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九章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义: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或减少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同时制度)3、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三同时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从广义上讲,也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范畴。
5、按照评价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分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文件的编制按分类管理的方法实行。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分析。
对环境影响小的,不需要环境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简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8、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分类,公路建设项目中三级以上等级公路、1000m以上的独立隧道、主桥长度1000m以上的独立桥梁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以下等级公路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公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9、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公路项目的主要控制点发生重大变化,路线的长度调整30%以上、服务区数量和选址调整,需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的办法,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

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一、环境影响评价1、保护目标:水资源供给安全、合理;规划区域内生态平衡;确保下海用水水源安全。
2、灌区开发对环境影响:水源水量分析;对地面水的影响;对地下水的影响;对局地气候的影响;对土壤的影响;对动、植物的影响;工程施工的影响;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3、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原地貌、植被及废弃物的合理堆放与处理,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另外,农药、化肥应合理施用,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的监测工作。
二、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的主要措施有:植树造林、绿化荒山荒坡、退耕还林还草、提高森林覆盖率、小流域治理等。
防治方案:1、主体工程建设区:在施工过程中,应将弃渣堆放,尽量做到随挖随运;如不能及时运走、回填,要在坡脚采取护拦措施进行拦挡;需回填利用的土石方采用装土编织袋修筑临时挡墙,避免弃渣四处散落,产生水土流失。
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2、料场区:土料开采前,在开采边界以外沿等高线修筑排水沟,排走坡面来水,以免雨季产生地表径流冲刷开挖面,形成各种形式的水土流失。
由剥离的表层土组成的临时弃土,集中堆放在地势较平缓的地面上或开挖平台上,弃土应集中分堆堆置,堆置高度不高于3.5米,堆置边坡比控制在1:2以内,并在边坡坡脚修筑装土草袋临时挡土墙进行挡土;土料场开挖边坡坡比控制在1:1.5以内,开挖平台修筑排水土沟;取土结束后,将剥离的表层土进行回填,采用整治和覆土措施,并且选择合适季节进行造林种草,重建植被。
3、弃渣场区:根据施工区地形条件,选择在荒坡或低洼处集中弃渣。
在弃渣前先修筑挡渣墙,弃墙场边坡比采用1:2,边坡采用植草皮及人字型浆砌石护坡;在弃渣终止堆放后对弃渣场进行土地整治:在堆积平台内侧修一条排水沟,排水沟两端与挡渣墙相连处修建急流槽,出水口经沉沙池与周边排水系统相接;弃渣终止后,渣面覆盖30CM 厚的种植土,然后造林种草。
4、交通道路区:采用工程护坡、植树种草等措施以达到稳固边坡、防冲防塌、绿化道路的目的,使开挖面新增水土流失量控制率达到90%以上;道路两侧适宜绿化的地段,其林草覆盖率不低于其面积的70%。
水土保持及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水土保持及其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是指对水和土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种综合性措施,它是人类对自然的一种保护与回馈。
在现代社会,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发展与扩张,水土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过度开发已经对生态环境产生了很大的破坏和影响。
因此,进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可。
本文将从水土保持方面出发,探讨其在生态环境中的影响评价。
一、水土保持的现状目前,全球范围内的环境问题已经引起了人类社会的高度关注,而水土保持作为环境保护的一个方面,也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和关注的焦点。
水土保持不仅仅是对土壤和水环境的保护和调控,同时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水土保持工作同样显得尤为重要。
在中国农村,水土保持受到了广泛和深入的关注。
虽然在中国农村的地域性和环境条件不尽相同,但是在水土保持的理念和方法上,各地农民却有着共同的认识和智慧。
在中国农民的观念中,保护和利用土地水资源是一种长期的财富积累过程,他们从自己的实际生产活动中探索出了许多具有实际意义的水土保持方法。
二、水土保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水土保持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土壤侵蚀和降低水土流失量,从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
水土保持还能够提高土壤质量和水质,保证供水安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水土保持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环境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例如,在水土保持工程中,大规模的造林和植树活动可能会引起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干扰,甚至破坏生境和生物多样性。
对于植树造林活动的实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规划、认真论证和合理选择植树物种,以确保生态环境的平衡和稳定。
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了合理评价水土保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需要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这是量化评估水土保持工程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和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评估,涉及到环境科学、土地利用、气象、地理信息系统等多种学科。
第九章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验收课件

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
¨ (2)分级审批制度。国家审批立项的项目其方案 由水利部审批(含保部委的项目);地方审批立 项的项目其方案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乡镇、集体、个体项目的方案由所在地县级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地区项目的方案由上一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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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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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条件
¨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 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的要求 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以恢复的环境已按规 定采取了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指标满足水保要求;
¨ (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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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执行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公路项目的主要控制点发生 重大变化、路线的长度调整30%以上、服务区数量和选址 调整,需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防止生态环境 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向不利方面 变化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建设前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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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竣工验收的时限及延期验收规定
¨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 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 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 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 境影响验证、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 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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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的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要求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节能等相关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管理。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证工人安全和健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水土保持: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土地和水资源,防止土壤侵蚀和水体污染。
3. 安全生产: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 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建设单位要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 节能:在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考虑节能减排的问题,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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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设计方案

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设计方案1.1环境状况该河发源于桂竹帽某某境内的蕉头凹,河流走向由西流向东,经双坑、大畲围、某某、新屋、上溪、下溪,腊树下,再经楼上、白屋下、岭背等地流入东江河e乌水。
流域内地层主要为震旦系变质砂岩,板岩,构成本区基底褶皱。
还有寒武系长石石英砂岩、板岩、炭质板岩,小面积出露于流域北部和南部。
石炭系灰岩、白云质灰岩、砂岩、页岩夹煤,侏罗系砂砾岩、砂岩、粉砂岩大面积分布于某某小河干流。
某某水电站两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5.2km2o工业污染源主要来自排污企业:稀土厂、染织厂等。
1.2环境影响评价⑴某某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径流引水式水电站。
工程建成将改变库区及下游水文状况。
水库下泄水中B0D5和DO含量在水库库容增大降解作用下,一般都可以达到国家地面水质标准。
⑵工程建成后,可为电网增加装机800kw,可提供年电量243.17万kw∙h,对工农业生产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十分有利。
⑶在工程施工期,机械噪声和震动及粉尘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随着结束,这种不利影响可削减或消除。
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的生活污水,不得随地倾倒以防流入水源点,生活垃圾物特别是粪便要集中处理,防止污染水源。
水库蓄水前,应严格按照《水库库底清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彻底清库。
建库后对库区段水质进行长期跟踪监测,严格控制上游流域污染型工矿企业的发展,并判断最小下泄流量方案,以确保河道下游水质达到HI类水质标准。
⑷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的影响。
项目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不会给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带来直接影响,相反,可促进动、植物繁衍生息。
⑸电站的兴建可加快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的进程;使人民生活逐步朝生活燃料的绿色、环保、绿化方面发展,从而减少人民生活使用柴薪比例,进一步遏制人为的森林植被破坏,以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沙化,达到保护我们生存环境的目的。
⑹工程建设期间含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堆放点要远离水源地,并用防雨材料遮盖。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提高,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这一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作为一项必要的环节,对于保护自然环境、平衡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通过对水土保持监理规范中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探讨,旨在提高广大监理人员对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以保障我国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 水土保持监理的背景与意义水土保持监理是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与水土保持相关的一系列行为、措施、技术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减少环境影响,保护自然资源。
2. 环境影响评价在水土保持监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工程建设之前,对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然后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水土保持监理中,环境影响评价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有助于提前识别工程施工可能对水土资源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通过合理规划和措施加以避免或减轻。
3. 环境影响评价在水土保持监理中的要求(1)全面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对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的各个环境要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水体、土壤、植被、气候等。
只有全面了解了这些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科学性:环境影响评价须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只有依据科学评价结果,才能更好地预测工程施工对水土资源的影响,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保护措施。
(3)可操作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提出可行的保护措施并明确实施方法。
具体来说,它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中可能对水土保持产生影响的因素和路径进行准确定位,然后提出应对措施和实施方法。
(4)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尽可能地开展公众参与,给予利益相关者发表意见和提供建议的机会。
环评与水保立项前置依据

环评与水保立项前置依据一、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依据:《X法》第22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口起六十口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X条例》第9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涉及水土保持的,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问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依据:《X法》第17条第2款“涉及水上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X条例》第8条第2款“涉及水十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十保持方案。
”三、海岸工程环评文件,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岩意见后,报环保部门审批。
批准之前,还要征求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依据:《X法》第43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合理选址,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之前,必须征求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X条例》第10条第2款“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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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5.1环境影响评价5.1.1环境现状工程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夏季日照多,冬季日照少,且早春霜雪少,夏热多伏旱,晚秋多阴雨,冬短少严寒。
区内多年平均气温17.8℃,极端最高气温40.8℃,极端最低气温-2.9℃,多年平均日照1306h,多年平均降雨量1038mm,年际变化较大,最少年为708.6mm,最大降雨量为1442.9mm。
年内降雨量亦分配不均,春季降雨约占全年的23.4%;夏季降雨占全年的46.2%;秋季降雨约占全年的24.4%;冬季降雨占全年的6%;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28.9mm,最多年1400.4mm,最小年873.2mm,夏季6-8月蒸发量最多,达488.6mm,占全年43.3%。
5.1.2主要环境影响一、施工期污废水的影响工程施工期污废水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拌和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
混凝土拌和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含有污染物SS、COD等。
工期污废水若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会污染灌区灌溉用水,进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二、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包括:施工土石方开挖、填筑产生的施工粉尘,各种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等。
(1)作业面扬尘影响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废气等将对施工区域及周边居民点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施工区分布较为分散,工程规模小,产生的空气污染物较少,影响也相对较小。
(2)施工运输扬尘尾气影响工程建设需大量建筑材料,同时施工过程将产生大量弃土、弃渣,这些工程施工运输产生的扬尘及尾气对沿途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5.1.3环境保护措施一、施工污废水处理措施(1)生产废水处理工程施工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汽车冲洗和机械维修废水。
1.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各施工点拌和系统旁设处理设施,采用预沉池+简易过滤的处理工艺,考虑到混凝土拌和用水要求较低,废水处理至SS≤800mg/L 进行回用。
2.汽车冲洗和机械维修废水各施工工地设备清洗废水产生量2-5m³/d,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约为1500mg/L,含有少量的石油类,浓度约30mg/L。
在各设备冲洗点周围设排水沟,收集的污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作施工场地的防尘洒水。
排水沟废水排放口下游设置隔油沉淀池,数量1座,停留时间约1.0h,有效容积4.5 m³,有效尺寸(长×宽×高)为3.0m×1.0m×1.5m,清除污泥周期7d。
3.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方式进行处理,不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为减少施工扬尘等对施工工区和运输道路沿程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工程建设期间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有:(1)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靠近敏感点段施工应设置1.5m以上围栏;(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施工场地内堆放超过一周,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定期洒水压尘等防护措施;(3)凡运送土石方等材料和弃渣的运货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移撒或泄漏而产生扬尘。
5.1.4环境保护投资本工程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初步估算为12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见表。
5.2水土保持5.2.1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据1999年卫星遥感调查,永川区水土流失面积1119.45km2,占土地总面积的76.98%。
其中轻度侵蚀1020.06km2,占流失面积的91.12%;中度侵蚀58.71 km2,占流失面积的5.24%;强度侵蚀40.58 km2,占流失面积的3.63%;极强度度侵蚀0.1km2,占流失面积的0.01%;无剧烈侵蚀。
永川区水土流失现状见表5.2-1.永川区水土流失现状表永川区水土流失强度以轻度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623t/km2·a。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1996,重庆市永川区属于西南土石山区,为重庆市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km2·a。
项目区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类型和形式主要有水力侵蚀(溅蚀、面蚀、沟蚀)和重力侵蚀(崩塌、滑坡),以水力侵蚀为主。
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永川区属国家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区。
5.2.2水土流失预测及危害初步分析一、扰动原地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扰动原地貌面积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均在工程征占地范围内。
工程征占地范围即为工程建设区,包括主体工程区、施工临时设施区等。
工程建设区面积37.38 hm2,包括主体工程区36.33hm2(其中泵站面积为0.29hm2,渠道面积为36.04hm2),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占地1.05 hm2。
工程直接影响区为74.18hm2,包括渠道改造工程影响区72.08hm2和施工场地影响区为2.10 hm2。
本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即为工程建设区和工程直接影响区之和,面积为111.56 hm2,同时此范围亦为工程的水土流失预测范围。
(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工程为在原地进行的改造工程,并没有占用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因此本工程没有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5.2.3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一、背景水土流失量工程区内水土流失强度以轻度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623 t/km2·a。
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开挖、填筑面积较大,预计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强度将明显升高,根据类似工程经验,结合区域水土流失现状,施工区水土流失强度将达到中度至剧烈。
施工结束后,大规模开挖、填筑活动将结束,永久建筑物占地区大部分地块被建筑物覆盖或采用混凝土、块石硬化地表,施工临时设施大部分清理拆除,水土流失强度将有所下降。
由于本工程是分期工程,因此这里只统计这五年内的水土流失总量。
工程的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为分期工程建设期(1年)和试运行期(1年)。
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详见表5.2-2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一览表综上所述,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640.74t,其中扰动范围原地貌水土流失量为21.74t,施工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19t,占总水土流失量的96.6%。
主体工程区的水土流失量所占比例较大,因此主体工程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施工建设期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
5.2.4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1)诱发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在改造过程中,如果不严格控制开挖面或堆渣体的坡度和施工工艺,可能导致坡面失衡,引起滑坡。
(2)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土石方开挖、填筑造成的水土流失,将进入施工区周围的农田、沟渠,降低土壤肥力,影响农田耕作,破坏土地资源,导致粮食减产。
(3)对工程区周围生态坏境及景观的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原地貌遭到扰动,影响该地区动植物生长栖息环境和原有自然景观;同时,由于新增水土流失造成的水体含沙量增大,使局部灌溉地用水浑浊,对农田造成一定的影响。
5.2.5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如下:1.通过对工程扰动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整治,使工程区在设计水平年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8%。
2.工程建设完工后,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除永久建筑物占地、渠道外,其余防治责任范围基本得到治理,使工程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在设计水平年达到95%。
3.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水土保持规划及水土流失治理经验,采取适应工程区水土流失特点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耕作措施,使工程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设计水平年土壤流失控制比为 1.0(工程区水土流失强度容许值500t/km2·a)。
4.综合利用工程开挖的土石方,以减少弃渣量,并采取有效的拦挡措施,使工程区拦渣率在设计水平年达到95%。
5.采取植物措施,工程区可绿化面积全部实施绿化,使工程区林草植被恢复率在设计水平年达到97%。
6.通过采取植物措施,为工程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创造条件,使工程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工程区林草覆盖率达到27%。
5.2.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由于工程建设活动而构成影响的直接影响区,面积共111.56 hm2。
1.项目建设区项目建设区面积36.33 hm2,包括主体工程区36.33hm2(其中泵站面积为0.29hm2,渠道面积为36.04hm2),施工临时设施临时占地1.05 hm2。
2.直接影响区工程直接影响区为74.18hm2,包括渠道改造工程影响区72.08hm2和施工场地影响区为2.10 hm2。
5.2.7设计水平年该工程为建设生产类项目,其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第一年。
5.2.8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为主体防治区和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
一、主体工程防治区本工程共需开挖各种土方约90.26万m³,其中一部分用于后期回填外,另一部分可用于改造渠道和管道支墩的修建上,基本达到挖填平衡。
工程开挖土石方中用于回填的部分临时堆置时需进行围护等措施,防止受降雨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
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区内未被建筑物覆盖的土地进行平整,对适宜绿化的土地表面覆土,撒播草种,草种采用狗牙根和高羊茅等。
经统计,需要平整土地0.13hm2,覆土106.5 m³,直播种草0.05hm2。
结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主体工程防止区提出以下要求:(1)需开挖区域应自上而下进行开挖,并控制开挖坡度和开挖量,防止过度开挖或因开挖坡度太大而造成失稳。
(2)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尽量避开雨日,严禁裸露边坡处于无防护状态。
(3)土石方运输要严格遵守作业制度,避免过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散落,减少水土流失。
(4)切实保证遵循“三同时”的原则,做到水土保持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5)为了保证土石方调运的交通畅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时序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力求各工点施工顺利进行,同时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二、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施工临时场地在施工期间堆置砂石料和施工设备,需对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修建简易临时排水沟,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规格为0.4m×0.4m,边坡1:0.5,只开挖不衬砌,排水沟边坡需拍实。
经统计,工程共需开挖排水沟3760m,需开挖土石方1127.9m³。
临时施工便道、部分仓库和临时生活区等平地区域,在场平过程中必须碾压,以提高地表抗冲刷能力。
由于工程施工期较长,对部分边缘、闲置地块的裸露地表采取植草防护措施,共需撒播植草1.34 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