监察局做好行政效能督察工作;收集数据、分析情况、指导“扬尘”治理工作。
第二条
建立、施工“扬尘”治理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对监管对象负监管责任。
施工单位轮流值班,值班当日带领保洁人员巡查现场内的各“制尘”源头的治尘措施是否有效,检查标识牌,检查运渣车辆的超载和抛洒等,收集核实违规人员的资料、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条
施工担保为对现场“扬尘”治理负具体责任,实施“扬尘”治理工作一票否决制,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管控到位,责任到人,把工作责任逐级明确到班组,实行逐级监管,分片包干,及时发现污染源,第一时间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条
落实专人重点对建渣运输、土方开挖等“尘源”动态进行监管;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上报整治情况,全时段掌握工地动态,制止扬尘污染情况的发生。
第五条
施工单位督促清扫保洁人员按照车行道2次/日,沉淀池1次/周标准进行清扫。
未按标准进行,扣施工单位100元/件·次。
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场内各类扬尘污染源底数清楚,措施有效。
若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措施效果不明显的,凡受到检查机关批评和造成污染严重的点位,第一次扣500元/件·次。
第二次扣1000元/件·次,第三次对存在问题的责任人仍未按要求督促采取措施的,要求清除出场。
第七条
对监理单位发现“扬尘”问题不及时,处理问题拖沓、推诿,造成不良影响的,纳入当月、季、年度管理工作考核扣分。
第八条
对应发现而未发现的“扬尘”问题,限时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扬尘”问题没有继续发现,被媒体曝光或通报批评,环境监督员第一次扣奖金50元,第二次扣100元,作告诫处理,第三次扣200元,作不良记录,第四次,按合同约定,清除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