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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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限制过度包装法规

国内外限制过度包装法规

第一节我国关于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一、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法律当人们开始意识到过度包装对于资源的过度浪费和环境的严重污染的时候,已经是上个世纪末的事情了。

于1989年12月26 F1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虽然从法律的层面上强调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部法律并没有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度包装的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一系列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法律也由此产生。

2005年4月1円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标志着我国的固体废物管理事业揭开了新的篇章,该法是在1996年4月1 R起正式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 R修订通过的,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显然,该法把焦点放在了过度包装可能会产生的环境污染方面,而非过度包装本身,也就是说,在该法的背景下,过度包装的制造者完全可以肆无忌惮的生产过度包装,只要过度包装产生的环境污染不超出本法的法律界限即可。

2009年1月1 F1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部框架法,该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由此可以看出,该法仅从包装设计的角度的过度包装进行规制,对于可能产生过度包装的其他生产环节并没有专门规定,因此,该法对于过度包装这一事项并没有作出非常细致全面的规定,虽然从源头上对过度包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制约,但是,从另一方面,也为某些投机者制造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使过度包装在商品市场上依然存在。

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

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

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
一、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

二、何为过度包装?
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或成本过高就是过度包装
三、包装层数要求
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四、包装空隙率要求
1、标准中要求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小于等于1ml或者1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85%;
2、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均大于1ml或者1g,且小于等于5ml或者5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70%;
3、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均大于5ml或者5g,且小于等于15ml 或者15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60%;
4、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均大于15ml或者15g,且小于等于30ml 或者30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50%;
5、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均大于30ml或者30g,且小于等于50ml 或者50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40%;
6、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均大于5ml或者5g,且小于等于15ml 或者15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60%;
7、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均大于15ml或者15g,且小于等于30ml
或者30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50%;
8、当内装物单件净含量均大于30ml或者30g,且小于等于50ml 或者50g,其包装空隙率应不超过40%;
五、包装成本要求
包装成本除以商品售价小于等于20%才符合要求!
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解读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解读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解读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是指对商品包装形式和包装材料进行限制和要求,以减少过度包装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这一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1. 包装材料限制:限制商品包装材料使用,鼓励可降解、可回收、可再利用的包装材料的使用,减少对环境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2. 包装形式限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形式,提倡简洁、合理的包装形式,减少包装的重复、堆叠和浪费。

3. 包装规格限制:限制商品包装规格的过大化和不必要的空间浪费,提倡合理的包装规格,减少对运输、储存和消费环节的资源浪费。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商品包装带来的环境负担,节约资源和能源消耗,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这也是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环保要求和意识的提高所带来的压力和需求。

通过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可以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消费的发展。

国内外限制过度包装法规

国内外限制过度包装法规

第一节我国关于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一、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法律当人们开始意识到过度包装对于资源的过度浪费和环境的严重污染的时候,已经是上个世纪末的事情了。

于1989年12月26 F1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虽然从法律的层面上强调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部法律并没有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规定。

随着时间的推移,过度包装的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一系列关于限制过度包装的法律也由此产生。

2005年4月1円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标志着我国的固体废物管理事业揭开了新的篇章,该法是在1996年4月1 R起正式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9 R修订通过的,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是我国有关固体废物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显然,该法把焦点放在了过度包装可能会产生的环境污染方面,而非过度包装本身,也就是说,在该法的背景下,过度包装的制造者完全可以肆无忌惮的生产过度包装,只要过度包装产生的环境污染不超出本法的法律界限即可。

2009年1月1 F1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是-部框架法,该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设计产品包装物应当执行产品包装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由此可以看出,该法仅从包装设计的角度的过度包装进行规制,对于可能产生过度包装的其他生产环节并没有专门规定,因此,该法对于过度包装这一事项并没有作出非常细致全面的规定,虽然从源头上对过度包装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制约,但是,从另一方面,也为某些投机者制造了钻法律空子的机会,使过度包装在商品市场上依然存在。

GB43284 生鲜食用农产品限值过度包装规范解读PPT

GB43284 生鲜食用农产品限值过度包装规范解读PPT
2. 包装空隙率测量
03. 生鲜食用农产品体积测量
按照01的测量方法,分别称取单种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以1kg生鲜食用农产品估算为1L,换算为单种生鲜食用农产品的体积,记为Vi
计算:
式中:X——包装空隙率,以%表示,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V——销售包装的体积,单位为升(L);Vi——商品内装单种生鲜食用农产品的体积,单位为升(L);k——商品必要空间系数,见下图。精密度: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 3 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应超过 5%
Q4:哪些包装计入包装成本?哪些包装不计入包装成本?计入包装成本的销售包装包括:包装材料、拎袋、网袋/网兜、网套、捆扎物、衬垫、小型工器具、非生鲜食用农产品类赠品等,不包括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
Q1:如何判定过度包装?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有任一项(包装孔隙率/包装体积、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则判定该商品的包装为过度包装。
2. 包装空隙率测量
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商品类别
商品必要空间系数 k
蔬菜(包含食用菌)a
10.0
水果b
8.0
畜禽肉
8.0
水产品
8.0
蛋c
8.0
本表中涉及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类别不作为农产品的分类依据包装内有冷却用品的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1.2倍充气包装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 2 倍
a 普通白菜、菜苔、紫菜苔、薹菜、乌菜、芹菜、香菜、生菜、菠菜、落葵、简蒿、食用菌类、大葱、香葱、蒜苗、辣椒、豆芽、豌豆苗、水芹、蒲菜、香椿的 k 值取 12.0b 草莓、樱桃、杨梅、枇杷、桃、猕猴桃、金橘、柚的 k 值取 9.0;葡萄的 k 值取 12.0c 鸽蛋的 k 值取 16.0
2. 术语和定义

产品包装标准_2024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_概述说明

产品包装标准_2024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_概述说明

产品包装标准2024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商品包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对包装设计以及物料使用的限制不够严格,许多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层出不穷。

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增加了生产成本,还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因此,制定产品包装标准成为了非常必要的事情。

1.2 文章结构本文首先介绍产品包装标准的定义与背景,分析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相关案例分析进一步探讨现状。

随后, 我们将重点关注2024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的背景介绍、目标与原因说明以及实施方案和时间表。

接下来, 我们将探讨此举可能带来的影响与挑战, 并从企业、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讨论。

最后, 我们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回顾,并展望未来对产品包装标准发展的趋势。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提出2024年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的重要性,并深入探讨其背景、目标和实施方案。

通过研究相关案例以及分析影响与挑战,我们旨在促使企业和消费者对于过度包装问题有更深入的认识,同时引起利益相关者的关注。

最终,我们希望通过建立更严格的产品包装标准来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环境影响,并为未来产品包装发展提供指导。

2. 产品包装标准:2.1 定义与背景:产品包装是指为了保护产品、便于运输和销售而对产品进行的外部包覆。

它起到了保护商品、促进销售和增加品牌形象的作用。

然而,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过度包装问题逐渐引起关注。

目前,许多商品存在着过度包装现象,例如食品在包装上过分使用塑料袋或泡沫塑料等材料,造成了资源浪费以及环境污染。

此外,过度包装还给废弃物处理带来挑战,并增加了垃圾处理成本。

2.2 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目前针对产品包装并没有明确的全国统一标准,导致不同企业、不同地区对于产品包装存在着较大差异。

这些差异性可能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并且无法有效约束企业过度使用包装材料。

【2018-201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精选word文档 (6页)

【2018-201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精选word文档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倡导合理消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商品,设计、制造、使用商品包装,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禁止生产、销售过度包装的商品,禁止设计、制造和使用过度包装。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过度包装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发展和改革部门等有关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引导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倡导合理消费。

第六条国家鼓励商品包装减量化,降低包装成本,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可循环、可再生、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第七条国家对过度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实施重点监管。

重点监管的商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限制过度包装的符合性要求第八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重点监管商品的具体包装要求,及时制修订相应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制过度包装要求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商品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在满足正常包装功能需求的前提下,与内装商品的质量、规格、价值相适应。

第十条商品包装应当采用单一或便于分离且适合商品特性和品质的材质。

第十一条商品包装应当合理简化结构,不得采用繁琐形式或复杂结构。

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55%;除初始包装外,商品包装层数不得多于3层。

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及政策约束机制分析

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及政策约束机制分析

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及政策约束机制分析商品过度包装对自然资源、环境等造成的问题日益凸显,这与国际社会、国家所倡导的低碳理念、循环经济相违背。

本文对过度包装的危害进行研究,并通过政策层面分析过度包装的治理机制。

一、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适度包装对保护商品,方便消费,促进销售,保证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过分、夸大的包装不仅会对环境、社会和消费者造成巨大的危害,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浪费资源自然资源具有具有稀缺性,随着消费总量的增加,各种资源的需求总量会不断增加,只有合理的利用和使用资源,才能经济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但商品过度包装消耗了大量资源,但并没有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

有资料显示,生产月饼的厂家每年需要的一千万个纸月饼盒和包装材料就需要上百万棵直径在10厘米以上的树木。

假如对过度包装不加限制,它对资源的消耗将是惊人的:目前我国每年仅包装盒用纸量就达24万吨,相当于砍掉了168万棵碗口粗的树木。

我国每年可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和可以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中,没有得到回收利用的价值达500多亿元,纸木包装每年共计消耗森林面积*****公顷,导致大量的树木被砍伐,森林变成废墟尽管树木属于可再生资源,但生长周期漫长,且制作材料的过程中仍然需要消耗能源等其他非再生资源,这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污染生态环境生活垃圾是困扰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污染源,包装材料是生活垃圾的组织部分。

有资料显示,在去年中秋节过后的第一天,在广州一天内因为吃月饼产生的月饼盒垃圾可以把2500个足球场铺满。

在北京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中由于过度包装产生的至少有60万吨,而这些垃圾的处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据北京环卫部门资料显示:北京市每年产生的近300万吨垃圾中,各种商品的包装物约为83万吨,其中60万吨为可减少的过度包装物。

包装用的塑料制品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被土壤吸收,这些化学垃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特别是类似塑料等包装产品,需要200多年才能被土壤吸收,严重地污染了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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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解读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是指对商品包装进行合理限制,以减少过度包装和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要求。

过度包装是指商品包装过重、过大、过复杂,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

为减少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许多国家和地区对商品包装有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过度包装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和水资源,在制造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料和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通过规范和限制商品的包装,鼓励企业和消费者选择更环保、更节约材料的包装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通常由政府主导制定,并通过法律法规或政策来执行。

具体的要求和限制可以包括:限制包装的重量和体积,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鼓励使用可回收、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提倡简化包装设计,减少包装的复杂性和冗余性;加强对包装行业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包装行业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等。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消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它也需要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改变包装观念,选择更环保、更节约材料的包装方式。

只有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才能有效减少过度包装,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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