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合集下载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1.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流动资产、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其他资产和各项债务,其中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设备、各项债权、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等;股权投资包括对外投资本金和股权比例;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施工用机电设备等,其他资产包括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各项债务包括所有账面负债和或有负债。

2.财产清查的期限财产清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原则上采取定期清查方式,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不定期专项清查。

库存现金由出纳人员按日清查,稽核人员按月进行核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按月清查;债权债务按季清查;固定资产、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库存材料物资按年清查,以每年10月30日作为清查日。

3.财产清查的组织领导及分工3.1 组织领导:年度清查应成立清查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行政部牵头组织,不定期专项清查可根据清查内容确定组织机构。

3.2 清查分工:固定资产中的生产设备由项目发展部负责清查;其他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负责清查;库存材料物资由物资部负责清查;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由营销部负责清查;其余由财务部负责清查。

4.财产清查的程序及要求4.1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清查:首先有出纳人员自行清点,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再由稽核人员对照盘点表和调节表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由稽核人员在盘点表和调节表上签名,核实不符的,稽核人员应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

4.2 实物财产的清查:各部门按照财产清查分工对所管理的实物财产进行现场清点,核实品种、规格、编号、产地、数量、使用状态及完好程度等,填写实物盘点清册,然后与财务部提供的账面财产清点逐一核对,不符的应进行标注,盘亏、盘盈的应填写“盘亏盘盈明细表”。

4.3 股权清查:由法律秘书根据有关法律证明资料编制“股权架构图”或“股权构成表”。

无法律证明的不得确认为股权,尚未确认的股权应以附注形式说明。

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的清查工作,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清查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财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财产清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财产清查工作。

第六条财产清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产清查方案,组织实施财产清查工作;(二)收集、整理财产清查资料,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三)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四)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五)负责财产清查工作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财产的清查工作,并积极配合财产清查办公室的工作。

第三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八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二)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三)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第九条财产清查内容:(一)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二)盘点实物,核对数量、规格、型号等;(三)核实产权,确保财产权属清晰;(四)检查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财产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清查程序与方法第十条财产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专项清查。

第十一条年度清查:(一)在每年12月底前,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年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全面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季度清查:(一)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季度清查;(二)各部门根据季度清查要求,对本部门财产进行盘点;(三)财产清查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专项清查:(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由财产清查办公室组织实施专项清查;(二)各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清查工作。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制度公司财产清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产管理,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的管理和清查。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分为年度清查、定期清查和临时清查三个阶段。

年度清查于每年年底进行,定期清查与年度清查错开进行,临时清查根据需要进行。

第五条财产清查工作涉及到安全、机密和保密的内容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公司的保密制度进行。

第二章财产清查程序第六条公司财产清查程序包括:资产核对、财产盘点、资产分析和异常处理。

第七条资产核对是指与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台账、无形资产登记台账和库存台账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产盘点是指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检查和登记,核实财产的位置、数量、状况和使用状况。

第九条资产分析是指对财产盘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财产分布、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异常处理是指对盘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调查,例如漏报、错报、短缺等情况。

第十一条财产盘点工作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三章财产清查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财产清查的责任主体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自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财产清查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协助进行资产核对、财产盘点和资产分析。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财产,确保财产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提供准确和完整的财产台账,以及财产的价值评估和折旧情况。

第四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十六条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财产丢失、损坏、短缺等异常情况的,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年度清查结束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异常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处理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八条对故意损毁、盗窃公司财产或虚报财产的,将追求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公司财产清查的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清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公司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全面性原则;3. 定期性原则;4. 及时性原则;5. 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清查范围与内容第四条清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有财产,具体如下:1. 固定资产:房屋、设备、车辆、办公家具等;2.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3. 无形资产:专利、商标、著作权等;4. 其他财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待摊费用等。

第五条清查内容主要包括:1. 财产的数量、质量、价值;2. 财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情况;3. 财产的账目、凭证、报表等资料;4. 财产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

第三章清查程序第六条清查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七条准备阶段:1. 成立财产清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2. 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内容、时间、方法等;3. 对清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清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第八条实施阶段:1. 对财产进行盘点,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2.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提出处理意见;3. 对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清查报告。

第九条总结阶段:1. 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人;2. 对清查报告进行审核、审批;3. 将清查结果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财产清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对清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 账目不清、账实不符;2. 财产保管不严,造成损失;3. 财产清查过程中弄虚作假;4. 未按时完成清查任务。

第十二条对在财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是指对某一单位或个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系统地审核和清查的一种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真实、完整、无遗失,保障财产的安全和合法性。

以下是财产清查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财产清查的内容1. 固定资产的清查:包括建筑物、设备、机械、车辆等固定资产的详细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在位情况准确无误。

2. 存货的清查: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存货的清点和核对,确保存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无遗漏和差错。

3. 资金账户的清查: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资金的清点和核对,确保资金的数额和流向准确无误。

4. 债权债务的清查:包括对借贷合同、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进行详细清查,确保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证照文件的清查:包括各种证照、凭证、合同等文件的审核和整理,确保证照文件的齐全和有效。

二、财产清查的实施步骤1. 组建财产清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财产清查小组,确定财产清查的任务和责任。

2. 制定财产清查计划: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财产清查的计划和进度安排,明确可行性和合理性。

3. 开展财产清查工作:按照清查计划、依法依规开展财产清查工作,包括现场勘察、文件审核和数据核对等环节。

4. 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根据实际清查情况,编制财产清查报告,详细记录清查的过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 整改和复核工作:根据财产清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核和核对工作,确保财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6. 监督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财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财产清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财产清查制度的意义1. 掌握财产状况:通过财产清查,能够准确掌握单位或个人的财产状况,防止财产的遗失、流失和挪用。

2. 发现问题和隐患:财产清查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措施,避免财产损失和法律风险的发生。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企业财产清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财产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财产管理中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产清查的范围和对象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设备、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各项财产物资和财务状况。

财产清查的对象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

第三条财产清查的种类和周期财产清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分为年度清查、季度清查和月度清查。

年度清查应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完成;季度清查应在季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完成;月度清查应在月份终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定期清查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

第四条财产清查的组织和实施财产清查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部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

财产清查应成立专门的清查小组,清查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业务知识和责任心。

第五条财产清查的方法和程序财产清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对象、时间、任务和要求;(二)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清查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对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设备、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盘点,对债权债务进行查对;(四)编制清查报告,报告应包括清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五)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六)将清查结果报告给企业负责人,并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反馈和整改。

第六条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财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核实;(二)根据问题的性质,由审计部门、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三)对问题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四)对企业负责人报告,并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五)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七条奖惩制度(一)对财产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财产清查,或者在清查中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三)对因未按照规定进行财产清查,导致企业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

财产清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财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财产清查工作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明确清查范围、周期、程序、方法和要求,并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二、财产清查范围第五条财产清查范围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往来款项、无形资产和其他重要财产物资。

第六条货币资金清查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七条实物资产清查主要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第八条往来款项清查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第九条无形资产清查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三、财产清查周期和程序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产清查的周期,可以定期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

第十一条财产清查程序如下:(一)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范围、时间、人员、方法和要求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清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清查工作。

(三)清查记录: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四)问题处理: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核实和处理。

(五)资料归档:将清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四、财产清查方法和要求第十二条财产清查应采用实地盘点、核对账目、技术测定等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财产清查要求:(一)清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清查工作应保持客观、公正、严谨的态度。

(三)清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四)清查结果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财产物资实际情况。

五、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第十四条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2023版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

2023版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的目的是对组织的财产进行全面、准确的盘点和核实,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下面是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中关于财产清查的相关要点。

1. 定期清查:组织应当制定财产清查的定期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在每年末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财产清查。

在重大发生变动的情况下,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清查。

2. 清查责任:组织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责任人和清查人员。

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安排清查工作,清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制定的清查程序和要求进行清查工作。

a. 制定清查计划:明确清查的时间、地点、范围和方法。

b. 准备清查工具和资料:包括清查表、资产清单、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c. 实地清查:逐项对资产进行清点和核实,确保与清查表和资产清单的信息一致。

d. 记录清查结果:记录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差异和异常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 编制财产清查报告:根据清查结果编制财产清查报告,将清查情况和处理措施汇总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清查内容:财产清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的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现金和银行存款等重要财产和财务信息的盘点和核实。

5. 异常处理:如果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差异、遗漏、虚报、盗窃等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保护组织的财产安全和财务利益。

6. 监督审查:组织应当建立财产清查的监督审查机制,保证清查工作的公正和有效性。

对清查结果进行独立的审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产清查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还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和浪费。

组织应当高度重视财产清查工作的实施,确保其顺利进行和有效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产清查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的信息,保证资产记录的正确完整,力求财产盘点的科学性,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明确相关人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2财产清查的内容
2.1财产清查,也称为财产盘点,是企业对实际拥有的各项资产、货币资金,以及债权债务的数量、金额和会计记录进行核对清点,以保证会计资料准确可靠,是进行企业管理,保全资产的一种会计方法。

2.2财产清查根据清查对象和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整体)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时间确定与否,可分为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

2.3盘点规范
2.3.1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2.3.2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2.3.3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2.3.4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3.5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什项设备。

3财产清查的原则
财产清查要坚持全面、客观、正确和重点掌握的原则,坚持定期检查为主,抽查管理为辅的原则。

4健全财产清查机构
财产清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

各单位要指定清查人员组成清查小组,负责此象工作。

5财产清查人员与职责
5.1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5.2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核实数据工作;
5.3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进及实施;
5.4复盘人:由总经理室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5.5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5.6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的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5.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5.8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人员担任。

6财产清查方式
6.1月份盘点,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存货。

6.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6.3年中、年终检查
6.3.1存货:由物资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6.3.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共同盘点清查;
6.3.3财产:由经营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查一次。

7财产清查的准备工作
7.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7.2相关管理业务部门将应将清查资产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编制盘存表。

7.2.1存货物资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7.2.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7.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难备妥当,以备盘点;
7.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
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由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清查小组。

7.3盘点期间已收到但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8资产清查要点
8.1存货清查
8.1.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8.1.2存货,原则上采取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的原因,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8.1.3大堆存货可采用量方折算,点算数量。

8.1.4各项存货应事先加以整理,依照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数量据实盘点,对瑕疵品、回收旧料及寄存存货,要分别情况进行清查,对过期淘汰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的材料、配件应列表等待处理。

8.2固定资产清查
8.2.1依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分别编制盘村表,指定专人依项清查。

8.2.2对呆滞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列表,以备作必要处理。

8.2.3对各项固定资产的计算机资料,文档资料与实物不符,应借清查机会进行必要的修订。

9财产清查善后工作
9.1每次财产清查工作完成后,邀请清查相关人员进行总结,深入分析研究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寻求改进意见与措施,并落实责任。

9.2会计人员在接到资产清查资料后,须审查资料表的内容和手续是否齐全。

并对照会计科目明细账和实物盘点表进行账实核对,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会计事项处理和会计账务调整。

并落实相关的经济责任。

10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