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制度守则
医患关系与沟通管理制度

医患关系与溝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患关系的管理,促进医生与患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和相互理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管理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在与患者的接触中。
全部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医患关系是医疗服务中的核心问题,医务人员应以患者的需求为中心,敬重患者的权益和人格尊严,真诚对待每一位患者。
第二章医患沟通原则第四条医生在实施诊疗工作时,应当以专业、真实、客观、公正和患者为本的原则,供应病情解释和治疗建议。
第五条医生应当依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供应科学、合理和有效的医疗服务方案,并向患者认真解释。
第六条医生应当与患者保持敬重和友好的态度,耐性倾听患者的诉求,并为患者解释医学专业知识,确保患者对病情有正确的认得。
第七条医生应当遵守医疗法律法规,敬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医生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患者转达医疗信息,如病情、治疗方案、预后、费用等,避开隐瞒与虚假宣传。
第三章医患冲突处理第九条在与患者之间显现冲突时,医生应当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耐性倾听患者的投诉或不满,并及时做出回应。
第十条医生应当予以患者妥当的解释和协商,通过良好的沟通化解医患矛盾。
第十一条假如医生与患者无法达成全都,应当引导患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并保持适当的沟通和搭配。
第十二条医院将建立医患沟通协调机制,设立医患沟通协调委员会,负责处理医患沟通中的矛盾和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评价和惩罚第十三条医院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患沟通技巧、医患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评估,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本领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自发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医院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损害医患关系的行为,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理,包含暂时停止执业资格、取消职务、追究法律责任等。
医院将建立投诉处理和满意度调查制度,患者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向医院反映问题,医院将认真处理并及时回复。
医患沟通交流与倾听制度

医患沟通沟通与倾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沟通,维护医院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师等全部与患者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患沟通应当遵从以下原则:相互敬重、平等协商、真实有效、保密隐私。
第二章医患沟通技巧与要求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包含但不限于:擅长倾听、关注患者需求、简洁明白的表达、耐性解答患者问题等。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那时候刻保持微笑、友善、不冷不热的态度,以传递给患者关怀和放心。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敬重患者的看法和决策权,予以患者选择的权利,充分敬重患者的病情和治疗决策。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从医学伦理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医患沟通与倾听流程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并做好沟通记录。
第九条沟通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疾病诊断、治疗方案、手术风险、术后护理、药物使用等紧要事项的沟通。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介绍医疗团队成员,并说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供应认真的医疗知识和资料,以便患者了解自身病情和治疗过程。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鼓舞患者提出问题和疑虑,并耐性解答,除去患者的疑虑和焦虑情绪。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反馈患者的问题和看法,乐观解决患者的困扰。
第四章医患沟通与倾听的监督与评估第十四条本医院将建立医患沟通与倾听监督机制,监测医务人员的沟通表现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的沟通表现将作为职业素养和绩效的评价指标之一,并影响相关职务的晋升和奖惩。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向医院相关部门投诉医务人员的沟通欠妥行为,医院将对投诉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医院将定期开展医患沟通与倾听的评估活动,收集患者的看法和建议,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和改进。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附则第十八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医患沟通和交流制度

医患沟通和沟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为保障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及时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沟通行为,包含门诊、住院及其他医疗服务环节。
第三条定义1.医患沟通: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息传递和双方沟通的过程。
2.患者: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或群体。
第四条原则1.以患者为中心,敬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严禁私自泄露或窜改患者信息。
3.充分听取患者需求,供应及时有效的沟通和沟通服务。
4.强调医务人员间的沟通和合作,改善医患之间的互动和信任关系。
第二章沟通和沟通流程第五条患者信息收集1.医务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收集患者的个人、病史等紧要信息。
2.采用规范的信息手记工具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信息传递1.医务人员应使用清楚、准确的语言与患者进行沟通,尽量避开医学术语和专业名词。
2.在与患者沟通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倾听患者看法和需求,耐性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第七条共享决策1.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治疗方案和可行的选择。
2.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认真解释治疗方案的利弊、风险和可能的后果。
3.敬重患者的自主选择,鼓舞患者参加决策过程。
4.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决策,不得强迫或擅自转变患者的选择。
第八条沟通记录1.医务人员应在患者就诊系统中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信息。
2.记录应准确、完整,并保证记录内容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3.医务人员应随时更新沟通记录,确保患者病情的动态掌握。
第九条结果反馈1.医务人员应及时向患者反馈诊断结果、检查结果等医疗信息。
2.在反馈过程中,应使用易于理解的语言,帮忙患者了解自身病情和治疗效果。
3.对于不良结果或治疗进展变动,医务人员应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供应相应的建议和支持。
第三章医患沟通的技巧和要求第十条专业知识和技能1.医务人员应具备坚固结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准确理解、解读患者的病情。
医患交流沟通制度

医患沟通沟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患间的良好沟通,加强医患关系的协调与提升服务质量,本规章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二章沟通原则第三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遵从以下原则:1.敬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供应平等和谐的沟通环境。
2.充分倾听患者的看法和需求,并保持肯定的保密性。
3.供应准确、明白且及时的医疗信息,避开使用专业术语,确保患者理解。
4.以友善、亲切和耐性的态度与患者沟通,建立信任关系。
5.敬重患者的选择权,充分敬重患者的看法,但不能违规操作。
第四条患者在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时应遵从以下原则:1.敬重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推断。
2.如实供应个人信息和病史资料,搭配医务人员进行诊疗。
3.自动向医务人员提出疑问和需求,乐观参加共同决策。
4.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生的治疗计划。
第三章沟通流程第五条在医患沟通沟通中,应遵从以下流程:1.医务人员应自动与患者建立联系,了解患者的需求和病情。
2.医务人员应通过口头和书面方式向患者供应认真的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和相关注意事项。
3.医务人员应针对患者的疑问和担心进行解答和引导,耐性解释专业术语。
4.患者应定期与医务人员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沟通,及时报告病情变动。
5.医务人员应及时与患者家属或监护人进行沟通,供应相关病情和治疗进展的信息。
第四章沟通技巧第六条医务人员在与患者进行沟通时应具备以下技巧:1.擅长倾听和理解患者的情绪和需求,采用非语言和语言形式进行有效沟通。
2.避开使用专业术语,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解释疾病原因、诊断和治疗方案。
3.充分调动医疗资源,供应全面、准确的诊疗服务,使患者感受到医疗团队的关怀和关爱。
4.针对患者的文化背景和特殊需求,供应个性化、差别化的沟通方式和服务。
5.重视并及时回应患者的建议和投诉,不绝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沟通考核第七条医院将对医务人员的沟通技巧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在每年的绩效评估中予以评价。
医患交流与沟通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与沟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促进医患之间的顺畅沟通,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和患者,不包含行政及后勤人员。
第三条医患沟通应遵从相互敬重、平等协商、真实信息、保护隐私的原则。
第二章沟通与沟通方式第四条医患沟通重要通过面对面、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
面对面沟通是首选方式,书面和电话沟通仅作为增补并记录。
第五条医患沟通的频率和方式应由医生依据患者需求和医疗情况合理布置,确保及时有效的沟通。
第六条医生应自动与患者进行沟通,认真了解患者病情、病史、诊断和治疗方案等,并向患者供应相关的说明和建议。
第七条医生在向患者进行诊疗解释时,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开专业术语,且应循序渐进、有条理地进行讲解,确保患者清楚理解。
第三章商定与记录第八条医患双方应当在诊疗过程中及时记录沟通的要点和内容,以备后续查询和参考。
医生应及时将沟通内容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包含病情描述、诊断、治疗方案、进展情况等。
第九条医患双方在面对面沟通时,可以相互提问和回答问题,医生应认真倾听患者的疑问和看法,并予以解答。
医生应当乐观自动地引导患者正确理解和接受诊疗过程。
第十条医患双方在书面和电话沟通时,应尽可能认真记录沟通内容、时间和双方身份信息,以免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一条医生在书面和电话沟通中,应注意语言文明,严禁使用羞辱、辱骂、威逼等言语,并做到客观公正、言辞清楚。
第四章投诉处理第十二条患者对医生的服务不满意或有任何投诉,可以向医院进行投诉。
第十三条医院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负责接收、调查和处理患者投诉。
投诉处理机构应及时回复患者并告知处理结果。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投诉处理记录,包含投诉内容、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以备查阅和参考。
第十五条医院应对医患沟通和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定期统计与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医生在医患沟通中存在不敬重患者、语言不文明、发布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医院将依据医院规定,按程序进行违规处理。
医患沟通制度(五篇模版)

医患沟通制度(五篇模版)第一篇:医患沟通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患沟通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与患者及其家属在信息、观念、情感方面的交流,它是实施临床医疗的一项基本技术,能密切医患关系,促进病人早日康复,提高医疗质量,增加病人的满意度。
为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增强沟通效果,特作如下规定:1、在医患沟通中应认真进行观念沟通,医务人员在门诊及住院治疗、术前谈话等诊疗环节中应向患方介绍先进的医学科学观、现代的健康观,保护及尊重患方的权利,同时也应介绍由于医学科学的局限性,医务人员在为其服务过程中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
2、在医患沟通过程中应注意情感交流,尊重患者的人格,称呼亲切,认真倾听患者的诉说,力戒任何暗示。
对患者偶然的冒犯,敌意及不信任的言语要容忍、谅解,并鼓励患者信任自己。
3、在医患沟通中需充分体现信息沟通,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应严格遵守《诊疗知情同意制度》,同时也应将医院信誉信息、环境适应信息、医疗科学发展信息等介绍给患方。
4、在医患沟通中应注意交谈技巧,要求交流用语通俗易懂、领悟患方的讲话速度及音调、观察分析非言语行为、对患者陈述痛苦时应适度的认同;同时应善于把握重点,根据病情重点探询,恰当地提问,并适时通过医学用语把观察结果适度反馈给患者,以疏缓患者的心理需要。
5、各病区护士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宣教,主动征求患方意见,对合理的建议或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患方反馈,将会议内容及整改情况及时记录。
6、采取各种措施主动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
在病区及其它科室设置意见薄,护士长定期对患方的意见进行汇总,对患方的合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患方反馈。
7、认真做好问卷调查,及时获得患方对医院医疗服务的评价信息。
院长质量查房时,医院投诉办对住院患者抽样问卷调查,其内容主要为:对科室医生服务态度、医生诊疗技术的评价;对主管医师及责任护士的了解程度、对疾病诊断及治疗方案的认知等;患者出院时病区护理人员对每一位患者进行出院问卷调查,其内容主要为:对科室服务、就医流程、科室的诊治技术及住院费用的评价。
医患沟通交流制度

医患沟通沟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促进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沟通,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与理解,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订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加强医患沟通工作的引导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沟通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1.敬重患者权益:医务人员应敬重患者的人身尊严和隐私权,全面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公平公正:医务人员应依照医疗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对待患者一视同仁,不得鄙视和虐待患者。
3.真实准确: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4.共同决策: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充分沟通,共同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医疗计划。
5.保护患者隐私: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第二章沟通沟通流程第四条预约与挂号1.患者可通过电话、在线平台等方式预约挂号。
2.医务人员应与患者友好、耐性地沟通,了解患者基本信息和病情情况。
3.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情况合理布置就诊时间和科室。
1.医务人员应自动向患者介绍本身的身份和所属医院科室,并与患者进行相互确认。
2.医务人员应自动询问患者认真的病情,耐性倾听患者的主诉和看法。
3.医务人员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解释医学术语和治疗方法。
4.医务人员应及时回答患者的提问,解答患者的怀疑。
5.医务人员应遵从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在进行治疗操作前,向患者说明治疗目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反应,并征得患者同意。
6.医务人员应遵从患者隐私保护原则,在隐私保护措施允许的情况下,减少他人在就诊过程中的接触。
第六条检查和诊断1.医务人员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医学知识,合理选择和解释相关的检查项目。
2.医务人员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患者,并向患者解释该结果的意义和可能的治疗方案。
3.医务人员应在明确诊断后,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
医患沟通制度及实施细则

十、对医务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 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者,按照责任程 度及对医院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 响,参照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暂行规定给予相 应的经济、行政处理.
文件依据: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医 疗事故处理条例、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实施细则.
(五)五个注重:注重态度,接待患者要端庄大方、 热情负责;注重语言,语言要通俗、清晰、明了, 富有情感,避免使用模棱两可、同音异义或专业术 语,以免患者产生歧义或不理解;注重语调语气, 语调要适中,语气温和;注重目光、表情、手势等 的配合使用;注重患者的年龄、身份、地位、职 业、文化程度等.
第四节 医患沟通记录要求
(12)、住院患者自行离院前;
(13)、患者病危病重时,签署病危(病重) 通知书;
(14)、患方对患者死因存在异议时;
(15)、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时告知;
(16)、按单病种付费及变异退出或不同 意单病种付费;
(17)、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签署知情同 意书的其他情况
(五)其他沟通:
1、在门诊、病区的显要位置,建立 医疗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电子 触摸屏、投诉、信箱等设施,将患 者所需的医疗服务信息有效公开, 方便患者就医和投诉.
五、需要进行沟通记录时,医务人员应当按 照河南省卫生厅 病历书写规范实施细则的 要求,将医患双方沟通的情况,及时、全面、 准确地记录在门诊病历、病程记录、护理 记录、知情同意书等病历资料中.
六、以下事项必须记录:沟通时间、医患 双方参加人员、沟通内容、结果、医患双 方பைடு நூலகம்字.
第五节 评价和处罚
七、院科两级管理部门应定期征求患者意 见,检查医患沟通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患者知情同意书作为病历质量检查项 目,纳入医疗护理质量考核体系. 九、在使用新农合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 目或药品前,未按要求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的,由责任医师承担患者应承担的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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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制度守则
一、门诊沟通
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在门诊治疗,对符合入院指征的可收入院治疗。
在此期间门诊医师应与患者沟通,征求患者的意见,争取患者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
必要时,应将沟通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二、入院时沟通
病房接诊医师在接收患者入院时,应在首次病程记录完成时即与患者或家属进行疾病沟通。
平诊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应于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重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护理人员实行“首迎负责制”。
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30分钟内至床前做自我介绍,做好入院宣教并记录。
三、住院期间沟通
(一)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的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
同时要根据患者或亲属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
(二)医师与患者的沟通
内容包括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前沟通(应由*医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应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品前的沟通等。
(三)护士与患者的沟通
1.护理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耐心解释。
2.责任护士每天主动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的情况及思想动态,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并做好记录。
对检查、用*
等注意事项的解释或健康指导要及时到位、通俗易懂。
3.护士长应落实“四查房”制度,有重点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交流,了解患者对住院期间对护理工作满意程度并征求其意见和建议;每月定期组织住院患者或家属召开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记录。
4.护理人员对患者实行“温馨护理*作”。
护士进行每一项护理技术*作时须做到:*作前有问候和告知声;*作中有鼓励和安慰声;需患者配合时有感谢声;*作后有注意事项的交待声;*作失误时有道歉声。
5.高风险护理*作必须让患者(或被患者授权的家属)在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知情同意书。
告知签字必须由*作者进行。
6.患者住院期间因误解或其他原因对护理工作不满时,护士长与责任护士应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解释,努力化解矛盾;如有可能演变为医疗纠纷时,应按医院规定及时预*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出院时沟通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值班护士发放住院患者调查表,详细讲解办理出院手续的流程,护士长主动与患者及家属交流,征求住院期间的意见或建议;责任护士主动向患者做出院指导,包括用*、休息、饮食、复诊等,对患者提出的问题予以耐心解答。
护士长或责任护士应主动向患者提供健康咨询热线及发放爱心服务卡,并协助患者拿行李,送患者至电梯口或病区门口,友好道别。
五、出院后的沟通
1.出院后沟通工作原则上由住院期间的主管医护人员负责;
2.沟通时间、频次由各科室、病区依据病情及患者需求确定;
3.沟通内容包括:了解患者疾病康复情况,对患者出院后的用*、护理及保健等给予指导,必要时为患者预约复诊。
六、沟通记录格式及要求
医患沟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记录,重要的医患沟通应在
病历中详细记录。
记录的内容有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必要时由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及患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