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个人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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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国内人民币委托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国内人民币委托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国内人民币委托代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内人民币委托代付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根据《xx银行国内人民币委托代付业务管理办法》和本行相关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仅涉及国内人民币委托代付具体业务操作,国内人民币委托代付业务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授信前尽职调查及额度审批流程须按照本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本行为申请人核定贸易融资业务授信额度后,方可为申请人办理相应的代付业务。

在与代付行合作开展代付业务前,本行应与代付行签署《国内人民币代付业务同业合作协议》(附件1)。

第三条本规程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经营机构。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第四条业务申请申请人向经营机构申请办理代付业务,提交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制度规定须提交的资料,以及《国内人民币代付业务申请书》(附件2)。

第五条询价(一)经营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本行(本分行)资金头寸(总行给予的额度使用)状况,决定是否采用国内人民币代付形式为申请人办理融资。

(二)经营机构向代付行询价并确定代付银行。

第六条协议签署经营机构外派风险监控官按贸易融资业务管理规定进行业务审查,各经营机构负责审查相关文件的完整性,并扣减相应贸易融资业务授信额度台账,并经有权人审批通过后,经办机构与申请人签署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相关协议,以及《国内人民币代付协议书》(附件3)。

如《国内人民币代付协议书》与贸易融资业务相关协议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应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经总/分行法律与合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分行代付业务操作部门按照与代付行约定的格式,向代付行提交书面付款指示,或通过加押SWIFT报文方式向代付行发送付款指示。

付款指示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代付金额、利率、起息日等相关信息(二)代付资金支付路线(三)还款到期日(四)业务编号第八条代付行在付款后向本行发出代付确认信息,通知本行已根据指示付款,以及本行在到期日应支付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

银行受托代付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受托代付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受托代付业务操作规程
一、概述
银行受托代付业务是指客户委托银行代为支付资金给指定收款人的一种服务。

为了保证该业务的安全、规范和有序进行,银行应制定银行受托代付业务操作规程。

二、业务流程
1、开户:客户出示开户资料,填写申请表,由银行审核通过后开立受托代付业务账户。

2、委托:客户向银行提交支付申请单,填写收款人的姓名、银行账号、支付金额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审核:银行审核支付申请单,核实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合规,以及收款行账户信息是否正确。

4、授权:审核通过后,银行向客户发放付款授权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银行依据授权书实施代付。

5、划款:银行依据授权书将资金划入收款人指定的账户。

6、确认:银行通过系统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客户代付结果,并提供付款凭证等相应的业务信息。

三、风险控制
为保障银行受托代付业务的风险管控,银行需对客户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并更新,制定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必要的审查,开展监测和管理工作。

在受托代付业务中,银行应当设定制定资金划转额度和风险监控范围,对涉及的风险进行紧密监控,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注意事项
1、账户管理:银行应建立完备的受托代付业务账户管理制度,实行账户实名制管理,及时了解账户的资金流向和变动情况。

2、业务流程:银行应建立清晰的业务流程和授权机制,对支付申请单和付款授权书进行审核和签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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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收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代收代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的操作,提升中间业务工作效率,防范代收代付业务操作风险,促进我行业务健康发展,依据有关《储蓄管理条例》、《**银行代收代付管理办法》及其他关于法律、法规,拟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银行代收代付的操作,涉及总行零售业务部门、结算管理部门、科技运行部门及各支行(部)。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代收代付是我行开设的代收、代付业务。

第四条代收代付采取实时发起的方式。

第二章支行(部)代收代付操作岗位职责第五条各支行(部)负责本行代收代付业务的发起和记账,指定前台受理柜员接收代收代付数据资料文件、纸制资料文件资料,前台授权柜员负责监交,登记“重要物饰交接登记簿”。

第六条前台受理柜员岗位职责:(一)负责按规定审核代收代付企业提交的代收代发确认函、电子版数据、纸质版数据和代发扣款凭证;(二)负责新开代收代发户建立项目代号;(三)负责导入开户资料文件资料或代收发数据;(四)负责新增开户的批量开户或存折打印;(五)负责导出代扣结果资料文件;(六)负责打印记账成功的流水清单和记账单;(七)负责对有问题数据的删除或冲销;(八)负责对记账失败手工触发记账交易;(九)负责查询代收代发项目情形。

第七条前台授权柜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对代收代发项目维护中的修改、删除业务进行审核授权;(二)负责对导入数据进行审核授权;(三)负责对删除导入数据进行审核授权;(四)负责对补打入账清单、记账凭证进行审核授权;(五)负责对手工入账进行审核授权;(六)负责对代收代发冲销进行审核授权;(七)负责当天代发失败或部分失败,代发专户所有费用或部分剩余费用划回费用来源账户授权。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八条各支行(部)按要求签订代收代付业务协议,有关资料文件资料报备零售业务部门。

注:详细参见《**银行代收代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前台受理柜员、授权柜员负责接收并审查代收付企业提交的代收付资料文件资料,代收付数据资料文件必须双人接收,双人核对,双人传输,互为监督。

银行收银员操作规程(3篇)

银行收银员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引言为确保银行收银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收银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确保客户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二、职责与权限1. 职责:(1)负责办理客户存款、取款、汇款、转账等业务;(2)负责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账户信息等资料;(3)负责保管现金、凭证、印章等物品;(4)负责完成每日现金、凭证、印章等物品的清点、核对、上缴;(5)负责维护工作场所的整洁、安全;(6)负责处理客户咨询、投诉等事宜。

2. 权限:(1)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业务;(2)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3)有权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三、操作规程1. 业务办理:(1)收银员在办理业务前,应主动向客户问好,并礼貌地引导客户至相应的业务窗口;(2)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账户信息等资料,确保准确无误;(3)按照业务规定办理业务,确保业务办理准确、高效;(4)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注意观察客户情绪,耐心解答客户疑问。

2. 现金管理:(1)收银员应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动用、挪用、借出或侵占现金;(2)每日营业结束时,应将现金、凭证、印章等物品清点、核对,确保账实相符;(3)现金、凭证、印章等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放置或丢弃。

3. 电脑操作:(1)收银员应熟练掌握银行系统操作,确保业务办理准确;(2)在电脑操作过程中,注意保护客户信息,不得泄露;(3)电脑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规定处理。

4. 工作交接:(1)收银员在交接班时,应将现金、凭证、印章等物品清点、核对,确保账实相符;(2)交接班时,应将工作情况、客户咨询、投诉等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3)交接班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5. 工作场所管理:(1)收银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安全;(2)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或吃零食;(3)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聊、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银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2. 收银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银行收银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

中国工商银行代收付程序

中国工商银行代收付程序

中国工商银行代收付程序中国工商银行的代收付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和流程:1. 业务签约:- 收付款单位(如企业、学校、公共事业单位等)与工商银行签订代收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服务内容。

- 对于个人客户,比如办理电话费代扣,则需在银行柜台或线上渠道签署相关授权书,允许银行根据电信运营商的委托进行定期扣款。

2. 系统对接与数据传输:- 为实现批量自动处理,工商银行与合作单位可能需要通过接口进行系统对接,以便接收和处理代收代付指令。

- 合作单位将相应的收费信息或者支付指令发送给工商银行。

3. 账户设置与验证:- 收款单位在工商银行开设专门的收款账户,并提供正确的付款单位账户信息。

- 付款单位确保其在工行的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各类代扣款项。

4. 生成并提交指令:- 根据约定,由收费单位或清算组织向工商银行提交代收清单或由付款单位发起代付请求。

- 清算组织在集中代收付业务中起到关键作用,负责收集和转发批量代收付指令。

5. 银行处理:- 工商银行收到指令后,在内部系统中进行校验、审核,确认无误后执行扣款或入账操作。

- 执行批量处理,通常是在特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例如每日结算时点。

6. 账务处理与通知反馈:- 完成代收付后,工商银行会更新账户余额,同时可能会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客户交易结果。

- 如果发生异常情况,银行会及时反馈给相关的收付款单位。

7. 对账与结算:- 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对账单核对代收付记录。

- 工商银行与合作单位定期进行对账工作,以确保账务相符。

以上流程基于一般性的代收付业务操作,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业务类型及客户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不同类型的代收付业务(如代扣公用事业费用、代发工资、代收学费等),可能还会有额外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银行代收费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代收费业务操作流程模版

银行代收费业务操作流程模版银行代收费业务是指商户将收到的代收费用委托银行进行代收,并由银行统一清算的业务。

本文将介绍银行代收费业务的操作流程模版,以供参考。

第一步:开户商户首先需要向银行开立代收费业务户口。

常见的开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银行账号•法人身份证商户需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开户申请表,并提供上述材料。

经过银行审核通过后,商户即可获得代收费业务户口。

第二步:签约商户获得户口后,需要与银行签订代收协议。

在签订代收协议前,商户需了解银行提供的相关业务和收费标准。

商户需要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合适的代收服务,如:按金额代收、按笔数代收等,同时确定代收的收费标准。

商户需按照银行要求填写代收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代收款项、代收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事项。

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商户即可开始使用银行代收费服务。

第三步:交易商户收到客户的代收款项后,需将款项信息录入系统,包括付款人、收款人、收款账号、代收金额等。

商户也可以委托银行进行代收,将款项信息提交给银行即可。

银行收到商户提交的款项信息后,进行实时处理。

如果代收成功,银行将款项清算至商户的代收费业务户口,并扣取相应的代收费用。

商户可以通过银行提供的系统查询款项状态和代收费用等信息。

第四步:结算商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结算申请。

银行按照商户要求对代收款项进行结算,并将结算金额划拨至商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商户可查看结算明细和结算金额等信息,进行账务核对。

第五步:异常处理在代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部分代收失败或退款等情况。

商户可以向银行申请核查并进行处理。

结论以上为银行代收费业务的操作流程模版,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和银行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在代收过程中,商户需注意款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持良好的业务交流和合作。

银行集中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附件2:广州银行广东省集中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办理广东省集中代收付业务,依据《广东集中代收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处理手续》及《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客户签约指引》等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概述一、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是指入网收付费机构通过代收付中心向银行提交办理的代收业务和代付业务。

二、代收业务是指入网收费单位通过代收付中心向银行发起收取款项的业务,业务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同时向多个付款人收款。

三、代付业务指入网付款单位通过代收付中心向银行发起的付款业务,业务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付款给多个收款人。

四、代收付中心对入网收付费机构按信用等级划分A、B、C 三类:A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机构。

该类机构涉及的款项包括社保费、交通罚款、行政事业单位办证费等。

B类:公用事业性收费单位。

该类机构涉及的款项包括电信、水、电、煤气等收费。

C类:企业单位。

该类机构涉及的款项包括工资、退休金、生活补贴、保险费、物流公司货款以及物业管理费等。

五、代收业务可处理的业务种类有:邮电类(电话费、数据通讯费、邮资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类(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排污费)、社会保障类(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类(养路费、工商行政管理费)、财政税收类(各种税金)、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结算款项。

六、代付业务可处理的业务种类有:工资类(工资、奖金、退休金)、社会公益类(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收益类(股息、红利)、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结算款项。

七、办理集中代收付业务应有付款人的授权委托付款协议。

代收协议是指付款人与其开户银行或收费机构所签署的授权付款协议;代付协议是指付费机构与其开户银行签订的代理付款协议。

八、广东集中代收付系统是指通过广东省代收付中心接入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办理代收、代付业务的处理系统。

九、广东集中代收付业务的管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作为广东省代收付中心(以下简称代收付中心)是运行广东集中代收付系统的清算服务机构;入网收付费机构是指经批准接入支付清算系统实施代收付业务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代收代付实际操作流程


4.柜员交易流程 4.1基本流程图:
信用社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书
表内内部账开分户
单位信息维护(188001) 单位项目维护(188002)
委托单位第一项代 理业务为公共业务 时,无须维护单位 项目
代收代付实际操作流程
4.2.代收代付业务批量开户流程图
委托单位将代收发款项划入到内部账过渡户并提供数据
代收代付实际操作流程
(三)修改
1、单位信息修改是指委托单位因单位名称、账 户类型、转账账号、联系人等信息变更,必须 通过该交易完成单位信息的变更。 2、业务处理流程: (1)柜员根据委托单位申请,启动“188001” 单位信息维护交易,选择维护动作为修改,录 入单位代码,系统自动回显单位信息。 (2)柜员认真审核回显的单位名称、转账账号 等信息后,直接将光标跳到需修改的信息栏, 修改单位的信息,按“F10”键提交; (3)经05级主管授权后该交易结束。
代收代付实际操作流程
1.业务处理流程图
委托单位申请 删除委托关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代理项目是否存在


单位项目(188002)
主管授权
删除代理项目
单位信息维护(188001) 删除单位信息
Y 是否存在过渡账户

交易结束
代收代付实际操作流程
主管授权
表内内部账销 分户(360310)
2、业务处理流程:
(1)柜员根据委托单位的协议,启动“188001”单位 信息维护交易,录入单位代码,反显单位代码对应相 关的基本信息,柜员审核无误后,按“F10”键提交, 删除委托单位与代理社委托关系。 (2)经05级主管授权后该交易结束 (3)柜员审核委托单位项目对应的账户是否存在内 部过渡户,如存在,柜员需启动“360310表内内部账 销分户“交易,录入账号,审核无误,按“回车”键提交 销户。

银行委托收款操作规程模版

委托收款操作规程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3月01日目录0 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目的和范围 (3)2 定义、缩写和分类 (3)3 职责与权限 (3)4 基本规定 (3)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3)5.1 委托收款发出流程 (4)5.2 收到委托收款流程 (6)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8)6.1 外部法律法规 (8)6.2 内部规章制度 (8)7 附录 (8)8 记录 (8)记录1.拒绝付款理由书 (9)记录2.《托收凭证》 (9)记录3.《发出、收到托收凭证登记簿》 (10)0目的和范围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委托收款业务管理,规范委托收款业务操作,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结合本行实际。

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办理电划、邮划及同城委托收款业务的管理。

1定义、缩写和分类(1)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权限总行负责本行委托收款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分行负责所辖区域委托收款业务的管理和分行本业务的办理。

综合柜员负责委托收款业务的办理。

3基本规定(1)单位和个人凭债券、存单、已承兑商业汇票等付款人的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不受金额限制,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3)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的使用范围,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仅限于公用事业费的收取。

同城委托收款的款项划转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详见《银行小额支付系统操作规程》。

(4)柜员收到同城特约委托收款,须审核在本行开户的付款单位是否授权本行付款,如未授权或账户余额不足,则退收款行。

(5)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必须建立委托收款信函的收发交接登记手续。

314银行柜面代收业务操作规程

1 目的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柜面代收业务操作,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制定本规程。

2 范围2.1 本规程明确了柜面代收业务缴费、补打发票、支票回单处理、资金清算、发票管理、日终操作、月终报表报送等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办理柜面代收业务。

3 术语与定义柜面代收业务是指客户用现金、卡、折或支票在本行柜面办理的缴纳税费和补打代收发票的业务。

4 职责4.1 会计结算部负责本行柜面代收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业务指导及管理。

4.2 营业网点负责对柜面代收业务的办理,装订发票存根联,编制代收业务报表。

4.3 代收业务主办行负责代收业务发票的管理。

5 业务范围目前本行开通柜面代收业务有:煤气、水费、联通手机费、移动手机费、电费、有线电视费、交警罚款、电信固定话费、物业维修资金等。

6 工作程序6.1 代收物业维修资金6.1.1 客户申请客户持缴存单号(含缴交效验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代为办理的由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缴交人有效身份证件、缴交编号)到本行指定网点办理、缴费、补打收据业务。

6.1.2 业务办理柜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无误后,柜员使用“7642-维修资金缴存”交易录入缴存单号和效验码,系统自动回显缴交人信息,柜员核对缴交人姓名是否一致,选择缴交方式为现金或转账进行缴交。

缴交成功后系统自动联动“7533-房屋维系资金缴存单收据打印”交易打印一式三联“xx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1.3 补打收据6.1.3.1客户在非柜面(转账交费、电子渠道交费等)已缴交成功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理人代为办理的由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交人有效身份证)到本行指定网点办理,柜员通过“7533-房屋维系资金缴存单收据打印”交易录入缴存单号,根据系统回显缴交人身份证信息核对无误后为缴交人打印“xx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1.3.2因缴存单号与缴交收据唯一性的关系,指定网点的“xx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需按收据编号顺号使用,缴交后打印收据如出现打印不成功等情况,可以在缴交的网点当日补打印一次,首先柜员收回作废收据第一联至第三联,在“7533-房屋维系资金缴存单收据打印”交易中选择交易类型“1-收据作废”,录入作废的收据号码进行作废处理,再使用“7533”交易录入缴存单号进行补打印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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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个人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操作范围:一、柜台代收付交易(注:柜台代收付业务包括电信、移动、网通通信费、代收水电气费、代收稽征养路费、代收保险费等。

)通过我行客服平台系统与代收单位的信息交换完成代收付业务(交易种类包括查询、缴费、冲正、补打)。

二、批量代收付交易业务主办行将其收到的委托单位的批量代收付请求及数据文本上传信息中心,中心自动扣划后由主办行传递回盘数据并做好帐务处理(交易种类包括批量代扣、批量代付,业务品种包括代发工资、小区代收费、代收费批量代扣)。

第二条基本要求:一、柜台代收付交易(一)输入的客户号(即电话号码、水电气缴费号码、车牌号、保单号)是否与客户提供的号码一致,并提醒客户查对打印的发票上的缴费号码是否正确;(二)各种代收费发票的管理;(三)除首期保费不允许冲正外,其它代收业务的冲正,必须在交费当天由原缴费网点的同一柜员经授权后完成,经办柜员应收回客户持有的发票客户联,并与发票银行联、公司联汇总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管以便回销委托单位。

二、批量代收付交易(一)经办网点须在收到委托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批量代扣、代付的数据清单后,方能实施扣划。

(二)扣划数据的交换、提取,回盘数据的放置必须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第三条柜台代收付业务第四条批量代收付业务第三节操作规程第五条柜台代收付业务一、代收费缴费操作(一)柜员接收客户缴费请求,进入“7577”交易码;(二)选择代收项目,进入后,选择缴费操作;(三)按照画面内容逐项录入各项信息后,执行发送;(四)系统返回应交金额、客户姓名等内容,查验是否与客户提供的信息一致;(五)确认无误后,按回车键执行缴费操作,客户缴费方式包括现金或活期卡折,用卡折交易的,必须验密,通过后,按发送键执行;(六)缴费交易成功,系统提示逐项打印传票及发票;(七)发票交客户核对签字后,柜员加盖印章,将发票客户联交客户,发票银行联随传票交事后,公司联网点保管,定期移交;二、代收费冲正操作(一)客户持当天缴费凭证请求退费,由原缴费网点的同一柜员办理;(二)柜员选择“7577”交易码,选择代收费项目;(三)选择“冲正”交易后,按照画面提示逐项录入各必输项:流水号、缴费金额必须与打印在客户发票上的相关内容一致;(四)经事中人员确认业务的真实性授权后,柜员执行冲正操作;(五)冲正成功,系统提示打印传票;(六)收回客户持有的发票,将款项退回客户;(七)将发票一式三联汇总后,加盖作废印章,发票留网点保管,定期移交;三、代收费补打操作(一)若缴费传票已打印,但发票未能打印,或客户委托银行代收费扣款成功后需留存发票,应采用补打操作;(二)柜员选择“7577”交易码,选择代收费项目;(三)选择“补打”交易(柜面缴费未能成功打印发票的,应选择“柜面操作补打”项,扣款成功后需留存发票的,选择“自助交易补打”项);(四)录入“客户号”,执行补打操作;(五)打印发票,发票交客户核对签字后,柜员加盖印章,将发票客户联交客户,发票银行联随传票交事后,公司联网点保管,定期移交;四、柜面代收费业务主办行操作(一)为委托单位建立临时清算帐号,并在该项业务作系统开发时即书面告知省分行信息中心,以便代收费的逐笔实时归集;(二)每日上午,联网省分行信息中心,取得上一交易日的代收费对帐文件;(三)每日上午,按照对帐文件显示的成功交易总金额与委托单位进行对帐,确认无误后将款项由清算帐号划入委托单位在本网点开立的指定帐户,填制入帐的财务凭证,与打印的对帐文件明细清单一并交委托单位;第六条批量代收付业务一、委托单位请求的批量代收付业务(一)操作柜员在收到委托单位的代收付数据传真件后(传真件需加盖委托单位公章,传真件应交业务主管审核并建档留存),通过内部网到省分行前置机上取回代收付文本,并将文件命名;(二)通过“7038”交易将命名文件登记,建立文件代码,文件命名的要求为“机构部门号+文件编号”,以便区分当天同一网点的多个批量代收付交易;(三)通过“7039”交易进入代收代付授权管理,此交易具有两个子菜单,分别是“授权修改”和“代收代付授权”,批量代扣业务选择“授权修改”项,批量代付业务选择“代收代付授权”;(四)业务主管审核并确认业务的真实性后,在“7039”交易中作授权处理(代扣代付业务均需授权);(五)进入“7040”交易,选择“授权传输文本文件”操作,输入在“7038”交易中确定的文件代码,进入下一步——“文件文本导入处理”操作项;(六)输入文件代码,导入文件,进入下一步——“联机批量入帐处理”操作项;(七)输入文件代码,进行批量代收付入帐处理,完成后,进入下一步“特殊文本生成处理”操作项;(八)输入文件代码,生成入帐信息,将该信息打印并作压缩备份处理,以便与委托单位核对帐目,入帐信息包括转帐成功的帐户及其转帐金额明细、转帐成功的总笔数、总金额,以及未转帐成功的帐户及其未成功原因、转帐成功的总笔数、总金额;(九)按照转帐成功的总金额,在下一工作日补制入帐、下帐财务凭证;二、个人客户请求的代扣款业务(一)客户填写《代收费委托扣款协议》后,连同扣款卡(折)、身份证件一并递交柜员;(二)柜员审核《协议》中明确的卡折、身份证件是否与递交的卡折、证件一致,查验其身份证件及卡(折)真伪;(三)初验通过后,进入“7002”交易进行卡折密码验证,事中人员复核查验,核对系统反馈的客户姓名、身份证件、卡(折)号与提供的是否一致;(四)核对无误后,柜员执行“代扣资料登记”交易,按照交易画面提示内容输入“代收费项目”、“扣款帐号”、“姓名”、“证件号”等内容后,按发送键;(五)代扣资料登记交易成功,系统提示打印传票,事中人员核对后在传票上签章,柜员在《协议》(一式两联)上加盖业务章及经办人印章,将《协议》客户联及卡(折)、身份证件退还客户;(六)本业务经办网点和柜员仅做代扣资料登记,不作具体扣划操作,扣款操作由省分行信息中心定期自动完成。

第四节操作风险控制要点第七条柜台代收付业务一、业务开通前必须与委托单位签定协议(省分行已签定并统一推广的下级行可不必再签),若需使用我行系统实现的代收付业务,还应提前向省分行信息中心提交正式书面《技术需求书》。

由主办行负责做好帐户的设立、资金归集以及每日对帐工作的管理和衔接。

二、主办行要加强代收费单位的对公帐户管理,只能进行资金结算和划转,严禁取现。

三、代收费发票应视同重空管理,各行指定专人管理代收费发票,建立代收费发票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作到帐表相符。

各协办行指定专人在主办行领取代收费业务发票,并办好交接手续。

主办行和各协办行要作到代收费发票的帐帐相符。

各网点应严格建立发票的领用、分发、保管、移交手续。

四、各行事后监督员应逐笔核对业务流水清单与传票,同时在重空凭证审核中对发票凭证进行监督,确保当日资金划转和重空凭证使用正确无误。

五、经办柜员应按照终端画面提示逐笔录入,核对输入的客户号与预交费客户号是否一致。

六、经办柜员应要求客户在打印的代收费发票上签字确认。

七、冲正业务只能由同一交费网点的同一柜员执行,该交易须授权后办理。

授权人员确认该笔交易的正确性后,刷卡授权。

授权人员应确认经办人是否按授权的内容提交,冲正时应收回客户持有的发票,并将该套发票一式三联找齐,分别加盖作废章。

八、如客户以存折或电子借记卡缴交,必须验密,柜员不得代输密码。

九、各行应收手续费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以转帐方式全额纳入大帐管理,严禁建立帐外帐,手续费由主办行统一与委托单位核对、结算,并分划至各协办行。

第八条批量代收付业务一、业务开通前必须与委托单位签定协议(个人申请的,必须先行签定《代收费代扣协议》),不得为任何尚未签定代扣协议的单位或个人实施扣划。

二、必须要求委托单位在传真至银行的委托扣划数据清单上加盖公章,经办网点务必将此传真件专夹保管。

三、经办网点在办理当天同一单位的多个批量代收付时,必须用不同的文件名加以区分,以免混淆。

四、批量代收付文本文件的导入和上传中心应指定专人操作。

五、批量代收付完成后,中心自动生成的扣划结果反馈文件应指定专人打印、压缩备份并长期保存。

六、按照扣划结果反馈文件的成功入帐/下帐总金额添制财务凭证,务必做好与委托单位的每日对帐工作。

七、打印的扣划结果反馈文件清单应传真至委托单位,经委托单位确认签章后回传,指定专人保管该传真件,作为与委托单位结算手续费的凭据。

八、应收手续费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以转帐方式全额纳入大帐管理,严禁建立帐外帐。

九、客户至银行柜台签定《代收费代扣协议》时,经办柜员必须初审其递交的活期卡/折以及身份证件,并通过“7002”交易验证上述资料的真实性,此交易必须经授权,授权人员应仔细复核,并在打印的传票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岗位职责第九条柜台代收付业务一、主办银行的职责(一)负责开立代收费单位的对公帐户,以汇总各网点柜台代收的服务费金额;(二)负责完成每日的记帐、与协办行的对帐工作。

如有必要,可以就对帐问题查询协办行。

(三)负责完成代收费单位的每日对帐工作,按季完成手续费的扣划工作。

(四)负责完成各协办行每日对帐工作,并按协办行的代收金额比例划分手续费。

(五)在与代收费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负责统一在委托单位领取、保管、使用代收费发票;并按协办行的要求分配发票,并作好记录。

(六)负责每月各协办行实用的发票汇总和管理,作好记录。

若发票由我行直接向税务机关购买,还应负责与代收费单位结算发票成本。

(七)负责与代收费单位、各代收费网点的协调工作,以及代收费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定期上报省分行零售业务处。

二、协办行的职责(一)各协办行负责到主办行领取代收费统一发票,分发到各网点;负责各网点已用发票的收集,作好记录,并负责在每月将各网点使用的发票汇总后送到主办行。

(二)协助主办行的每日对帐工作,并作好记录。

(三)责本行各网点的代收费市场信息的收集工作,并报主办行汇总,若有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省分行协调解决。

第十条批量代收付业务一、各经办行职责(一)必须在事前与委托单位签定代收付协议,方能按协议约定实施扣划。

(二)指定专人负责与委托单位扣划请求数据的交接(扣划请求数据的来源包括委托单位递交的盘片或从省分行信息中心前置机采集)。

(三)要求委托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扣划请求清单,并指定专人保管、保存。

(四)指定专人执行批量代收付文本文件的导入和上传中心。

(五)批量代收付完成后,中心自动生成的扣划结果反馈文件应指定专人打印、压缩备份并长期保存。

(六)指定专人负责与委托单位的每日对帐工作,按照扣划结果反馈文件的成功入帐/下帐总金额添制财务凭证。

(七)打印的扣划结果反馈文件清单应传真至委托单位,经委托单位确认签章后回传,指定专人保管该传真件,作为与委托单位结算手续费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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