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怎样才能到派出所调这个人的档案
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据对案件的判决是⾮常重要的,⽽案件的当事⼈可以收集证据证明⾃⼰的主张,当事⼈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调取证据,那么申请调取证据有什么法律规定?下⾯就由店铺⼩编为您整理以下知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申请调取证据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对申请调取证据作出了规定,对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材料,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
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当事⼈及其诉讼代理⼈可以申请⼈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隐私的材料;(三)当事⼈及其诉讼代理⼈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百⼆⼗五条第⼀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在⼀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确因客观原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法提供的证据;(⼆)⼆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在⼀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申请调取的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种。
(1)书证。
凡是⽤⽂字、符号、图画在某⼀物体上表达⼈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
凡是⽤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
凡是利⽤录像、录⾳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证⾔。
诉讼参加⼈以外的其他⼈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民法院提交的书⾯陈述,称为证⼈证⾔。
(5)当事⼈陈述。
当事⼈在诉讼中向⼈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陈述。
档案馆查档案流程

档案馆查档案流程今天来给你唠唠档案馆查档案的流程哈。
一、准备工作。
你要是想去档案馆查档案呢,可不能啥都不准备就跑去。
你得先知道自己要查啥档案,是关于家族历史的,还是自己工作学习相关的,得有个明确的目标。
比如说,你想查自己爷爷以前工作的单位档案,那你就得把爷爷的基本信息,像名字啊,工作大概的时间段啊之类的,都先在心里捋清楚。
还有哦,一般去档案馆得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这就像你的通行证一样。
要是你代替别人去查,可能还需要委托书之类的东西,这个得提前打电话问问档案馆的工作人员,每个地方可能会有点小差别。
可别到时候白跑一趟,那可就太冤啦。
二、找到档案馆。
知道要查啥,也带好证件了,接下来就是找档案馆在哪了。
你可以先在网上搜搜当地的档案馆地址,现在网络可方便啦。
如果是在自己不熟悉的城市,还可以用手机地图导航过去。
到了档案馆附近呢,你可以四处看看有没有指示牌啥的,方便找到入口。
要是找不到入口,别害羞,逮着周围的人就问,像保安大哥啊,附近的小店老板啊,他们一般都很热心的,会给你指个明路。
三、进入档案馆。
走进档案馆,你可能会觉得有点严肃庄重的感觉。
这时候呢,先到前台去,那里会有工作人员。
你就大大方方地跟工作人员说你要查档案,然后把身份证给人家看看。
工作人员可能会问你一些基本情况,像查什么档案,有啥目的之类的。
你就把之前准备好的那些信息一五一十地告诉人家,态度好一点哦,毕竟人家是在帮你嘛。
四、查找档案。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可能会告诉你去哪个区域查找,或者是他们自己帮你找。
如果是自己找的话,你就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在一排排的档案架之间穿梭。
这时候你可得小心点,别碰倒了档案啥的。
档案架上一般都会有标识,你就根据标识和自己要查的内容慢慢找。
如果半天找不到,也别着急上火,再去问问工作人员,他们会给你一些小提示的。
五、查看和复印档案。
好不容易找到档案了,你就可以在规定的地方查看啦。
要是你觉得档案里的内容很有用,想要复印一份带回家,那也可以跟工作人员说。
律师有调取个人信息的权利吗

律师有调取个⼈信息的权利吗在现实⽣活当中,当我们遇到难以处理以及协商的纠纷⽭盾时,就只能通过法律⼿段来帮助我们解决, ⽽为了保证诉讼能够获得胜利的,往往都会选择邀请律师帮忙, ⽽这个时候律师就必须对整个案件的涉案⼈进⾏详细的了解,那么律师有调取个⼈信息的权利吗?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律师有调取个⼈信息的权利吗有案件受理通知书,律师就可以调取对⽅个⼈户籍信息。
律师有权利⾃⾏调查取证,只需要“两证”就可以了,会见犯罪嫌疑⼈或被告⼈才要“三证”俱备(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涵)。
不过,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但是律师⾃⾏取证⼀般是⽐较困难的,被告⽅往往不愿意配合,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可能律师⾃⼰还要承受⼈⾝风险。
被告⼈的⾝份信息如何调取⾸先,法院审查当事⼈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以职权调查取证。
证据规则中对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规定模糊,对于不是明显符合条件的,多采取推脱的态度。
⽽申请⼀旦被法院裁定不准,当事⼈⼜没有其它救济途径。
其次,法院“案多⼈少”的现状不允许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去调查取证,多选择给申请⽅开调查令的⽅式。
但⽬前调查令只能诉讼代理律师才能持有,当事⼈没有权利获得调查令,即使持有调查令,有关部门也不会配合取证。
起诉状上原告需要提供被告的⾝份信息,以确定被告,法院寄送传票等⽂书、和对⽅联系,都需要的。
如果有相关线索,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到派出所调取。
如果实在不知道被告⾝份信息,但知道联系⽅式,可以联系得上,法院⼀般会⽴⼀个诉调,看能不能做调解,然后通知对⽅提供。
法院不会⾃⾏调取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法律当中规定个⼈信息不能够随意的泄露, 但是对于接受了委托的律师本⼈⽽⾔可以视作是案件的直接涉案⼈所以允许进⾏个⼈信息的调查, 但是这只限于律师⼀⼈并且要进⾏保密, 如果律师随意泄露信息的可以咨询律师帮忙,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询。
案底在什么地方能查到

案底在什么地⽅能查到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判刑后,当事⼈就被确定有罪,⽽确定有罪后就会有案底,案底是对犯罪⾏为、刑罚等信息进⾏的记录,那么案底在什么地⽅能查到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案底在哪⾥可以查到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不对外开放的,只保存在公安系统的内部⽹络中,如果想看⾃⼰犯罪记录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建⽴犯罪⼈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规范犯罪⼈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民检察院和司法⾏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被告⼈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案底在哪⾥可以查到”问题进⾏的解答,案底是指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不对外开放的,只保存在公安系统的内部⽹络中,如果想看⾃⼰犯罪记录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正规流程

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正规流程在司法审判中,被告人身份信息是一个重要的证据,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
但是,由于涉及到个人隐私,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调取的信息合法、有效、准确。
本文将介绍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正规流程。
一、法律依据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调查权与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法院对被告人的身份、住所、工作单位等情况进行调查,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等单位调取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调查权与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必要的证据材料和信息。
二、调取程序1. 提交调取申请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取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被调取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工作单位等信息。
调取申请应当注明调取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并由审判长签字确认。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调取申请书、审判长签字确认书、法院公章等。
2. 公安机关审核公安机关收到法院的调取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准确;(2)调取目的是否合法、正当;(3)调取范围是否适当、必要;(4)调取时间是否合理、妥当。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被调取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工作单位等。
3. 保密措施在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过程中,应当加强保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具体措施包括:(1)对调取申请材料进行密封,仅限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查阅;(2)在调取过程中,禁止将被调取人的身份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3)调取完毕后,应当及时销毁相关材料,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三、注意事项在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调取目的必须合法、正当法院调取被告人身份信息的目的必须合法、正当,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否则将会被认为是滥用职权或者侵犯个人隐私。
借阅公安档案资料规定

借阅公安档案资料规定一、查阅公安档案,必须凭本单位的介绍信接洽。
二、查阅人员经接洽后应详细填写《调查档案情况登记表》,交接待人员办理。
三、查阅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按接待人员指定的有关内容查阅或抄录资料,不得任意翻阅或摘录与指定内容无关的材料。
四、档案材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十分珍惜和爱护,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拆散案卷或撕下文件、照片。
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打圈、涂改或折叠,阅卷时禁止吸烟,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摘抄档案材料应用公文纸,不得抄在笔记本上。
所抄材料应注明材料出处。
摘抄人姓名和摘抄时间,自行校对并填写调查结果,交接待人员审查后加盖调查材料专用章,以示负责。
所摘抄的档案材料要注意保密,严禁相互传阅,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及引用,不得泄漏给无关人员。
六、查阅档案材料不能完成解决问题,而需要转其他单位继续查的,按规定,只限在档案中直接发现的线索,凡不是在档案中发现的线索,不予转介绍信。
七、查阅或摘录材料完毕,应将案卷如数交还接待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
如需要复印档案和拍照,要经领导批准。
八、凡摘录档案材料的抄件、复印件,应交本单位管理档案的同志登记保存或退回统一处理,不得借故私人保存。
九、保持接待室的安静、整洁。
十、公安档案原则上不予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必须经有关单位领导批准,并处理借出手续。
十一、借档案人对所借的档案应负安全,保密责任,用完后要及时送还。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借档案逾期不还者,取消其借档资格,并追回档案;损坏或丢失档案,视情节予以查处。
十二、借用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给无关人员翻阅,不得折卷或撕下卷内文件材料和照片,不得在文件内划线、圈点、折叠和涂改,违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借档人因工作调动,调动前应将档案亲自送还,不得转交、转借他人;如单位确需继续借用,要重新派人办理借档手续。
十四、借档人交回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接收并签名和注明交回时间。
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信息时代档案工作的主题,而档案数字化建设则成了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一个重要的内容,是档案管理过程中一场深刻的革命。
这是爱汇网店铺整理的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提取档案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
想把档案调离本市,就先到它市找到工作接收单位(即找好下家)。
该“下家”如有人事管理权限,直接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聘用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
如“下家”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可持该接收单位的聘用合同书或录用证明、身份证、照片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中心申请个人档案人事代理托管。
“人才”接受托管申请后开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同样持该函到“开发区人才”提档后交给发函的“人才”就可以了。
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
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
以为找到工作接收单位,档案既可转移;而户口就不一定了,很多单位,如私营、民营等小型单位(企业),他们可以聘用,但不能解决户口问题。
暂时动用档案,年后再还回可以。
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
档案的特点和基本范围①档案是由文件转化而来的历史记录。
文件被使用和办理完毕之后,一部分随着记述、办事等现行功能的结束,失去其社会价值而被淘汰;另一部分由于对日后仍有查考价值,则被选择保存下来成为档案。
因此,档案与文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和精华。
这也决定了档案的本质属性及与其他文献资料的不同。
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不是事后编写的材料,档案以其记录性和原始性集于一体的特点区别于一般的历史遗物。
②档案是各种机关、组织和个人在其特定的社会活动中积累而成的文件组合体。
其产生与存在,始终渊源于专门的形成单位及其职能活动,并由此构成档案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
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查阅诉讼档案
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查阅诉讼档案在当事人参与的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档案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
一旦法律程序结束,当事人需要经常查阅诉讼档案。
然而,查阅诉讼档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当事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阅诉讼档案。
一、通过法院查阅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来查阅诉讼档案。
法院承担着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职责。
为了方便当事人查阅诉讼档案,法院会根据相关法规制定诉讼档案查阅的具体规定。
一般来说,当事人需要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等。
如果申请被批准,窗口工作人员将会带领当事人前往阅览室查看档案。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只能查阅与自己有关的诉讼档案,不能查阅与其他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档案。
此外,查阅时间和地点也会有所限制,一定要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二、通过律师代理如果当事人找到了专业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律师可以通过他们的职权来查阅诉讼档案。
律师是经过法律培训、受法律职业道德约束的人,能够代表当事人参与到诉讼中。
当然,为了查阅诉讼档案,律师也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
一旦律师得到批准,他们就可以代表当事人查阅档案,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三、通过电子阅览系统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法院开始采用电子阅览系统来管理诉讼档案。
这种系统能够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便利。
当事人只要在法院网站上注册账号,并上传相关证件,就可以在线申请查阅诉讼档案。
一旦申请通过,当事人就可以通过电子阅览系统在家中或办公室中查阅诉讼档案。
这种方式不仅方便快捷,还能避免因到场数量过多而导致的拥堵。
四、通过公开透明法律程序的公正、公开、透明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
对于一些重大的公共利益案件,法院也会选择以公开透明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当事人可以通过收听、观看、阅读媒体或者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案件的情况以及诉讼档案的进展情况。
这种方式虽然不如其他方式直接,但是有助于提升公众对法律系统和司法程序的信任和认知。
工商部门调取档案流程
工商部门调取档案流程一、为啥要调取工商档案呢?咱先唠唠为啥要去工商部门调取档案哈。
这可能有好多原因呢。
比如说,你要做个企业的尽职调查,看看这个企业到底啥情况,有没有啥隐藏的问题呀。
或者呢,你要和某个公司打官司,那工商档案里的信息就可重要啦,能找到很多有用的证据呢。
再不然,你可能是想研究某个行业,看看这些企业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啥的,这时候工商档案就是个大宝库。
二、知道要调取啥档案不?在去工商部门之前呀,咱得先搞清楚自己要调取啥档案。
工商档案内容可丰富啦,有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像公司名字、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这些最基本的东西。
还有企业的变更信息呢,比如说啥时候增加了注册资本,换了法定代表人之类的。
另外呀,还有企业的年检信息、股东信息啥的。
你得根据自己的需求,确定是要调取全部档案呢,还是只需要其中的一部分。
要是你不太清楚自己到底要啥,那可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啦,所以这一步可得想好了。
三、准备好证件和材料哦。
这可是很关键的一步呢。
你要是啥都不带就跑去工商部门,人家肯定不会理你的啦。
一般来说呢,如果你是企业自己去调取本企业的档案,那要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要是委托别人去呢,还得带上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要是你是律师,为了打官司去调取档案,那就得带上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还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之类的相关法律文件。
反正就是要把能证明你身份和你有权调取档案的东西都带上,可不能马虎哦。
四、找到正确的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可多啦,你得找到管你要调取档案的那个企业的工商部门才行。
这就好比你要找人,得去对地方一样。
如果是本地企业呢,一般就是当地的工商局啦。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可能有政务服务中心,也能办理这些业务,你得提前打听好。
如果是外地企业,可能就有点复杂啦,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能网上查询一下到底哪个部门负责,可别跑错地方浪费时间了。
五、到了工商部门之后呢。
到了工商部门之后呀,可别慌慌张张的。
案件材料调取流程
案件材料调取流程一、前言。
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案件材料的调取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它就像是破案或者处理法律事务的基石,只有获取到准确、完整的案件材料,才能更好地进行后续的工作。
下面就详细说说案件材料调取的流程。
二、确定需求。
1. 明确案件类型。
- 首先得搞清楚是什么样的案件,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呢?不同类型的案件,需要调取的材料会有很大差别。
比如说刑事案件,可能会更注重犯罪证据、嫌疑人的相关信息等;民事案件就会围绕着合同、侵权事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等材料;行政案件则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相关材料有关。
2. 列出所需材料清单。
- 根据案件类型,把可能需要的材料一条一条列出来。
这就好比去超市购物得先写个购物清单一样。
比如是一个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那清单里可能就有合同原件、双方往来的信件或者邮件、付款凭证等。
三、确定有权调取的主体。
1.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 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调取一些和自己案件相关的材料的。
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调取自己手中掌握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 当事人的代理人,像律师,他们也有权调取材料。
律师凭借着授权委托书、律师证等相关证件,可以到相关部门或者向对方当事人调取材料。
2. 司法机关。
-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有权力调取案件材料。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会根据案件线索去调取嫌疑人的户籍信息、通话记录等;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从公安机关获取侦查卷宗等材料;法院在审判阶段,也会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四、调取途径。
(一)向对方当事人或相关人员调取。
1. 发送调取通知。
- 如果是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向对方当事人调取材料,首先要以合适的方式通知对方。
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函,在函里写明自己的身份、案件情况、需要调取的材料内容以及要求对方提供的期限等。
比如说:“尊敬的[对方当事人姓名],我是[姓名],是[案件名称]中[当事人身份]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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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怎样才能到派出所调这个人的档案你好,中国快律为您解答。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事宜,也可以聘请律师到工商局查债务人的资产。
财产找到了之后,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后再起诉。
机构提供者:中国快律官方网址:
中国快律:8年时间签约全国500余城市5万余名律师1500余家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企业法律顾问。
2008年5月,中国快律成立第一家法律呼叫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律师定制2分钟下单,5分钟完成匹配律师,10分钟律师主动联系用户,11分钟回访律师和用户的服务理念,同时提供24小时内律师免费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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